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報警維保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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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報警維保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消防報警維保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保障公司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根據國家消防有關規定,現甲方將公司內所有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委託給乙方。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上海錦鴻娛樂有限公司鑫都路分公司 消防設施維護。

第二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地址:上海閔行鑫都路2508

第三條:維修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及維護內容要求:

一、 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 消防控制聯動系統;

3、 消火栓系統;

4、 自動噴淋系統;

5、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6、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二、 維護內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維保技術協議》。

第四條:維護期限、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統維護週期爲 壹 年,自 20xx2 年 元 月 2日 起至 20xx 年2 月 31 日止,年維護費用爲:155000整(大寫:壹拾伍萬伍仟圓整),當維護週期達到半年時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 ,維護週期結束後10日內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該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簽合同的權利。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按消防規範的要求,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日檢查制度,並做好記錄。

2、 當甲方發現消防設施故障並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繫確認後12小時內,必須派維護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後交雙方分別存檔。

3、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爲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本合同範圍內消防系統維護工作,以確保整個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2、 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工作,同時對消防維護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填寫相關的維護記錄表,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3、 乙方在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後,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後存檔。當消防系統出現故障時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爲違約,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

4、 乙方爲確保防爆實驗室的濃度探測器處於完好狀態,應每半年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濃度探頭進行檢測並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當檢測發現探頭達不到使用要求時乙方應將探頭送至廠家進行重新標定使其達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 若遇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其它:

1、 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工作,需更換設備、零配件、材料單價在100元以內,由乙方承擔。如超過100元的設備由甲方承擔購買,乙方負責安裝;甲方亦可委託乙方購買,乙方需提供正規發票,其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實驗室的濃度探頭每半年需請有資質的供應商對其靈敏度進行檢測

2、 甲方現場負責人爲:盧劍波乙方現場負責人爲:彭浩宇,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擅自關閉被維護設備; 值班人員不在值班現場; 當確定設備、備件已損壞時,乙方提出需要更換,甲方不與採納的; 甲方不及時反饋給乙方設備運轉故障情況。

3、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一方違約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2日起至20xx年2月31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

年月日:

消防報警維保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爲使 現有的消防報警系統及聯動系統處於完好的工作狀態,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範的要求,依照產品的技術標準,結合具體使用情況,向甲方提供消防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的維修保養服務。確保消防系統運行在最佳工作狀態,爲甲方之消防安全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服務合同。

(一)乙方承擔甲方的維修保養項目,該項目服務內容包括有:

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 消防中心聯動系統。(見附錄A)備註: 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即派技術人員對甲方的消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先着手解決甲方消防系統現存的各類問題。以優惠的價格提供日探產品配件,並免費爲甲方更換及主機調試。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我公司只針對對主機進行版本升級、除塵、內部各電源電壓的測量與調整;對備電的測試;對各基板的負荷(勞損)測試;對主機側外部線路的絕緣測量。對於主機外部的各類探測器、 傳真: 簽約日期: 傳真:手報等報警設備的測試均由甲方負責。

3 報警系統故障檢修至末端設備,聯動系統故障檢修至被聯動設備的24V接口處;若故障問題因線路或設備損壞時均由甲方負責對線路的維修與設備的更換,我公司提供技術指導。

4 對於防排煙系統、水系統、電梯、防火捲簾門,乙方配合信號的測試,並對信號故障進行維修;防排煙系統、水系統、電梯、防火捲簾門等防排煙設備本身問題,由甲方聯繫相關廠家處理或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維修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單獨結算,不包含在消防維護費之內。

5主機至現場設備模塊及聯動模塊至被聯動設備之間的線路損壞需更換時,由甲方負責更換。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爲壹年。

(三)維修保養費用:

1甲方支付乙方的維護保養費用共計 元。人民幣 元。(設備損壞、零件更換費用另計)。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10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25%即人民幣 元。剩餘維護保養費分三次在每季度開始前10天內支付,每次支付合同總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上述維護保養費爲壹年工作合同之標準。

(四)甲方的義務:

1 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配合乙方報警主機部分的維護保養工作。

2 甲方負責制定季度維護保養具體時間,並提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3 在乙方對報警主機進行停機維護期間,甲方全面負責報警區域內的人工防火巡視工作和準備好各種應急措施。

4 甲方應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各主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5 甲方應爲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提供所需的工作環境、條件及水電供應。

6 甲方應派專人負責簽字確認乙方的工作內容及調試報告。

(五) 乙方的義務與工作內容:

1 乙方應嚴格按合同附件A和B的各項內容進行工作。

2 乙方應在每季度維護保養工作結束後,向甲方送交正式的維護保養報告,並由甲方負責人的簽字認可。

3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工作計劃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按時向甲方送交維修保養報告,並由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

4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年中、合同期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消防設備評估報告,提供書面設備運行狀況、存在設備隱患及設備更新、設備改造建議。

5 除正常季度的維護保養外,乙方提供緊急搶修服務。即當系統出現異常時,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後3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工作(節假日8小時內)。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整個消防報警系統設備的正常運行。除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外。

7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使消防報警系統能順利通過當地消防部門所予的各種檢查。

8 乙方人員在甲方酒店工作中,因違章操作而發生責任事故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優惠措施:

1甲方改造、擴建需新增設備時,乙方將提供最優惠價格和服務,並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

2 乙方對所供設備的自然損壞、零件更換提供最優惠價格。對於甲方報警系統中損壞的基板,乙方將與甲方有關人員溝通後,提出維修或更換意見供甲方參考。乙方將優先提供免費維修服務,並保證維修質量。如需更換損壞的電路板,乙方將提供最優惠價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零件價款年累計不超過人民幣¥10,00.00元(含壹仟元)的由乙方負責免費提供和更換。

(六)其他:

1乙方在工作現場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時,應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2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消防系統末端設備維修工作的技術支持。乙方應定期爲甲方的消防中控人員進行消防專業技術培訓。

3甲方進行店級規模消防演習及節日前進行酒店消防設施設備全面檢查時,乙方義務派人配合甲方工作。

(七)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該合同結束前30天,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下一年合同。

(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簽字(蓋章):

消防報警維保合同 篇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小區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保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下稱“本項目”)

2、項目地點:

第二條維保範圍

乙方按甲方確定的系統功能、設備材料,負責本項目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和調試(發電機、供電及消防系統的氣體滅火裝置的維修保養不含藥劑的更換及充裝費用),經乙方維保後本項目消防(報警)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和通過省、市公安消防局或有資質的消防檢測中介服務機構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檢查。 

第三條服務質量和要求

乙方按國家頒佈的消防技術規範和省、市公安消防局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檢查驗收的標準以及產品的技術指標,負責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的消防(報警)設備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具體詳見附件《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護細則》。

第四條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雙方有意續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協商續簽合同。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期內維保費(不包括第三方檢測費用)總額爲元(大寫:人民幣元,下稱“合同總價”),合同總價固定包乾,其中每季度維保費(不包括第三方檢測費用)爲元(大寫:人民幣元)。合同總價包括不含稅總價元和稅率爲%的增值稅稅金。

維保費包括維保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全面修復、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正常維護保養、故障時緊急搶修的人工費、交通費、機械費、加班費、稅金、管理費及因維護保養所需更換單價在人民幣元/件(含)以下的輔材產生的費用,但乙方每年提供的輔材總值不超過當年維保費總額的%,超過部分的輔材數量及單價需經甲方書面簽字同意後由乙方購買及更換。單價在元/件以上的設備、材料及配件損壞無法修復需更換的費用不包括在上述合同總價內。需更換單價在元/件以上的設備、材料及配件由乙方提出規格、型號及數量給甲方,由甲方購置後交由乙方進行更換,或由甲方確認價格後委託乙方購置,乙方更換。對於甲方委託乙方購置相關配件的,甲方收到合法發票後予以結算。

2、維保費按照季度結算的方式進行。甲方確認乙方維保工作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完成,由乙方提交工作報告且經甲方書面確認合格以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維保費。  

