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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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3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

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時起至____年__月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

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

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

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

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

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

起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

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

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

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

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

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

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

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

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

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

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

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

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

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

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

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

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

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元的

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

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

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一條當事人

委託方

名稱: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託事項。

第四條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服務費用

5.1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委託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委託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服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

委託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服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委託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託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託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委託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決定不委託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託方。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託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委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託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因委託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託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託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託方簽章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業主委員會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爲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 》  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  號《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爲: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託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採取規勸、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爲;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20__]70號《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              ;

(二)              。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              ;

(二)              ;

(三)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簽章)

執行機構: (簽章)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爲(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_____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_____%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____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爲。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爲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爲;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着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2.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5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爲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覈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7

使用說明

1、本示範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2、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2、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2、

3、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2、

3、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

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漢_物業管理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爲了持續保障服務品質,創造出清潔、安全、優美的工作環境,達到專業的物業服務水平,甲方將辦公區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乙方將以專業服務技術和公司信譽承擔環境清潔、安全保衛的全方位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規範雙方義務、保障雙方權益。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湖北__公司

物業類型:辦公區保安、保潔服務

座落位置:武漢市__×大道_號

總用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務內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項目辦公區公共區域、辦公室地面、辦公桌椅、窗臺玻璃、公共設施的日常清潔。辦公區24小時保安服務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負責的日常清潔、保安服務工作所發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承包範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承包日常清潔保養及保安工作的範圍及服務標準按投標書承諾的標準和服務內容

執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務範圍及要求和服務工作考覈表以及考覈方式按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章 承包費用

根據乙方爲甲方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的服務內容和範圍,每月服務費用爲人民幣¥1__元(大寫:人民幣__ 整),此費用爲閉口包乾價。

第六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物業內外屬於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公用部位、場所、場地的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承擔。

2、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衛生守則,保安管理守則、做好宣傳工作,引導項目業主遵守各項管理守則,共同維護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需要在樓宇內外設置適量的廢物箱、菸灰筒及明顯標誌。

4、根據清潔質量日查表,發現不合格的,按照《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處罰。

5、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的清潔用水、用電和工具存放間,保安備勤室便於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財產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規定的物業服務費發票後,並且在甲方書面確認滿意乙方上一個月的物業服務工作後,於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爲銀行轉帳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約支付上述費用,按應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服務不能獲得甲方滿意或甲方按清潔扣款標準扣除違約金的,不受此款約束)。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在甲方對乙方進行相應考覈中,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乙方物業服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並經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定致使發生嚴重後果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相應扣減服務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乙方註冊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合法用工。

2、乙方應爲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員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備

案。

3、乙方必須選派素質較高,服務態度好的經培訓的員工進駐項目工作,乙方選派的保潔員工、保安員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如需要適當調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動。服飾(自備)統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戶對工作的監督,以提高服務質量,並教育員工嚴格遵守項目內的安全保衛等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向乙方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員,按合同所規定的服務範圍和標準,必須做到文明操作,保質、保量,不擅自進出與服務範圍不相關的場所(經甲方相關人員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採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乙方員工的勞動安全。

7、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做出違法行爲,其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乙方對自己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嚴格管理所屬人員在清潔工作時愛護物業的各種財物。

9、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人員,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包括特殊作業人員操作上崗證),如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可靠的,由於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中含有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一個月保潔費用的違約金。

11、乙方必須及時合理地解決與乙方員工的勞動糾紛,因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乙方在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該違約金,若扣除不足時,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賠。

1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考覈項目,制定和接受各項相應工作計劃,甲方根據計劃實施監督檢查。

14、如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衛生檢查,被認爲承包範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或受罰款時,責任和款項由乙方承擔。

15、爲確保工作質量,乙方需確保現場清潔設備的正常使用;嚴禁使用有損環境和物業的藥劑、清潔劑;乙方末經甲方許可,不得外借清潔設備及工具。

16、如發生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漏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安排充足的人員參加突擊搶險清潔的工作,以確保物業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員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經專業培訓的服務員工共7名作爲該項目物業服務專職人員。其中:保潔員3人、保安員4人

