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產品合同範本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6W

我們有很多人現在都會代理產品回來自己銷售,下面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一下其它租賃合同,希望大家一起來學習參考一下哦

代理產品合同範本

表達代理產品合同範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 產品的地區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爲乙方 產品在 地區內獨家排他代理,並保障甲方在銷售區域內的長期利益。具體區域指:

2、代理期限爲 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結束後,雙方可續約。

二、雙方責任、權利:

1、乙方保證不在甲方區域內授權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證甲方產品供應,並提供相關的證書文件及其他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應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培訓、指導;

4、乙方應當提供設備維護和售後服務的技術支持。

5、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

6、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7、雙方互有爲對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之義務。

8、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均爲乙方所有。一旦發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維權措施。

三、經銷條件:

1、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七日內,首批進貨元以上。

2、協議簽定3個月內爲產品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後每個月需完成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四、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產品及配件的質量,對直接用戶產品及配件 月保換、 年保修。

2、乙方的產品及配件的技術和售後服務標準以產品說明書和保修卡所列條款爲準。

3、乙方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委託甲方具體實施,甲方在發現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後 小時內派員解決。

五、價格:

1、所有單價均爲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獲得價格爲其銷售最低價,甲方如發現其他代理商的低於其獲得的銷售價時,甲方有權利按照此最低價執行,甲方並有權要求返還之前的價差。

乙方如需調整售價,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漲價則甲方繼續執行原來價格。

2、結算方式:

六、交貨方式、地點:

1、交貨地點。貨物數量規格由甲方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如果批量訂貨總金額小於元,乙方不承擔運輸費用。

3、貨物的風險實際交付時轉移。

七、售後服務八、違約責任:

1、 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於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可以免責。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儘快將事件發生狀況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日起15日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3、違約金的具體計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確認 爲其送達地址,乙方確認 爲其送達地址。

2、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應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對方,未通知的,對方向原地址送達的任何文件視爲其已經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本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代理產品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利互惠,長期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簽署本經銷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在_________市的總經銷商,在本區域享受甲方產品獨家總經銷商資格,在本區域市場全權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二、甲乙雙方的所有商業活動必須依法經營,對客戶做好誠信服務工作,雙方各自的經營風險和法律行爲自行負責。

三、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複印件,並首批訂購全套20萬元產品,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首批訂貨定金,爲定貨金額的 %。以保證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貨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合同款項。 甲方授權乙方成爲本區域獨家總經銷資格。在乙方成爲區域總經銷期間,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嚴防串貨,殺價,多頭銷售行爲,在本區域不再發展授權經銷商。

四、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商務政策,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體系和區域管理制度,保護甲方自主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不受侵犯。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首批產品訂購日起的三個月內,實現最少銷售五萬元產品。否則,到時自動取消獨家總經銷資格。在第一年度乙方應實現不低於五十萬元年度銷售目標,纔可優先續約第二年度總經銷協議。完成年度銷售目標按進貨總量的2%年終返利,超額部分按4%年終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亦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爲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七、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

的折扣。

八、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九、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十、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爲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3折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促銷員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十一、乙方的責任

1、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人員和培訓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阿輸吠陀?源生圓理療護膚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十二、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十三、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1、特許

乙方得爲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2、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十五、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十六、保證

1、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3、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十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全國性廣告發布時刊登授權獨家經銷商的名稱,地址,電話。在獨家經銷商所在區域,雙方合作共同開展有實效有針對性的宣傳推廣。廠家分擔本區域廣告費的50%,但最高不超過乙方銷售額的2%,並對獨家總經銷商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產品演示圖板,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2、乙方有義務隨時將本區域的市場發展,產品情況,客戶需求等信息及時反饋甲方。

3、甲方保留對產品技術規格,市場價格的調整權,如有變動甲方須在新規格,新價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xx、動員、xx、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達成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產品代理合同模板閱讀

甲方: 寧波海曙宏音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合同總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宏音牌汽車節油動力器"產品,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具有獨立行使各種權利和義務的能力.乙方在其經營區域內具有爲宏音公司推廣產品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是"宏音牌汽車節油動力器"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3,經銷範圍: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內經銷甲方產品的銷售和服務(乙方每月最低銷售量爲 pcs),但甲方保留在此區域發展新客戶的權利.

4,乙方作爲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只在上述區域內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進行銷售;乙方有權在上述區域內發展自己的經銷商或代理商,乙方不準跨區域串貨銷售,一經發現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5,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由雙方確認訂單或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爲準.

6,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若出現違法,違規或詐騙,欺騙等行爲所產生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7,合同期內,甲方研製的新產品,新款式,乙方享有優先代理的權利.

8,產品運輸及退換:首批發貨費用由甲方承擔,後續進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請送貨的部門在收貨單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收貨單給甲方,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爲全部簽收正確.

如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不能銷售時,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並出具證明,憑有關證明由甲方爲乙方換貨,換貨一般二個月統一進行一次,具體日期另行通知.對於由於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規定而導致的質量問題,甲方不予換貨.

9,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和甲方其它經銷商的聲譽,信譽,不得干預和妨礙甲方和其它經銷商的業務,如出現損害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製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購進宏音牌汽車節油動力器產品.

10,結算方式:

乙方按照產品配貨價hy100-i型 元/pcs進行結算,(全國統一建議零售價hy100-i型380元/臺)

經銷商購貨應提前一週內以訂製單方式傳真甲方,甲方按照乙方訂製單保質,保量安排生產,爲乙方提供合格產品,以免供貨時間延誤,乙方進貨時一次性以現金,支票或匯票結清,甲方在一週內發貨.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必須定期於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銷售報告,若乙方未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面退出代理經銷權,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在區域再發展新的經銷商.

第三章 乙方銷售優惠政策

1,乙方作爲經銷商每月進貨數量達到 pcs,可以享受比出廠價低的折購.2,乙方每月銷售額或進貨數量達到甲方規定要求每月銷售 pcs,甲方按照 元/pcs返利□或以貨代款□.

第四章 區域代理經銷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爲 年. 合同期滿前,乙方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可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續簽代理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二個月沒有任何進貨記錄或未完成每月最低銷售量,甲方視乙方爲自動終止本協議.

3,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同時按照貨款總值2倍以上賠償甲方.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髮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5,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特別是招商,優惠政策,相關費用,產品價格,技術參數,新產品等,乙方不得向合同履行必要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密.如乙方違約向外泄漏甲方機密,甲方將扣除乙方的全部返利金額,情節嚴重者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第六章 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履行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 附則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紀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是約定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首次進貨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寧波海曙宏音電子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日期:

地址 :寧波機場路橋弄工業區2號

電話: 0574-87166881 傳真:0574-87166887

乙方:

簽約代表:

日期:

地址 :

電話: 傳真:

代理合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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