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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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產品總代理合同範本

乙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利互惠,長期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簽署本經銷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在_________市的總經銷商,在本區域享受甲方產品總經銷商資格,在本區域市場全權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二、甲乙雙方的所有商業活動必須依法經營,對客戶做好誠信服務工作,雙方各自的經營風險和法律行爲自行負責。

三、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複印件,並首批訂購全套20萬元產品,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首批訂貨定金,爲定貨金額的 %。以保證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貨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合同款項。 甲方授權乙方成爲本區域總經銷資格。在乙方成爲區域總經銷期間,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嚴防串貨,殺價,多頭銷售行爲,在本區域不再發展授權經銷商。

四、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商務政策,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體系和區域管理制度,保護甲方自主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不受侵犯。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首批產品訂購日起的三個月內,實現最少銷售五萬元產品。否則,到時自動取消總經銷資格。在第一年度乙方應實現不低於五十萬元年度銷售目標,纔可優先續約第二年度總經銷協議。完成年度銷售目標按進貨總量的2%年終返利,超額部分按4%年終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亦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七、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

的折扣。

八、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九、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十、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3折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促銷員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十一、乙方的責任

1、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人員和培訓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十二、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十三、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1、特許

乙方得爲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2、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

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十五、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十六、保證

1、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3、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十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全國性廣告發布時刊登授權經銷商的名稱,地址,電話。在經銷商所在區域,雙方合作共同開展有實效有針對性的宣傳推廣。廠家分擔本區域廣告費的50%,但不超過乙方銷售額的2%,並對總經銷商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產品演示圖板,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2.乙方有義務隨時將本區域的市場發展,產品情況,客戶需求等信息及時反饋甲方。

3.甲方保留對產品技術規格,市場價格的調整權,如有變動甲方須在新規格,新價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動員、暴亂、非暴力*、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達成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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