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通用24篇)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
甲方:開發公司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
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3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中海·璟悅
物業類型:住宅、商業
座落位置:
東至:現狀道路 西至:規劃道路
南至: 盤西五支路 北至:現狀道路
佔地面積: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20198.12平方米,非住宅14121.67平方米);
第二條 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佔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爲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採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帶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 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爲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_超四___ 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一種方式:
(一)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高層/小高層3.60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無電梯住宅:/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商業物業:___10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住宅改爲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4.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啓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 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覈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並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 80元/位·月。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並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範圍是全體共有部分、部分共有部分的公共場地;上述範圍內各類型、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市場價格。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置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覈算、專戶存儲,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_30%_。(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佈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後,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含有影響業主權益、具有安全隱患、無正規許可的經營內容等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 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並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並向乙方報備,3個月後經乙方二次複驗合格後,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築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託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_10__。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爲,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後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並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設備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物業交接後,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對於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託乙方代爲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託協議。
第五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應於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於物業建築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於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爲 109.95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於20平方米,不高於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爲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並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並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並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爲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根據物業服務項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爲。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每半年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並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並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爲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設備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_20____年_03__月_0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03__月__01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後,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爲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並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並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託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設備、清潔衛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爲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爲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3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爲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 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說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當行爲,而甲方或業主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採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爲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4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幢單元 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於一次)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築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範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4)
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盡到安全防範責任;
(3)維護小區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內容(1)限速、限重、禁鳴;(2)車輛進出管理;(3)停車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責任(1)車輛行駛、停放有序;(2)保持小區安靜;(3)維護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爲違章裝修行爲進行勸阻、制止;
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內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傳;
(4)____________。
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暢道;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綠化
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除蟲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必要的補種;
(4)____________。
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外牆無破損,無亂塗亂畫現象;
戶外無違章安裝的防盜柵欄和空調;
房屋場地無違章搭建;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定期維護保養;
專人維護保養;
____________。
三、環境衛生
環境整潔、無污染;
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____________。
四、綠化
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美觀協調;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道路暢通有序;
車輛停放整齊;
____________。
六、保安
統一服裝,持證上崗,文明值勤;
物業管理區域內防止重大責任火災、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急修:20分鐘到現場,24小時處理,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業主報修及時率達90%以上,維修質量合格率達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
二、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多層公寓元/2____
別墅元/2____
小高層、高層元/2____
非住宅元/2____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業管理費標準的70%向甲方繳納;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運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向乙方分攤。
七、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甲方交納:
露天車位:;
車庫:;
摩托車:;
自行車:;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參考《杭州市物業管理代辦性、特約性專項服務(菜單式)參考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條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一、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計劃,經業主大會批准,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撥;
二、物業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由業主大會決定籌續,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六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統一佈設,但不得有損小區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應繳額的支付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第一份協議,由甲方送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爲18℃,不低於16℃。
第七條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爲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爲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覈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爲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
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的處理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
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爲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________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0
物業產權所有人:
國 籍:
身 份 證: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 系 電 話:
物業服務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對“長融?人和春天” ______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富民路;南至坭興街;西至揚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條 甲方所購“長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銷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商品房位於: 區第_______棟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_________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爲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對其產權範圍內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以甲方擁有的產權物業的建築面積爲基礎,並按如下收費標準計算: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住宅:
高層(8層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層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業物業: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保和按國家規定應提取的福利費等其他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含物業管理用房)、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設備小型維護(如:樓道、公共區域照明燈泡、開關修理更換、二次供水、電梯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維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維護)、日常維護費用;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其他物業服務費用開支。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繳納起始日按以下約定:a、甲方在開發商(廣西長融置業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自接房之日起全額計收;b、甲方未在開發商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從公告中規定的接房最後期限的次日起全額計收。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商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商全額交納。因甲方本身原因導致物業未能按時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業服務費應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
