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物業服務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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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物業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院物業服務協議(精選3篇)

業主大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及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大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及負責人: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市區路(街道)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住宅區、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大寫:_____________)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③由甲方按統一的標準直接支付費用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根據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根據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在合同實施中獲知的有關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雙方均應保密,本合同終止後仍應保密直至該祕密信息失去祕密性。若是泄露相關信息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支付給對方元(大寫: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醫院物業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五):

(六):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八條、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覈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____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院物業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住所:

聯繫電話:

業主委員會及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 (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坐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大寫: )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 無償使用。

②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大寫: )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大寫: );

② 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大寫: );

③ 由甲方按統一的標準直接支付費用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大寫: );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 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 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 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 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大寫: ),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大寫: ),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 由乙方承擔;

③ 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 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大寫: );

② 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根據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根據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在合同實施中獲知的有關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雙方均應保密,本合同終止後仍應保密直至該祕密信息失去祕密性。若是泄露相關信息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支付給對方 元(大寫: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管理分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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