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承包合同(精選6篇)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甲乙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權互轉給對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轉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甲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老水池旁: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面積爲: 平方米。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至盞西交通要道東側,在要道邊甲方水田。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面積爲: 平方米。
二、互轉期限:
永久性
三、互轉方式
1、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甲乙雙方自願以2.5:1互轉比例(即甲方以每2.5畝水田承包面積與乙方1畝田承包面積互轉),將其承包權互轉給對方。
2、按上述甲乙雙方互轉比例調換後:甲方互轉水田承包權面積爲:平方米(四至界限見合同第二條款);乙方互轉水田承包權面積爲:平方米(四至界限見合同第二條款)。
3、甲方同時補助給乙方甘蔗管理費:貳仟元整(.00元)。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互轉土地使用權歸對方,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後對方土地的使用權。
2、互轉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原承包權方全權負責解決,與對方無關;若使對方造成損失的,由原承包權方賠償所有損失經濟。
3、若甲乙雙方非法干預對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其一方造成損失的,事主方向損失方賠償違約金:計本合同互轉所用費用加其損失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互轉水田國家所正收的公糧、餘糧、村社提留費、水利費等由原承包方負責承擔;如有國家農業直補由原承包方享受。
5、若有國家徵收互轉後的水田,其所補償的土地、房屋建設等補償資金歸互轉後享有承包權一方享受。
6、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原承包方承擔。
7、互轉土地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時費用由互轉後具有使用權一方自行承擔。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崩東自然村民小組、寶石自然村民小組各執一份,寶石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20xx年10 月15 日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覈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爲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爲: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爲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爲界;
第三段 埂上爲界;
第四段 上爲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爲界;
北至: 起爲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爲界;
西至: 右邊爲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爲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爲界;
南至:第一段: 爲界;
第二段: 爲界;
西至:第一段 爲界;
第二段: 爲界;
北至 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爲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爲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爲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爲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爲證並備案。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友好、誠實、守信、平等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視頻監控系統、收銀點餐系統、無線覆蓋、音響系統工程”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工程包括產品設備提供、安裝、系統調試、維護等。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場地、樓層施工用電和用水,並承擔以下義務: ⑴、按時對工程、施工及工程進度實施監控和驗收。 ⑵、按本協議規定時間支付工程款。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⑴、按時進入施工現場。
⑵、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⑶、設備的安裝調試。
⑷、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 供貨及安裝:
1、本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施工安裝規範進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標準,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的輔材必須先提供樣板經甲方確認後乙方纔可進場施工。
四、工程時間和進度
1、本工程工期 天,自合同簽字之第二日計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中甲方對信息點進行增減,則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繫單。
3、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對施工中有困難或需要修改原設計,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變更
1、由於甲方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必須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繫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聯繫單,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2、由於乙方因設備停產、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等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必須向甲方出具工程聯繫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聯繫單,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六、工程驗收
1、採用完工總驗收的方式。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產品生產廠家的原裝合格產品。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標準對設備進行驗收。
3、工程驗收標準。
⑴、各系統運行良好,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終端合格率爲100%。
⑵、A.根據甲方要求,甲方可請權威機構對本系統進行驗收,並出示測試報告及結論,其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B.若權威機構對乙方爲甲方所做的佈線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點,乙方將在有效工期內進行整改,再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
4、雙方人員進行驗收,由雙方人員簽字,驗收合格報告作爲付款依據。
5、工程完工,則應根據實際佈線、信息點位置出具詳細的竣工圖紙。
七、系統保證及工程維護
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因本工程爲兩年合同期,因此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兩年內,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由乙方免費更換。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設備損壞,乙方有償提供設備配件。質保期後因系統發生故障,乙方有償提供設備配件,不計人工費。
八、結算方式
1、根據合同附件設備清單、工程款、稅率等。
2、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量的增減,根據工程聯繫單,對材料和工作量的增減覈算。
3、總結算在工程驗收結束後第二天進行(如遇節假日則順延),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支付條款
爲保證本工程的質量,本工程款共分二次支付。
⑴、合同簽訂後設備到場經雙方驗收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元人民幣做爲工程進度款。
⑵、系統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60%, 元人民幣。
十、交接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在第二日進行移交,移交時,乙方應保證該工程的所有設備均完好並能正常使用,移交依據爲本合同之附件清單及工程聯繫單、工程系統佈局圖紙。
十一、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和其它經甲乙雙方認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在工程無法完成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解決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則違約方應按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雙方中一方廢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總金額25%的違約金。
3.如項目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延期,乙方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項目金額的1%∕每天費用作爲甲方的補償。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八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須另加應付款項的1%∕每天的逾期違約金作爲乙方的補償;乙方並有權利暫停本合同的執行,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和逾期違約金後恢復施工,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駐馬店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爲了合理規劃及提高大嶺煤礦的經營效益,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大嶺煤礦坐落在永興縣境內的北風井的維修及管理權、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維修、保養等。
二、 承包期限爲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如在維修生產過程中與甲方巷道貫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如果在維修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四、 礦井“五證一照”由甲方負責。如電力等由甲方提供,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價格同等主井)。
五、 自簽證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人民幣___元,至第四年年底爲止,全部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六、 因天災、政府政策性原因,停產達到十五天,甲方每月按承包費天數折算減免。
七、 乙方投入的財產設備設施到期後,處理權歸乙方所有。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連 井 畝葡萄園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二、轉包(租賃)期限
土地轉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甲方退休)。如政策允許,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退休後的葡萄園承包事宜。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甲方當年的五保三費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代替繳納,視爲轉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職工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葡萄園,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荒,不得損壞葡萄苗木和架材。
3、依法享受團場提供的各種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甲方的水電暖等個人往來欠款如從乙方的收入等扣除,甲方必須在兌現之日起30日內如數交給乙方。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葡萄園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的3倍。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損失的3倍。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葡萄園用途、破壞或給葡萄眼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合作社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團、連、合作社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直接向第五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轉承包合同 篇6
甲方(流出土地方): 鄉(鎮) 村 農戶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流入土地方):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以 方式(包括轉包、出租、入股、互換、轉讓)流轉土地,就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鄉(鎮) 村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經營。採取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爲股或摺合金額 元。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採取互換方式流轉土地的,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鄉( 鎮) 村的土地共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爲年,自年 年月
三、流轉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爲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爲 年 月 日。
四、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互換方式無此項)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流轉費用。
2、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
3、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4、甲方在土地流轉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2、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時,乙方有權獲得自種的青苗補償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3、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流轉價款。
4、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
七、轉讓的特別約定
1、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代表簽字並蓋發包方公章)後纔可簽訂轉讓合同。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轉讓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與發包方就轉讓土地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並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4、土地被依法徵收後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5、其他約定:。
八、互換的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2、互換土地後,甲乙雙方均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3、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
4、土地被依法徵收後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流轉價款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流轉土地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
3、採取互換方式的,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4、因變更或解除本流轉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5、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依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享受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由雙方約定如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經協商,決定(是或否)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