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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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

一、 合同日期 ——

二、 預拌混凝土結算單價、技術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 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乙方預拌混凝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 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結算:

按乙方運輸到施工現場並經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運送單載明的數量計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運送單上簽字作爲收貨確認及結算依據。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達到方(且供應時間不超過2個月)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簽字驗收的運送單7日內進行結算。甲方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

2、月結: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結算上月所供應混凝土全部貨款,當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採用第 種結算方式,付款方式爲: 。

五、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合同簽訂完畢後,甲方按照工程施工進度由專人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預拌混凝土供應申請,(儘量不以電話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誤造成混凝土供應錯誤。)其內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詳細澆築部位、澆築時間及其它特殊技術要求,並在次日供應時間前1小時再次與乙方電話確認,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車到達現場。

(2)雙方有義務對天氣預報進行關注,當遇有對施工及工程質量不利的天氣因素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如甲方不予採納,因天氣所造成的相應損失及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如甲方單次澆築方量超過500方,應提前三天通知於乙方, 便於乙方準備充足的原材、設備、車輛等保障更順暢供應。

(4)乙方運送混凝土到達甲方指定施工現場前,甲方必須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場地堅固、道路暢通,有照明和水源,便於泵車支車、操作等有利於施工環境,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以保障人員及設備車輛的順暢、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攪拌車到達現場後等待時間不超過 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5)甲方準備澆注的結構部位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與乙方聯繫混凝土發運,由於甲方組織施工、澆注技術及保障條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未能在小時內澆築完畢,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於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規範要求,及時充分振搗,適時抹面及充分養護,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乙方有權予以監督。由於甲方不按規定進行養護以及因施工組織、生產工藝不當等原因導致乙方混凝土強度等技術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施工期間出現特殊情況須中途停止混凝土澆注,甲方必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8)預拌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並簽字,單方加入水、外加劑或摻和物等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1)按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貨款結清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保證按甲方書面通知混凝土數量、強度等級等要求及時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並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並接受施工現場人員對混凝土的數量、質量的隨機抽查。

(3)根據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安排供貨,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供應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供應不能繼續時,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相關證明。

六、其他約定:

1、預拌混凝土澆築後,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雙方及時分析解決。

2、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沒有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週期及方式進行混凝土貨款結算,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要求甲方結清全部款項,貨款未結清之前,乙方有權暫扣相關技術資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規定,以當次結算總金額的日5加收違約金。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供應相應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難以預料到的特殊情況時,應本着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決。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等不可抗拒因素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有效公章後生效,甲方對乙方所供全部貨款全部結清後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基礎上,特訂立以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至。

二、甲方向乙方供應混凝土外加劑、中效外加劑摻量1.8%,減水達到16%,高效外加劑摻量1.8%,減水達到18%,符合現行GB8076—20__檢驗標準。

三、中效外加劑價格爲1950元/噸,高效外加劑價格爲2400元/噸,兩種價格爲不含稅價格。

四、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所需產品數量,甲方負責按時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對甲方每批產品取樣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打入乙方儲料罐,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向乙方索要貨款,以打混凝土充減貨款,合同結束,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剩餘貨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貨款,自應付貨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貨款利息。

2、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及時供應乙方外加劑,而影響乙方生產,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雙方約定在肥西肥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貨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3

1、定義

1、1買方:_________

1、2賣方:_________

1、3簽訂地點:項目部

1、4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買賣雙方共同遵守。

2、合同標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後,賣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務。賣方應按合同條款和“技術要求”的規定,爲買方生產並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裝卸、運輸、汽車泵或者地泵的輸送澆注;進行出廠檢驗和驗收工作;進行質保期服務,並履行質量保證責任;向買方提交貨物檢驗、試驗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術文件。

2、2買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其合同義務的條件下,賣方須承擔依照“合同條款”第2、1條規定而履行其合同義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均應來自於:京基或高強