2、乙方還需向甲方提供當日員工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檢查。

3、乙方管理人員不定時地抽查該項目服務區域內服務質量,根據提供服務標準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加強物業服務意識理念的培訓,配合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並指定項目負責人爲承包項目的執行人。乙方項目執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第九章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項的各項清潔用品的清單,以便甲方對所付款項的檢控。

2、甲乙雙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討有關工作問題,確保和提高日常物業服務水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安排時間派員與甲方商討工作問題。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4、乙方及其員工在進行本合同範圍內的物業服務工作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員仍必須遵守安全規則,否則後果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業務,不得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乙方的投標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標計劃書。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9、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項:

(1) 保潔預算單(附件一)

(2) 清潔人員配備表及工作職責(附件二)

(3) 清潔質量標準(附件三)

(4) 規範管理實施細則(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根 據招標備案號或者協議選聘備案號 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類型(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本物業分 總建築面積: 其中:地上 寫字樓 商業 工業園區 層、地下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萬平方米 市 區 (縣) 南 北 期開發建設,總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層。 萬平方米 道 (路、 街) 號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後附規劃總平面圖) 該項目是通過 企業的。(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房屋本體和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 1.供、配電設施設備:

2.給、排水設施設備:

3.升降系統:

4.消防系統:

5.空氣調節系統:

6.智能化系統:

7.樓宇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等):

8.停車場管理系統: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場地的環境保潔和綠化養護:

(四)物業裝飾裝修的管理:

(五)車輛行駛和停放秩序的服務、管理: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消防管理:

(七)物業檔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自月日開始, 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 組織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確認; (二)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四)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五) 在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一併申請登記; (六)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辦理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七)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八)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 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者完善配套設施設備, 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九)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 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十)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 理服務方案和制度,對物業及其共用設施設備、消防、公共秩序 及環境衛生等進行管理服務;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 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五)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規和規章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 門報告; (六)對侵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行爲要求責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復原狀; (七)不得將物業項目全部委託給他人管理,但可以將專項 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八)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 主裝飾裝修房屋時,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行爲, 進行勸阻制止;勸阻無效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負責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十一)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 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十二)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 除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 定的資料外,還必須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和收取的利用物業 共用部位、設施和場地經營所得的收益餘額; 2、物業管理項目的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用房和屬於業主共同的場地、設施設備; 4、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移交管理服務期間的財務資 料。 (十三) 應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 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五)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經協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採取 的形式(包乾制或酬金制) 。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包乾制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業園區: (4) 2、酬金制 :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資金的預收標準如下 (按建築面積 計算) : (1)寫 字 樓: (2)商 業: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種方式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

(3)工業園區: (4) :物業服務企業選擇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 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標準從

②物業服務企業每月/季/年按應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 並於每 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二)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由甲方承擔。 (三) 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 主承擔。 (四)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 方交納。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 管理服務費用由甲方交納。 (六)交納費用時間: (1)甲方於 (2)業主於 交納; 交納。

(七)甲方或者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 日起按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 比例交納違約金。

(八) 業主應當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 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車位使用費收費方式

(一)機動車停車場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經營管理事項 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機動車輛收費標準: 第八條 特約服務費業主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特約服務的,其 費用由雙方約定;乙方應當將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公佈。 第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 移交不少於本項目規劃出售部分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築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活動。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 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和標準建設物業管理用房, 並向業主進行公示。 第十條 物業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應當與 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並自新建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 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業項目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共有部分進行查 驗,發現問題應當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 解決:

第十一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 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業主、 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 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 及相關費用等。 第十二條 行。 第十三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書 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

(一)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的管 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五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 管理服務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 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 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 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向 對方支付 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其他: 元的違約金; 違約方還應當承擔超過違約金

第十五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者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 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 用等造成損失的; 3、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 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 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報請物 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 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 均遵照國家和 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備案 頁,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甲乙雙方及市、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 份,售房現場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業 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二十一條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應當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爲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築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衛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囪”、“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牆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築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誌明顯。

8、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築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x 檢修發電機一次;

9、x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範,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__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爲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稅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 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後,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戶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爲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 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後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後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爲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採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覈准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後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戶、三房20__元/戶、商鋪20__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後,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爲。