甲方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甲方應將其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書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在物業使用人違約的情況下,乙方追索物業服務費的第一對象仍爲甲方。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交納。甲方或物業使用人首次應一次性預繳六個月物業服務費,以後自首次交費期滿之日起按季度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季度物業服務費到期之日前5天繳納下期物業服務費用。逾期不交的應視爲甲方違約。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爲包乾制,並每年一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險費用以及乙方對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財產負責保護和保管的費用。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協商或仲裁。同時,在本合同約定採取其他物業服務費收取方式時,乙方不受本條款約束。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小區停車收費包括車位租賃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
車輛停放服務費用於車位(車庫)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等。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非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的標準:
本期物業管理範圍內不允許在未經規劃批准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地下室)停放非機動車及摩托車。
(二)、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標準:
(三)、小區規劃停車位產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並委託乙方進行管理。
(四)、商業配套停車場所有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其停車收費另行規定。
4、對本物業區域內交通秩序及車輛停放、行駛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與提供有償使用停泊場地的義務,但不承擔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車輛(含隨車物品保管)保險、責任。
第十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館屬開發商所有。
開發商委託乙方對會館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乙方在委託範圍內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當時掛牌收費標準;
2、開發商承諾優惠的收費標準。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 甲方承接物業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公共綠化、配電、安防系統、機動車智能管理系統、康樂設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統等;若甲方對查驗結果無書面提出異議,甲方認可乙方的查驗結果,應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問題的,開發商應及時解決處理。
第六章 物業的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三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的,應與乙方就裝飾裝修施工時限、廢棄建築物清運費用、裝修管理服務費用、裝修施工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約定。但甲方與乙方就裝修施工的有關約定,並不免除甲方因其過失行爲或蓄意行爲對另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因在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建築垃圾(甲方袋裝密封,按規定時間運至本物業指定清運點),應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甲方應配合執行乙方制定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並按乙方通知予以糾正,否則應視爲甲方違約。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警告、按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上訴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以便保障多數業主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的投訴,並接受其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通道、場地的,應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大多數業主未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的,公示期間結束後,乙方可按公示方案開挖,並在約定期限內予以恢復。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欽州市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在尚未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下,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消防、電梯、變壓器、門禁監控系統、二次供水)等年檢費由業主繳納,中、大型維修費(一次性維修費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關利益的業主共同承擔,物業公司在進行維修前告知相關利益業主維修費用並收取維修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十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乙方乃至第三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除應如實補繳所欠服務費,從欠款之日起,還將按欠款總額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交納違約金。情節惡劣者,乙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採取停水、停電的措施進行催交,逾期3個月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對甲方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有權就超額部分拒絕交納。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義務情況下(事先告知方式爲公告),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臨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對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無故拒交物業服務費,造成中斷正常物業服務的;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開發商公告接房期限結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與其授權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違反本合同;甲方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不在所購買的物業居住生活時,以
作爲接收乙方所發各項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相關通知等一經郵寄該地址即視爲送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違約方承擔訴訟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1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3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榮升悅府(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商住
座落位置: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天正路7號
東至:金科澤科美麗郡 西至:天正路
南至:榮升路 北至:榮昌區殘疾人職業培訓學校
佔地面積:29062.00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99316.16平方米(其中住宅72446.24平方米,非住宅26869.92平方米);
第二條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佔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爲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採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帶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 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爲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 四級 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 一 種方式:
(一)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高層: 1.80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有電梯洋房: /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底商物業 : 3.50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車 庫 : 60.00 元/月/個
3.住宅改爲經營性用房: 改爲商業用途則按照住宅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2倍收取
4.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啓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 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全額收取。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應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無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寫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商業物業: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住宅改爲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4. 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啓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 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覈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並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 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60.00元/位·月。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並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範圍是: 公共部位(含架空層、總坪廣場)、共用設施設備 ;上述範圍內各類型、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 50.00-200.00元/天或50.00-200.00元/次 。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置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覈算、專戶存儲,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30% 。(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佈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後,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違反國家、地方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 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並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並向乙方報備,3個月後經乙方二次複驗合格後,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築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託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8.00元/平方米。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爲,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後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並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設備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 物業交接後,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對於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託乙方代爲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託協議。
第五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應於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於物業建築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於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99.81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於20平方米,不高於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爲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並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並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並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爲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根據物業服務項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爲。