3、在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乙方憑合法足額其經甲方認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請款通知書(一式一份)、《月度工作報告》(一式三份)等資料向甲方申請付款。

4、甲方收齊相關資料辦妥結算後30日內將維保費以支票/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提交完備的結算資料導致甲方付款遲延的,甲方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確認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5、合同期滿未能續約的,最後一個月的維保費必須在辦理移交驗收確認手續後予以支付。

6、本合同項下所指“增值稅發票”均爲增值稅發票:(1)專用;(2)普通。(請結合具體業務選擇對應發票類型)。甲方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7、如乙方開具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並不免除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8、如本合同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自開票之日起不超過30天,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作質量評定標準及驗收

1、合同期間內,如省、市消防部門對該系統進行檢查,在檢查前,由甲方會同乙方對合同維修保養範圍內的消防(報警)設備設施進行檢測。乙方應保證消防(報警)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和省、市消防部門要求,乙方應負責在天內維修整改完畢;如屬系統重大或突發性故障之類的特殊情況,應在甲乙雙方具體約定的時間內維修完畢,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本合同維修保養範圍內的消防(報警)設備設施未能通過省、市消防部門或有資質的消防檢測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的檢查的,乙方除應無償負責維修外,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及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委託(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郵編:)作爲現場代表,負責解決維修、保養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並參與維修保養工作的簽證和工作量的確認工作。現場代表如有變化,甲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監護,甲方人員應能獨立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進行操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按消防規範的要求,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總閘、壓力錶及附屬組件進行日檢,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3)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3小時內到達現場並於24小時內完成維修,緊急故障須1小時內到達現場並於8小時內完成維修。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後交雙方分別存檔;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圖紙資料以及有關設備設施的資料,並且提供相應便利條件(包括用電、用地等),積極配合乙方的維修保養工作。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郵編:)爲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期間的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質量、安全問題,該代表須持續持有消防安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以及與本維修保養項目相適應的消防職業技能等級,乙方應提交相關資質證書複印件報甲方備案。上述人員有義務配合項目接受上級單位檢查工作。如乙方現場代表變更則需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每月20日前進行一次系統巡查工作,並提前制訂工作計劃(工作時間:每天9:00-18:00),乙方人員到達及離開項目現場時,必須按要求在甲方設定的專用記錄表上簽名記錄(表格設在項目的消防中心)。

(3)合同簽訂後五天內,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場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實施維護保養,使系統處於正常狀態(合同總價已含,不再另行收費)。

(4)工作方式:

①以全年爲計劃,按甲方要求制定詳細的維護保養計劃。

②每月 20 日前乙方應對消防中心報警聯動控制器及外圍設備10%的受控器件檢測一次,檢測後兩天內提供檢測報告交甲方簽字確認。

③每半年(具體時間以乙方提供的本年度維修保養的具體計劃表爲準)組織內部消防人員對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系統抽查自檢,並於檢測完成後兩天內提供一份保養情況的全面報告交甲方簽字確認。

④每年度對整個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模擬火警試驗,並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提交年度工作報告、設備狀況評估報告和詳細的《鑫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服務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參與人數不少於6人。

⑤每年不少於一次協調相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演習。

⑥提供應急維修服務,在應急搶修的時候,應儘量提供備用設備設施(在甲方指定責任人的口頭同意下),並且儘快更換或修復設備。

(5)對甲方的管理人員進行定期(一年不少於三次)管理培訓,並提交系統操作指引手冊,使其對系統有充分的瞭解,並能對系統進行日常的操作管理。

(6)協助甲方的管理人員建立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每日的系統運行記錄登記制度,做好檢查維修原始記錄。

(7)如出現系統重大故障需進行緊急維修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分鍾內趕到現場處理,處理完成後提交處理結果給甲方簽署備案。如屬特殊情況,到場及維修時間由甲乙雙方具體協商確定。經乙方檢測發現的系統故障,乙方到場及維修時間依上述規定執行。每次系統維修完後要填寫維修保養單,交甲方簽字確認。如維修後系統達不到合同確定的標準,甲方可不予簽收,並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補修完畢。如逾期完成則乙方應負相應的違約責任。

