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施工合同範本(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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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合作單位):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精選13篇)

乙方(合作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限公司開發的“廣場”等建設項目達成一致合作意見,訂立本協議,具體如下:

一、 合作內容

本協議所包含的合作工程內容爲:“廣場”五星級酒店(用地50畝左右,規劃建築面積5.5萬平方米左右)具體規模以相關項目施工圖紙爲準。工程地點在天北新區。

二、合作方式

雙方確定本協議合作內容的合作方式:“廣場”西區工程項目由乙方墊資實施。

三、工程支付方式

1、本工程無工程預付款。

2、本工程施工完成三層時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

3、本工程施工完成主體封頂時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量的75%工程款。

4、本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量的15%工程款。

5、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量的5%工程款。

6、剩餘5%工程款爲質量保脩金,保修期兩年屆滿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約保證金*佰萬元整,本工程完成至正負零時甲方向乙方返還全部的工程履約保證金。

四、施工期

1、*年**月**日施工人員進場,西區項目動工。

2、*年**月開始對西區其他項目建設施工。

3、本協議所有項目於*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計價及結算

1、本協議合作內容所含工程項目工程造價按20xx年國家統一定額及20xx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進行計價、結算。

2、執行二類工程上限取費。

3、施工合同簽訂採用可調價+經濟簽證+材料差價合同形式。

4、材差按市場價計入(計取稅金、運費及材保費)

5、人工工資調差按同時期當地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6、經濟簽證累計超過貳拾萬元的隨工程進度款支付。

7、工程竣工四個月之內完成該工程的結算內容。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如資金短缺等),乙方未能按本協議完成合作內容所約定的工程項目,每逾期一天,按未完成工程量造價每日千分之二處罰。中途停工達一週的,每日千分之二進行處罰。中途停工達半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二的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要求,則乙方賠償該工程的實際全部損失。

3、因甲方責任(如前期施工手續或三通一平等),使乙方無法完成合作內容所約定的工程項目,造成的逾期由甲方按照違約責任第1、條的相關金額支付給乙方,並相應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支付乙方應付款額每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5、施工臨時排污費、臨時設施管理費、環保費等需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配合辦理。民工工資保證金由甲方統一交納,支付乙方進度款和結算款時分期扣返。扣返時甲方須提供乙方相應發票。

七、甲、乙雙方招標程序完成,另行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內容如和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支付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已簽訂的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前期簽訂合同中甲乙雙方確定的計費方式,在後期施工過程中乙方提出定價偏低,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

1) 按照表一計價。 2) 按照表二計價。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財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簽訂地點:

甲方單位:青海省建築勘察設計研究院總承包公司與乙方單位:揚州市第五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於20xx 年 3 月28日簽訂了《甘河工業園區多巴新農村建設項目(D)標段施工承包合同》。經業主研究並提出增加Ⅴ區12#、13#、14#、15#、16#、17#、18#共7棟住宅樓項目的要求,原招標工程量清單部分已作調整。根據甲方要求對上述新增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現經建設方批准,增加工程可以實施,雙方爲此簽訂本補合同。

一、本補充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叄千叄百肆拾陸萬玖仟貳佰玖拾肆元玖角伍分(¥ 33,469,294.95 元),補充合同工程細目的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附件。

二、編制說明

(一)、編制依據:

1、本工程清單報價依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要求編制。

2、工程量清單報價套項執行20xx年《青海省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青海省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基價》、《青海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及有關文件調整規定。

3、工程費用按青建工[20xx]543號文執行。

4、人工費日工資執行青建工[20xx]542號文(關於調整青海省建設工程預算人工費日工資標準的通知)。

5、機械費調整執行青建工[20xx]381號文(關於發佈青海省各地區定額機械費調整係數的通知)

(二)、取費標準:

工程均按三類取費計取,執行相關文件規定。

(三)、材料差價調整標準:

材料價格執行20xx年第3期青海工程造價管理信息指導價和原招標給定的主要材料價格(①木門350元/樘、②防火門400元/樘、③防盜門396元/樘、④鋁合金推拉門220元/㎡、⑤電子對講門6000元/樘、⑥鋁塑窗320元/㎡、⑦散熱器45元/片、⑧IC卡水錶1005元/個)調整並計取了2%的配合費。

(四)、下列內容不在本預算內:

因甲方未提供外牆抹灰、外牆保溫及外牆塗料的工程量清單,因此清單標價中未含此部分價格。

(五)、餘土外運未考慮,只考慮場內倒運土方。

二、本補充合同爲《甘河工業園區多巴新農村建設項目(D)標段施工承包合同》的調整及補充,其它事項完全按原《甘河工業園區多巴新農村建設項目(D)標段施工承包合同》執行。

三、本補充合同正本3份、副本 5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執副本 4份,乙方執副本 1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五、附件

《甘河工業園區多巴新農村建設項目(D)標段-Ⅴ區工程量清單》。

合同訂立時間:二O一 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年月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方單位:肇慶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與乙方單位:深圳市南百旺園藝有限公司於20xx 年 4 月 8 日簽訂了《肇慶市勞動力市場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經業主研究並提出增加部分項目的要求,原招標工程量部分已作調整。根據業主要求,乙方對新增工程進行預算報價。現經建設方批准,新增工程可以實施,雙方爲此簽訂本補合同。

一.本補充人民幣(大寫) 元(¥ 元),補充合同工程細目的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附件.

二.本補充合同爲《肇慶市勞動力市場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調整及補充,其它事項完全按原《肇慶市勞動力市場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

三. 本補充合同正本份、副本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執副本 份,乙方執副本 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四:附件

1.工程變更單.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公司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日期:

法定代表人: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5

甲方(發包方全稱):

乙方(承包方全稱):

根據國家民航總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和武漢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指示精神,經武漢天河機場建設指揮部研究決定:20xx年2月24日指揮部(以下簡稱爲甲方)與珠海橫琴中盛海陸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的機場三期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內容,由於設計方案變更等因素,原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機場三期土方工程項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樓工程項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項目(場道、附屬設施項目)待定。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施工補充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點:湖北省武漢市 工程內容:挖、運、平 資金來源:國有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湖北省武漢市天河機場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發出的施工任務單爲準。

三、 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日期爲準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質量標準: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價款

工程量:暫定 壹億零捌佰萬 立方米

合同單價:綜合單價:運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1、派駐的工程師

職權:全權處理現場的一切事務

2、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3日內雙方辦理書面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接手續。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負責現場的安全護欄標誌、標牌、施工燈光照明燈。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無

八、工期延誤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工程量變化及設計變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順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作爲工期順延依據,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責任自負。

九、安全施工

嚴格執行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十、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結算價款採用價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 風險範圍:燃油費上漲或政策性收費上調引起成本增加則按相應比例調整價格。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對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無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約定:無 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它調整因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施工發生的技術措施費用等。

十一、工程預付款

開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當月合同工程量總價額的10%,在乙方正式進場施工三個月後甲方開始扣回預付款。

十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自工程開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計量報表,甲方按乙方當月完成工程產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計量時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類推至工程竣工爲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後一個月內甲方全部付清給乙方。

十三、材料設備供應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十四、竣工驗收和結算

竣工驗收

(1)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竣工驗收後7日內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報告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無

十五、違約、索賠和爭議

1、違約

(1)本合同中關於甲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甲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總價0.3%進行追加賠償。

(2)本合同關於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乙方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條款第

15、1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雙方約定的乙方其它違約責任:遇有時另行協商

十六、爭議

16.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 當地仲裁 調解;

(2)採取第二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上級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無

十八、不可抗力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及強颱風、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嘯等。

十九、保險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甲方投保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保險事項:無

(2)乙方投保內容: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擔保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自行辦理

二十一、合同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小區基礎工程及附屬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做出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給定的圖紙進行施工。

二、開竣工時間:開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

三、工程內容及造價:

基礎工程及地下室:*元閣樓:*元平房車庫:*元化糞池:*元(包括池外管道項目)合計人民幣:(*元)

四、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簽定協議後付30%作爲預付款,其餘部分樓房竣工後一次付清。

六、承包範圍、土建、電氣、水暖。

七、水電費由乙方承擔,稅金由甲方負責支付。

八、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7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爲框架結構、地上6+1層爲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外牆面磚改爲外牆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爲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爲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牆40×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臺之間門帶窗(MC-2324)取消,陽臺改爲封閉式廚房。

