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顧問服務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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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1

一、甲方責任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通用7篇)

1、委託乙方處理與甲方收購兼併有關且需乙方處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向乙方提供爲起草有關本次收購兼併諮詢顧問報告所需的真實、準確、完整之文件、資料;

4、按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5、對乙方所提出的建議書或其他相關材料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責任

1、作爲甲方諮詢顧問,向甲方提供有關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事宜的諮詢顧問服務,比如:收購兼併前期與目標企業所在地政府、大股東及相關利益主體的協調,協助併購談判工作,協助向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申報工作;

2、爲甲方本次收購兼併提供策劃、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擬定相關收購兼併方案,並就其中出現的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提交相關建議書;

3、爲甲方選擇其他專業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建議,就公司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和財務遺留問題的處理提供諮詢建議;對其他當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文件提供諮詢建議;

4、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的運作、信息披露等有關事宜提供諮詢服務;

5、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所涉及之關聯交易出具諮詢顧問報告;

6、有義務在對甲方的經營、財務及法律狀況進行調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開的有關數據及文件資料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7、指定專門人員,組建工作班子,從事上述各項工作。

三、費用與支付方式

根據本協議第二條所述之乙方責任(即工作內容),以及對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預算結果,並參照有關收費標準,甲方聘請乙方作爲諮詢顧問的諮詢費用總額爲 元人民幣。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諮詢顧問費用分爲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本協議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收購兼併協議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之保密義務,並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2、若甲方違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支付義務,延遲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工作費用,則每日按所延付金額的仟之五算罰息,直至實際支付止。

五、甲方承諾

經雙方協商,甲方承諾以本次合作爲基礎,在甲方收購兼併項目中將選擇乙方爲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爲生效。(有關開戶銀行及聯絡方式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效力及其他

1、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經雙方蓋章後即發生效力。

2、本協議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x年 月 日止,如需續簽,應在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事宜。

3、本協議雙方的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執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四、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爲年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範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託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______%.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4

甲方(聘請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乙方(受聘執業機構):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財稅顧問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爲財稅顧問,在下列各方面爲甲方提供財稅服務:

1.爲甲方提供相關的稅收法規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時瞭解國家有關政策,爲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稅收計劃及稅收覈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諮詢;

2.根據甲方目前的業務運作和財務覈算情況,分析可能存在的納稅問題和相應的稅收風險,協助甲方進行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業務運作管理流程與財務覈算的調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實現無風險納稅;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新政策、納稅程序、行業財務、稅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財稅顧問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顧問人員擔任甲方的財稅顧問(以下簡稱“顧問人員”)。

顧問人員姓名:

聯繫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顧問人員在認爲必要時可將部分財稅顧問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顧問人員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顧問人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適的顧問人員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顧問人員接替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提供服務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顧問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用現場、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爲甲方提供服務。雙方共同認定的通信電子郵件地址爲:

甲方:

乙方:

四、服務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爲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簽。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且實際支付一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五、財稅顧問費

1.財務顧問費爲每年人民幣(大寫) (¥ 元)。不滿一年的按月計算。

2.上述財稅顧問費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簽訂後 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支付第一筆顧問費計人民幣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筆顧問費計人民幣 元; 年 月日支付第三筆顧問費計人民幣 元。

六、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財稅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財稅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實報銷。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財稅顧問費後,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八、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乙方的顧問人員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顧問人員如實提供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顧問人員;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九、乙方及顧問人員的義務

1.顧問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2.顧問人員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顧問人員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顧問意見;

4.顧問人員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顧問人員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顧問人員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十、保密

1.乙方和顧問人員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應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十一、利益衝突

乙方和顧問人員應將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財稅事務

乙方和顧問人員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財稅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財稅事務(如諮詢代理業務或專項財稅顧問服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顧問人員提供有關其它財稅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財稅服務委託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的,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15天未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給甲方提供的服務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因未能及時給甲方提供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即停止提供財稅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顧問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財稅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全額補足並承擔違約責任;

5.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財稅顧問費。

十五、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爲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十八、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有關財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蓋章(或由甲方實際支付財稅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但顧問人員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財稅顧問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數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爲本合同所取代。

2、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爲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爲準。

3、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合同費用

5.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爲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複印費、文件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稅金等)。

5.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爲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爲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6、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7、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爲止。

9、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0、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爲上限。