(8)在檢測、維修過程中乙方應注意保護好甲方的其他設備、器材和物業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9)如非急修情況,乙方進場工作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並佩帶上崗證、工作證。施工現場需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服從小區物業管理,無證不能進場工作。乙方違反規定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進行檢測、維修過程中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1)如因乙方在保養過程中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乙方需負維修或更換責任;如因此造成項目業主損失的,乙方也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賠償。

(12)乙方應爲該維保工程購買甲方及第三方財產責任險(保額不低於合同總價的10倍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13)乙方須承擔其工作人員的意外傷害責任,如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產生任何人身損失或財產損失的,概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因乙方或其聘請的人員給甲方和/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損失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逾期支付乙方維保費(乙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的除外)的,經乙方書面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每逾期1天按當期未支付維保費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一年維保期內乙方累計收到甲方兩次書面警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予結算未支付維保費,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3個月維保費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到場維修,每逾期1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期維保費的 1 ‰作爲違約金;凡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排除系統故障(包括針對甲方報修、乙方檢測發現故障後維修、維修工序不合格被要求補修、未能通過檢查被要求維修)並經甲方確認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期維保費的 1 ‰作爲違約金,本款所述違約金甲方有權從維保費中扣除,如維保費不足扣除,甲方擁有繼續追索的權利。

4、如乙方未按合同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履行檢測、維保義務,並按要求提供報告,每逾期1天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期維保費的 1 ‰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從維保費中扣除,如維保費不足扣除,甲方擁有繼續追索的權利。

5、凡因乙方遲延或不適當履行檢測、維修義務或維修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所導致的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未能通過省、市消防部門或有資質的消防檢測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的檢查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維保費中扣除,如維保費不足扣除,甲方擁有繼續追索的權利;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不予結算未支付維保費,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3個月維保費的違約金。

6、維保期內,乙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代爲維修,乙方除承擔代爲維修費用外,還應支付相當於代爲維修費用30%的違約金。如乙方累計3次以上(含3次)未及時到場進行檢測或維修,或逾期3天以上(含3天)沒有按約定排除系統故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予結算未支付維保費。

7、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的維修及保養所需更換單價超過元/件以上的配件,必須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購買,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購買的配件,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8、維保期屆滿後,甲方從應付維保費中預留合同總價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屆滿後2個月內由甲方扣除發生的維修費用和違約金(如有)後不計息歸還乙方。

9、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包括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情況)的,除合同其他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相當於合同總價20%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質保期

1、自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維保工作後,乙方須對全部維保消防(報警)設備設施承擔保修責任,質保期爲2年,自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定期對維保消防(報警)設備設施進行巡訪,做好回訪記錄,並對存在隱患的質量問題,予以及時解決。乙方應預留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和電話,以便甲方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3、質保期內,如維保消防(報警)設備設施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接到甲方通知後天內派人進行檢查並維修完畢,如屬於緊急情況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超過約定期限未到現場維修或者未維修完畢的,甲方有權請第三方代爲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維修費30%的違約金。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乙方違約並且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後乙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以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

(2)守約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爲),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及取得權利人書面許可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違約方應按守約方實際損失金額負責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對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合同履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業務聯繫人信息

1、爲便於履行合同,雙方各自指定對接人壹名,具體信息如下:

(1)甲方對接人

姓名:;職務:;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郵編:。

(2)乙方對接人

姓名:;職務:;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郵編:。

2、甲方對接人有權代表甲方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管、糾正乙方違約行爲、督促乙方付款、收發函件。超出前述授權的,須甲方加蓋公章確認。

3、乙方確認本方對接人有權代表本方收發函件、協調溝通合同履行事宜、參加會議、簽署會議文件、確認事實及違約責任、提出建議和整改方案、接收質保通知、安排組織人員履行質保義務等。

4、鑑於消防設備的特殊性,乙方對接人應保證聯繫電話24小時開機,便於及時處理故障。

5、各方均確認:對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達信函,因信息不準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後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擔。