附加險險種爲。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並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並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築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說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併轉讓或委託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爲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 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 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 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颱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爲維護甲方、公衆、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爲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 服務期限爲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爲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 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覆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爲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爲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爲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爲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爲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爲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爲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 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爲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衛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爲;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溫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說、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衛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溫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爲: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覈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爲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託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爲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爲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託,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築平米 元);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覈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戶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並確認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戶在解除租賃合同,並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並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覈驗手續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覈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蓋章後生效;乙方爲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爲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總戶數: 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爲,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爲,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着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爲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爲毀損業主資產行爲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於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爲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覈(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爲政策依據)。(即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衆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爲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爲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覈,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爲: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覈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覈,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覈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覈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爲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上海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房地產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上海__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____年_月_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__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房地產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叄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着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爲破壞行爲,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⑷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繫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爲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xx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x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積極推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並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範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牆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淨(無污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牆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繫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乾淨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爲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爲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着裝,衣着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後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爲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爲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

聯繫電話:

郵 編: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 編:

乙方承租商鋪基本情況:

坐落位臵: 區 層 號 ;

租賃面積: 平方米

類 型: 商 用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分別作爲易九國際(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的物業管理人和本物業商鋪使用人,就甲方爲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甲方爲乙方提供如下物業管理服務:

1、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及質保期後的日常維護、保養。

2、本物業公用區域的保潔、公共秩序維護等服務。

3、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4、本物業區域內其他雙方協商的有償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並在質保期過後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對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清掃;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與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但不承擔對乙方及其僱員、顧客的人身損害及其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

3、甲方應接受政府相關部門指導,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協調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糾正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消防、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如制止無效,及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上述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爲;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及時處理投訴;

5、甲方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制定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並書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應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甲方應在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公共權益的前提下,按照雙方約定或協商確定的費用,向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特約服務;

8、甲方接受本物業發展商委託對其保留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建築部位及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外牆體廣告位、經營性停車場、內外廣場、樓頂等)進行經營管理,並收取相關費用;

9、甲方對乙方及其僱員、顧客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包括《裝修守則》,《租戶管理手冊》,《消防責任書》,統一經營管理守則,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消防管理等相關制度)及本協議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停

10、甲方對本物業實施統一的商業經營管理,包括:統一招商和調整佈局、統一組織開業儀式、統一商鋪裝修管理、統一宣傳推廣和營銷活動、統一日常營運管理、統一收取並管理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等;

11、甲方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它服務費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佳被顧客投訴,經雙方調查後情況屬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該工作人員。如乙方因服務態度和商品質量問題被顧客在一個月內投訴達到3次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停業期間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其他法律法規確定的權利及義務。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乙方應承擔在本物業投資和商業經營的全部風險;

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服務費用或代收代繳費用;

5、乙方裝飾裝修所承租商鋪時,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裝飾裝修管理等法規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規定;

6、乙方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損害本物業原有建築主體結構和消防分隔等設施;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7、乙方應服從本物業統一營業時間安排;

8、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對其使用區域內的滅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設施進行維護,按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進行檢測,保證其能夠正常使用;

9、乙方應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本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或鄰近物業維修,或遇其他緊急情況,乙方應同意甲方人員或公用事業單位人員出入本物業。

10、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任何物件(包括標牌 廣告牌等)安裝、張掛在外牆和公共部位的牆壁上,不得利用物業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帶入、存放在本物業內;在鋪內設立倉庫、辦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裝煙感、噴淋、防爆燈,商鋪內貨架必須符合消防要求,爲非木質貨架;

11、乙方應依據本協議之約定,接受甲方的統一招商規劃與經營管理,繳納統一的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及與其他費用,並執行統一開業、營業、促銷等經營管理方面之規定;

12、乙方應按商鋪租賃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從事有關經營活動;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約定轉租所承租商鋪,則在簽署物業轉租的書面協議前三十日內應書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確保次承租人在進入租賃區域前與甲方簽訂物業管理協議,否則乙方應繼續承擔本協議項下責任。乙方爲次承租人履行物業管理協議項下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4、乙方應負責賠償其營業員、顧客等違反本物業各項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負責教育、監管其成員、代理人、僱員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從本協議和其他有關規定,對於上述人員在本物業的任何違約或侵權行爲,除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外,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15、乙方應根據甲方規定的時間、路線、方式運輸貨物。

