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通用6篇)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1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2
土地承包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____年,即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爲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爲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證方: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二、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
每_______年遞增_______元畝/每年,即_______年至_______年爲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爲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爲每年_______元;_______年至_______爲每年_______元。
四、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後,乙方即向甲方交付_______元,作爲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
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_______至______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後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後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後,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爲_______月—_______月之間。
最後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
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覈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
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爲土地還原費用。
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
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_____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
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
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籤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
甲方自願將與 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於 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
轉包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價格:
土地轉包價格爲 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
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於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他建築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徵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字並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並手印)
年 月 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爲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流轉方式爲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爲五年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爲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爲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_____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__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
3、付款辦法: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