7.其餘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爲日曆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爲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築面積一次性包乾,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爲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餘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脩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後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定合同代表:簽定合同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20xx年9月,經公開招標 被確定爲 工程施工單位。該工程合同工期爲20xx年9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受徵地影響,致使該工程於20xx年6月開工,20xx年8月竣工。經雙方協商,鑑於該工程停工時間較長,工程計價依據發生重大調整,且現場施工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根據《合同法》和《建築法》的相關規定,按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F-20xx-0201)通用條款第13.1和13.6條具體要求,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濟責任,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爲:

工程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20xx年6月20日—20xx年8月20日

四、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根據施工圖及現行計價依據,初步確定合同價款爲: 元

六、工程款支付與結算方式:

1、工程結算:

(1)工程量及完成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發生爲準,工程量的偏差按通用條款第72.2執行(2)材料價格、人工費、機械臺班按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政策及物價的變化執行。

2、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50%時按合同價款付30%進度款,工程量完成80%時付50%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後,支付到合同價款的70%。剩餘工程款由評審部門審覈後一次性付清。

七、雙方的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協調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需由甲方幫助協商解決的有關問題。

2、委派現場代表籤認工程量,組織工程驗收。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如乙方違反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對乙方做相關處罰。

4、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對國家省市制定的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生產等各項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的執行情況。

乙方義務:

1、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時必須有保護措施。施工現場並派專職安全員;如發生安全生產及人身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2、施工時必須負責對原有設施進行保護,並派專人現場監護,若乙施工或保護不當等造成設備破壞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必須按照甲方約定工期進行施工。

4、必須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生產等各項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

八、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延誤合同工期,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

2、乙方如違反國家省市制定的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生產等各項法律法規,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做到工完場清,不污染環境,不擾民、不影響交通。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主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9

發包人:成都(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在《“ ”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8.13m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四川

6. 監理單位:四川

二.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爲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爲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爲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爲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爲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間:一號樓:20xx年12月5日;二號樓:20xx年12月15日;四號樓:20xx年1月20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間: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間: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況: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通過龍泉驛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叄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1.2 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

1.1.3 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稅金按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只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約成本、現場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約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覈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間: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纔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說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況,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後14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戶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爲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內容竣工後10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稅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建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爲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覈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覈,按審覈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爲5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爲2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爲2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爲2年

3. 質量保修責任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爲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爲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爲王良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覈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覈,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爲 ,項目技術負責人爲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 因刑事責任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 被吊銷資格證。

2.5.5 甲方認爲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責任。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

2.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 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合同簽訂後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提供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提供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提供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補充施工文件的內容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內容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達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爲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責任。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衛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爲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提供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爲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覈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爲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爲準。

5.9.3 乙方負責提供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牆保溫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文明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內容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爲,均視爲乙方違約。

2.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內容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間,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爲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戶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 以上工程內容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爲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該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爲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爲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爲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爲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責任給予賠償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合同/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二、鑑於:

甲方和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同簽署了《合同/協議》,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事項說明。

三、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與原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五、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11

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含建設單位及其委託單位,以下稱建設單位)與承包人(以下稱施工單位)簽訂的的,爲完成特定的建築安裝施工任務,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文1

發包人:成都(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在《 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

8.13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四川

6. 監理單位:四川

二.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爲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爲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爲

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爲

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爲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間:一號樓: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二號樓:________年1____月1____日;四號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地下室完成時間:在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3.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況: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XX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通過____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叄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

(一)、措施費

(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

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

1.2 措施費

(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

1.

1.3 措施費

(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

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稅金按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只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________年《____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

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

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約成本、現場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

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約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覈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間:

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

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纔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說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況,按XX條款第2

6.3及2

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

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____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

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____日內結清。

3.

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________年後____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

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

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戶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爲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____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內容竣工後____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稅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建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

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爲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覈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覈,按審覈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XX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爲________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________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爲________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爲________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爲________年

3. 質量保修責任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爲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爲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爲王。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覈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覈,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爲 ,項目技術負責人爲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

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

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

5.3 因刑事責任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

5.4 被吊銷資格證。

2.

5.5 甲方認爲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責任。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

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

2.

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

8.3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

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

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

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

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

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

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

1.3 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

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

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

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

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

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提供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提供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提供時間表,列X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補充施工文件的內容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____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內容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達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爲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責任。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____市衛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爲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____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提供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爲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覈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爲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

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

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爲準。

5.

