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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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

湖北迪峯換熱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於 日於大冶市簽訂本合同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7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 廠房弱電工程承包項目 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廠房弱電工程承包項目,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本合同項下的系統材料供應、配備、運輸(設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技術文件的提供、安裝、技術培訓、驗收、質量保質期服務、及爲完成合同所需的其它工作等。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設備清單

1、弱電管井

2、1#、2#廠房橋架

3、機房裝修

4、綜合佈線

5、監控設備

6、網絡設備

7、背景音樂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 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同予以確認。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

1、合同總價款爲(小寫)¥753,000元,(大寫)人民幣:柒拾伍萬叄仟 元整。

2、本合同總價款已含國家正規的稅務發票及政府規費(如需)等全部費用。

3、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 95 %預付款,計人民幣(大寫):柒拾陸萬元 整,(小寫)¥715,350元;付款方式爲:公對公帳戶支付;

2、乙方安排系統安裝調試,項目結束,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即開據合同金額100%的正規稅務發票。

3、剩餘合同總價款的 5 %計人民幣(大寫):叄萬柒仟陸佰伍拾元 整,(小寫)¥37,650元作質保金,1年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應於7日內以現金或電匯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質量保證期及售後方式

1、質量保證期:自雙方簽署書面的驗收合格文件且全套弱電系統連同技術文件和工程均交付甲方之日(即工程實際竣工日)起計滿1年。在該期限內,乙方收到甲方出現使用故障的任何書面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答覆,24小時到達現場,乙方負責免費檢查及維修至系統正常運行。如故障是因人爲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2、保修維護響應時間7*24小時。售後電話:.

3、當甲方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12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7小時內到現場服務。並保證在24小時內爲甲方解決問題。

4、乙方提供對系統的終身維護和技術支持,質量保證期滿後,乙方維修本合約項下的系統設備僅收取材料費,免收人員服務費。

5、乙方保證至少一次派出工程人員1-2名至業主單位進行定期巡檢保養。具體巡檢保養計劃可根據用戶要求做適當調整。必要時可聯繫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共同進行巡檢,以達到更佳效果。 第六條 工程安裝、調試工程工期: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執行.

1、甲方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安排貨物進場,貨物到達現場,經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進行安裝。

2、工程安裝完畢,乙方應於工程安裝完畢後7日內調試完畢。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3、乙方安裝人員按雙方事先確認的平面圖紙文明施工,若甲方臨時更改方案及產品,需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第七條 質量保證

1, 質量標準及技術標準以合同附件爲準。

2, 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皆爲全新原廠正品,應滿足甲方生產、使用的需求,符合合同及附件對系統的要求設計要求、技術要求、品牌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並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質量標準。

3,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原配置的,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更改後的配置與原系統配置相當或更優越。 第八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定進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工程施工完畢後,乙方將派專業技術工程師爲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員提供系統的技術培訓,保證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員能正確掌握操作流程及日常故障的檢測及排除。

第九條 驗收和移交

1、驗收由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共同進行;

2、主要設備到達現場,乙方應及時申請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2日內組織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指派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及工程圖紙等相關技術文件,各方在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爲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乙方應視系統的具體情況予以修復或更換,並承擔因修理、更換造成的相關費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需支付違約金。延遲10天(含10天)之內的,按200元/天支付違約金;超過10天的,按400元/天支付違約金。

3、由於質量整改而造成的進度延誤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提供設備保修服務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爲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四條 糾紛的處理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傳真及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弱電工程設計及施工達成意見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弱電工程設計及施工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方案、系統功能、設備材料,由乙方承包整個系統的設備供應及安

裝和調試,包括: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乙方採用甲方確認的材料、設備、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設計、包材料與設備的供貨與運輸、包安裝、包調試、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驗收通過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條 工期

1、乙方應在 天內完成工程施工並通過甲方的驗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確定安裝工程的開工日期:

(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始工程安裝;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開工指令單確定的開工日進場開始工程安裝;

2、安裝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誤的,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後工期可調整,並據此重新確定竣工日期。

第五條 材料、設備明細及單價

1、甲方作爲合同的見證單位。

2、材料、設備的實際數量以雙方的工程簽單爲準,並作爲工程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價:

本合同暫定總造價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量結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和合同履行情況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

(1)本合同簽訂後,貨到現場並經甲方開箱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價的 %。

(3)弱電工程佈線完工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驗收等文件並經甲方確認,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驗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驗,並於初驗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暫定工程款的 %。

(4)弱電工程系統安裝完成及調試後,甲方及其委託的單位進行驗收(驗收時間爲 個工作日)及評定質量等級,雙方辦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續後 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工程款的95%。

(5)餘款5%作爲保脩金,甲方在保修期滿10個工作日內會同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組織複檢並在辦理保修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修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無息向乙方結清。

2、乙方應按政府部門的要求辦理好所有的手續並繳納有關的費用和稅金。

3、以上款項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爲六個月的承兌匯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則需扣除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4、每筆付款前,乙方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並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資料,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付款。付款時,乙方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且扣除相應稅金後支付。

第七條 質量要求及驗收

(一)質量要求

1、質量要求依據:

2、乙方承諾: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具備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證書和質量合格證書,並符合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並具有滿足整個系統要求的功能,是該產品的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

(二)驗收

1明書、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佈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2、乙方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後應立即知會甲方,由甲方對照訂貨單與有關設計文件對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外觀等進行開箱驗收,覈對無誤後設備方可進場安裝。在開箱驗收時,乙方應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裝箱單、產品試驗報告單、操作維護手冊、技術說明書、“三包”保修卡、產品及相關材料的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定書和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整機或配件爲進口產品的,還應出具產品的生產廠家資料、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文件、海關完稅證明、進口關稅證明,保證達到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中的功能。進口產品的外文資料乙方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中文翻譯資料。

3、工程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設備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佈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4、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持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由雙方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場驗收的,乙方可自檢,並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施工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複查結果合格則複查費用由甲方負責,若複查結果不合格,複查費用和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期內完成工程安裝並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驗收。工程經甲方及其委託的單位驗收達到標準後雙方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竣工驗收資料(包括竣工圖)一式 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 技術質量監督部門檢驗。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本合同設備、系統、工程的保修期爲 年,自安裝工程通過甲方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3個小時內派員到場維修,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壞,乙方免收一切費用(包括免費更換零部件);否則,乙方可適當向甲方收取更換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費。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後不及時派員維修,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可另請人員修理,費用在保脩金中扣除,如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在保修期內,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員前往設備、系統、工程現場對設備、系統、工程

3、保修期屆滿之日起,設備、系統的保養維護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式等有關事宜由乙方與甲方或其屬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簽訂維護或服務協議。

4、保修期滿後,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屬產品質量問題以成本價維修更換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補充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4、甲方委派現場代表 監督、檢查產品、工程的質量,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並參與產品、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工作。如現場代表變更須通知乙方。

5、在具備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產品、工程驗收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對產品、工程進行驗收,否則視爲認可,驗收合格後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

6、如有隱蔽工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後1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爲認可。

(二)、乙方義務

1、按有關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好所有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2、在施工前的 天必須把有關的設計、施工方案送甲方審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質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價安裝。

3、委派 爲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問題。

4、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和遺失均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須按約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6、保護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對甲方或其他住戶的財產造成損害,應負責賠償。

7、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生故障的系統器材免費進行更換或維修。

8、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9、遵守甲方有關場地管理的規定並辦理有關的手續,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後的場地清理(包括堆積物、臨時設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護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而未付款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通過甲方驗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價的 1 ‰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4、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爲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更換,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若乙方的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售後服務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或驗收不合格、或進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的,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進行更換、維修、整改直至通過驗收,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此而延誤工期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非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甲方可拒絕驗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產品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非原廠產品總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據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否則視爲默認,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驗收後甲方提出複查的,複查合格時費用由甲方承擔;複查結果不合格的,複查及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違約金,因此引發的各種損害賠償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工程造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爲),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工程造價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方式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託而進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2、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3

發包方:湖北嘉晟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李健 弱電安裝工程隊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嘉魚國際大酒店》弱電安裝工程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方式:

4、 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飾平面圖紙由乙方負責設計和組織施工。

① 綜合佈線工程:全酒店安全監控部分、背景音樂部分、會議音響系統、多功能廳音響系統、閉路電視系統、巡更系統、電話系統的綜合佈線工程。

② 監控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酒店所有公共部位(電梯、走道、大堂、廳等)

③ 酒店背景音樂和廣播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

④ 一樓宴會廳音響系統和三樓多功能廳音響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

⑤ 酒店閉路電視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

⑥ 酒店安保巡更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

⑦ 酒店內網絡商務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

⑧ 酒店電話通迅系統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地。

⑨ 施工隊進場後如不按規範以及甲方要求施工將無條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自20xx年 7 月 日開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進行安裝施工,不得延誤其它工種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協調如遇到疑難問題,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決。

第三條 弱電安裝工程人工費及售後服務費

該弱電安裝工程人工費人民幣:肆萬貳仟元包乾;(420xx.00元)售後服務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售後服務費留在甲方處,作爲竣工交付後的工程設備的維修、質保費,待質保期滿扣除維修費用後,餘款退給乙方。

第四條 設計與施工質量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四星級酒店弱電設備安裝、綜合佈線、調試工程設計標準》執行。按《建築弱電安裝調試工程施工規範》組織施工,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行業規定的《弱電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留有與電梯、公安110報警對接端口,留有設備升級的空間。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要求施工人員按規範操作,絕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和質監單位及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材料的領用、保管、及退庫

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採購到符合設計意圖的國內一流設備和相關材料,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乙方領用材料時,應辦理領料審批簽字手續,領出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在隱蔽工程安裝完未封閉前,甲方派員覈對材料實際用量,如發現材料遺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發現材料質量不合格時,應立即退回倉庫退換。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發現未經批准將材料拿出工地視爲盜竊行爲,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者將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單項工程施工完畢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雙方共同看護。

第六條 安全事項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關治安管理條例,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嚴格遵守、執行《國家安全施工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操作。如乙方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施工拾個工作日後,甲方適當付給乙方人員生活費,以後則按每月的工程進度75% 申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甲方試運營)付清乙方人工費。留下的售後服務費壹萬元,待滿二年後辦理服務保修費結算餘額退給乙方。在質保期限內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立即進行修復。乙方如不能即時維修,甲方可另請他方維修,其費用由乙方售後服務費中扣除。

第八條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月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施工班組)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 工程,消防弱電安裝工程事項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消防弱電系統安全。

工程名稱:

二、班組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班組包清工,。

三、工期:項目部總工期爲準,具體按項目部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執行。

四、質量等級:合格。

五、承包總價:每點31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若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且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乙方進入工場的施工人員要遵守法規、法紀,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方針。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好“三寶”做好“四口”“五

臨”的防護措施,要經常教育工人嚴防事故發生。如違返安全操作規程並由此引發的事故及損失,乙方要負責治理和賠償。

八、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

1、提供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文件,做好技術交底。

2、甲方應及時提供主材、輔材,不提供工作,如因材料不及時誤工,應進行相應的補貼。

乙方:

1、乙方工作上班必須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腳上班。

2、不得在工地打架、鬧事,否則罰款,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勞務分包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將“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工程(具體部位根據現場劃分)”弱電智能化工程分包給乙方。工作內容包括:

分包範圍及內容: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位於無錫市湖山路8號。本次改造建築爲1#宿舍樓、2#宿舍樓、4#宿舍樓、食堂、門衛,本次新建建築爲行政教學樓、5#宿舍樓、警營文化中心、綜合訓練館,以及室外總體平面等,改擴建總建築面積爲3.1萬平方米。

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項目將對項目弱電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設符合幹部學校的教學、管理需求的全新、先進的弱電智能化系統,並需在系統建設中,考慮兼容使用原有設備。本次招標範圍包括以下系統:

1. 數字電視監控系統

2. 防盜報警系統

3. 光纖周界報警系統

4. 電子巡更系統

5. 一卡通系統

6. 綜合佈線系統

7. 計算機網絡系統

8. 程控交換機系統

9. 電視系統

10. 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11. 音視頻系統

12. 錄播系統

13. 電子白板系統

14. 信息發佈系統

15. 電子閱覽室系統

16. 無線對講系統

17. LED屏顯示系統 18. 系統集成(選配,不計入投標價)

19. 機房工程

20. 信息化教室工程 21. 綜合管道工程

二、結算方式:

1、甲方按總價的10%作爲施工結算價格。

2、總包方按實際施工人數付1200元/月生活費;(約每月1~8號)。最終結算時把這部分費用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待工程結算審價結束後付至總價的 ;質量保脩金按結算造價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後付清;

4、本綜合單價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具費、各種零星配件、太陽燈、勞動車、小型手動電動工具、移動電線、電箱等材料設施費,臨時腳手的搭設費成品保護費、二次搬運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管理費、利潤、趕工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旅差費用、通訊設備費、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垃圾清理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等。

三、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及處罰措施: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並達到規範合格標準。

2、支撐系統必須全穩定可靠。

3、一個部位完成後,乙方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須報甲方檢查驗收,一次驗收不合格視情況罰款100—500元。甲方在檢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必須限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整改時,每處罰款300元。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10%。

4、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後,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並簽字、認可後才能予以結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電動工具時,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幹。

3、對於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安裝、架設並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項目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5、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有關事宜,對事故造成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工期要求及處罰措施: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要求的,該段罰款1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者,除按每個工期段罰款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10%。

3、乙方連續兩個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90%結算,其餘部分作爲對甲方再招用分包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自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計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自備扳手、鋼尺、線墜、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嚴禁偷、搶、打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3、嚴禁聚衆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經理彙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出現上述行爲,無論有何理由,每次均罰乙方5000元,工程結算時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領用的工具、儀器、設備等材料,要嚴格管理使用,禁止損壞和丟失。如果發生損壞和丟失,按其經濟價值的3倍收罰款。

5、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遵守者,每次罰款200元。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逐一登記清楚。

7、就餐時,必須按次序排隊領取飯菜,嚴禁擁擠起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領飯時要講究衛生,聽從炊事人員的管理,不準打架,有問題要找項目經理或棟號長解決,若在就餐期間同炊事人員打架,無論有何理由,每次罰款1000元。

8、年滿50週歲以上或者體弱、病殘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隱瞞者每人罰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員及代班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班前會、班後會,以便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禁不參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棟號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2、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後,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90%予以結算,其餘部分作爲甲方再聯繫施工隊伍的延期、窩工補償。

13、未經甲方同意,嚴禁私自開竈,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14、安全、技術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後終止。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無錫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弱電工程設計及施工達成意見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弱電工程設計及施工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方案、系統功能、設備材料,由乙方承包整個系統的設備供應及安

裝和調試,包括: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乙方採用甲方確認的材料、設備、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設計、包材料與設備的供貨與運輸、包安裝、包調試、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驗收通過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條 工期

1、乙方應在 天內完成工程施工並通過甲方的驗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確定安裝工程的開工日期:

(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進場開始工程安裝;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開工指令單確定的開工日進場開始工程安裝;

2、安裝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誤的,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後工期可調整,並據此重新確定竣工日期。

第五條 材料、設備明細及單價

1、甲方作爲合同的見證單位。

2、材料、設備的實際數量以雙方的工程簽單爲準,並作爲工程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價:

本合同暫定總造價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量結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和合同履行情況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

(1)本合同簽訂後,貨到現場並經甲方開箱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價的 %。

(3)弱電工程佈線完工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驗收等文件並經甲方確認,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驗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驗,並於初驗合格後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暫定工程款的 %。

(4)弱電工程系統安裝完成及調試後,甲方及其委託的單位進行驗收(驗收時間爲 個工作日)及評定質量等級,雙方辦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續後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工程款的95%。

(5)餘款5%作爲保脩金,甲方在保修期滿10個工作日內會同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組織複檢並在辦理保修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修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無息向乙方結清。

2、乙方應按政府部門的要求辦理好所有的手續並繳納有關的費用和稅金。

3、以上款項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爲六個月的承兌匯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則需扣除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4、每筆付款前,乙方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並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資料,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付款。付款時,乙方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且扣除相應稅金後支付。