6、如上述信息確需變更的,變更方應提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因未通知變更信息導致變更方無法收到有關函件的,一切後果由變更方承擔。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違約方的損失賠償範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款、補償款、道義資助款、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文印費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在日內完全排除附件5所列彙總故障。

4、以下附件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主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護細則

附件二、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護保養考覈標準

附件三、建築消防設施月度評估記錄

附件四、消防(報警)設備設施故障情況彙總

附件五、消防日常維保更換配件材料價格清單

(以下無正文,爲《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保服務合同》簽章頁)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附件一: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維護細則

一、月、季、年巡檢內容規定

1、月巡檢規定:每月對每個維護點進行一次巡檢。其細則見表一。 

2、季巡檢規定:每月對每個維護點進行一次巡檢。其細則見表二。 

3、年巡檢規定:每月對每個維護點進行一次巡檢。其細則見表三。 

二、月、季、年巡檢其他規定

1、每月巡檢參加人數:4人

2、每季巡檢參加人數:6人

3、每年巡檢參加人數:6人

三、消防(報警)設備設施系統中各子系統的維保內容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對火災報警系統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① 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各功能進行試驗。

② 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③ 每年對備用電源進行2次(每半年一次)充放電試驗,4次(每一季度一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2)對消防系統聯動設備作定期檢查和試驗。

①每年對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門等控制設備做消防聯動試驗兩次(每半年一次)。

②每季對火災事故廣播進行消防聯動試驗兩次(每季兩次)。

③每年對電梯進行強制停於首層消防聯動試驗兩次(每半年一次)。

④ 每季對消防通訊設備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兩次(每季兩次)。

⑤每年進行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消防聯動試驗兩次(每半年一次)。

(3)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線路及聯動線路的故障進行維修。

(4)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故障進行維修。

(5)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消防通訊線路、消防主機電源檢查及消防主機接地線路的故。

障的檢查及維修。

2、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防泵進行啓動運轉試驗,並對消防泵進行消火栓按鈕聯動啓泵試驗。

(2)每月度對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進行檢查,保證控制閥門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3)每月度對消火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每月度對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靜壓壓力試驗。

(5)每季對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用戶。

(6)每月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

(7)每季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每年進行出水檢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於工作狀態。

(2)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啓動運轉試驗一次。

(3)每月對電磁閥作啓動試驗一次,動作失常時馬上通知甲方及時更換。

(4)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5)每月對溼式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泄水試驗,驗證溼式報警閥的供水能力(如需系統放水,費用由甲方負責)。

(6)每月年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7)每月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並進行維護。

4、氣體滅火系統

(1) 每月檢查保養氣體控制屏,保證正常運行:

序號

內容

標準

檢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設備無異常

各類顯示燈正常

觀察顯示燈

確認設備有無故障

2

自動報警系統

探測器

正常工作無故障

自動巡檢

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開試報警閥

電源

使系統正常運行

對備電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3

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

1、水源控制閥、報警控制裝置

狀況完好

開閉位置正常

目測巡檢

2、設置儲水設備的房間

寒冷季節測定室溫

測量

3、水泵房

溫度、壓力、位置響聲處於正常狀態

觀察儀表讀數

臨場判斷

4、管網系統

無跑、冒、滴、漏現象,無使用故障

觀察系統壓力是否恆定

目測管網外觀

4

聯動系統

1、消防廣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強制轉換

2、消防通訊

功能正常

通話試驗

3、排煙系統

排煙風機手、自動啓動正常;防火閥、排煙閥動作靈敏,無滯礙

手、自動啓動風機試驗排煙閥、防火閥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統

處於待用狀態無障、礙物

防火捲簾手動良好

(2)每月檢測氣瓶的壓力是否達到規範要求,有無泄漏現象。(如壓力達不到規範要求,氣體藥劑的補充費用由甲方負責)。

(3)每月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是否正常。

(4)每月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 檢查氣瓶的電磁閥是否動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