4、技術要求和標準

4、1貨物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在以下“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5、混凝土技術要求

1、混凝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進廠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2)水泥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複試報告;

(3)外加劑需要有相應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2、執行標準

(1)《預拌混凝土》GB14902—20--;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95;

6、貨款支付

6、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澆築完成後,雙方覈對無誤後乙方在15日內付筏板總砼貨款的50%。

6、1、1筏板澆築完成以後其他部分澆築混凝土的付款方式爲:乙方應在3個月內支付剩餘的50%混凝土貨款。如買方不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買方應支付違約補償金(按商業銀行同期的利息兩倍計算利息)。賣方賬戶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戶,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戶,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賣方承擔。

6、2銀行費用

在買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賣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7計劃與供貨

7、1計劃

7、1、1在要求到貨前,買方一般應提前具體要求到貨時間以提前小時的通知(可爲電話通知)爲準。如有計劃有變化,也應於計劃到貨時間前5小時通知賣方。大量(超過1000立方米)使用貨物,需提前兩天預約。

7、1、2賣方應按買方向賣方發出供貨通知的供貨時間、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提供貨物。

7、2運輸

賣方應使用攪拌車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工程地點,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賣方負責辦理裝、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續,承擔運輸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責任並負擔實施運輸及泵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8、保險

1賣方根據貨物的特點,考慮對貨物在生產、購置、運輸、存放和交付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以及對工作人員和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費用由賣方負責。

9、索賠與賠償

9、1不足量索賠

9、1、1由賣方供應到工地現場的貨物,經抽檢,如被抽檢的本車貨物實際數量少於賣方出具的相應送貨單,超過允許誤差範圍2%,本批貨物數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

9、1、2賣方供應的貨物,數量雖然在允許誤差範圍之內,但經抽檢,出現多次負偏差(超過%時)的現象,買方可能認爲賣方有故意欺騙的行爲,並有權對賣方提出警告、要求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9、1、3對於可清楚計量的部位,現場驗工計量也作爲實際到貨數量的一個參考依據,應與雙方簽收的相應單據數量基本一致,如有較大差異的(超過2%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查找原因,如經證實爲賣方的原因,買方將追究賣方的責任,並向賣方提出索賠。

9、2質量索賠

9、2、1如在“合同條款”第7、9條所述之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發現貨物的質量不能達到“技術要求”的有關要求,買方應事先以傳真或電話,向賣方提出索賠,並附上有關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證明。

9、2、2賣方須在收到買方的索賠文件(包括傳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認可是否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如賣方在收到索賠文件兩天內不作答覆,則應視爲該索賠要求已被賣方接受。

9、3延遲到貨及付款索賠

9、3、1除非合同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運至交貨地點則賣方應按本批未按時到貨的貨款5%向買方支付罰金,本項罰金開累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 %,如超過合同總價的2%,則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如延遲到貨(含因貨物質量問題影響的到貨),已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或停工,買方將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同時,爲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買方有權按12、4(B)的規定另行採購貨物。

9、4“合同條款”第12、2條對貨物提出的索賠,若賣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2、4(A)條的方式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出現多次質量問題對工程造成影響,則買方有權決定按“合同條款”第12、4(B)的方式處理。

(A)更換

賣方應及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費用自理。除買方特別許可外,貨物的更換應當場完成。經替換的貨物在通過規定的檢驗合格後,買方應予以接受。

(B)另行採購

如賣方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延誤到貨時間影響了工程的進展或出現質量事故對工程造成潛在危險,買方可以認定賣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爲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買方在通知賣方後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從其它公司採購替換的貨物。但賣方必須賠償買方因另外購買貨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額外支出。

10、買方保留的權利

10、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1、1如賣方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買方有權執行12、4(B)條款的權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標段的供應商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作爲此標段的補充供貨商或取替供應,賣方不應拒絕。

10、2爲更好保證貨物的質量,買方(或代理單位)保留向賣方供應外加劑和水泥的權利,賣方不應拒絕,雙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確。

