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員招聘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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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

幸運星小賓館《簡稱甲方》:喻文彪

服務員招聘合同(精選15篇)

服務員 《簡稱乙方》:劉孟紅

住址:漢壽縣朱家鋪萬家衝

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作時間爲一年《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3月8日》。其中每年的臘月28日放假至來年正月初五上班。

二、 在合同期間一年之內不準乙方間斷或者中途退出否則扣發一個月工資(第一個月工資做違約抵押金),如未違約扣發的工資合同期滿後發放給乙方。

三、每月工資包食宿柒佰元,如乙方有特殊原因必須先向甲方請假,得到同意後方可缺席,否則每天扣工資叄拾元整。

四、 服務員必須在賓館住宿,早上7點上班(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早上6點上班),下午8點下班,上班後及時打開賓館大門,客人走時清理賓館房間物品,關掉電腦、電視機、遙控器、電熱器、空調、電熱水壺等物品電源,並查看房間物品是否被客人拿走,如有發現及時舉報。如有丟失服務員未及時舉報其後果歸服務員自己承擔。

五、 服務員主要職責,打掃賓館室內外衛生,門窗玻璃保持乾淨,清洗墊單被單枕頭等物品及老闆衣服的清洗。白天空閒時間協助賓館值班開房做飯等工作。

六、此協議從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2月26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爲明確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基於誠實信用之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書面:指憑藉清晰而且長久之文字來表示意思之形式,包括書寫或印製於紙介質等。

1.2 推薦成功:指乙方推薦的勞動者與甲方或甲方關聯方簽訂勞動合同,並正式開始職位工作。

1.3 “商業祕密”: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專用技術、商業機會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委託代理內容

2.1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作爲人才尋訪諮詢服務提供商,根據甲方提供的職位需求向甲方推薦、提供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勞動者,並取得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2.2 招聘人數及招聘要求以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爲準,甲方有權隨時調整書面職位需求,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2.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後每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一批勞動者(每批推薦的勞動者數量應不少於 人)。如果乙方推薦的勞動者

的簡歷,甲方已從其他渠道獲取,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簡歷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超過3個工作日未書面通知乙方,則該勞動者爲乙方推薦。

2.4 乙方提供的勞動者的簡歷應包括勞動者的以下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證號碼:

3) 教育背景;

4) 工作經歷;

5) 薪資要求;

6) 婚姻狀況;

7) 健康狀況;

8) 其他甲方書面職位需求中要求的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勞動者,自其推薦之日起 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在此期限內,甲方或其關聯方與推薦的勞動者發生任何勞動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6 乙方負責對勞動者做背景調查的同時,甲方也有義務對勞動者的資格、身體狀況及相關能力進行調查並組織面試,以確認勞動者符合甲方的職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關聯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正式入職工作後,甲方應及時將入職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的複印件轉交給乙方,以備留檔查看之用。

第三條 費用

3.1 乙方推薦成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爲 。

3.2 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爲月結,每月5日前,雙方書面確認上一個月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人數,並由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且覈對無誤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個月服務費。

3.3 本合同項下,乙方用於接收服務費的賬戶爲:

收款人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4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推薦勞動者不成功的,其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5 除前述約定的服務費外,乙方不得請求甲方或勞動者支付任何費用、經濟補償、賠償或其它類似性質之要求。

第四條 保證期

4.1 由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之內,如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乙方將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至 日內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50%收取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超過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100%收取服務費。

4.2 如有出現上述勞動關係終止且甲方已經全額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的情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勞動關係終止書面證明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額收取的費用按照上述的約定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甲方。

第五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5.1 乙方承諾對本合同履行中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明確規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終止後的2年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證提供用於招聘的說明、設計等資料(包括不限於文字、圖片、商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否則,因此給對方帶來的任何損失,均應由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3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商標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複製甲方的商標、標誌、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活動。

第六條 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 提供虛假信息;

2) 隱瞞與訂立或履行甲方與勞動者間的勞動合同的重要事實;

3) 引誘、唆使勞動者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1) 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三個月的;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違約遭受的實際損失,違約方應當予以足額賠償。因嚴重違約致使合同解除的,違約方另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當月服務費總額的貳倍。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7.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8.1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本合同的名稱僅具提示作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各條款內容確定。

9.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簽章處)

甲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乙方(職工): 名稱: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姓名:

法定代表人:谷文敏 身份證號碼: 地址:發明家廣場南棟3-2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20xx年4月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爲:服務員。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做好網吧的服務工作,服從管理及安排。

(三)甲方因乙方工作能力方面不勝任本項工作或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六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6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700元/月。

2、無固定期限工資按短期工計算工資。(必須做滿一個月)

3、未做滿一個月的甲方不提供工資。

4、做滿半年的甲方將在原來工資的基礎上增加50元的工齡工資。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當地的工資情況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 5 日發放工資。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一)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

2、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因乙方泄密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七、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請好人,辦理好交接手續,方可與甲方結算工資。否則甲方將不退還押金及本月工資。

