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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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 篇1

爲建立健全基層衛生監督協管制度,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網絡建設,加快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關口前移的目標,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根據《衛生部關於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督發〔20xx〕82號)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版)》精神,緊緊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心任務,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原則,建立完善城鄉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網絡和機制,將各項衛生監督協管任務落到基層、落到實處,努力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目標,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

按照“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工作要求,在各鎮、街道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服務站,充分利用基層計生服務站和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協管人員,解決基層衛生監督相對薄弱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形成“權責明確、任務清晰、工作規範、上下聯動、高效運轉”的衛生監督協管體系,保障廣大羣衆公共衛生安全,確保轄區人口享受均等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三、工作機制

(一)人員配置

結合轄區人口情況、衛生協管工作任務,確定孟河鎮衛生院、三井街道、河海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須配備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3-5名,其他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2-3名。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均須配備1名專兼職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

對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報的人員,由區衛生監督所審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實行所在單位和區衛生監督所雙重管理制度。區衛生監督所負責組織對衛生監督協管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與指導、稽查與考評。根據工作需要,區衛生監督所有權統一調配衛生監督協管員開展集中、重大或緊急監督檢查任務。衛生監督協管員所在單位應爲其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提供方便和協助。

(二)工作制度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爲十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之一,由區衛生監督所負責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管理。按照國家《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規範》的要求,區衛生監督所必須建立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見附件1),包括工作人員職責、信息上報工作制度、衛生知識教育及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協管員工作規範、協管員管理制度。

(三)硬件保障

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須獨立設置衛生監督協管科,落實專用的辦公場所,提供必要的辦公設施,區衛生監督所負責統一配置監督、監測等所需的相關工作裝備。

(四)考覈評估

衛生監督協管實行項目績效考覈,結合區衛計局基本公衛考覈的工作要求,由區衛生監督所按照考覈細則(另行制定)考覈評估,原則上每季度對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開展考覈。最終考覈結果以四個季度考覈得分的平均值計算,並結合實際工作量,作爲撥付各單位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經費的重要依據。

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服務內容

1.食品安全協管服務:開展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工作,發現食品安全事件或線索按規範要求及時上報衛生職能機構。

2.職業衛生諮詢指導:在醫療服務和巡查過程中,發現可疑職業病患者及時向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協助衛生職能機構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

3.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掌握協管範圍內二次供水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的基本情況;實施日常性衛生監督巡查,發現異常水質情況及時上報區衛生監督所;協助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

4.學校衛生服務:建立轄區學校衛生基本信息檔案,定期對學校生活飲用水、傳染病防控等工作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協助衛生職能機構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控、飲用水安全等衛生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

5.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監測報告:定期對轄區內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開展巡訪,發現相關信息及時向區衛生監督所報告;指導轄區居民甄別非法行醫及非法採供血液行爲,普及就醫安全知識。

6.公共場所衛生巡查:定期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開展巡查和宣傳,協助經營者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發現公共場所健康危害相關信息及時向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7.協助區衛生監督所對違法行爲進行調查,並及時反饋各種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的活動。完成區衛計局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協管事項。

(二)服務要求

1.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衛生監督協管檔案,對管理相對人基本信息及監督協管情況建檔率達100%。

2.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開展轄區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巡查,巡查覆蓋率每季不少於1次;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要開展轄區職業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的巡查工作。

3.按照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的規範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記錄,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各項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及時報告率達100%。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體系。區衛計局成立以主要領導爲組長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考覈和評價工作。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明確一名分管衛生監督協管的領導,並建立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隊伍,從而逐步形成以區衛生監督所爲中心、基層協管單位爲補充的衛生監督工作體系。

(二)完善工作機制,明確重點。建立以監督巡訪職能和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爲重點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機制,健全衛生監督協管的組織管理、工作流程、信息報送、檔案管理、投訴舉報、考覈獎懲等各項制度。根據服務規範要求,各基層醫療機構應明確協管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規範協管服務行爲,爲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奠定基礎。

(三)加強培訓指導,促進規範。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培訓機制,堅持“要精、要管用”的原則,由區衛生監督所負責,採取帶教式培訓等多種模式,強化衛生監督協管人員的實踐技能培訓,使衛生監督協管人員熟練掌握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技能,規範開展協管服務,提高衛生監督協管能力。