11、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爲上限。

12、免責約定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3、知識產權

1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4、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爲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a)對方書面同意;b)有關信息已爲公衆所知;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5、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因開發需要,欲進行融資,融資規模約爲人民幣5000萬元-2億元。爲尋求融資或合作對象,推進項目實施,因業務需要,現聘請乙方作爲專項融資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承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服務內容

乙方的服務內容爲:

1、對甲方融資項目狀況做出分析,包括市場分析、風險分析、現金流量測算、盈利測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報告;

2、在此基礎上做出融資方案設計及運作建議,協助研究設計融資項目中的融資年期、融資用途及還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資文件的編寫。

3、代表甲方並帶領甲方共同與融資方或銀行就商務細節進行談判,在專業律師的參與下,共同完成融資法律文件的編寫。

4、就融資項目解答甲方有關財務及法律方面的諮詢。

5、就融資項目起草、審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雙方商定的其他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包括:

1、乙方可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指派其他專業人員或組成專業服務團隊完成前述顧問服務工作,但乙方更換融資顧問項目負責人應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應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融資顧問服務工作,依據其專業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利和利益;

3、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顧問服務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承諾,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代理或承辦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案件或項目。

5、乙方尋求的融資對象必須是甲方認可的合法金融單位。

6、乙方融資費率爲不超過的6%年利率。(與顧問費重複,建議取消或調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資文件和資料爲自己或他人融資。(建議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義收取融資款項。融資款必須直接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不得經過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包括: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融資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和資料,並對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議有任何重大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並給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應指定甲方的關聯公司(一致行動人)爲甲方本次貸款提供擔保;

6、甲方指定 爲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

第四條 顧問服務費

1、經雙方協商同意,此專項顧問服務費按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並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資額之3%計算。甲方按以下條款支付:

貸款資金到位後5日內,甲方按照該期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並可自由支配融資款的3%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2、乙方同意爲甲方墊付與本次貸款有關的資產評估費用,該筆費用在貸款資金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後5日內由甲方按雙倍金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在提供顧問服務時發生的工作費用,在融資沒有到達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之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融資到位後甲方承擔下列費用中甲方認可的費用:

1、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外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會計、審計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保密與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對其在提供顧問服務活動中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有權部門要求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對其在提供顧問服務中所提出的建議、意見、方案以及編寫的所有相關報告、研究資料和來往函件均享有知識產權,對於乙方上述享有知識產權的報告、意見書、函件等,甲方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有權部門要求或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員出現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絕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和協議終止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顧問服務的,合同簽定後6個月內,甲方還沒有得到所需的融資,甲方有權提出合同終止。

乙方工作人員出現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對甲方權益造成侵害的,乙方應賠償相關損失,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建議增加)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顧問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議刪除)

第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本項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均獲得了充分的授權。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遷址或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傳真方式發送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發送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三條 事前聲明

在簽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經對甲方企業進行實地考查,並對甲方提供的融資證照、資料、報表進行了審驗並認可。並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僅限於本次融資使用。

甲方:

授權代表:

20_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20_年 4 月 日

個人顧問服務合同 篇7

聘請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爲依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聘請單位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商定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遵循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辦理甲方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業務開展以及涉外經濟交往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建議,提供有關法律依據;

(二)參加甲方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審查、修改或者草擬甲方的經濟合同協議,以及訴訟、答辯、控告、聲明、申訴等法律事務文書;

(三)協助甲方依法正確處理重大經濟案件糾紛,擔任甲方代理人,參加有關經濟和權益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四)在涉及甲方的訴訟中,接受甲方的委託、授權擔任甲方代理人蔘加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甲方向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觀念;

(六)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法律顧問在甲方任職期間的工作方式可採用下述任何一種方式,甲方選擇(______)

(一)其工作時間不固定,採取靈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隨時聯繫;

(二)固定工作日製度。即每週在甲方坐班 天,集中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五、法律顧問具體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業務範圍分輕、重、緩急,隨時商定。法律顧問在履行職責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關資料等。

六、甲方承擔所聘請法律顧問爲其履行職責時支出的差旅費、補助費等有關費用,待遇視同甲方工作人員,並按規定直接由甲方予以報銷。

七、法律顧問應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內部制度,在業務中接觸到甲方商業機密時,必須嚴守機密。

八、乙方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受聘律師的工作,保證工作質量。

九、如受聘人不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意見,直至要求換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或仲裁活動,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根據最新《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取代理費,但可根據情況予以優惠。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商定,單方無權修改或終止。

十一、協議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顧問全年聘金______元,聘金在本協議生效後三日內一次付清。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五、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章後即行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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