八、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除工資外,另補發一個月工資。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甲方扣發本月工資及押金。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委託招聘服務”代爲搜尋企業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合同法有關條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聲明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就_________職位(詳見《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開展委託招聘服務, 總服務費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紅章、授權委託書並填寫《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聯繫,進一步明確要招聘的職位。

4.乙方通過人才資源網絡等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5.乙方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篩選。

6.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情況覈實,但不對人選進行面試。乙方對人選的求職事實負責。

7.乙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不帶任何聯繫方式的候選人簡歷發給甲方,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並將確認結果返回給乙方。

8.乙方每次將最佳候選人簡歷以1:3的數量提交給甲方。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簡歷經甲方確定適合人員及適合數量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資費,乙方在款到當日(工作日)提供被確定人員的聯繫方式。

10.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務資費不予退回。如遇面試後雙方不滿意,網站不重新推薦人選。

第三條雙方承諾(以下“總服務費”係指原該《委託招聘服務合同》約定的總服務費)

1.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況,一經覈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爲經濟補償。

2.乙方推薦給甲方並最終未被甲方正式錄用的人才,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錄用其任職。否則甲方應在候選人上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付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爲經濟補償。

3.乙方承諾在三年內對已成功推薦的人選不進行其它推薦,否則乙方補償給甲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爲經濟補償。

4.乙方爲甲方推薦的候選人,以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爲準。

5.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第四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甲方:乙方:日期: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蒲江縣XX鄉(鎮)事業管理中心 住所: 事管中心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中心主任 聯繫電話: 028-

乙方(勞動者)姓名: 聘用人員名字 性別: 聘用人員性別

住址: 聘用人員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聘用人員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座機+手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13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20xx年 12 月 15 日止,期限爲 1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基層公共服務崗位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成都 市 蒲江縣(區) X鄉(鎮)。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1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週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後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1200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1200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爲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三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三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300元績效工資和其他補助,經甲方考覈後按季度發放。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7

甲方(客戶):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

服務電話: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術語釋義

甲方(客戶):是指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勞務服務的購買者。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家政服務機構。

勞務費:乙方爲甲方提供家政服務後,甲方需要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 勞務費的構成:包括乙方的服務費和家政服務員工資。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爲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普通家務勞動;2.嬰、幼兒照護;3.嬰幼兒教育;4.產婦與新生兒護理;

5.老人照護;6.病人陪護;7.計時服務; 8.家庭餐製作;9.其他: 。

第三條 服務地址 。

第四條 服務對象

1.服務對象人數和內容: ;

2.護理依賴程度(無此項服務內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條 服務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間照料型 □計時服務型 □其它: 。(請在□內打√)

第六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條件

姓名: 籍貫: 性別: 年齡: 學歷: 技能級別: 是否接受過培訓:

第七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間照料型服務時間:每天 時至 時。

第八條 勞務費和保證金

1. 試用期收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在試用期間的勞務費 元/天,試用期 天。試用期滿後勞務費爲 元/月。在試用期內,符合雙方約定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後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調換超過 名家政服務員時,乙方每調換一次加收服務費 元/次;

2. 勞務費收取:甲方應於每月 日將上月的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家政服務員實際服務時間不足一個月而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按實際服務天數收取服務費,多退少補;

3.保證金收取:甲方應支付 元給乙方作爲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合同終止後,甲方沒有欠費等違約行爲,保證金如數退還。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家政服務員,在乙方服務員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費用由甲方先行承擔;體檢合格的,體檢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規體檢項目,且家政服務員同意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爲的;

②家政服務員患有傳染病的;

③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讓第三人代爲提供服務的;

④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家庭成員行爲的;

⑤家政服務員因過錯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⑥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服務質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家政服務員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聯繫電話、居住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強度、工作時間、薪酬待遇和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員有上述病史,甲方應採取預防措施以保證家政服務員不會受傳染或是傷害,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不得給家政服務員隨意增加規定以外的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應與乙方協商,適當增加報酬;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甲方應保證家政服務員不與成年異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護的失能者除外),保證家政服務員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疾病或受傷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週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用餐與甲方一般家庭成員相一致;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照常工作的,要給予加班補助,加班工資按照 元/天發放,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爲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務員財產、證件或採取搜身、恐嚇、毆打等侵犯家政服務員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行爲。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情況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實告知乙方,或未採取預防措施的;

③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支付服務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爲甲方委派身份真實、文化程度、培訓狀況和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以誠信爲本,如實介紹家政服務員的情況,指導家政服務員完成約定服務項目;

(3)乙方對安排的家政服務員應經過培訓、進行過程管理、服務指導和監督,接受甲方投訴並妥善處理;

(4)乙方爲家政服務員購買:□《家政職業責任險》□《家政服務員意外傷害加意外醫療險》□其他 (參見《商業保險保單》);