9.3 乙方負責提供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

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

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

2.3外牆保溫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

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文明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內容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

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

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爲,均視爲乙方違約。

2.

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內容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間,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爲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

2.1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

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戶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

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

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

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

2.6 以上工程內容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

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____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爲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該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爲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____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爲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爲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爲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責任給予賠償

1

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二.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由於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合同外項目。

二、承包內容:

1、改移水管

2、水溝

3、硬路肩

4、臨時網片的拆除

三、承包數量:見附件1。

四、承包總價:231235元。(大寫:貳拾叄萬壹仟貳佰叄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執行原合同條款。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文3

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江蘇XX1車間

2、地址:

3、建築面積:

7.2萬平方米。

4、框架結構共計2層。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乙方對本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基礎、主體、裝飾、裝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遷本地農民工,若發現使用本地民工,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過程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均不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承包範圍內的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後,進場施工,本工程施工過程。甲方不支付預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車間封頂後付工程總價的30%,二層封頂後付工程總價的60%,砌牆捄灰室內地坪結束後付工程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工程總價的95%,餘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在竣工兩年後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現民工因工資鬧事後果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支付民工工資及其它任何費用。

四、開竣工日期:開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電,地方政府政策性調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工期順延。

五、違約責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鋼筋、混凝土試塊、水管、電線)等等必須驗收報告取出後合格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蠻施工,若情節嚴重甲方可令乙方無條件出場。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獎勵,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罰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12

發包人:成都(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在《 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8.13m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四川

6. 監理單位:四川

二.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爲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 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__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爲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爲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爲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爲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間:一號樓:20__年12月5日;二號樓:20__年12月15日;四號樓:20__年1月20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間: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間:在20__年7月31日.

3.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況: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通過龍泉驛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叄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1.2 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

1.1.3 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稅金按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只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__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約成本、現場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約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覈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間: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纔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說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況,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後14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戶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爲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內容竣工後10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稅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建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爲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覈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覈,按審覈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爲5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爲2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爲2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爲2年

3. 質量保修責任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爲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爲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爲王*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覈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覈,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爲 ,項目技術負責人爲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 因刑事責任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 被吊銷資格證。

2.5.5 甲方認爲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責任。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

2.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 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合同簽訂後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提供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提供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提供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補充施工文件的內容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內容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達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爲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責任。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衛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爲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提供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爲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覈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爲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爲準。

5.9.3 乙方負責提供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牆保溫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文明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內容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爲,均視爲乙方違約。

2.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內容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間,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爲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戶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 以上工程內容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爲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該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爲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爲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爲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爲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責任給予賠償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施工合同範本 篇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 ”項目 期 號樓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合同的組成

1、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效力優先順序和解釋順序爲:(1)本補充協議及附件;

(2)招標文件;(3)中標通知書;(4)投標文件;(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通用條款;(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預算書。

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補充協議組成部分,並最優先解釋適用。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與合同文件所顯示的全部建築、結構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僅限於)土石方工程及回填土工程、基礎(樁基礎部分除外)及防水工程、地上及地下主體工程、內外牆砌築工程、抹灰、溼作業及粗裝修工程、牆面及樓地面裝飾類塊料材料的供應安裝、室內外給排水工程、動力、照明、防雷接地工程、其它各機電、水系統配管、箱體孔洞等的預埋預留、外鋪裝工程以及上述範圍內的質量管理、協調和進度控制。其中甲方外委工程詳見附件一。

2、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供應商和指定外委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及總承包管理。

3、乙方負責辦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續並承擔相應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夜間施工、環保、交通、生活用水、臨時設施、消防、安全、建築施工排污、排渣、噪聲超標、施工安全設防、施工合同鑑證等所有與所承包工程施工有關的建設手續及全部費用及承包範圍內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和必要的結構檢驗、檢測、試驗(包括必要的破壞性實驗)以及室內環境檢測等全部費用及達到本合同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全部經濟支出。

4、整體工程檔案資料收集、竣工圖紙整理。

5、甲方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6、甲方有權按工程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已確定工程範圍及項目或材料。

第三條 工期

1、(天)、主體封頂(、全部竣工(天),要求乙方按期或提前完成各節點工期任務。

2、乙方制定施工總體計劃,確保所承包工程按期完工,乙方的進度計劃中應包括各階段工期並經甲方確認。由乙方申報並經甲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視爲雙方對工期的約定,雙方應嚴格執行。