16、乙方營業產生的垃圾必須袋裝,乾溼分開。乙方經營範圍內爲餐飲,所產生的餐飲垃圾,乙方應自行收集並清運出易九國際,若由甲方統一清運,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費用(費用以甲方公佈的爲準)。乙方所有因對物業進行裝修所產生的建築

1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物業承租商鋪範圍以外的地方,從事任何經營和推廣活動;

18、乙方應保證其易九國際店內人員至少有1人蔘加過由消防主管部門舉辦的消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執證上崗。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

1、乙方按承租商鋪的租賃面積繳納物業管理費採用預付形式(按季度繳納),合同簽訂2日內支付叄個月物管費用,物業管理費爲¥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幣¥ 元,一個季度爲人民幣¥ 元(大寫) 整;

2、甲方有權根據該商鋪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調整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清楚並同意其後每個日曆年的物業管理費,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的根據本合同調整後的收費標準爲準(如無通知,則按上一個日曆年標準執行),乙方須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

3、物業管理費中包含了以下費用: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管理、維護(小修)費用;

(3)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險、公共責任險費用

(9)相關稅費及物業管理公司合理利潤;

4、物業管理費計收時間爲乙方計租日起。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期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支付

(二)其他費用

1、乙方應按照計量覈算並自行承擔承租商鋪發生的水、電、燃氣、熱力(含熱水、採暖,下同)等能源費用等費用,並相應的承擔損耗費用。具體的收費標準爲:

水費:實際用水量×1.1倍水費單價(含損耗費用)

電費:實際用電量×1.1倍電費單價(含損耗費用)

天然氣費由乙方直接向燃氣公司支付。

若政府對水、電費單價進行調整,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單價及水、電損耗費用按政府制定的實時單價進行相應調整。

2、乙方店內風機盤管的電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3、乙方應按照公用事業部門或甲方的收費通知按時足額交納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支付。

4、裝修管理費用未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乙方單獨向甲方交納。其中裝修管理費(租賃合同已收)爲¥6.00元/㎡,即裝修管理費爲¥ 元(按商鋪租賃面積計費,以租賃合同確定爲準),乙方進場裝修時一次性支付。

5、裝修垃圾清運費用(租賃合同已收)未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乙方單獨向甲方交納(或乙方自行清運裝修垃圾)。若甲方代爲清運,其中裝修垃圾清運費爲¥5.00元/㎡,即裝修垃圾清運費爲¥ 元(按商鋪租賃面積計費,以租賃合同確定爲準),

6、貴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臵費,乙方按政府制定的實時收費標準交納。

7、乙方在進場裝修前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租賃合同已收)¥ 元,乙方裝修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30日內無息退還。

8、爲保障經營安全,達到防火要求,乙方爲餐飲承租商戶的,乙方承諾每季度清潔一次罩面、抽油煙機、濾油器、油煙管道,並達到防火規範的要求。乙方可選擇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統一清洗,有關清洗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中如由多個使用人共用的油煙管道,有關清洗費由實際使用人按面積按季分攤。如乙方自行清洗後未達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包括但不限於採取停水、電及停業整頓

9、如乙方需要加時(超過甲方規定的易九國際營業時間)服務,應事先書面報甲方批准後,並預付相應的加時能耗費及物業管理費,方可進行。

(三)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

爲確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物業管理費用及能源費用,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繳納相當於貳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爲物業管理保證金。合同解除或終止後90日內,如未發生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情形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餘額(如有)無息退還。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空調費或滯納金,以及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賠償或罰款,甲方有權扣留全部或部分物業管理保證金,衝抵乙方的前述欠費。物業管理保證金不足以衝抵前述欠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5日內將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補足,否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可以以現金、銀行轉賬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等費用,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代收代繳費用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及乙方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等代收代繳服務,具體執行方式及收費標準按當地政府規定實行。管理公司收取乙方繳納的能源費用後向乙方開具代收代繳服務行業收據,乙方對此予以確認。由於政府相關部門對公用事業費用標準的調整,甲方有權調整本合同所約定的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繳的標準。