(5)每月檢測控制屏的功能情況、氣瓶壓力是否正常。

(6)每月檢查試驗手動和自動放氣裝置。

(7)每月模擬進行煙、溫感探測器動作,是否有放氣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靈敏。

5、防火分區

每月手動或自動啓停防火捲簾門試驗.檢查其性能。

6、防排煙系統

(1)每月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送風閥、排煙閥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2)每月手動或自動打開排煙閥、啓/停送風機、排煙機查看其性能。

(3)每月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試驗,檢查其性能。

月巡檢細則            表一

序號

內容

標準

檢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設備無異常

各類顯示燈正常

觀察顯示燈   確認設備有無故障

2

自動報警系統

探測器

正常工作無故障

自動巡檢

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開試報警閥

電源

使系統正常運行

對備電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3

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

1、水源控制閥、報警控制裝置

狀況完好

開閉位置正常

目測巡檢

2、設置儲水設備的房間

寒冷季節測定室溫

測量

3、水泵房

溫度、壓力、位置響聲處於正常狀態

觀察儀表讀數

臨場判斷

4、管網系統

無跑、冒、滴、漏現象,無使用故障

觀察系統壓力是否恆定

目測管網外觀

4

聯動系統

1、消防廣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強制轉換

2、消防通訊

功能正常

通話試驗

3、排煙系統

排煙風機手、自動啓動正常;防火閥、排煙閥動作靈敏,無滯礙

手、自動啓動風機試驗排煙閥、防火閥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統

處於待用狀態無障、礙物

防火捲簾手動良好

季巡檢細則            表二

序號

內容

標準

檢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設備無異常

各類顯示燈正常

觀察顯示燈   確認設備有無故障

2

自動報警系統

探測器

正常工作無故障

分批檢查

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開試報警閥

電源

使系統正常運行

對備電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3

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

1、控制閥門電磁等

狀況完好

目測巡檢

2、報警閥

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放水試驗,啓泵性能

3、水泵房

溫度、壓力、位置響聲處於正常狀態

觀察儀表讀數

臨場判斷

4、管網系統

無跑、冒、滴、漏現象,無使用故障

觀察系統壓力是否恆定

目測管網外觀

5、室外閥門井

啓閉位置正常無滲漏

目測

6、水泵接合器

無滲漏

目測

7、噴頭

完好無損

清除異物

4

聯動系統

1、消防廣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強制轉換

2、消防通訊

功能正常

通話試驗

3、排煙系統

排煙風機手、自動啓動正常;防火閥、排煙閥動作靈敏,無滯礙

手、自動啓動風機試驗排煙閥、防火閥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統

處於待用狀態無障礙物

5、啓泵試驗

手、自動均能正常啓動

試驗

年巡檢細則             表三

序號

內容

標準

檢查方法

1

消防控制室

設備無異常

各類顯示燈正常

觀察顯示燈   確認設備有無故障

2

自動報警系統

探測器

正常工作無故障

模擬、儀器檢查

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

正常工作

末端放水,開試報警閥

電源

使系統正常運行

對備電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3

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

1、控制閥門電磁等

狀況完好

目測巡檢

2、報警閥

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放水試驗,啓泵性能

3、水泵房

溫度、壓力、位置響聲處於正常狀態

觀察儀表讀數

臨場判斷

4、管網系統

無跑、冒、滴、漏現象,無使用故障

觀察系統壓力是否恆定

目測管網外觀

5、室外閥門井

啓閉位置正常無滲漏

目測

6、水泵接合器

無滲漏

目測

7、噴頭

完好無損

清除異物

4

聯動系統

1、消防廣播

功能正常

播放、強制轉換

2、消防通訊

功能正常

通話試驗

3、排煙系統

排煙風機手、自動啓動正常;防火閥、排煙閥動作靈敏,無滯礙

手、自動啓動風機試驗排煙閥、防火閥是否正常工作

4、防火分隔系統

處於待用狀態無障礙物

防火捲簾自動試驗完好

5、啓泵試驗

手、自動均能正常啓動

試驗

5

供水設施

1、水源

測試年供水能力

2、儲水設備

檢查結構材料

3、氣壓穩壓設備

正常工作

模擬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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