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裝修施工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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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裝修施工合同 篇1

發 包 方: (以下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別墅裝修施工合同(精選5篇)

乙方承包甲方鄭州正弘別墅區裝修工程,爲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室內/室外裝飾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價:總承包價人民幣(大寫): 壹仟貳佰萬整 (1200萬)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暫定自 20xx 年 8 月 15 日開工,於 20xx年 4 月 30 日竣工,另質保期限爲12個月,從雙方簽字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條:施工圖紙等

2.1 乙方進行設計,並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和工程報價單。

2.2 甲方對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工程報價單分別進行書面簽字確認。

2.3 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工程報價單經甲方書面確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第三條:工程變更和終止

3.1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1)所有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甲乙雙方必須進行書面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否則該變更單無效。

(2)甲方變更設計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則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進行工程變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還須另行賠償。

(4)《工程項目變更單》簽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部分。

3.3 合同終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出現,雙方都可以書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並進行結算後雙方簽署結算單,本合同終止;

(2)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違約行爲,相對方根據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條:工期延誤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另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用電、水、道路暢通及消防等法定相關手續。

5.2甲方依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裝修款。

5.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見。

5.4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5.5 乙方應依照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所列品牌、材料購買裝修材料,如確需變更、增加品牌、材料等與報價單不符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材料費用;

5.6 乙方應規範、安全施工,保質保量。如施工過程中導致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的協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減輕任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張權利,甲方承擔後可向乙方追償;

5.7 乙方應積極主動與甲方配合,對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見,要在合理時限內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裝修,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安保工作,並清理好場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現因乙方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合理時限內免費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條:工程結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實際驗收進度進行結算。具體爲:乙方完成每階段裝修施工任務後,提交該階段裝修施工報告給甲方確認。

6.2 在施工過程中,如產生工程變更和工程量的增減所需費用,雙方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後,視爲工程款總額補充,費用由雙方另計,不在總承包價範圍內;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爲工程預付款;

(2)工程施工進行至5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 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作爲工程進度款;

(3)工程施工進行至80% 時,甲方依照6.1條款完成書面無異議確認之後的10 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30%作爲工程進度款;

(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5%;

(4)剩餘工程總造價的5%做爲質保金,待12個月的質量保修期經過後,如無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支付。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駿工後,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乙方應自接到通後10天內組織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填寫工程驗收單,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如10天內甲方不組織驗收且不給予乙方明確答覆則視爲驗收通過。

7.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乙方承諾在施工範圍內質量保證期爲12個月。

7.3 下列情況不屬於本合同保修範圍

(1)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如雷擊、颱風、地震、電力負荷超標)

7.4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由於乙方產品或施工質量所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且必須在合理時限內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壞,維修所需費用則由責任方支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項下所裝修房屋被鑑定爲不合格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8.2 乙方不按圖紙施工,偷換材料、拒絕整改意見等造成裝修質量下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裝修總額每日罰付3%;如還造成甲方額外損失的,另行賠償;

8.3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實施中使守約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張權利的,由該方單獨承擔法律責任,與其他方無關。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總造價的30%承擔違約責任。

8.5 因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對方遭受損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各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裝修的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後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容與補充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沒有約定的,仍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10.4 本合同的附件(經甲方書面確定後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工程報價單及階段裝修施工報告)作爲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年月日:

別墅裝修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上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順義區順安南路8號龍苑別墅238號的外牆、門套、窗套、線條,直窗套、弧形窗套、包牆、包牆角、臺階踏步、門口大門套線條,車庫內地面、室外地面、地面亂拼石材,施工安裝價格協商一致,由林文光提供石材安裝報價表爲結算依據。(附件1)

(二)工程承包採取下列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安裝石材的輔料,安裝石材所需的各種輔料包括,42.5水泥、32.5水泥、沙子、雲石膠、(混合型AB)窗套、門套、石材安裝完後,石材縫隙間負責打膠處理。自備施工所需要的腳架及各種工具(以上輔料必須是優質產品)。

2、乙方負責拆除安裝石材處需要拆除的工程。

3、甲方負責供應施工所需的全部石材料。

(三)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程期限( )日。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開工後,每個人每天預支工資20元,每15天預支發放一次工資。

2、局部工程竣工後,甲、乙雙方可以局部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填寫由工商局印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單》(附表二)甲方承付給乙方驗收合格工程款的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三十等全部工程竣工後,甲、乙雙方對工程進行全面工程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填寫一份由工商局印發的《家裝工程保修單》。(附表三)甲方一次性付清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物業收取裝飾公司的裝修押金(可退)由甲方墊付,因施工人員違反物業規定,造成罰款由施工人員自己承擔,甲方負責從施工人員的工程款項里扣除。

(六)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總造價金額的5‰違約金。(總造價包括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費)