第五條 保險

(一)甲方負責協調爲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公共責任險等,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二)乙方負責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裝修等),自用設施設備,租賃區域的財產等財產一切險、公共責任險的投保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本物業正式交付使用後,發生重大事故時,甲乙雙方應立即向保險公司申

請索賠,並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責任處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如乙方不按約支付物業管理費或能源保證金或其它應繳費用的,乙方除應如數支付或補足外,每逾期支付一日,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還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如經催收而乙方仍不交納物業管理費或能源保證金或其它應繳費用的,甲方通過司法途徑催收(即向本物業管理區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則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服務費等,其中律師服務費按物業所在地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上限執行。

(五)如乙方違反物業管理各項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按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或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雙方確定,甲方無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損害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服務中斷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臨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甲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空調、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的中斷、障礙及損失;

5、因乙方不繳納或未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或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因乙方責任致使甲方無法完成物業服務或達不到服務標準;

6、經本物業業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鋪調整導致的損害。

第七條 緊急狀況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天然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其它事宜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約定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的效力及於乙方的員工、家人、顧客、訪客等相關人員,該等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使用的商鋪地址爲乙方通訊地址,本合同約定甲方送達乙方的相關通知及文件,甲方可採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通知並視爲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張貼公告、派員投遞於業主名下的信箱(以投送登記爲準)或電話通知。

甲方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投送的,自交郵之日起七日後視爲送達乙方。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自然人)或蓋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與業主(或其委託代理人)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涉及物業管理服務的條款,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協議與商鋪租賃合同發生衝突時,以商鋪租賃合同爲準。乙方承租商鋪租賃合同終止時,本協議自動終止,但如相關費用尚未結清,則有關費用結算、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1

甲 方:

乙 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山河源墅

物業類型 :高檔別墅及高層住宅物業(國家二級服務標準)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陽光大道以南

建築面積: 約41萬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提供特約無償服務(見附件一)

2、提供特約有償服務(見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別墅服務質量標準,操作細節)。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高層: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雙拼、聯排、疊墅:1.8元/㎡/月;5、商業物業:臨街商鋪1.50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新餘市物價局覈定爲準。

二、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培植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達到前期物業管理(山河源墅)服務質量標準及操作細節。

第七條 1、業主應於入夥之日起預繳1年物業服務費、裝修履約金(雙拼、 聯排、疊墅3000元/戶,其他戶型1000元/戶)、裝修垃圾清運費按3.5元/平方米(拆牆按面積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裝修履約金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房屋裝修完畢,屬無違章裝修的,入住後三個月,經乙方驗收合格後退還給業主。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商定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使用人承擔交納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在本管理區域內,自甲方正式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次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應在辦理首次入夥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後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納義務,逾期交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方式進行。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車位費

1、公共停車部位:電動車:3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15元/月·輛;

2、臨時小車停車費:針對1#酒店公寓地下車庫及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3小時外每車收5元,過夜每車收10元;

3、業主專屬車位(車庫)停車服務費30元/月·輛;參照新餘市同等物業收費標準,報新餘市物價局審批後執行。

二、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開辦費及補貼

1、爲保證乙方的順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資裝備清單給乙方購置到位;(見附件三),開辦物質歸屬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辦物質裝備報甲方審批,根據配置情況購置到位交給乙方。

2、根據“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務標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考慮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綜合因素,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從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個項目一次性補貼三年費用:第一年補貼60萬元整(人民幣陸拾萬元整),第二年補貼50萬元整(人民幣伍十萬元整),第三年補貼40萬元整(人民幣肆拾萬元整),補貼費用按季度支付,補貼節餘歸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處罰權力,處罰根據業主考評及按附件規範配置人員、崗位,並按所制定執行標準運行管理執行是否到位,處罰單可在補貼中扣除。交房後售樓部,樣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爲保證服務質量,打造項目高檔物業形象,甲方對乙方採取實施每月考覈累積“基金”方式管理,對乙方在物業服務中不同階段進行考評,主要以“業主滿意度調查表”(表格見附件四)進行考覈,具體實施辦法爲:

1)小區入夥後分片區域以小組爲單位,每月以業主滿意率考評考覈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2)各片區區域按收回業主滿意度調查表比例覈算確定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3)考評分以80分爲基礎,每月業主滿意率考評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進行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

