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經營承包權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6K

磚廠經營承包權合同 篇1

甲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磚廠經營承包權合同(精選3篇)

乙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所有的位於                     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包乙方                     ,營業執照號:                      負責人:                     

二、承包合同一年一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下一年如乙方對外發包,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金一年共計          萬元,自         年         月         日起每月由甲方給付乙方         萬元,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剩餘承包金,給付的承包金以乙方給甲方出據的收款收條爲準 ,如甲方到期給付不上承包金,乙方有權扣留甲方相當於所欠承包金數額的紅磚(紅磚以出售價格爲準)。

四、甲方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對磚廠機器設備,土方、渣石自行使用,廠房,各種車輛及磚、磚窯等與南山磚廠相關的一切設備,附屬設備,場地,原材料等均歸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承包期間正常生產,經營,在甲方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甲方承包期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在甲方承包期間,如由於乙方的原因發生民事、刑事、行政糾紛等導致磚廠停產,停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等,乙方須一次性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人民幣40萬元,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磚廠現有設備以雙方認可簽字的明細爲準,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收回磚廠和設備,但不得向甲方主張設備使用費等權利。

八、在甲方承包期間,除稅務費由甲方承擔外,其餘一切費用(包括檢證費,村上承包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在甲方承包期間,有權自主決定用人,用物,乙方無權干涉,甲方有權決定南山磚廠的一切生產事宜。

十、以上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符合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糾紛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磚廠經營承包權合同 篇2

合作項目經營承包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依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建設單位:

二、工程名稱: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概況

五、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

(人民幣小寫:)¥ 元

第二條工程管理目標和要求

一、乙方管理目標:

1、質量及創優奪盃目標:

2、安全目標:

3、工期目標:總日曆天數 天。

4、文明工地建設目標:

5、綠色施工目標:

6、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創建目標:

二、要求

1、按照國家頒佈的工程項目管理規定和施工技術規範,精心組織,文明施工。

2、乙方以自有經濟、技術、管理力量,獨立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爭取經濟效益最大化、社會效益最佳化。

第三條管理費及風險抵押金

乙方按本工程決算總價的 %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甲方從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進度款中按每次建設單位付款的 %逐次扣除。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依據施工合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無條件配合乙方就本項目以合法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監督工程款的使用,確保專款專用。監督乙方做好農民工工資的及時足額發放。

4協助乙方做好與社會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認真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中所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對建設單位的一切承諾。按施工合同和施工圖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本協議目標的實現。

6、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指導、監督和管理。

7、負責有關工程資料、圖紙、報表、信息等的收集、整理、歸類、上報工作,並保證其準確、及時、真實和完整。

8、負責農民工工資的及時足額發放。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相鄰關係。

二、乙方

1、乙方如有需要可委託甲方派現場管理隊伍協助乙方順利完成工程建設,甲方接到乙方委託申請後應立即配合。

2,乙方配合甲方對項目施工進行考評和監督。

3,乙方採購的材料及設備的質量必須合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質量驗收標準,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所購材料及設備的品種、性能、質量、規格、型號等必須符合施工合同規定和工程的設計要求。

4、乙方有權選擇分包單位,乙方對工程進行勞務分包、專業分包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行業關於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的有關規定,選擇具備合法資質的分包單位,分包合同須報甲方備案。必須以甲方名義簽訂分包合同的,須經甲方書面批准,使用甲方合同範本簽訂。

5、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做好回訪保修工作。

第五條項目部印章管理

項目部印章由甲方授權乙方管理,項目部印章僅限於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事宜使用,乙方不得用於與本項目無關的事項。

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由甲方授權乙方管理,僅限於工程圖紙和技術資料使用。

第六條資金及稅費管理

甲方應按本工程按建設單位的要求設立工程款專用歸集賬戶。

乙方因本工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的材料和設備採購合同,機械、設備、設施的租賃合同及勞務合同等,必須提前將合同報送甲方備案。

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有關攤派、罰款等費用,應自行承擔。若由甲方先行代付的,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營業稅由甲方從工程款中扣除,統一繳納。稅費由建設單位代扣代繳的,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完稅憑證。。

第七條工程款的結算和支付

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後一天內,扣除相應 %的管理費、稅金及其他費用後,其他工程進度款全部打到乙方指定帳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建設單位向甲方支付工程結算款後,乙方須配合甲方統計落實本工程債權債務情況,經甲方確認本工程外欠債務全部支付完畢,稅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已足額扣除後,10日內一次結清餘款。

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任務,建設單位返還工程保脩金後,甲方在15日內一次向乙方付清保脩金餘款。如甲方逾期返還則應承擔應返還款項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四倍的違約金。

第八條獎罰措施

建設單位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對甲方進行獎勵時,優質工程獎、文明工地、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獎金按甲方20%、乙方80%進行分配。

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不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履行回訪保修責任的,甲方應督促乙方按施工合同進行回訪。

第九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協議沒有約定的,執行施工合同的約定;本協議與施工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若無法解決可提起公訴,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轄處理。

三、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四、本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果。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除工程保修條款外)。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磚廠經營承包權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爲加快村荒山開發、治理,增加集體收入,經甲方會議討論及民主議定通過,乙方取得本合同內荒山開發、治理的承包權,爲此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項目名稱:座落、面積及四至範圍及尺寸:

二、承包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爲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大寫)。

四、承包費的履行期限:

五、甲方承諾本合同已經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其合同條款爲代表會通過條款。

六、乙方履行該合同時,有權使用該村道路、水、電。

七、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使用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擔風險。

八、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自主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承包項目,其收益歸乙方。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乙方具體開採、治理、經營權限。

1、有權開採、出售、加工本荒山承包範圍內及地下各類所有石材。

2、石材枯竭或因乙方行爲放棄開採後,乙方應將荒山進行平整。

3、平整出的土地,宜林、宜農由乙方任意經營。

十一、乙方整治出的土地面積享有政府補貼權。

十二、甲方保證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開採、整治、經營權的正常行使及收益權不受侵害。

十三、在乙方合同期內,原有道路、水、電設施、灌溉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範圍內修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其他養殖棚舍,不併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十四、承包的荒山,如因國家徵用的,徵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到不追究對方責任,政府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其他補償歸乙方。

十五、違約責任。雙方應信守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 萬元違約金,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十六、合同期內,若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所形成的協議是本合同組織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送有關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簽約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