(七)1、嚴格執行國家質量標準和技術操作規定,確保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

2、本工程質量以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爲施工驗收依據,按《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標準執行。

(八)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規並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方,均由責任方承擔,並賠償給對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管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施工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別墅裝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施工方

一、合同範圍

1、 本次合同範圍:

2、 合同具體範圍如下:

(1) 圍牆的砌築和圍牆的外牆磚粘貼工程:按新村的外牆裝潢飾要求施工。

(2) 院內的鋪磚工程:按新村及甲方的要求施工。

(3) 混凝土工程:採用預拌混凝土,包括:地樑(正房及院牆地樑)、橫樑、防震拄、前樑、屋面及屋頂的澆鑄。

(4) 鋼筋工程:鋼筋、預埋構件的連接安裝按國家施工標準完成。

(5) 屋面工程:屋面保溫、找坡、找平及面層,屋面排水工程按國家施工標準完成。

(6) 防水工程:屋面防水、衛生間防水、止水帶等所有防水按國家施工標準完成。

(7) 主體外裝修工程:按新村的外裝潢要求施工。

(8) 砌築工程:砌體按按國家施工標準完成。

(9) 房屋內牆工程:地面:全部爲毛地面,衛生間做防水;所有牆面爲混水牆。

(10) 滲水井工程、化糞池工程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完成。

3、本合爲輕包工程,甲方、乙方(施工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協商後,工程每平米施工費爲人民幣120.00元。本合同施工費總價按房屋實際施工面積乘以每平米施工費120.00元並加上圍牆的砌築工程、圍牆的外牆磚粘貼工程的工程款3000.00元的總合計算。工程每平米施工費單價包括以下工程價款:混凝土工程;鋼筋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主體外裝修工程;砌築工程;滲水井工程、化糞池工程;房屋內牆工程;院內的鋪磚工程。如上述項目的部分在實施過程中由其他承包商負責提供服務,則按相應金額扣除施工費價款。

4、圍牆的砌築工程、圍牆的外牆磚粘貼工程的工程款爲人民幣3000.00元。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工程、或停止施工,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工程質量標準

1、本工程適用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以及新村建設要求;

2、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在竣工驗收後質量未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以及新村建設要求,甲方有權視工程質量的缺陷問題扣除乙方相應的工程款。

三、工期及進度要求

1、 合同工期爲___日曆天。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3、該竣工日期是指本工程的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已按甲方要求完成。

4、 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時完成,依據經甲方、監理、乙方共同確認的工期目標,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額度爲合同總價3‰的賠償金。

四、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價款按以下列方式支付:

1、甲方在乙方人員及設備進入現場後,在3日內支付乙方施工款的___%。

2、主體工程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___%。

3、主體外部工程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___%。

4、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本工程已經爲甲方接受,並經過甲方及其他驗收方驗收後,支付工程款的___%。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後,甲方保留工程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壹年後如未發生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部返還乙方。如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則根據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扣除相應的金額。

五、其他

1、 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關於增加施工價款的要求。

2、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乙方在竣工驗收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式。保修期限按《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3、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內所有施工垃圾的清運,費用已經含在合同價款內,若此部分內容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則相應費用從合同價款內扣除。

4、 乙方應承擔除政府部門明文規定由甲方繳納以外的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及與本工程項目直接或間接有關的一切稅項、費用或收費。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施工費時,則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記息。超過30天以上時,施工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續階段工作,

乙方責任:

1、按約定的日期竣工、施工質量符合合同要求。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範施工,保證安全,如違反上述規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的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造成甲方財物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按市場價格提出索賠。

3、甲方所有建築材料進場後,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同時負責保管,如有丟失損毀由乙方負責賠償,保管費用由雙方負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別墅裝修施工合同 篇4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稱:裝修工程。

3、 承包範圍:參照設計圖以預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項目及工程量爲準。

4、 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 天(日曆天)。在甲乙雙方認同可以開工、材料進場的第二天計算工期,開工日期爲 20xx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出設計思路、項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 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電等工作,使之達到乙方裝飾施工要求。

3、 做好乙方開工現場準備工作,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電,並承擔相關費用。

4、 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共設施設備而帶來的相應不便或負面影響的協調工作。

5、 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 指派項目責任人,按合同及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甲 方認定的圖紙或按照圖紙變更通知和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設備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將物品放置於施工現場內,須徵得乙方項目責任 人同意,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放置於施工現場的財物的,一切責任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6、 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進場前須由甲方認可後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牆漆)。

7、 施工過程中儘量避免擾民,施工時間儘量避開附近業主休息時間。

第四條 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 採取的相關費用。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與己相關的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連續12小時以上)。

5、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項目、工程變更時,工期順延。

第五條 工程項目(內容)變更

1、 簽署本施工合同後,如甲方要求刪減部分工程項目(內容),甲乙雙方須簽署〈〈工程項目變更確認單〉〉;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項目,按甲方刪減該項目的具體損失額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費、人工費。〈2〉未下料工程項目,甲方須刪減的部分按刪減部分造價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準備費、運輸費。