11、爭端的解決

11、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雙方合同義務履行完成終止合同

12、1當合同雙方完成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13、雙方同意終止合同

13、1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雙方則將無例外的免去對方合同規定尚未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但已履行部分應當清算並繼續履行完畢。

14、違約終止合同

14、1因賣方違約終止合同

14、1、1如果買方發現賣方以下違約情形之一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爲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爲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i)“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

(ii)“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爲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買方從自由公開競爭所獲得的權益。欺詐行爲還包括賣方擅自更改貨物的配合比進行生產,改變重要原材料產地,使用非買方指定的水泥品種等。

14、1、2如果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9、1、1條的規定,發出違約通知書後,買方有權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買方有權採取其認爲最合適的措施來完成被終止了的工程,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或爲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買方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4、2因買方違約終止合同

14、2、1如果買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而且這種違約沒有任何條款允許時,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條件是賣方應在終止合同前二個月內書面通知買方,而買方未能在這個期限內採取合理的措施以彌補其違約。

14、2、2在“合同條款”第19、2、1條的情況下,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補償其因違約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15、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5、2賣方有責任而且必須支付買方超過合同金額的合理的必須的費用。該費用是買方爲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搬運費及所需的額外資料費。

16、適用法律

16、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合同簽訂日期以最後一個簽字日爲準。

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將工程混凝土工程勞務承包給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後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姓名:

第三條、質量標準、文明施工要求及工期:

1、 工程一次驗收合格,主體結構達到結構優質。

2、 文明施工達到北京市標準化工地要求 ,滿足JGJ59-20_的標準。

3、 總工期:日曆天。

開工日期:暫定爲220_年月日

竣工日期:暫定爲220_年月日。

第四條、乙方承包範圍、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

4.1承包範圍:依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紀要、設計變更、技術覈定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各專項方案)所編制的全部混凝土分項工程和現場文明清理所有工作內容。

4.1、本合同工程採取以包工、包輔料和小型機械手電動工具、包質量等的方式由乙方進行單價包乾。

4.2單價包乾、按實結算:甲方按本合同雙方約定內容、條件,對乙方所完工程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計算支付乙方工程費【單價包乾,包括人工費、輔助材料費等低值易耗品、工具機具費、管理費、勞保用品、利潤等】。

4.3工程承包單價

承包單價按如下相加計算:

基礎及主體結構(基本單價): ¥ 元/m(按建築面積計算);輔材及勞保用品費: ¥ 元/m(按建築面積計算);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費: ¥元/m(按建築面積計算,若此項不達標,結算時將扣除此單價);工程質量費: ¥ 元/m(按建築面積計算,若此項不達標,結算時將扣除此單價);

4.4 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4.4.1、所有樑、柱、板、小構件、構架、空調板、壓頂等混凝土的澆築及養護;

4.4.2、按要求配合製作砼試塊;

4.4.3、人工挖電梯及集水坑土方及清樁,室外室內土方回填,褥墊層石子鋪設,防水導牆砌築(如果有),地下室防水基層打磨、抹八字角、剔鑿及修補外牆穿牆螺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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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防水保護層澆築,屋面保溫隔熱層、防水找平層施工;

4.4.5、負責因停水、停電、惡劣天氣、及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等因素形成的施工縫及方案中規定的施工縫的剔打處理;

4.4.6、臨建人工配合辦公用房及廁所基礎及地面硬化施工,臨建道路砼澆築、石子鋪設,臨電臨水管溝挖溝及回填,廁所挖化糞池人工配合清土及砌築,塔吊基礎清土、砌築及砼澆築。

4.4.7、澆築前模內灰塵泥土及碎屑清理;澆築前模板下腳縫寬在2cm以下的由乙方封堵,2cm以上的由木工班組封堵;澆築完成後現澆板分二次收面,避免砼出現裂縫;並且由乙方自備塑料薄膜(或彩條布)用於砼養護保溼及雨天工人作業及雨天砼的遮蓋。

