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空調採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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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美的空調採購合同

乙方:

上述甲、乙雙方現訂立本合同,由甲方購進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聯機空調機組(下簡稱貨物或設備)和部分服務,按照下列條款執行:

1.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

1.1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優先順序依次如下:

⑴ 本採購合同及其附件、雙方簽字或蓋章的補充協議和文件 ⑵ 招標書及招標補充文件

⑶ 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及技術、經濟文件

⑷ 投標書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及雙方理解上有歧義,乙方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前提下,與甲方協商解決。

2設備名稱、品牌、產地、數量及規格

2.1 主機設備

以上設備詳細型號、技術規格、標準及有關說明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設備將安裝於天津津南區雙橋河鎮小韓莊村華盛寺工地(以下簡稱“華盛寺工地” )。

2.3 本設備交貨地點: (乙方應在設備抵達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聯繫及通知

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的聯繫、通知應以書面的方式進行,雙方確認具體如下:

甲方:聯繫人及職務: (經理),傳真: ,郵寄地址: ;

乙方:聯繫人及職務: (經理)、傳真: 地

址: ;

3. 價格

本合同總價(以下簡稱合同總價)共計: 元(大寫: 元整),以上貨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規格型號及全批數量)運往並運到 項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設備價、營業稅、包裝費、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費、腳手架費、調試費、現場操作人員培訓費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簽定7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5%爲工程預付款;

⑵ 設備全部進場後支付合同價款的60%爲工程進度款;

⑶ 設備安裝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結算完成後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

⑷ 剩餘工程結算總價的5%爲工程質保金,保修期爲貳年,保修期滿貳年後一次性付清(無息),保修期自開具分項工程驗收完工之日開始計算。

5.設備基本要求(詳見招標書中的技術要求部分)

5.1每臺機組出廠前都應進行整機全性能測試和運行試驗,提供報告和部分性能曲線,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應技術性能參數不得低於5%。

5.2 額定工況下的主要技術性能參數要求:按投標報價的圖紙要求,圖紙設計完成後需要經過甲方認可。

5.3機組顏色按廠家標準樣本提供。

6. 權利、質量、服務保證及附隨服務

6.1乙方保證本合同的全部貨物是製造廠家採用最新技術,工藝,質的、全新的、全套齊全的、無損的,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規格型號、質量的產品;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無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保證對合同項下設備擁有無任何權利負擔的完整物權;並保證甲方在使用本設備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權起訴。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設備缺陷通知後5天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設備以及相關設備安裝和驗收過程中的技術指導,還須提供本設備所有的相關技術資料和使用操作說明,其費用已包含在設備採購總價中。

6.4在全部空調系統安裝完畢具備調試條件時,乙方應及時派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調試,並配合安裝單位對系統進行不少於8小時的聯合運轉,調試費用已包含在設備總價中,甲方無須另行支付。設備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後,乙方正式將設備轉交給甲方。

6.5設備質量保證(保養)期: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經甲方對全部空調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免費提供24個月的質量保證(保養)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維護義務不因設備安裝的物業權利人的變更而免除或者減輕,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響應設備安裝的物業的業主或者物業管理人提出的維護要求。

6.6保證(保養)期內設備如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故障現場對設備進行維修,如需更換部件,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後24小時內更換維修完畢;如要更換笨重大部件;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後2天內更換維修完畢,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將按每次20xx元進行處罰。

6.7在質量保證(保養)期內,乙方免費並及時向甲方供應一切在正常情況下自然磨損的設備零件。但屬人爲造成的事故和不正當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損壞而需更換零、部件,甲方應支付材料費。

7.貨物的驗收

7.1包裝要求和運輸方式

常規包裝,在每件貨物的包裝外表以不褪色的顏料標明箱/件號、毛重、尺碼、淨重、貨物名稱、到貨地址。運輸方式由投標人自定。由於不

適當包裝或不適當裝運而造成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權檢驗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或貨物品牌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甲方在貨物到達華盛寺工地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利將不會因爲貨物在從貨物產地啓運前通過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在交貨前,乙方應覈對貨物的質量、規格、銘牌、性能、數量等。

7.3.供貨時間:

合同簽訂後 30 天內交付完畢(具體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中標人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在規定時間內必須與招標人簽訂採購合同)

8.不可抗力

如在製作或裝運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致使貨物不能按時交付,乙方應將已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在此後的三天內將事故發生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或者公證機構開具的證明書航寄或傳真給甲方,以便甲方認可;經書面認可後可免被視爲違約。此時,乙方仍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加速貨物成交。如因不可抗力影響設備交付延遲達二個月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即時退還甲方已付款項並支付銀行利息。

A、自然災害(風暴、水災、火災、地震等事故)

B、罷工、戰爭

C、其它人力不可控制範圍之事件

9.索賠

9.1如果乙方對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偏差負有責任,甲方在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

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已支付的貨款退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發生的實際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價格。

3)在七天內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產地、銘牌、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和)設備來更換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同意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9.2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答覆,則索賠應視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應付貨款中扣回索賠金額,並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10.誤期賠償費

除本合同第8條所列情形及甲方同意延期交貨和提供服務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甲方通知的時間交貨和/或提供服務,甲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天的賠償費爲人民幣伍千元,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誤期賠償費的限額爲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延誤賠償費的限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合同的修改、轉讓、終止和解除

11.1 甲乙雙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商定變更合同某項內容,並簽定書面修改書。甲方在交貨期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合同(增加數量、增大容量等除外),不應承擔額外費用,但可根據買賣雙方協商更改交貨期。

11.2除非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1.3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提出解除或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 合同簽約後任何時候發現乙方不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資格、資質或者是投標文件中有嚴重虛構信息。

11.4 因破產而終止合同: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11.5 因甲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甲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面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甲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乙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十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甲方應按照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剩下的貨物,甲方可選擇:

A.任一部分按照原來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以及乙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12.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還不能解決,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合同簽約地點:

14.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附件如下:

(1)設備技術規格、型號及分項報價表;

(2)機組技術參數及規格;

(3)機組選型資料及性能曲線;

(4)多聯機主要零配件清單;

(5)多聯機制造主要採用的規範標準;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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