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每半年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並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並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爲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設備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20__ 年12月 4 日起至20__ 年12月 3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後,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爲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並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並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託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設備、清潔衛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爲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爲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五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爲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 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說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當行爲,而甲方或業主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採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爲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爲: ,聯繫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爲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爲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爲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爲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覈定標準爲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爲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爲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爲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本(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設備。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本(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本(試行)所稱的甲方爲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爲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覈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本(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類型分爲: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類型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爲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8.本示範文本(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爲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爲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6
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業管理企業:
爲進一步規範我市的物業服務合同,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望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業管理企業參照執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由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印製,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發。
二、修訂後的文本於_________年7月1日起施行,原_________年印發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作廢。
三、各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要認真學習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提高前期物業管理的合同意識,確保我市前期物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
主題詞:印發?示範文本?通知
抄送: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中國物業協會、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建委、市物價局、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管理企業。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公室_________年7月1日印發
合同登記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示範文本)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_____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7
甲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 _______________ 。
乙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_______________ ;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___ ;
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___ 。
根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
對 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
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按照《銅陵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分等定級標準》 級提供服務。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
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服務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
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
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建政〔20__〕190號)規定,開展承接查驗。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
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_______________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五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六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 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8
附件:
合同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適用於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本文本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由開發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經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示文本所稱甲方爲開發建設單位,乙方爲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訂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4.對本文本條款的內容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修改或刪減;約定無需填寫的空格性條款,應在該條款空格處註明"無"等字樣。
5.本文本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爲所籤合同的組成部分。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爲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合同約定的相應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爲: ,聯繫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爲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爲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爲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爲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覈定標準爲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爲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爲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爲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附件二 :
物業構成細目
(一)面積
淨用地面積: ;
道路廣場面積: ;
總建築面積: ;
地上建築面積: ;
地下建築面積: ;
建築基底面積: ;
總棟數: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高度:
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結構: ;
抗震設防烈度: ;
建築密度: ;
容積率: ;
綠地率: ;
機動車停車位:地上( 個),地下( 個);
非機動車停車庫(位):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結構: ;
房屋主體結構: ;
公共門廳: ;
公共走廊: ;
公共樓梯間: ;
內天井: ;
戶外牆面: ;
屋面: ;
扶手護欄: ;
電梯井道: ;
架空層: ;
設備間: 。
(三)共用設施設備
消防設施: ;
監控設施: ;
避雷設施: ;
人防設施: ;
垃圾轉運設施: ;
電梯: 部;
污水處理站: 座;
單元路燈: 只;
單元電錶箱: 只;
棟號配電箱: 只;
單元對講防盜門: 套;
主幹道路(5米以上): 米;
六角磚路面: 平方米;
公共路燈: 只;
建築小品: 個;
共用架空層: 棟共約 平方米;
圍牆: ;
大門: ;
公共衛生間: 處;
休息設施: 個;
文體設施: 處;
宣傳欄: 個;
信報箱: 套;
給排水管線: ;
雨水井: 個;
污水井: 個;
化糞池: 個;
垃圾箱: 個;
游泳池: 平方米 個;
會所: 平方米 個;
幼兒園: 平方米 所;
商業中心: 平方米 個;
高壓配電設備: 套;
箱式變電站 套;
二次供水設備: 套;
污水處理設備: 套。
(四)植株、綠地
綠地總面積: 平方米;
草坪面積: 平方米;
灌木花叢: 叢;
喬木: 株。
(五) 。
附件三: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和測繪圖
附件四:
1.人員配置
2.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附件五 :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詳細具體)
綜合服務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其他服務
1. ;
2. ;
3. 。
- 4 -
- 1 -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19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0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多層、小高層、別墅住宅區。
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單元 房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範圍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按照《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裏的一級服務標準向業主提供有償服務;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至少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與甲方提供的服務等級標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4、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6、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與甲方提供服務等級標準相適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7、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0、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1、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 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電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發電機組、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遠程抄表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 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電梯間、公用衛生間、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 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中央水體、花園、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地方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 生活廢棄物的清運。
四、 秩序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內容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 秩序協管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邏;
(3)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4) 消防管理服務,即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
2、 責任
(1) 選聘秩序協管員,並實施培訓、管理;健全、落實各項治安服務管理制度。
(2) 減少住宅小區的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 內容
(1) 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 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 責任
(1) 保證小區的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
(2) 規範小區的停車管理,統一管理,爲業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務。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 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玻璃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帖、亂塗亂畫、亂懸掛、公共設施及通道無隨意佔用現象。
2、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告、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 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 小區內道路、停車場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暢通無損壞,平坦整潔;排水暢通,無隨意佔道改變使用功能;
2、 路燈、樓道燈管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3、 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 環境衛生:
1、 樓宇的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9%以上;
2、 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率無損;
3、 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 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 實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 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 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澆灌、施肥、鬆土,預防病蟲害,綠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 根據樹木品種種科和生長情況,即使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 綠化地設提示牌,提示人們愛護綠化。
