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燈具採購合同(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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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

甲方: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通用22篇)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__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合同編號: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 .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

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

餘下總貨款的 %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 .運輸方式爲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1.色溫:4500-6500;

2.兼容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爲,

型號,規格。

單價爲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爲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訂於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個______牌小夜燈,生產廠家爲_______型號,規格。

單價爲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_____、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_______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_____、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4

甲方(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西安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1、120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燈具 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爲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爲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後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爲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並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爲1年;

2.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候趕到現場並於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2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爲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1)、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預期未答覆則視爲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5

甲方:(需方)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1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45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爲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10_%即 150000 元作爲定金,尾款總額:1259000元!尾款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最晚支付時間:20xx年2月10日

帳號:

戶名: 開戶行: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6

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購產品

具體燈具參數及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及效果圖要求(見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換物料或扣減物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已付貨款退回,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貨物交付和驗收

1、 交付時間:乙方應於簽訂合同後15日內將星光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 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對貨物驗收,並簽署書面確認文件;對於驗收不合格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驗收日起3日內按甲方要求退貨或更換合格貨物。因更換貨物而遲延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第三方承擔違約責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術指標要求及效果圖進行產品驗收。

4、 如雙方對貨物質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專業機構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應作爲雙方必須遵循的依據,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於交付貨物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1) 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

(2) 使用說明;

(3) 保修證明和維修手冊;

(4) 產品檢測報告

(5) 發票;

第四條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 元;全部貨到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65%,即元;安裝亮燈後一個月付清餘下的5%。

第五條 貨物包裝

乙方須採用確保貨物安全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並承擔包裝和運輸費用,因包裝導致貨物受損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 1 年,自甲方驗收確認後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均應免費進行退換貨,如甲方同意維修的,乙方給予免費維修。

2、 質量保證期滿後,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費的前提下繼續爲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3、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服務。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響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出具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證明,可允許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損失各自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2、 乙方累計遲延交付貨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產品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一日,按延遲交付貨物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 3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產品價格是向其他客戶提供的同質同類產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訂單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發現其產品價格高於乙方向其他客戶提供產品價格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差價。

2、 如乙方提供的產品系假冒僞劣產品的,除免費退換之外,乙方應按照假冒僞劣產品價款二倍進行賠償,如其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合同法》、###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編號HNSH-ZCGK20xx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供貨產品的名稱、商標、型號、製造廠商、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注:合同總價爲包含設備、運輸、保險、安裝調試、售後服務等一切費用在內的###範圍內規定的地點交貨價,該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固定不變。

二、貨物產地及標準

1、貨物爲 (製造商名稱)全新的(原裝)產品(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無任何缺陷。

2、標準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乙方投標產品所列出的配臵、技術參數及各項要求,同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及國家安全環保標準。

3、進口產品必須具備原產地證明和商檢部門的檢驗證明及合法進貨渠道證明。

4、國內製造的產品必須具備國家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5、乙方應將所供貨物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備品備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甲方須知的重要資料應附有中文說明。

三、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貨物由乙方送貨上門,交貨地點爲甲方指定的地點。

四、包裝

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爲製造商原廠包裝,包裝箱號與設備出廠批號一致。

五、安裝與調試

乙方必須負責將設備的安裝並調試至甲方認爲的最佳狀態,甲方不承擔報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驗收方式、質量保證期及售後服務要求

1、(1)供貨商在合同期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後,採購人負責組織驗收,由採購人主管部門成立驗收小組。招標方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管。如果在合同供貨期內不按時供貨並且驗收不合格者保證金將不予退還。直接參與項目採購活動的主要負責人不能作爲驗收工作的主要負責人,驗收應按照招標要求及中標供應商的投標內容對所供貨的產品品牌型號、數量和質量進行覈對驗收;中標供應商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以及相關的資料。

(2)驗收合格後,有驗收小組組成人員簽署驗收報告,並承擔相應責任,該驗收報告將作爲付款的主要依據。

2、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和免費維修期以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爲準。質量保證期和免費維修期內,乙方對所供貨物包修、包換、包退。

