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衣加工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W

製衣加工合同 篇1

訂做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製衣加工合同(精選3篇)

秉着長期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出發點,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進行交易,雙方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條款進行交易,並嚴格遵守各項條約。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一批ISIOU西柚 品牌牛仔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簽訂以下合同內容:

一、委託生產的產品要求:

(一)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單價和金額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採用乙方包工包料(FOB),甲方提供商標、吊牌、主嘜、尺碼嘜、洗水嘜。

二、產品的前期打版和驗收:

(一)產品前期檢驗標準;

必須達到國家(FZ/T73005-20xx)標準。

(二);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必須以每款不超過10日的期限把合同貨品的“產前樣”(單款單色各兩件)以最快方式寄給甲方確認;甲方在收到“產前樣”批版後將其中一件產前樣衣寄給乙方。

三、大貨生產要求: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產前樣”的工藝標準和輔料要求生產且所生產的產品工藝應符合國家一等品標準,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產前版和甲方制單標準進行加工,貨品如達不到甲方質量要求(產前樣、確認顏色及工藝要求)甲方有權將該產品作爲不合格品種處理,拒收產品,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所委託生產的貨品以任何形式轉包給其他加工單位生產,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收貨品並要求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四、成品的驗收標準 (一)產品驗收標準:輔料、工藝、外觀、款式在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前下按產前樣標準驗收。

(二)甲方按國家紡織品一等品標準進行成品驗收,如不能達到此項標準,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乙方返回定金。

(三)規格、數量根據生產單及附表的要求驗收超出甲方規定範圍的有權拒收貨品,收回商標。乙方兩年內不得將貨品私自流入市場或其它交易等行爲,否則將視爲違約及侵權行爲。

(四)大貨依據甲方質量要求進行100%驗貨。

(五)成品的單款貨品次品率不能超過訂單數量的20%,以此影響甲方的正常銷售則甲方有權拒收此款全部貨品,乙方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並須在3天內返還此款貨品定金。

(六)質保期限:

自甲方確認收貨之日起,在當季銷售過程中出現因乙方生產問題產生的質量殘次問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返修,並在收到貨後返修好寄出,郵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

(一)發貨清單:

乙方在交貨前3天內必須提供詳細的出貨裝箱清單(應按甲方的裝箱要求填寫)。

(二)發貨通知: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裝箱清單後,根據乙方裝箱情況和甲方品管員的檢驗情況確認可以發貨的品種數量,並傳真“發貨通知單”通知乙方發貨。

(三)運輸:

乙方發貨時應認真.清晰.準確的填好甲方指定的收貨地址,然後把此次發貨單據立即傳真給甲方。乙方承擔生產廠到物流倉庫的短途費用,其他則由甲方承擔。因物流發生的貨品遺失或損壞,甲乙雙方有責任應互相協助查找原因。

六、交貨日期與付款

(一)本次訂貨(不含稅)總金額爲人民幣¥ (二)交貨日期:見合同附件。

(三)付款方式採用 % %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定金,在甲方收到並確認物流“發貨通知單後”付此發貨數量的 %貨款。餘款 %在本合同貨品全部到達甲方倉庫且經驗收合格之後三個月內付清

(四)結算方式 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銀行賬號: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所出貨品達到合同要求的收貨條件(包括質量、規格數量等),甲方應根據“合同付款方式”按時付款,如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以甲方匯款時間爲準),則乙方可按甲方延誤時間順延交貨期。

(二)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交貨,除以上提到的甲方原因外,如乙方延誤貨期或因乙方所出貨品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收貨條件等其他原因而無法交貨的,則乙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作以下處理:

1、如果乙方延誤超過5天,甲方有權取消該品種訂單,乙方須按所取消品種定金的雙倍賠償甲方損失。

2、解除合同,乙方必須在3天內返還全部定金,並按總金額的50%賠償甲方損失。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雙方同意由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含產品附表),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製衣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1、加工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或認可)的布或產品樣衣經雙方認可爲準,作爲質量驗貨標準及做工工藝技術的依據。

2、原材料提供方法及規格、質量:

A、甲方提供所需主、輔米(布、主嘜、尺碼嘜、裝飾、洗水嘜、吊牌、服裝等)加工廠在收到主、輔料後,必須兩天內清數告知甲方。

B、大貨生產前,乙方須車1件產前板給甲方,待甲方確認後方可生產大貨,生產大貨時如有不明之處及時通知,待確認後再生產。

3、交貨時間及質量驗收方法:

款號: 款交貨日期爲 年 月 日。 經雙方認可籤封的樣衣和發出的制單作爲驗收標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包裝樣衣包裝後通知甲方驗收貨品,如乙方因質量問題無法返工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有義務收回貨品,並且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七、付款方式:經甲方驗完貨,出貨15天,清完該款一切輔料後現金結算。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製衣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方):

