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採購安裝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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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熱的夏天又要來了,你家準備採購並安裝空調了嗎?以下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空調採購安裝合同相關範本,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空調採購安裝合同範本

空調採購安裝合同範本一

甲方:海鹽縣政府採購辦公室

乙方:海鹽信誼空調電器總彙

海鹽縣招投標採購服務中心經過招標,確定 乙方 爲 科龍、三菱重工空調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採購商品清單及協議價格

乙方保證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 金額單位: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和要求

乙方保證本協議中所供產品質量具有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並通過3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

第三條:權利瑕疵擔保

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4.如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安裝,並承擔驗收合格前發生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出廠標準配置的有關技術、質量、三包等資料。

第五條:供貨對象及供貨期限

乙方負責在海鹽縣各行政事業單位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間空調的供應。

第六條:供貨方式

在供貨期限內,乙方在與採購單位簽署《空調協議供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後,保證在 5 個工作日內派人免費送貨至採購單位指定地點並安裝完畢。

第七條:驗收

乙方將空調送貨至採購單位指定地點後,由採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在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收取發票並在《海鹽縣政府採購項目驗收結算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公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採購單位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7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單位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八條: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投標產品的服務承諾實施。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壹萬元,由縣招投標中心負責代收代退。協議到期後,無違反鹽招服(20xx)A3招標文件要求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憑中標單位收據無息退回質量保證金。

第十條: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採用財政直接撥付辦法,海鹽縣財政局收到簽訂合同的採購單位出具的《海鹽縣政府採購項目驗收結算單》、《海鹽縣政府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和乙方開具的合法銷售發票複印件(加蓋簽訂合同的採購單位公章)、合同副本,經審查無誤後,在15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中文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這些文件應包裝好隨同貨物一起發運。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啓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啓動、運營、維護對採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協議價中,採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產品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保證承諾。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協議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採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協議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採購單位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採購單位根據協議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補救措施和索賠

1.採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採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採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採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採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採購單位通知後1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7天內或採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採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採購單位損失的,採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採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協議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當事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協議各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並積極尋求採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時,採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協議。如協商開始10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海鹽縣政府採購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海鹽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認真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堅決杜絕送禮品、給回扣、報銷費用等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爲。2.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空調採購情況。

3.甲方組織有關部門將不定期地對協議供貨情況進行檢查。

4.中標供應商負責採購單位空調採購業務聯繫人:

姓名: ;電話:

姓名: ;電話:

第十九條:違約處理

1.在採購單位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可報請甲方同意後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協議。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配置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協議承諾的標準;

(2)乙方沒有按協議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沒有按協議承諾的價格或優惠率簽訂合同並供貨;4)乙方無故不提供協議供貨範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協議和《浙江省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實施辦法》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執行協議時,可按如下方法對乙方處罰:

(1)供貨價格高於縣協議供貨價格,高於其他任何非政府採購價格或市場平均價格,每發現一次,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第二次發現,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第三次發現,退回高於的價格差額,沒收剩餘的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協議供貨。

(2)在協議供貨期間及以後的售後服務中,採購單位投訴一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10%的履約保證金;採購單位投訴二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20%的履約保證金;採購單位投訴三次,經查實是乙方責任的,沒收剩餘的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協議供貨。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採購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假借政府採購之名爲不屬於政府採購範疇的單位或個人採購,不得向供貨商提出超越協議供貨範圍的其他要求,如有違反,甲方將依照政府採購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破產終止協議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佈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協議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協議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協議轉讓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第二十二條:協議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標文件(招標編號:鹽招服(20xx)A3);

(2)乙方投標文件;

(3)詢標紀要。

如上述文件與本協議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的爲準。

2.本協議經甲乙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海鹽縣招投標採購服務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條:協議修改

若有修改,必須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修改內容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協議附件

(一)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

(二)中標通知書

(三)投標彙總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

(簽字)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空調採購安裝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部門及行業規定、標準等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產品數量、價格

1.1產品清單:

甲方採購乙方生產的 型號中央空調 臺,合同總價: 人民幣 ,詳細價格見下表:

1.2 該價格爲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承擔因各種因素所導致的成本上升而產生的價格上漲風險。

1.3該價格中包括設備生產、包裝、保險、運輸、裝卸、安裝、調試(包括配合調試)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含稅費用。

1.4 專利:

乙方必須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外觀設計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乙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和費用責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職能部門或第三方合法追訴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處理此事所生的律師代理費用。

2.交貨地點:

2.1乙方應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貨地點卸貨,本合同爲“交鑰匙工程”,貨物的卸貨、保管等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卸貨場地,因甲方原因到貨15日後仍不能安裝,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貨地點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機動車可以到達的位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卸貨。

2.2產品在到達甲方所要求上述地點交貨前的運輸、保險等事項均由乙方辦理,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交貨驗收合格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合同期限

3.1.交貨時間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日內交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延期付款,交貨期予以相應順延。

3.2.安裝時間

甲乙雙方認爲已具備安裝條件後,乙方在 日內安裝完畢。

4.產品質量要求

4.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設備是原廠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設備中採用的主要的、核心的、關鍵的元件及技術標準與附件一:中央空調技術參數的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30%作爲違約金。

4.2必須達到或超過的國家、行業標準。

4.3 履約期間,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臺中央空調配置進行檢驗,如果檢驗質量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認爲其產品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貨款的___%.