六、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小區內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 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管理。
七、 治安協助
小區治安案件年發案率在2%以下。
八、 消防:
1、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 無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小區火災年發生率在1%以下。
九、 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 房屋零修、急修及時率達99%以上。
2、 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十五分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十、 業主滿意程度
業主對物業服務滿意率達95%以上。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暫定)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
1、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分三個階段進行收取。第一階段工程前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剛剛啓動。在目前各項配套設施尚未齊全的條件下,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0.80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3元。第二階段工程中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已完成50%以上,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1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5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3元。第三階段爲全面投入使用,整個小區已全部建成,各項配套設施已全面投入使用,服務費收費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3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7元;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1.5元。(以上第二、第三個階段的服務費收費標準經小區公示、充分徵求業主意見或業主大會意見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原收費標準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每逾期一天將收取5‰的違約金。
4、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5、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6、乙方須在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五條 電梯費的收取
每月每戶 元收取電梯費分兩個階段收取:第一階段爲小區前期建設階段,電梯起始層不收取, 電梯起始層第二層按50%收取。第二階段爲小區建設已基本完成,業主入住率達70%以上後,爲使電梯費收取更趨合理,將採用按樓層不同進行收取,詳細收取辦法見《業主手冊》。第二階段電梯費的收取經業主大會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標準:
1、 多層建築:每月每戶每平方米0.10元
2、 小高層建築:每月每戶每平方米0.15元
3、 別墅:每月每戶每平方米0.20元
4、 商業建築:每月每戶每平方米0.20元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該資金每月隨同物業服務費一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詳見《翡翠園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取
城市垃圾處理費按8元/月收取,該費用由物業公司代收。
第八條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批文執行。
第九條 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乙方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用甲方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甲方將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8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2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爲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範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諮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業主入住後,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爲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的物業服務費。此後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爲__________。
3.在辦理業主入住後[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後[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並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爲業主戶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錶]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錶;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爲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經營活動;將其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於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並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並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八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爲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首戶業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並作爲《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3
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篇2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 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 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根據招標備案號 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等):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 至:東 南
西 北
本物業分 期開發建設,總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
多層住宅 萬平方米 高層住宅 萬平方米
別墅 萬平方米 商業 萬平方米
配套公建 萬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該項目是通過 (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電梯、水泵、智能系統等設備的運行管理與服務:
(三)共有區域內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綠地、樹木、綠化設施的養護、管理:
(四)物業裝飾裝修的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服務、管理:
(七)物業檔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組織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確認;
(二)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四)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五)在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併申請登記;
(六)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七)交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八)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九)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衛生、公共秩序進行管理服務;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五)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對侵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行爲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
(七)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八)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勸阻無效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十一)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十二)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除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資料外,還必須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和收取的利用物業共用部位、設施和場地經營所得的收益餘額;
2、物業管理項目的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用房和屬於業主共同的場地、設施設備;
4、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移交管理服務期間的財務資料。
(十三)應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五)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經協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採取的形式。(包乾制或酬金制)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包乾制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別 墅: 元/月·平方米
(4)商 業: 元/月·平方米
(5)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6) :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由業主交納。
業主、開發建設單位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資金的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別 墅: 元/月·平方米
(4)商 業: 元/月·平方米
(5)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6) :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企業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
(1)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 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應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的比例提取。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由業主交納。
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於每季度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 費用。
(二)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三)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納;
(四)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方交納。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六)交納費用時間:
(1)甲方於 交納;
(2)業主於 交納。
(七)甲方或者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一比例交納違約金。
(八)業主應當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車位使用費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機動車輛:
1、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場地佔用費。
場地佔用費用於養護維修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 等。
甲乙雙方可就機動車停放管理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如下:
1、
2、
3、
場地佔用費的收支情況於每 個月公佈一次。
2、規劃用於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車位使用人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服務費。
3、業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另行與乙方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二)非機動車輛收費標準:
第八條 代辦服務和特約服務費
(一)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 等有關部門或者甲方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二)特約服務費
業主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約定;乙方應當將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公佈。
第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目規劃出售部分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建築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活動。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和標準建設物業管理用房,並向業上進行公示。
第十條 物業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應當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並自新建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5、 。
(二)乙方在承接新建物業項目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共有部分進行查驗,發現問題應當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業主、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及相關費用等。
第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的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服務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違約方還應當承擔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
第十五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者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 。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一)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備案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售房現場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當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業構成細目
一、房屋建築細目
樓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 構總層數備 注
總計:樓 幢 門 個
附表二
二、設施細目
項目內容型 號單 位數 量備 注
附表三
三、設施細目
項目內容型 號單 位數 量備 注
附表四
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