第七條 質量要求及驗收

(一)質量要求

1、質量要求依據:

2、乙方承諾: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具備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證書和質量合格證書,並符合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並具有滿足整個系統要求的功能,是該產品的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

(二)驗收

1明書、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佈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2、乙方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後應立即知會甲方,由甲方對照訂貨單與有關設計文件對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外觀等進行開箱驗收,覈對無誤後設備方可進場安裝。在開箱驗收時,乙方應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裝箱單、產品試驗報告單、操作維護手冊、技術說明書、“三包”保修卡、產品及相關材料的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定書和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整機或配件爲進口產品的,還應出具產品的生產廠家資料、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文件、海關完稅證明、進口關稅證明,保證達到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中的功能。進口產品的外文資料乙方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中文翻譯資料。

3、工程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設備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佈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4、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持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由雙方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場驗收的,乙方可自檢,並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施工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複查結果合格則複查費用由甲方負責,若複查結果不合格,複查費用和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期內完成工程安裝並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驗收。工程經甲方及其委託的單位驗收達到標準後雙方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將竣工驗收資料(包括竣工圖)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 技術質量監督部門檢驗。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本合同設備、系統、工程的保修期爲年,自安裝工程通過甲方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3個小時內派員到場維修,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壞,乙方免收一切費用(包括免費更換零部件);否則,乙方可適當向甲方收取更換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費。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後不及時派員維修,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可另請人員修理,費用在保脩金中扣除,如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在保修期內,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員前往設備、系統、工程現場對設備、系統、工程

3、保修期屆滿之日起,設備、系統的保養維護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式等有關事宜由乙方與甲方或其屬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簽訂維護或服務協議。

4、保修期滿後,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屬產品質量問題以成本價維修更換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補充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4、甲方委派現場代表監督、檢查產品、工程的質量,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問題,並參與產品、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工作。如現場代表變更須通知乙方。

5、在具備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產品、工程驗收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對產品、工程進行驗收,否則視爲認可,驗收合格後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

6、如有隱蔽工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後1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爲認可。

(二)、乙方義務

1、按有關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好所有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2、在施工前的 天必須把有關的設計、施工方案送甲方審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質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價安裝。

3、委派 爲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問題。

4、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和遺失均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須按約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6、保護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對甲方或其他住戶的財產造成損害,應負責賠償。

7、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生故障的系統器材免費進行更換或維修。

8、對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9、遵守甲方有關場地管理的規定並辦理有關的手續,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後的場地清理(包括堆積物、臨時設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護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而未付款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通過甲方驗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價的 1‰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4、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爲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更換,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若乙方的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售後服務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或驗收不合格、或進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的,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進行更換、維修、整改直至通過驗收,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此而延誤工期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非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甲方可拒絕驗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產品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非原廠產品總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據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否則視爲默認,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驗收後甲方提出複查的,複查合格時費用由甲方承擔;複查結果不合格的,複查及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乙方人員在施工區內出現打架鬥毆、損壞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況時,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因此引發的各種損害賠償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所有工程資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工程造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爲),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工程造價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方式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託而進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2、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弱電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開戶行:

帳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佈線、設備安裝

二、工程總價:詳見附件(工程價格彙總表) 合同金額:人民幣(¥元)。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要求:

1、乙方須按有線有線系統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4、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電源。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佈線標準:乙方網絡系統佈線施工,嚴格遵照國際《民用閉路監控電視系統技術規範》GB50198-94。

(2)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爲技術標準。

(3)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爲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爲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後進行施工。

(4)乙方對監控佈線、設備質保見附件(投標承諾書)

五、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後3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 15個工作日。(20xx年月日開工,20xx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並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爲三年。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在4小時內響應,48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48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廠方的正常運行。

七、付款方式及竣工驗收:

合同簽訂付合同金額的50%,安裝調試完畢並驗收合格付合同金額的40%(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與乙方一道組織驗收,乙方需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10%作爲質量保證金滿一年付清。

八、約定事項

(1)爲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實施小組。

(2)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作爲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爲違約。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執2份,乙方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附件確認。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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