5.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應在交貨前5日,以書面形式發送《發貨確認函》給甲方,通知準確的發貨日期、到貨時間、貨物型號規格、數量以及場地的要求,甲方須在收到確認函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發貨,甲方逾期不作答覆的,則視爲默認同意。

5.2貨物到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產品包裝要求包括規格型號、產品種類、數量等,貨物在安裝完成驗收通過前的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3到貨後,甲方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方、乙方到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貨物數量及驗收貨物質量,若貨物數量與清單數目不相符,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回或補齊貨物,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爲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並填寫交貨驗收合格證明,此合格證明爲乙方交貨的憑證。

5.4乙方產品通過交貨驗收後原則上視爲本批次的產品質量爲合格產品,但在安裝及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承擔其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

5.5交貨後,甲方提供設備存放地點,乙方或其委託的設備安裝承包方保管貨物,貨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情況,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5.6乙方在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質量信譽卡等相關單證和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驗貨物。

6.安裝、調試及售後服務

6.1安裝過程中,乙方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確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質量,確保達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安裝期間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違法和安全事故及給第三方造成損害均由乙方全部負責。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職能部門或其他合法追訴或罰款的,在甲方受追訴或賠償後,乙方承擔全部損失。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 乙方根據計量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

6.2安裝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配件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換件,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機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責任對合同項下的設備進行調試,並出具現場調試檢測報告,同時出具現場噪音檢測報告。

6.4乙方爲甲方免費培訓操作人員2名,主要內容爲中央空調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免費提供諮詢服務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後期消防驗收工作。

6.5產品保修期爲安裝調試合格後兩年,故障響應時間不超過半小時,到達現場時間不超過 3小時,保修服務方式均爲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甲方設備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況乙方維修收取相應的費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致設備故障損壞;

6.6.2擅自改裝設備;

6.6.3人爲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7質保期滿後的維修服務, 乙方可以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務,終身提供零配件。

7.履約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7.1履約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後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 (¥ )。合同履約保證金包括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當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設備的供貨、安裝內容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予以全部無息退還。

7.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3日內以銀行轉賬或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爲設備定金。

7.3貨到工地現場經甲方、監理方的綜合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至該批貨款總額的70%,(其中25%貨款甲方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給乙方),安裝結束並經調試合格後7日內付至本合同款總額的95%,(若自設備安裝結束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調試,甲方在最遲六個月屆滿後一週內付至本合同總價的95%),餘款5%做爲質保金,質保期爲兩年,即從乙方調試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一週內無息一次性返還。

7.4設備費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額合規的增值稅發票;安裝費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額合規的建築安裝發票。否則,甲方有權相應地推遲付款時間。

8.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變更合同,則應於合同規定交貨日30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合同變更後需重新確定交貨期,合同變更的事項雙方需另籤合同補充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須向另一方償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9.違約責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雙方必須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2乙方逾期交貨的,須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0.05%爲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逾期交貨超過30 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未供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作爲違約金。

9.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發貨或者提前到貨的,甲方有權拒驗貨物,乙方對此承擔一切責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貨款的,應就拖欠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爲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問題致使未通過交貨驗收的,視爲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照本合同關於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9.6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通過驗收的,乙方應立即無償換貨並在15日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並向甲方支付未通過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5%作爲違約金,賠償因此給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產品的,或者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驗收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7乙方承擔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產品保修約定

10.1質保期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質保期爲兩年,質保期內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全部維修和更換等費用。若屬乙方產品質量原因此承諾不能兌現,乙方將負全部責任,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作爲違約金。

10.2乙方應給甲方留下質保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或電話,以便通知乙方確認保修,乙方提供的維保人員、通訊地址或電話有變更的,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公司)的書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後,應及時作出響應。

10.3.1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應立即做出答覆,乙方保證其傳真和電話處於24小時正常開通狀態,甲方將先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於維修,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仍存在殆於維修或不及時維修的情況,此類情況發生三次以上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扣除相應金額質保金並且甲方有權另行選擇維修單位,解除乙方整個項目維修權利,此後發生的維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遇電話無法解決的問題,須派員在3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12小時內完成由於質量問題所涉及的保修;

10.3.2當乙方在確屬產品質量問題而未在規定時間解決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委託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3.3當乙方質量保脩金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有關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守甲方或甲方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禮貌,工完場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1.3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否則,不能免除相應責任。

11.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11.5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2.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採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13.其他事項

13.1以下爲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 中央空調技術參數;附件二:空調主機及標準配置清單;附件三:售後服務體系;附件四:售後服務承諾。

13.2甲方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招標答疑、乙方投標文件、招標議標期間的往來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企業規範、標準、產品說明書(包括規格、質量、檢測依據及結果、原材料產地、貨物產地、包裝、使用功能、驗收方式)、圖紙等資料均爲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處,以形成時間在後的爲準。

13.3合同雙方應指定兩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乙方指定技術代表: ,商務代表: ;甲方指定技術代表: ,商務代表: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3.5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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