3、各節點工期中已包括法定節假日、現場測試、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包括政府的各種規定及臨時規定、通告對工期的影響等在內,該等因素不作爲延長工期的因素。

4、各節點工期自甲方發出開工令之日起開始計算。

5、任何一階段工期的竣工日明顯將延誤時,甲方可要求對本工程的一個或多個部位優先完成。

6、不影響關鍵線路或雖影響關鍵線路但需延長工期累計未超過五日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順延工期,但超過五日的,自第六日起開始計算天數順延工期。當出現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誤工期的,乙方有權要求相應延長工期;但甲方要求趕上工期的,乙方應採取相應的趕工措施確保工期,相應的趕工費用經甲方審覈確認由甲方承擔,但如該可能延誤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趕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7、出現《通用條款》規定順延工期的情形,但甲方已採取了必要的措施,包括調整工序等,並未實際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8、乙方未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及時就延誤的工期提出報告的,視爲以上情況對工期無影響或雖有影響但乙方有必要措施無需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

第四條 工地代表及有關人員

1、乙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項目經理和高級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調各工種及各外委施工單位間的糾紛,並負責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所有甲方向項目經理髮出的書面通知均應被確認爲已發給了乙方,項目經理與甲方簽署的相關如會議紀要、限價單等工程文件,視同乙方簽署。項目經理及項目部的主要組成人員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需經甲方審批同意。

2、甲方的簽證手續須按甲方簽證管理制度(詳見附件二)經甲方指定人員簽字並經甲方預算部門審覈蓋章後生效,缺一不可。

第五條 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向甲方報呈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和監理確認後,方可組織實施。甲方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確認,不免除乙方作爲專業性公司應負的責任。

2、乙方所呈報的施工組織設計,須有針對性、能指導施工現場、可操作,施工組織設計須經甲方確認,並加蓋公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3、施工組織設計須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工程概況、工程質量目標、工程工期目標(包括階段性工期目標)、進度計劃、人力、機械設備、材料計劃、資金需求量計劃、主要施工工藝和方法以及保證質量安全、降低成本等技術措施、防火、防盜、安全、成品保護和環保衛生等管理措施。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進度計劃,須由橫道進度計劃圖分別表示。其中:橫道圖進度計劃須包括整體進度計劃並按《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關於分部、分項工程劃分的規定,做出其承包工程中相應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進度計劃,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在總工期的控制下,分列出各階段的節點工期,並須有關鍵線路的顯示。

第六條 施工報告

在整個協議期間,乙方每天須整理完整的施工日誌一式二份並每週向甲方提交,經甲方工程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代表和甲方派駐工地的工程監理審閱和簽字。另乙方每週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詳細說明工程的進度情況及要求延長的工期等,並附工程進度照片。施工日誌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當日日期、氣象情況記錄;

2、當日施工管理人員在崗及工人工種分佈情況;

3、現場施工環境情況記錄,包括場地、空間、交通運輸、照明、水、電等情況,停水、停電等事件的原因、責任方以及造成當日損失的工作時間和費用,周圍建築物及工程本身的沉降及位移變動情況等內容;

4、工地材料、設備進場及檢驗情況,包括品種、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檢驗審覈結果等內容;

5、當日工程質量情況記錄,包括施工部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責任分析、質量問題整改措施及限期整改時間、複查時間等;

6、當日隱蔽工程施工部位,驗收情況描述記錄;

7、當日試驗情況記錄,包括機電設備調試、試運行記錄和上水、暖氣打壓、有水房間防水、試水等;

8、當日施工進度概述,並分析進度計劃超前或滯後的原因,改進方案等;

9、當日有關協調問題記錄,當天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查情況記錄;

10、信息反饋情況,包括當日收到的計劃變更、合理化建議、主要文件等,並覈實變化的工程數量。

第七條 材料、設備

1、甲供材料: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附件四,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供應。甲方供應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時的卸貨、歸類、碼放、清理等均由乙方負責。

2、甲限材料:甲限材料種類詳見附件四,由甲方指定規格、材質、品牌、廠家、式樣、工藝、限價,由乙方採購安裝。施工過程中,甲方亦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限價或補充限價內容。乙方應當在甲限材料採購前45日向甲方提交採購計劃,說明欲購的材料的名稱,型號,質量技術要求,數量等內容,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提交限價單,乙方按價單採購。