經甲、乙雙友好協商,就服裝加工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簽署的本合同書,爲下列產品的生產合同:

備註:以上款的價格包含加工價、樸、線、紙箱、膠袋、運費、印花費、17%稅率。其他款的價格包含加工價、樸、線、紙箱、膠袋、運費、洗水費、印繡花費、17%稅率。本合同對委託加工中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包裝標準、結算方式 、物料的損耗及甲乙雙方的有關責任和違約責任一併作出明確規定。“生產製造單”,“報價明細”,“批板意見”,“質量檢驗報告”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以加工的形式委託乙方生產加工成衣,甲乙雙方對物料質量、貨期負責。

三.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樣版及生產製造單加工生產,質量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有關質量標準執行,如乙方製作產品在甲方提供質量標準上沒有體現的,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四.交貨地點:服飾有限公司配貨中心(填寫地址明細),聯繫電話:,傳真: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成品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送到甲方倉庫。

六.包裝標準:乙方根椐甲方提供的包裝要求進行包裝,成品碼數與包裝袋上的碼數相符,箱內物品必須與箱面標識、裝箱單一致。

七.驗收標準及生產程序:

1.生產程序:由甲方提供生產樣版,乙方復生產板由甲方確認,成批生產前復齊色產前板由甲方確認,開裁前的嘜架必須由甲方檢驗合格後才能開裁,大貨完成後由甲方到乙方驗貨,開具驗貨報告,合格後方可走貨,乙方送貨前將合格的驗貨報告交甲方倉庫才能入庫。

2.檢驗方式: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甲方確認的生產版、生產製造單、要求標準及國家標準進行檢驗,抽驗方式採用AQL隨機抽樣標準,抽樣數量採用普通檢驗Ⅱ級,抽樣標準採用AQL2.5進行最終驗貨確定,整批出貨時,乙方必須完成該款總加工數量90%包裝入箱後才能通知甲方驗收,確定合格後方可走貨;若分批出貨則按批次的總量抽驗,確定合格後方可走貨。

3.若乙方因質量問題經兩次翻執後仍不符合甲方收貨標準的,對於甲方的檢驗結果,乙方必須在甲方檢驗完成二天內提出異議,否則將被視作默認和同意甲方的檢驗結果。

4.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按抽檢方式檢驗加工貨品,乙方同意甲方保留對未被檢驗,但其後發現不合格產品有拒絕接收,及保留向乙方追討損失的權利,按貨品的成本價(包括面料,輔料,加工費)1.5倍的給予不合格數量產品的金額賠償,並有責任對已到甲方的不合格品進行2年以內的維修。

八.結算方式:進倉後45天內付清。

九.付款方式:採用銀行電匯/匯票或支票。

十.物料損耗:根據甲方規定的物料損耗計算,損耗率:掛牌類1%,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其餘部分損耗共同協商解決。多出物料必須退回。

十一. 甲方責任:

及時提供樣版,標準生產版、生產製作單等生產資料和所需面,輔料。 對委託乙方加工產品的技術質量及生產進度進行跟蹤監督和質量反饋。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貨款。

十二. 乙方責任:

2. 乙方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供的產品設計稿、生產製造單等生產技術資料,不得擅自仿版或向第三方泄露如違反將追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產品標準樣辦及生產技術資料在產品生產完成後應及時歸返甲方。

3. 乙方在開裁前負責對甲方提供色差級別和緯斜、面料疵點等外在質量的問題提供資料,輔料有質量問題不能生產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商處理。

4. 甲方加工產品需繡花、印花等附加工藝的,若由甲方指定的加工工藝廠,質量貨期進度由乙方負責跟進,對不配合廠方的工藝廠應及時反饋給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不可預估的情況下不能按雙方已認定的交貨日期交貨,順延的交貨日期不可超過三天。乙方若未能如期交貨,則每逾期一天扣除不能按時交貨部分貨款的5%賠償違約金。

2. 乙方交貨成品不符合甲方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所消耗的物料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合同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產品。

3. 乙方交貨成品由於甲方提供的物料等原因造成不能走貨,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按合同支付生產費用;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不能走貨,按貨品的成本價(包括面料,所有輔料,加工費)1.5倍給予訂單相同數量產品的金額賠償。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轉發外加工代爲生產甲方委託生產的產品,如有違反,按成本價(包括面料,所有輔料)的1.5倍賠償甲方。

5. 成品的次品率超過1%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按成本價賠償甲方費用,不支付加工費用,1%以內的次品同時交貨到倉庫分批入庫,支付生產費用。

6. 甲方產品的剩餘物料,乙方應全數退回甲方,若可轉接後單,手續則必須清楚。

十四. 解決爭議的方式: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本着精誠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