(四)強化考覈督查,提升質量。建立全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考覈機制,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考覈體系,並可作爲衛生協管人員獎懲的依據。對於協管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給予通報,限期整改。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 篇2

爲進一步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健全我市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事件報告和衛生監督巡查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衛生監督功能下沉,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爲目標,按照統一規劃,整合資源的原則,依託現有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立以市衛生監督所爲主體,鄉鎮、社區衛生監督協管員爲支撐,村級衛生監督信息員爲補充的三級衛生監督網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居)衛生室實施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開展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報告並協助開展調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爲,共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保障廣大羣衆公共衛生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

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市食安委辦公室並協助調查。

(二)職業衛生諮詢指導

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對象,並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諮詢、指導,對發現的可疑

職業病患者向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市衛生監督所開展飲用水水質抽檢服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供水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學校衛生服務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指導學校設立衛生宣傳欄,協助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信息報告

定期對轄區內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開展巡訪,發現相關信息及時向市衛生監督所報告。

三、組織實施

(一)領導機構

爲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湘鄉市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王澤湘任組長,副局長彭學陽、市衛監所所長黃桂湘任副組長,鄭力鋒、劉小林、周滌江、李輝映、周幼萍等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衛生監督所。由市衛生監督所具體負責管理、培訓、考覈等工作。

(二)各級職責

1、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制定全市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管理制度。

(2)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聘任、培訓等工作。

(3)負責對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4)組織、參與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考覈評估。

2、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責

(1)及時掌握協管範圍內食品安全、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飲用水衛生及醫療機構的基本情況,建立底冊和管理檔案。

(2)實施日常性衛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進行執業活動,並及時準確填寫《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或違法情節較嚴重的行政相對人,應及時上報市衛生監督所,並配合調查。

(3)負責轄區內公共衛生事件、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等信息或線索收集、覈實、上報工作,及時填寫《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登記表》,並協助衛生監督所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4)負責對轄區內村衛生室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配合市衛生監督所定期對其工作進行考覈評估。

(5)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負責轄區內衛生法制宣傳諮詢,協助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

(6)負責本級衛生監督等方面的資料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村衛生室職責:

(1)及時收集轄區內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等公共衛生信息,及時準確填寫《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發現違法行爲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積極配合上級調查處理。

(2)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存在職業危害等單位以及非法行醫、遊醫藥販的摸底、造冊和上報工作。

(3)做好衛生法制及衛生知識的諮詢、宣傳工作,

(4)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專職工作人員和辦公場所,在現有工作人員中配備專、兼職衛生監督協管員2-3名。在各行政村(居)衛生室中明確一名工作人員作爲衛生監督信息員。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制度,實現衛生監督工作重心下移。

(二)認真開展巡查、加強信息上報。衛生監督協管員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實巡查,及時準確填寫《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每月19日前將《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上報至市衛生監督所,每季度月末將巡查和信息登記情況彙總上報至市衛生監督所。

(三)加大培訓力度、定期開展稽查。市衛生監督所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定期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協管工作進行稽查,及時解決在衛生監督協查中出現的問題、難題。各鄉鎮(中心)衛生院組織開展轄區內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員培訓,使其掌握協管服務技能,努力提供規範服務。市衛生監督所每年培訓、稽查不少於2次。衛生監督協管員經市以上衛生局培訓與考覈合格後發放《衛生監督協管員證》,並配備衛生監督協管制服,統一着裝上崗。

(四)落實服務經費、實行目標考覈。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及衛生監督信息員的工作經費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統籌安排。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考覈納入基本公共衛生管理綜合考覈,考覈結果與經費撥付掛鉤。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 篇3

爲進一步規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管理,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規範,指導村級衛生室開展協管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版)》,結合我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管理辦法及我轄區實際,特制定20xx年度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一、及時掌握我轄區食品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醫療衛生的基本情況,建立本底資料管理檔案。努力做到基礎檔案建立率、日常監督覆蓋率、監督情況和羣衆舉報記錄報告率100%。

二、協助區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我轄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三、按照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認真對我轄區管理相對人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宣傳。