2、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修改設計意見及增減項目時必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擅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 本工程以甲方簽字認定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其它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並視同驗收合格。

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 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須通知乙方,另約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則視爲驗收認可。

5、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視同該部分驗收認可合格。

6、如因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須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

1、 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項必須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託人收取並開具統一的收款收據。

2、 本合同工程承包範圍嚴格按甲方認定的施工設計圖與預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項目爲準,如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增減內容時,必須填寫工程變更單,雙方簽字確認,均按實際發生項目內容結算,結算項目按國家現行定額和材料價格計取。

3、 工程款付款具體日期:合同總金額:(大寫)

第一次付款:簽定合同進入施工場地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二次付款:開工50天后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裝飾工程全部完工及驗收合格後按工程結算總造價預留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總造價除預留5%以外餘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爲一年,甲方在質保期滿一年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質保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200元/天的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2、 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違約金。

第九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必須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工程所需的安全設施、維護、運行均包含在工程單價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施工內容按甲方認可的工程預算表執行;

2、 甲方如中途要求對本工程變更設計或項目數量有增減時,乙方應予認可;但所 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單項增加工程完工時付清增加項目工程款。

3、 本合同在覆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 調解;當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4、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該合同條款之前,甲、乙任 何一方單方面終止該合同,須按合同預算總額的2 %向對方予以賠償。

5、 本合同覆行過程中,因一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覆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辦理合同終止及結算手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其它甲方所列特別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覆行完成後自行終止。

3、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 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手寫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工程項目以預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項目爲合同內施工內容。

6、 工程預算書單價爲工程結算的依據。

7、 工程結算均按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發生工程量爲準。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 話 :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別墅裝修施工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甲方將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別墅樣板房工程承包給乙方。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寧鄉縣新康西路 。

2、工程名稱: 二期一7#、10#樓、別墅 樣板房裝修工程。

3、承包範圍:參照設計圖以預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項目及工程量爲準。

4、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期: 70 天(日曆天)。在甲乙雙方認同可以開工、材料進場的第二天計算工期,開工日期爲 20xx年5月1日。

第二條 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出設計思路、項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電等工作,使之達到乙方裝飾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開工現場準備工作,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電,並承擔相關費用。

4、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共設施設備而帶來的相應不便或負面影響的協調工作。

5、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指派項目責任人,按合同及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甲方認定的圖紙或按照圖紙變更通知和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設備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將物品放置於施工現場內,須徵得乙方項目責任人同意,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放置於施工現場的財物的,一切責任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進場前須由甲方認可後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牆漆)。

7、施工過程中儘量避免擾民,施工時間儘量避開附近業主休息時間。

第四條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相關費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與己相關的工作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連續12小時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項目、工程變更時,工期順延。

第五條 工程項目(內容)變更

1、簽署本施工合同後,如甲方要求刪減部分工程項目(內容),甲乙雙方須簽署〈〈工程項目變更確認單〉〉;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項目,按甲方刪減該項目的具體損失額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費、人工費。〈2〉未下料工程項目,甲方須刪減的部分按刪減部分造價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準備費、運輸費。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修改設計意見及增減項目時必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定〈〈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擅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以甲方簽字認定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其它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並視同驗收合格。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須通知乙方,另約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則視爲驗收認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視同該部分驗收認可合格。

6、如因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須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項必須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託人收取並開具統一的收款收據。

2、本合同工程承包範圍嚴格按甲方認定的施工設計圖與預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項目爲準,如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增減內容時,必須填寫工程變更單,雙方簽字確認,均按實際發生項目內容結算,結算總價以結算實際工程量爲準,結算項目按國家現行定額和材料價格計取。

3、工程款付款具體日期:

合同總金額:(大寫) 叄佰萬元整 (小寫) 3000000.0元

第一次付款:簽定合同進入施工場地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二次付款:開工50天后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裝飾工程全部完工及驗收合格後按工程結算總造價預留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總造價除預留5%以外餘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爲一年,甲方在質保期滿一年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質保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20xx元/天的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xx元/天的違約金。

第九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必須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工程所需的安全設施、維護、運行均包含在工程單價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施工內容按甲方認可的工程預算表執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對本工程變更設計或項目數量有增減時,乙方應予認可;但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單項增加工程完工時付清增加項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該合同條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該合同,須按合同預算總額的2 %向對方予以賠償。

5、本合同覆行過程中,因一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覆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辦理合同終止及結算手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別要求 。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別要求: 。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後自行終止。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手寫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項目以預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項目爲合同內施工內容。

6、工程預算書單價爲工程結算的依據。

7、工程結算均按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發生工程量爲準。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家庭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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