3、材料、設備等驗收、貯藏責任:

(1)合同簽訂後7日內,乙方須向甲方呈交有關進場設備、材料計劃表,並需在進場7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監理。

(2)若設備、材料等未按計劃時間,提早或延遲運至施工場地而施工場地還未有周轉空間,乙方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安排適當的貯藏地,因此種安排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輸,倉儲及保險等都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只可以利用其施工場地作爲其設備、材料的週轉場地,不得佔用甲方其他場地,有關週轉場地的範圍需甲方批准,乙方負責週轉場地上所有設備材料(含甲供)之安全、保護、防火、防盜、防潮、防水,並承擔遺失,損毀等責任。

(4)所有運送至施工場地之設備、材料,均需附有製造商的標記及其他相關材料。

(5)乙方在需要情況下須用防風雨的包裝運送所有設備、材料。

4、材料、設備價格:

材料、設備按下述方法確定的價格,均爲已含材料設備款、採購費、保管費、運輸及現場內的二次運輸費、裝卸費等在內的價格,該費用不再另行計算、支付。

(1)甲方限價的材料按限價結算。

(2)鋼筋、砼、砂子、石子、水泥、紅磚、空心磚、電線電纜乙方提前45日報計劃,甲方審覈、限價,材料價格以甲方與供應商所籤承諾函爲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絕供貨,否則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其他土建材料以施工當期《黑龍江省工程造價信息網哈爾濱專刊》中相應瀋陽市信息價格下浮5%結算。

(3)甲方每次對鋼筋、電線電纜限價僅適用於甲方當次指定的單位工程。鋼筋、電線電纜甲方限價與市場價格浮動不超過±3%,甲乙雙方各擔風險,限價不予調整;超過±3%,調整超過部分。

(4)甲方限價之外由乙方自行決定採購的水暖、電氣材料,其價格以施工當期《黑龍江省工程造價信息網哈爾濱專刊》中相應瀋陽市信息價格下浮20%結算。

(5)若施工當期《黑龍江省工程造價信息網哈爾濱專刊》中無此材料價格,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另行確定。

5、合同解除後,已訂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訂貨方承擔。

6、除甲限材料之外,由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其質量、樣式、規格、品牌,乙方提前45日報經甲方、監理同意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監理簽字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乙方逾期上報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責任。乙方須負責提供甲方要求的任何材料的樣品,並註明其型號、規格、產地、計量單價等內容,提交甲方審定。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以作規範標準。

7、送抵或置於工程現場及週轉場地的所有尚未用於工程的材料和貨物,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運。乙方負責保管該等材料或貨物並承擔風險。

第八條 施工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認真考察了工地並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土質、地質狀況、道路、起卸限制,確定工程範圍和現有工地條件,瞭解場內供水供電等狀況,以及作貯存和施工用的空間、臨時設施範圍、施工人員、材料等進出方位,瞭解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所述的各種情況、要求及其他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會有其他施工單位作業,不會獨佔工作面和工作空間以及施工現場,理解交叉施工對工期的影響,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門對施工作業方式和時間可能的影響或限制,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工程價款或結算依據的標準,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對工期、價款的影響。前述因素不予延長工期。乙方保證在合同工期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並具備國家規定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進駐場地之日,即視爲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不得以不完全瞭解現場狀況或忽視、誤解上述情況爲由向甲方提出索賠、額外的付款或延長竣工期限的要求。

2、若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出現漏項及不合理、錯誤等,乙方應當及時提供書面報告及合理的修改建議。由於乙方未及時提出上述問題或未及時執行甲方指令造成施工錯誤、施工不合理、工程質量問題等,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進行各分項施工前(如室內抹灰、外牆裝飾、室內大白、衛生間布管等),要先作一個樣板,提請甲方、監理驗收,如甲方同意按此樣板執行,方可大規模的進行,該樣板製作工藝標準即爲乙方應達到的相關工藝標準;若甲方不同意,乙方還需重新做樣板,直到甲方滿意爲止,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代表、監理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5、乙方施工中遇到的所有政府行政阻礙,均由乙方負責協調解決。

6、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勞動保障、安全與文明施工,保證甲方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

7、乙方所有現場人員(包括其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當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乙方施工現場懸掛的各種標識和廣告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維護工程項目整體形象。