四、按照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對我轄區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報送。按要求收集、報送相關信息,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及時。

五、及時對我轄區羣衆的舉報投訴進行登記、報告,積極協助區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羣衆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

六、協助區衛生監督機構參與我轄區衛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七、積極參與區衛生監督機構在我轄區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八、堅決完成區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 篇4

爲積極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升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更好地適應社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羣衆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動社區衛生監督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堅持依法行政,加強監督管理,堅持“以人爲本”,服務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改革發展,進步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切實維護好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醫療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羣衆健康。

一、進一步推動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以加強體系建設爲重點,強化科學管理,健全運行機制,着力構建高效統一的衛生監督體制。

1、加強衛生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理順衛生監督工作職責,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力及衛生執法技術手段。要結合工作實際,展開有針對性的培訓(業務知識、操作技能)工作,不斷提高衛生監督職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依照衛生部《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員管理制度,加強衛生監督隊伍規範化建設。加大對衛生監督協管員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監督隊伍。

2、展開衛生監督稽查工作,推動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爲,認真實施《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衛生部《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範》,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範稽查行爲,建立稽查信息通報機制,組織展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專項稽查,不斷進步稽查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責任制的考覈和檢查。

3、加強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建設。健全社區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立衛生監督基礎數據庫,加強衛生監督統計報告工作,及時正確地統計、處理和上報衛生監督信息。

4、完善投訴舉報機制,進步應急反應能力。及時處理羣衆反映和投訴舉報的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門、難點題目,切實維護羣衆健康安全。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的建設,健全機制,明確職責,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成員的培訓、演練,進步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傳染病管理的監管力度,增進區域公共衛生狀態不斷改善,全面加強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管。

1、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繼續推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加強公共場所的管理。推進大型餐飲場所和賓館的控煙工作,推動建立禁菸區域示範單位。在美容美髮和旅店等公共場所建立衛生狀態公示欄制度。

2、加強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衛生監督。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和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3、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繼續做好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和夏秋季腸道傳染病的防控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管。全面進步醫療廢物規範處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強職業衛生監督。以職業危害因素申報爲基礎,全面推動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要到達100%。加強放射防護監督管理,規範放射診療機構許可證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職員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5、做好衛生監督宣傳工作。組織展開《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服務相對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好打擊非法行醫等工作的宣傳報導。

6、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採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爲線索,做好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醫療服務監督執法力度,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爲。設立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的內容。廣泛展開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計劃 篇5

爲進一步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健全我市衛生執法監督網絡體系,切實做好全市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事件信息報告和衛生監督巡查工作,根據《衛生部關於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督發〔20xx〕82號)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爲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是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是實現衛生監督重心下移,維護人民羣衆健康權益,使廣大人民羣衆享受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果;是國家關愛民生、彰顯政府責任的重要體現。

二、主要任務

由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協助市衛生監督所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報告與協助調查。

三、工作目標

(一)充分利用三級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解決基層衛生監督相對薄弱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爲,保障廣大羣衆公共衛生安全。

(二)在全市各鎮(街道)推行衛生監督協管員制度。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羣衆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的知曉率,提升人民羣衆健康防病意識,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衛生監督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市公共衛生監督執法水平。

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具體要求

(一)建立轄區監管對象的本底資料

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廣泛開展摸底調查並登記造冊,對屬於衛生許可範疇的單位,建立有證單位和無證單位名冊;建檔登記率達100%。並通過巡查、複查等方式,對摸底調查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及時將本底資料錄入電腦,以便隨時可對本底資料信息進行更新。

(二)開展日常衛生監督協管巡查

衛生監督協管員要督促管理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進行執業活動,並指導管理相對人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通過巡查及時發現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的違法行爲,上報轄區衛生監督所分所,並根據衛生監督員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管理相對人落實整改措施。全年轄區內被監管對象衛生監督巡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日常巡查工作中應按行業類別填寫巡查登記表。

(三)協助開展專項整治

協助市衛生監督所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參與協助市衛生監督所對無證經營戶取締活動。市衛生監督所下達檢查任務完成率必須達到100%。並有相應的書面總結材料。