4)物業基金將申請專用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物業基金主要用於發展提升乙方物業經營管理;物業基金建立後,乙方要啓用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認可方可啓用物業基金。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3、綠化移交由雙方進行覈定後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年內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後死亡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同規格植物。

第十一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驗收後,在保修期範圍內,存在質量問題, 乙方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相關單位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整改。如施工單位未在限期時間內返修整改, 乙方應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甲方責令整改。或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辦理移交手續,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由物業公司管理,運行,如物業在運行中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條 乙方實行包乾制管理模式,自負盈虧。乙方對於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全部實行區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約定執行並按區域進行目標考覈(詳情見附件五)

在交房過程中一個月內,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存在遺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逾期由物業負責處理。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臨時物業管理用房1320㎡(簡單裝修)。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建設部頻布的20xx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承諾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並上公示欄(見附件六)

1、入住拜訪:經理和客服人員每月上門拜訪業主不少於5%的住戶,每半年開展一次業主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達到80%以上。

2、業主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投訴受理:及時受理業主有效投訴,建立回訪制度,無激化矛盾現象。 4、路燈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路燈完好率90%。 5、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每週三晚上組織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網絡培訓。 6、供水供電系統維護:定期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

7、建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資料,完善檔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搶修處理:接到搶修任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維修及時完成,力爭急修不過夜。

9、制止違章發生:裝修監管員上午或下午到裝修業主家中檢查裝修情況,重點對衛生間防水、承重結構、外立面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查登記。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隨意佔用、搭建,確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陽臺按統一要求進行封閉,空調統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節短信羣發祝賀,每年不少於4期宣傳板報。

13、每半年公佈賬目一次。

14、設備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社區共用設施、設備,保障正常運行。

15、綠化養護:根據甲方配置的綠化環境,實行定期養護和管理。

16、建築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7、小區治安維護:每小時巡更一次,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發證出入。

18、消防設備維護:小區消防系統正常運行,每年一次進行消防演練。

19、確保業主進出使用一卡制門禁規範管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連續三個月業主滿意率調查未及格(低於60分),甲方發整改通知單要求一個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一個月內移交所有資產資料清單、收繳的相關費用及剩餘資金,超過一個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擔按10000元/天的違約遞增處罰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雙方應於物業介入後,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的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爲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爲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果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條例》,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物業管理合同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層、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部位環境衛生的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委託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 管理費用標準: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商戶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商戶物業使用人違反《賣場管理規定》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

第四章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對對該場地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日常管理,維護商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享有依法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爲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甲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措施,直至訴送法律。

4. 尊重甲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爲。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報請乙方同意從事場外促銷活動。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乙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乙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乙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商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商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乙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第二十條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1、裝修保證金

甲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必須按商場《裝修管理規定》執行,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乙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2、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月度支付一次,提前 日收取。

3、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4、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乙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乙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商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5、空調使用費

除甲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乙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甲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6、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凡有違反有關規定,甲方須向乙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未交清款項的,乙方可以終止對甲方的物業服務項目。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爲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附則

《裝修管理規定》、《賣場管理規定》、《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協議書》爲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市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3

甲方: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湖雅園服務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範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誌,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並提供複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託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污、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20x年11月08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爲800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爲1.50元/平方。20x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爲1000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5000元,電費爲1.30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範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範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爲,則甲方有權採取強制糾正措施,並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四、甲方在執行監管過程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理,不得收受禮品現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經投訴並被認定爲事實者,甲方將對當事人予以經濟、行政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甲方須建立監管人員管理制度,預防監管人員濫用監管權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規定的用水、用電及其它各項正當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員應在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權利。

七、如乙方有油煙擾民、噪音擾民(如:音響、KTV、供電、供水、製冷等設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溢與幸福滿灣香餐廳輪流疏通處理)等情況發生,導致業主投訴,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與投訴有關的服務,甚至停止所有服務。

八、如乙方進行裝修或對經營用房進行改造,必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按物業管理處的《裝修管理協議》統一辦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關人員違反第三條中相關條款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甲方將給與經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乙方人員違反第二條中相關條款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說服教育、拒絕進入小區、扣除保證金、停止相關服務(包括配套設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辦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異議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蜂巢物業管理網收集整理。

甲方:武漢x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園服務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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