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務合同大綱
工程服務是爲企業或產品的總體規劃和宏觀設計提供短期和遠程的建設性構想。對於工程服務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工程服務合同範文1甲方: 公司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達成以下條款:
一、開荒範圍:租售中心全部室內、外牆及廣場和廣場上附着物的開荒保潔服務。
二、工程服務總價:¥19000.00 元整。
其中室內和外牆開荒保潔爲¥8500.00 元整;外廣場及其地上附着物按1.5元/平米計(總面積約7000平米),開荒保潔爲¥10500.00 元整 。(廣場部分工程服務價以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三、開荒質量標準:
1.玻璃面上無污跡、水跡、手印。
2.亞光面不鏽鋼表面無污跡、無灰塵。
3.鏡面、不鏽鋼表面光亮。
4.天花板、牆角、燈具目視無灰塵、蜘蛛網。
5.目視牆壁乾淨,便具潔淨無黃漬。
6外牆玻璃表面潔淨、明亮、無斑點。
7.外牆窗框無灰塵、水泥點等。
8.外牆牆面無積垢、無污垢、潔淨。
9.外牆大理石牆面無灰塵、水泥點等污物。
10.廣場地面無明顯泥沙、塵土、乾淨、無水泥塊等污物。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水、電等必備物資。
2.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驗收,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提出,要求改進。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派遣專業人員、工具、藥劑,根據甲方要求進行實際操作。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不慎導致甲方內部設施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包質、包量完成甲方支配的工作。 第五:工程服務結束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五日內全額轉帳支付工程服務款。
六、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七、施工工期自 20xx 年 10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共 叄 天,乙方如不能如期完工按總工程款的 5 ‰/天,作爲違約金;如因停電、停水等不可抗原因,工期順延。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九、本協議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務合同範文2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工程諮詢服務項目及用途:
2.1 規劃諮詢
2.1.1主要內容包括:
(1)規劃研究對象的現狀、特點、比較優勢、外部環境變化和影響的調查分析;
(2)發展規劃思路,應採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3)實現結構調查的方向和目標,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以及應採取的步驟建議;
(4)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破壞和生產要素的消耗等影響的分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研究;
(5)投資籌措的方向和途徑,以及可行的融資方案的設想;
(6)發展目標的設想和發展速度預測;
(7)綜合諮詢建議。
2.1.2 提出 研究報告。
內容包括:
2.2 編制項目建議書
2.2.1爲 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內容包括:
(1)擬建項目必要性的論證;
(2)市場(或社會需求)的現狀和前景的概括調查分析;
(3)產品方案、擬建項目規格的論證;
(4)廠址或建設地點的選擇;
(5)對選定的資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對可能發展的技術以及技術引進的選擇分析;
(7)鑑別項目對當地環境及生態產生的影響;
(8)投資估算及投資資金構成、籌措的設想。投資估算採用根據歷史經驗統計方法;
(9)項目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0)項目的建設時間以及進度安排。
2.2.2編制項目建議書的附加服務
2.3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3.1主要內容有:
(1)依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項目建議書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調研,提出項目的背景、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以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所依據的政策原則和指導思想;
(2)產品市場(或社會需求)現狀調查和預測分析,競爭對手現狀和發展分析,產品的競爭能力分析和市場營銷戰略;
(3)產品(或建設)規模方案的選擇;
(4)工藝技術方案(或建設標準)選擇;
(5)資源、原材料、燃料來源和供應的可能性評價;
(6)公用設施建設方案;
(7)建廠條件和廠址方案。地理位臵、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交通運輸,以及水、電、氣和社會經濟現狀及其發展趨勢;廠址比較和選擇意見;
(8)生態環境影響和對策;
(9)節約能源、水和土地資源論證和措施;
(10)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論證及措施;
(11)生產組織、管理體制、機構定員、人員培訓設想;
(12)編制投資估算,提出資金籌借辦法。投資估算按重要部位設計方案估算工程量進行計算;
(13)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4)綜合評價及結論。
2.3.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服務
2.4評估諮詢
2.4.1對 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主要內容有:
(1)對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項目必要性;
(2)市場調查和預測;
(3)建設規模;
(4)技術方案;
(5)廠址選擇;
(6)環境影響;
(7)節約能源、水資源、土地措施;
(8)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措施;
(9)投資估算;
(10)資金籌措方案;
(11)經濟和風險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評價,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優化建議,對項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確建議。
2.4.2對 項目進行後評估,提出後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1)與項目原預計的投資和進度發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項目原預期市場(或社會需求)、生產(或運營)規模實現情況及分析;
(3)生產工藝(或建設方案)選擇符合要求情況及分析;項目經營效果(財務效果或社會效果)與原預計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項目評估中的預測與實際發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項目決策和實施中的主要經驗教訓,以及項目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需要採取的措施等。
2.5勘察設計諮詢
2.5.1在甲方提供資料基礎上,爲編制 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或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的需要,進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報告。主要內容有:
(1)工程測量;
(2)工程地質與岩土勘察;
(3)水文地質勘察;
(4)繪製勘測圖紙和資料。
2.5.2在甲方提供資料的基礎上,完成 項目初步設計和(或)施工圖設計。內容包括:
(1)總圖運輸設計;
(2)建築物、構築物設計;
(3)工藝設計;
(4)非標準設備設計、標準設備清單及規格;
(5)輔助工程設計;
(6)公用工程設計;
(7)總體設計;
(8)編制設計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廢”治理方案。
在工程實施階段提供現場服務,包括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必要的設計修改或補充、監督貫徹設計意圖。當承擔設計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同時受聘承擔項目工程監理任務時,對此類設計修改和補充,可根據合同自行決定授權給其駐地代表。
2.6工程招標諮詢
2.6.1編制 工程(或設備材料採購)項目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內容包括:資格預審文件。
2.6.2.對資格預審資料分析和投標人選擇提出諮詢建議。
