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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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爲大家精心準備的:2篇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2篇

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利互惠,長期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簽署本經銷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在_________市的總經銷商,在本區域享受甲方產品獨家總經銷商資格,在本區域市場全權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二、甲乙雙方的所有商業活動必須依法經營,對客戶做好誠信服務工作,雙方各自的經營風險和法律行爲自行負責。

三、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複印件,並首批訂購全套20萬元產品,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首批訂貨定金,爲定貨金額的 %。以保證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貨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合同款項。 甲方授權乙方成爲本區域獨家總經銷資格。在乙方成爲區域總經銷期間,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嚴防串貨,殺價,多頭銷售行爲,在本區域不再發展授權經銷商。

四、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商務政策,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體系和區域管理制度,保護甲方自主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不受侵犯。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首批產品訂購日起的三個月內,實現最少銷售五萬元產品。否則,到時自動取消獨家總經銷資格。在第一年度乙方應實現不低於五十萬元年度銷售目標,纔可優先續約第二年度總經銷協議。完成年度銷售目標按進貨總量的2%年終返利,超額部分按4%年終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亦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七、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

的折扣。

八、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九、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十、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3折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促銷員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十一、乙方的責任

1、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人員和培訓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十二、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十三、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1、特許

乙方得爲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2、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

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十五、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十六、保證

1、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3、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十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全國性廣告發布時刊登授權獨家經銷商的名稱,地址,電話。在獨家經銷商所在區域,雙方合作共同開展有實效有針對性的宣傳推廣。廠家分擔本區域廣告費的50%,但最高不超過乙方銷售額的2%,並對獨家總經銷商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產品演示圖板,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2.乙方有義務隨時將本區域的市場發展,產品情況,客戶需求等信息及時反饋甲方。

3.甲方保留對產品技術規格,市場價格的調整權,如有變動甲方須在新規格,新價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達成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二

第一條 總則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___法律登記註冊的×××甲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稱“委託人”),與根據________法律登記註冊的×××乙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鑑於:

委託人欲從____________×××丙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_技術。委託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託人指定的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託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本合同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託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佣金。

“許可證協議”係指委託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於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並向委託方予以報價。

“價格”係指委託人爲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爲醒目而用,對本合同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總代理

3.1委託人指定總代理人爲其獨家全權總代理,並代表委託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代表委託人聯繫一切有關事項。爲此,總代理人願意接受此委託。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爲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託人聯繫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本合同,總代理人作爲委託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爲此,一旦成交,委託人予以承認並生效。委託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佣金,代理關係終止。

3.4委託人指定總代理人爲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託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係,總代理人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範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於本合同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委託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並儘快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託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並就此事與委託人磋商。

(3)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爲委託人取得該項技術並簽訂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託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爲委託人代理其他任何事項;或:

(2)以委託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託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託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託人承擔任何責任;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託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爲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託人的職責

5.1當總代理人代表其委託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託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託人應及時滿足總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佣金

6.1委託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於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如遇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託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合同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託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合同對代理人的委託。

7.2按照本合同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合同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託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託人。

(2)按照本合同規定,於終止對總代理人委託的五(5)天內,委託人將佣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的部分佣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合同規定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並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託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合同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是否經委託人同意,由總代理人委託的分代理,根據合同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託人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合同對委託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並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託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委託引進技術合同,包括整個合同和備忘錄,並將取代委託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後者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合同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合同生效後,由於頒佈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託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爲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 通知

13.1凡有本合同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爲準,可採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合同的雙方於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爲據。

委託人:×××甲有限公司 總代理人:×××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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