(四)協助開展行政執法

衛生監督協管員沒有行政處罰權限,發現轄區內的衛生違法行爲,應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員進行查處(調查取證和行政處罰工作)。在巡查過程中,發現輕微的衛生違法行爲,應立即責令並指導管理相對人改正,對拒不改正或違法情節較重且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管理相對人,應及時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進行依法處理。

對受理的投訴舉報、經初步調查覈實後,確實存在違法行爲的,要及時向轄區衛生監督分所報告並轉交相關調查情況。

衛生監督協管人員應按照市衛生監督所下達的監督意見,對衛生行政處罰過的單位進行復查,督促管理相對人落實整改措施,並將檢查情況報告市衛生監督所。

(五)突發公共衛事件應急處理

衛生監督協管員發現或接到羣衆舉報的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馬上到現場進行覈查,並將覈查結果及事件上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同時配合市衛生監督所採取緊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

結合轄區情況和重點工作,制定年度宣傳計劃,並協助市衛生監所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每季度至少參與一次轄區內的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宣傳活動。每次宣傳活動後,應對活動開展情況、取得效果進行小結,並留有宣傳活動圖片或影像資料。

(七)建立協管檔案和信息報送

衛生監督協管檔案資料應按上級文件、計劃總結、會議記錄、投訴舉報、上報案件、宣傳培訓、年度報表、被監督單位本底資料、行政相對人監督檔案等項目進行分類,並裝訂成冊,整理進櫃。

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將年度衛生監督協管信息按照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進行整理和統計,如實填寫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信息彙總表,並於年底前上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

五、衛生監督協管員的管理

衛生監督協管員行政上隸屬所在單位管理,工資和待遇由各自單位發放,業務上受市衛生局和市衛生監督所指導,並接受市衛生局工作考覈。衛生監督協管員由市衛生局發文聘任,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一)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聘用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在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選配衛生監督協管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1-3名衛生監督協管員;配1名衛生監督協管員名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由公共衛生工作人員擔任。2名及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其中1名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管公共衛生負責人擔任。

1.選聘條件

(1)政治思想覺悟高,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爲;

(2)首次聘任年齡在45週歲以下,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正式人員,具有醫療衛生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醫療或公共衛生工作一年以上,已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具有一定的公共衛生專業技術或衛生監督實踐經歷。

2.推薦聘任

(1)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單位推薦,填寫 《樂清市衛生監督協管員聘任推薦表》並提供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及執業證原件與複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2張,報市衛生局進行資格初審。

(2)聘任: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市衛生局組織的崗前專業知識培訓,合格者由市衛生局發文聘任,同時頒發由省衛生廳統一印製的《浙江省衛生監督協管員聘任證》。

(二)衛生監督協管員職責:

1.掌握轄區內公共場所、飲用水、醫療放射機構、學校、醫療機構等管理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建立摸底資料檔案,做到一戶一檔。

2.開展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等領域的日常監督巡查,按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巡查筆錄,及時上報巡查信息。

3.依法及時報告轄區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對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轄區內羣衆投訴舉報問題的登記,初步覈實後上報轄區衛生監督所分所。

5.在轄區內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督促轄區內管理相對人自覺遵守衛生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

6.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衛生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協助衛生監督所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和非法行醫行爲。

7.配合並參與市衛生監督所及分所在轄區內開展的衛生監督和衛生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8.完成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三)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解聘

衛生監督協管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覈定,由市衛生局予以解聘,同時收回協管員證件和標誌,並予以公告

1.已辦理退休手續 ;

2.調離公共衛生管理工作崗位的;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勝任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

4.利用工作之便,對被監督單位索、拿、卡、要,造成影響的;

5.有違紀違法行爲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6.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7.在崗培訓考試或年度工作考覈不合格的 ;

8.其他不適宜擔任衛生監督協管員的情況。

六、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考覈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考覈作爲市衛生局對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年度績效考覈內容的一部分,考覈結果結合協管員日常工作情況作爲對協管人員續聘、解聘、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衛生監督協管員實行雙重管理考覈,其中衛生監督協管業務工作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考覈,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年度考覈成績突出的衛生監督協管員要給予表彰,對年度考覈不合格的人員,經再次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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