(5)出示必備有效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雙方無續簽意向,合同自動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現第九條1.(5)⑧情況,如甲方無其他違約情況,乙方應返還信譽保證金,收取發生月的相應服務費,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應與對方協商解決;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每超過1天按應付費用的1%支付違約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務員原因(突發疾病或發現不良行爲的)而不繼續使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乙方應在家政服務員離職之日起3天內重新提供家政服務員,否則,每逾期1天按月服務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爲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的責任和經濟賠償,乙方協助處理,屬於乙方管理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 甲方未盡審慎的注意義務,違反以下約定而導致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1)甲方應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畫、珠寶、玉器、首飾等貴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紀念意義的物品,乙方對此類物品不負責清潔養護;

(2)對於各類家用電器,乙方不負責拆裝和清洗,只負責外部清潔;

(3)對於高檔衣物、皮具、飾品、鞋帽等,乙方不負責清洗、熨燙、保養;

(4)乙方不負責洗滌內褲,產婦、新生兒、嬰幼兒、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或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5)二層以上(含二層)住所的玻璃外側,乙方不負責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對價格昂貴的花卉果木或寵物進行照料,甲方須自行追加投保相關險種。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對上述花卉果木或寵物的丟失、傷害、死亡等免責;

3. 以上內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損失的,不在免責範圍內。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及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應另以書面形式補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內容有變更的,以“家政服務合同變更書”爲準,除變更條款外,其他條款不變。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務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六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

乙方。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試用期內甲、乙雙方都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擔任 或從事 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及甲方的要求,自覺地進行工作,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標準或工作任務,並愛護設備和所使用的工具。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適當調整或協調另行安排職務或崗位。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補)貼制度,確定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每年根據本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和當地生活物價增長情況適當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的獎金由甲方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乙方提供的勞動數量、質量另行確定。

第六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狀況,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並根據效益變化適時調整。

第七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國家和本省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 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五、勞動紀律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第十一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或調整。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或終止 ,

第十二條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部分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視爲延續勞動合同,延續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1

甲方:吳忠市盛源達賓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都本着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1、本合同適用吳忠市盛源達賓館,期限年,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聘用期 年。

2、乙方工作崗位。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鑑於賓館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爲 小時(除兩餐時間),乙方每月休息 日。

三、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以人民幣形式發放,工資按月發放,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

四、工資發放

1、甲方每月15日爲發薪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甲方須按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2、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爲的,工資依合同的約定發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賓館根據具體情況,對節假日休息的規定如下,五一勞動節休假一天,國慶節休假三天,春節休假三天,元旦、端午節、清明節、中秋節各休一天(節日期間視情況各部門安排倒休,但不能影響部門或崗位工作)。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產品。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同《員工手冊》各項福利待遇

2、乙方招聘上崗一個月後經考察爲正式員工(享受一個月試用期工作待遇),簽訂合同滿一年後,經全面考覈合格後,甲方支付20元/月工齡補貼(以此類推),並一次性享受當年100元/月養老統籌補貼,工作滿第二年連續享受200元養老統籌補貼(以此封頂)。

七、勞動紀律

1、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以依法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發現乙方不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損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下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下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照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照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法律、法規規定下的其他情形。

(六)重新訂立合同,雙方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同意重新訂立合同時,可共同協商下重新訂立合同。

(七)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保密條款

1、乙方應遵守本合同有關法律規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信息,包括管理決竅、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

2、乙方知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祕密,即對甲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索賠經濟損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電腦上的資料和文字,圖片資料帶出辦公室,並不得擅自打印、複印公司資料。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的法律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可追究甲方責任

如果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將補償乙方一至三個月基本工資,並補齊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資及提成。

(二)乙方違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無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對生產、營業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3、違反保密條款,按雙方所答保密合同約定執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管轄的部門申請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5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僱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1600元,全勤獎金50元,住房補貼100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150元。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800元作爲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20xx年xx月xx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新概念商務賓館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應聘職務: 工資待遇: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籍貫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係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每月15號開支)。

2、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範、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覈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範、制度的義務和權力,並以此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工裝,工裝費用從乙方第一個月工資扣除,合同期滿之後由甲方返還乙方(合同期未滿中途離職,工裝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範、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爲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說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 合同期限未滿,擅自離職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告知乙方:

※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 經甲方考覈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

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8、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爲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4

甲方:楊清爲

聘用員工 :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臨時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爲餐飲服務員。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職責:負責協助甲方餐飲的調配、銷售、及餐飲店的衛生。

上班時間爲:上午11:30--晚上12:00

每週上班6天,休息1天,一個月按31天計算,上滿26天領全月工資人民幣1500元,一個月30天休息4天,31天休息5天。如每天營業金額超過200元按10﹪提成作員工獎金。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上滿26天領1500元基礎工資。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工資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乙方每天按時簽到,作好銷售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關好門。)

2、乙方如水電、門未關好造成損失,甲方要從工資中扣出損失費。

第六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第一次上班時間次月第2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當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服務員招聘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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