3、質量保證期內,非人爲因素不能使用而更換部分的質量保證期和免費維修期相應延長。

4、乙方負責向農戶提供技術培訓、諮詢和服務。

七、付款方式

貨物經採購人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額90%,餘款轉爲質量保證金,半年後無質量問題,結算其餘的10%的資金。

八、履約保證金

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若無違規行爲,將無息退還乙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貨物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且乙方須向採購單位支付本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交付貨物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總價2‰的數額向採購單位支付違約金;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按其售後服務承諾響應甲方的服務請求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4、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政府採購辦的要求辦理結算手續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2%的違約金,同時乙方可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投訴。

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甲方因違章操作、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因素造成質量問題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24小時內作出處理並予以書面說明;否則,即視爲乙方默認了甲方提出的異議。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修訂合同,並視情況免於承擔部分或全部的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若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可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調解,也可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的爭議,統一由###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其鑑定爲最終鑑定。貨物符合質量技術標準,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技術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甲方報採購辦,一份由甲方按相關規定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託給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範製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爲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爲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爲“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 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範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爲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爲質量保脩金,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1、 2、 3、 4、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 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 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隻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誌和認證證書複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並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爲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 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爲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建設單位後 兩 年。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於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並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脩金付清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9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爲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條約定之技術參數

1.燈具運行50000小時後光通量衰減小於30%;

2.整燈光效>85lm/W;

3.功率因數>0.9;

4.防護等級:IP65;

5.防漏電保護等級:I級;

6.顯色指數>70;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爲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後視爲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1

需方: (以下稱甲方)

供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1、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等參考合同附表。

2、計價辦法:“雷士牌”燈具單價按附表單價執行,附表中沒有的產品雙方協商定價後進行採購結算;“天基牌”開關、插座產品按廠家 年報價書下浮65%執行,“TCL羅格朗”開關插座產品按廠家 年報價書下浮65%執行。並附“天基牌” “TCL羅格朗”報價書作爲合同附件。如甲方需發票,提供發票則按上述單價上調2%執行,乙方提供普通貨物發票。

3、供應數量:訂貨數量以合同附表爲參考依據,實際送貨數量以甲方下單通知數量爲準。

4、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 元),上述金額包括運輸費、稅費及現場卸貨等一切費用。實際結算金額已最發生數量及雙方約定單價最終統計結算爲準。

二、交貨期限:常規開關插座類乙方接到甲方訂貨通知後 2 天內送貨到達現場,雷士牌照明產品於接到通知後 15 天內送達現場,部分未確定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產品的質量標準和保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無國家標準的,先後採用部門標準、行業標準、同類產品的通用標準)。

四、貨物保用期限:

1、燈具的照明功能保用 24 月光源保用 12 月;插座、開關面板保用 12 年。

2、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質量投訴後2小時內趕到現場,負責查明原因,並提出解決方案,並嚴格按照質量承諾的內容兌現。

五、質量檢驗

甲方從收到合同貨物後直到裝配過程結束髮現乙方供貨質量有缺陷,則甲方在發現質量缺陷後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更換有缺陷的合同貨物。

1、驗貨方式:根據甲方事先提供的貨物樣品或雙方簽字在確認的樣品爲實物標準進行全面驗收。

2、驗貨標準:根據甲方事先要求標準或採用產品本身的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先後採用部門標準、行業標準、同類產品的通用標準)。

3、貨物交付驗收時乙方必須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包括貨物清單、產品出廠檢驗報告、材料質量檢驗報告、環保檢驗報告、質保書、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應具備的所有資料。

六、付款期限:

1、本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貳 元作爲預付款。

1、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時,並經甲方檢驗合格後七日內再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 70 %。

3、乙方全部交付貨物並經甲方檢驗合格,通電試用後 7 天內結清全部貨款。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貨,則按逾期交貨部分貨物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並應賠償逾期供貨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供貨質量有缺陷、供貨不足或錯發貨等,應按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執行,並承擔逾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2、應甲方所訂貨品種、數量等在產生誤差,乙方接受甲方燈具類該規格產品總量 5 %內的退換要求;按受甲方開關插座類該規格產品總量 5 %內的退換要求;超過以上數量乙方不負責退換。

3、由於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則乙方向甲方收取相應的利息,利息按逾期付款金額的2%月計取,直到結爲止。