8、乙方負責單體工程地基開挖的技術管理,並負責基槽維護和防汛、排洪工作及費用。

9、乙方負責安排門衛及相關保安人員,保護現場財物安全。

10、如發生零星修改和變更,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先行施工,不應等到做出預算後再施工。零星修改和變更在竣工後結算支付。

第九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達到遼寧省“世紀杯”標準,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達標。雙方約定不計取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

2、如本工程質量僅達到合格而未達到省部優良,且甲方同意接受該質量僅達到合格的工程,乙方應當按指定獲得“世紀杯”的單體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貳拾元(20元/M²)承擔質量違約金。

第十條 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後,在甲方驗收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及完整竣工資料6套、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檔案管理、竣工備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規定應由乙方辦理的全部文件、資料。

2、工程經政府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15日內移交全部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乙方實際移交全部工程之日爲竣工日。

第十一條 工程檔案

1、工程檔案應當做到與工程同步,並應當在提交每月工程量報告時一併提交。

2、乙方爲工程檔案的總包單位,負責各分部分項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彙編。在施工過程中隨時監督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甲方外委工程施工單位)檔案的編制。

3、工程檔案由乙方負責按瀋陽市有關城建檔案報送要求進行編制,做到工程檔案與工程建設同步。乙方交付甲方的檔案份數爲四份,須滿足瀋陽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時間提交。乙方交付的檔案經甲方、監理方審閱後,由乙方負責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報驗、存檔。

4、工程檔案經相關部門預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初檢合格證明後,雙方進行竣工驗收、結算。

第十二條 結算

1、本合同總價按施工圖根據本條規定的計價方式由雙方共同確定,除合同及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不作任何調整。

2、工程量計算依據:工程結算中工程量計算的依據(均爲原件)是加蓋甲方印章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按照甲方簽證管理制度辦理的有效簽證,此外其它均不作爲計算依據。

3、計價方式:定額計價方式,執行20xx年《黑龍江省消耗量定額》及20xx年估價表。

4、取費標準:工程取費不因具體單位工程類別而劃分,統一執行20xx年《黑龍江建設工程費用參考標準》中的二類工程取費標準(土建工程以直接工程費爲基數,綜合費率10.25%;水、電、暖工程以人工費爲取費基數,綜合費率43 %;另計稅金3.445%)。冬雨施工費、市政工程施工干擾費、材料檢驗試驗費、定額測定費及規費等費率不予計取。

5、其它約定:

(1)施工用水:甲方僅在現場提供合格水源,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結算時按有關規定執行。施工用電:由施工單位自行掛錶計量,甲方按1.2元/度與定額預算價格找差。結算時按1.2元/度與實際表數在工程總價中扣除,甲方代繳。

(2)建築物超高增加人工、機械降效按相應標準的70%計取;檐高超過20M(不含20M)的單位工程腳手架費用按相應標準70%計取。

(3)砼外加劑只列入其它費用並只計取稅金。外加劑的使用部位需由甲方代表及總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簽字確認,否則增加的費用甲方不予認可,由乙方自行承擔。

(4)施工中樑、板、柱、牆接觸部位所產生的高低標號砼流量差,結算時甲方不予計取。

(5)穿牆螺栓執行模板項目中定額含量,與實際用量不同不再另行調整。

(6)室內刮大白工程量的計算不計門窗及各種洞口面積,但計入側壁面積。

(7)施工中以簽證形式發生的零星用工均執行上述專業定額中綜合工日單價。

(8)大型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電渣壓力焊等及其它定額項目中不包含的分項工程價格均執行甲方限價(但不僅限於上述項目)。

(9)配合費:甲方外委的施工單位與乙方發生交叉作業,則按外委工程造價(不含電梯設備費、大型土石方工程、打樁工程等造價)的1.5%計取。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外委單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10)樁基礎及主體工程檢測費用由乙方支付。

6、配合費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對於乙方在配合範圍內未提供配合的,甲方有權扣除該項費用;影響工程進度的,雙倍扣除該項費用。

(1)提供臨時供水、供電系統的接駁口;

(2)提供固定在工地現場的垂直運輸(如塔吊、施工電梯等),在合同工期內保證甲方外委施工單位的有效使用;

(3)提供現場水準點、線,保證其準確性,直至竣工;