2.6.3編制 工程(或設備材料採購)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擬使用的合同條件;
(4)工程、設備、材料綜合說明、技術規範;
(5)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6)工程量清單;
(7)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附加資格清單。
2.6.4參加投標人現場考察,解答投標人質疑,招標文件補遺。
2.6.5參與投標書評審,提出諮詢建議。
2.6.6編制合同協議書。
2.7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
2.7.1爲實施甲方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1)審查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配備合格監理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3)對工程設計中發現的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並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4)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裝。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工序、分項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業,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5)經甲方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
(6)監督工程進度,按照工程計劃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實際工程進度提前和施延進行確認,必要時提出改進度的措施建議;
(7)協助甲方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實際工程進度對結算工程款進行審查和確認,作爲甲方支付的依據;
(8)必要時主持召開建設有關方工作協調會議,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甲方報告;
(9)監督設備製造和供貨(甲方委託時)。按甲方與供貨商簽訂的合同,派人監督檢查設備製造情況,必要時提出保證設備製造質量和進度的建議;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甲方和貸款機構(如有時)提交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財務開支情況分析及對策建議報告;
(11)對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的爭端,獨立、公正地進行調解。
2.7.2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的附加服務
2.8投產後諮詢
2.8.1提供運行、維護和培訓(英文縮寫爲OMT)顧問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項目運行、維護和培訓(OMT)計劃,包括對項目OMT需求和客戶OMT資源的評估,以及項目OMT計劃;
(2)參與工程設備竣工驗收;
(3)編制項目運行程序和操作規範;
(4)編制項目維護程序和操作規範;
(5)制訂工作人員結構和配備標準,並協助招聘工作人員;
(6)制訂培訓計劃和培訓教員。
以上責任成果經甲方與工程諮詢單位評審合格後,服務結束。
2.8.2提供運行管理承包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項目運行、維護和培訓計劃;
(2)參與工程設備竣工驗收;
(3)編制項目運行程序和操作規範;
(4)編制項目維護程序和操作規範;
(5)負責提供主要專業人員,並負責挑選客戶提供的其他運行、維護人員;承擔領導和管理運行、維護的專業性工作;
(6)協助客戶挑選和配備相對應的接受培訓人員;
(7)按照計劃,組織日常運行、維護、培訓工作;
(8)雙方商定 月(年)期間內服務結束。
第三條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爲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1.2 甲方應對乙方爲完成合同開展的相關工作提供支持與配合。
3.1.3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工程諮詢成果文件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目的。
3.2 乙方責任:
3.2.1 乙方提交的工程諮詢成果文件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規範,並對成果文件負責。
3.2.2 乙方應於收到預付款和所需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出具工程諮詢文件初稿,並按雙方約定出具正式成果文件。
3.2.3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
第四條 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項目諮詢費用的計算根據原國家計委計價格[1999]1283號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諮詢收費暫行規定》。在此基礎上乙方同意優惠,工程諮詢服務費用爲 元(大寫: )。
4.2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方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酬金總額的20%預付款;餘款在以後分期付款中逐步扣回,直至扣完爲止。履約期間的報酬,按月(或按幾個階段)支付,由工程諮詢單位提出上月(或階段)支付通知單、費用說明及必要的證明材料複印件,酬金和應補償開支應分列,報送客戶審覈並支付。末次支付可按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0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暫扣10%以下尾款,在諮詢成果驗收合格後支付。不管哪個月(或階段)發生的附加服務或額外服務,都要隨着該月(或階段)的服務酬金一併支付。在協議書暫停、終止或撤銷的情況下,未到支付報酬的日期,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已完成的服務的付款。
第五條 其他
5.1 由於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5.2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責任的,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執行。
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服務合同範文3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爲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託北京藍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作。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名稱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 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 工程工期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並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佈線工作。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提供所使用衛星的參數、信標及驗收標準。
2 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調工作。
4 全權委託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 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M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佈線工作。
2 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戶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 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 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處理好與甲方及用戶的關係。
5 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射。
第六條 衛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點的調試及佈線工程:人民幣7000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爲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說明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