八、由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請求,均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員會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各執 一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表、附件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則以本合同的內容爲準。

十、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丙方予以見證。本協議一式 份,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2

甲方(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____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

1、120

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燈具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爲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爲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____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後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爲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並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爲________年;

2.保修期內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候趕到現場並於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爲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

1)、

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預期未答覆則視爲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____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____日 期:____日期:

燈具採購合同範本精選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3

甲方: (需貨方)

乙方: (供貨方)

茲由甲方向乙方訂購 燈具,燈具品牌廠家爲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詳見下表:

序號貨物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合價備註

合計:

(注:此價格含貨物費用、稅金、運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質量保證:燈具質量保質期爲 年。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工程質量缺陷,均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或返工。乙方在接到故障報修通知後10小時內,即派相關人員達到現場及時處理故障。乙方接到甲方及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單位的通知,應在三天內進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其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交貨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驗收方式:

六、檢驗和索賠

1、乙方交貨前對貨物的規格名稱、數量、質量按照合同進行全面精確的檢驗。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進行質量認證、監造和預驗收。

2、甲方在驗收貨物時,甲方就貨物質量、規格名稱、數量按合同要求進行全面檢驗。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名稱、數量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向乙方索賠。

3、在質保期內發現貨物的質量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及使用不適當,原材料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缺陷,甲方將請有關部門複驗,並向乙方索賠。

4、壹年質保期內,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本身質量或非人爲(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產生損失,乙方無條件全部賠償。

七、貨物包裝: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專用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需方工地。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時,甲方向供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二無約金;乙方逾期不交貨物,超過3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2、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共同解決。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的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開戶資料如下:

乙方開戶行: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個______牌小夜燈,生產廠家爲_______型號,規格。

單價爲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_______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爲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1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45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爲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10_%即 150000 元作爲定金,尾款總額:1259000元!尾款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最晚支付時間:20xx年2月10日

帳號:

戶名: 開戶行: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6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爲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條約定之技術參數

1.燈具運行50000小時後光通量衰減小於30%;

2.整燈光效>85lm/W;

3.功率因數>0.9;

4.防護等級:IP65;

5.防漏電保護等級:I級;

6.顯色指數>70;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7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爲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爲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爲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 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爲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爲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爲3 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爲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8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爲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19

甲方(買方):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餘下總貨款的_______%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三、運輸條款:__________

1.運輸方式爲 (CIF、FOB等 ______________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_________;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20

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詳見甲方每次具體的貨物採購定單)

第二條:合同價格

本合同爲非固定總價合同,甲方採購價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交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稅率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乙方提供的貨物的運輸人員費用、郵資費用以及隨貨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之內,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費用。本合同價格還包括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本合同具體價格以甲乙雙方每次交易確認的甲方物品採購定單爲準。乙方必須提供出售給甲方的貨物合格證明、質量保質保修證明、貨物使用說明書、貨物自檢報告書、有效發票;

第三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爲 24 月,自甲方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採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範。

3.質保期滿,在乙方不存在違約情形時,甲方應返回質保金或扣除雙方確認的質保金後將剩餘質保金返還給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更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賠償甲方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後,仍需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

第四條、貨物的結算與支付

1、暫定總合同價人民幣 (¥ 元)(含稅),按實際安裝數量計算。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做爲合同定金,即 元。 b貨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並驗收合格後即付合同的 % ,即 元。

c所有產品安裝調試完成,經過項目方驗收合格後, 日之內即付清合同款剩餘的 %,即 元

d 質保金爲 ,在甲方驗收合格後 個月內的 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保修方式

1.自貨品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爲 2 年。

2.保修期內,甲方如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非人爲的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饋的信息後,由乙方按破損數量、型號全部換新,換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保質期內發生的非人爲的所有質量問題,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時以內未處理,甲方有權交第三方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約交貨或部分交貨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和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無故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致使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雙方交易金額 30% 的違約責任,甲方因此還造成其它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其它相關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 方: (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爲,

型號,規格。

單價爲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爲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訂於

家用燈具採購合同 篇22

led燈具銷售合同要如何確定各項指標,如何確保企業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爲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於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

4.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佣金。

7.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戶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1.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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