(4)協助甲方外委施工單位在指定位置上預埋埋件或套管等;

(5)甲方外委單位可免費使用已搭設的各腳手架圍護等;

(6)對甲方外委工程有關正常工序堵補工作;

(7)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進行安排,防止火災的危險及採取一切可能的預防設施,協助甲方執行有關防火管理辦法。

7、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扣除後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

8、乙方負責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驗收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及相關費用(含樁基礎及主體工程檢測費)的支付。

9、合同項目外需增加的工程款、費用(如簽證部分、設計變更和工程內容變更),均在雙方竣工後結算支付。

第十三條 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無工程預付款。

2、本合同所稱的完工,均指乙方完成相應的工程形象進度、質量經初檢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應當在相應形象進度完成後,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及形象進度報告和所有必需的試驗、複試、檢測報告等文件,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向甲方提交請款報告並經雙方確認後,甲方按本合同支付進度款。

3、付款時間及數額

(1)主體結構工程:每完工五層,甲方支付相應合格工程量60%的工程進度款,自土建工程±0.00完工、且地上五層的主體結構完工後開始計算;主體結構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甲方支付相應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進度款。

(2)砌築、防水、安裝、初裝修和其他工程:進度至50%後,甲方支付相應合格工程量60%的工程進度款。砌築、防水、安裝、初裝修和其他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甲方支付相應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進度款。

(3)6層及6層以下的建築全部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甲方支付相應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進度款。

(4)工程經主管部門驗收竣工移交甲方後,甲方付至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進度款;甲方在取得城建檔案合格證明且雙方結算完成後10個月內,付至決算款的95%。

4、甲方對已完工程量的核算確認,並不視爲甲方對工程質量及工程款的認定。

5、除甲方原因造成的以外,因任何其它原因需增加的工程款、費用,均在雙方竣工結算後支付。

6、因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暫不支付任何款項,包括甲方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直至質量問題解決。

7、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以本項目商品房衝抵工程總價款的20%,其餘價款以貨幣方式支付。

(2)待工程經主管部門驗收竣工移交甲方且雙方結算完畢後,甲方分批與乙方簽訂《抵房協議》。具體商品房由雙方協商確定,商品房按抵付之時甲方公開售價計算價款,若工程總價款的20%與商品房的總價款不一致時,商品房總價款多退少補。

(3)乙方如委託甲方出售抵頂的商品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按公開售價出售,出售後按實際收款額扣除相關稅費,餘款在收到乙方工程發票後支付;乙方如自行出售,房屋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公開售價的97%。

(4)除乙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直接與其書面指定的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乙方保證購房人完全履行其與甲方簽訂的所有購房、交屋、物業管理文件。如甲乙雙方就開具購房發票、辦理產權等事宜另有約定,乙方保證提前告知購房者,並避免甲方因此而受訴或受損。

第十四條 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況不視爲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確定的竣工日之後,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爲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工程轉包、分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責任,違約金爲合同總價款的10%,損失含直接、間接損失。

2、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合法解除合同的,不受此款限制。

3、安全違約

乙方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應及時處理、賠付並消除影響,給項目造成影響或損失(含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有權就損失(含名譽損失)追究乙方事故違約金,但事故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8%。

4、工程質量違約

(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時,每發現一個分部分項不合格,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限時完成整改,每拖延一天支付1萬元違約金,直到驗收合格。

(2)乙方延遲交付竣工圖及建設工程技術檔案等資料,每拖延一天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5、工期違約

(1)每工程節點逾期完工,乙方按日承擔該工程節點總價0.1%的違約金,工程節點逾期完工達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該工程節點總價2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暫停施工均須有甲方的書面指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單方面暫停施工均按照違約處理,乙方擅自暫停施工7天以內,每日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0.1%的違約金;在7天以上(含7天)的,除要求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責任,違約金爲合同總價款的10%,損失含直接、間接損失。

6、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自合同解除方發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應當在7日內無條件撤離施工現場。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撤離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工程師行使《通用條款》規定的權利時,需出示甲方的《授權委託書》方可視爲已取得甲方批准。

2、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外委項目清單;

(2)甲方簽證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組織設計;

(4)甲供及甲限材料清單;

(5)甲供、甲限材料管理規定;

(6)甲方工程建設現場管理規定。

3、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4、本《補充協議》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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