4.4.8、輔材及機具包括但不限於廣線、尺方、鐵板、鐵鏟、桶子、對講機、掃把、棉砂、薄膜、鋼絲網等由乙方自備;所有所需的勞保用品由乙方支付費用。

4.4.9、砼不同標號處必須掛網分隔,砼澆築後場地清洗;

4.4.10、涉及砼分項工程的其它勞務工作。

4.4.11本協議單價爲綜合單價包乾。其單價在協議執行期內固定不變,協議約定的所有勞務用工都已綜合考慮進協議單價內,乙方不得以協議價未包含爲理由要求給予點工、簽證或拒絕施工。

4.4.12協議單價已包括了協議規定的勞務、施工設備、材料、製造、運輸、安裝、調試、測試、維護保修、管理、利潤及協議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權利、義務等所應有的費用。

4.5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設計、監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議、變更、方案、要求,乙方應合理進行採納,但是均不予結算。

4.6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點工,如出現統統被視爲無效。

4.7轉包與再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未經甲方允許(書面形式)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給他人。如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未經書面形式允許下的再分包,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此項違約責任爲:所做工程量不計取任何費用,所有工人工資由乙方獨自承擔)。

4.7 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及食堂,乙方自行解決住宿事宜。

第五條 砼工作內容、相關要求及質量要求

5.1砼分項工程勞務及相關承包要求

5.1.1、對整個現場及周邊環境砼材料的收集、清理並堆碼整齊;

5.1.2、負責開工現場到竣工撤場期間所有砼工材料的上、下車、泵管連接等;

5.1.3商品砼進場30分鐘內必須保證開盤,在砼澆築過程中積極與商品砼公司密切配合,若配合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每層樓的澆注量(以小票爲準)不能超過預算量的1%,如因乙方浪費、板超厚、或班組澆灌不及時超過實際工程量,超過部分按甲方與砼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的價格進行賠償。砼澆完後乙方應對少量餘料作好處理,對於流到下一層的零星砼馬上派人收好,可澆築在磚牆牆體底部。

5.1.4、砼澆築後樓層必須清掃乾淨,做到工完場清,安全文明達標;

5.1.5、乙方自備澆築混凝土所需的所有手工工具;

5.1.6、必須確保砼成型後板厚、層高、軸線尺寸、板保護層、平整度等指標符合規範及甲方工程管理部的要求;

5.1.7、砼外觀不能出現蜂窩、麻面、狗洞,一旦出現,必須報甲方及監理檢查,並按認定的處理方案由乙方承擔返修處理(包括人工、材料等),返修的外觀達到與大面顏色一致,漏出的廢料必須回收利用;

5.1.8、工完場清在上道工序交出作業面30小時內必須打掃乾淨交給甲方驗收;建築垃圾只能由塔吊吊運,不能從電梯井出渣或從樓上直接拋棄,底層電梯井內殘留渣子的清理,柱、牆、樑、板的漏漿在拆模後30小時內打磨,否則由甲方派人處理,費用由乙方支付。澆砼時漏下堆積在水平防護上的砼必須在2小時內清理,沖洗乾淨。每層砼澆築後兩小時內向甲方申報驗收。成品保護、安全網、水平防護、擋腳板、外牆表面等上的污染由乙方負責沖洗處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必須負責砼流漿所造成其它界面受污染部分的沖洗、打磨。

5.1.9、乙方負責派人配合甲方進行實體質量的檢測。

5.1.10、無條件配合施工場地(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施工不達標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項目部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甲方每週對所有班組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班組進行處罰。

5.1.11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場、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失,乙方按領用時的原價格賠償。

5.1.12所有與材料浪費有關的罰款以照片等爲依據,在勞務費中扣除。

5.2、質量標準

5.2.1、砼必須按規範要求進行二次收面,防止開裂;澆築前必須在作業面上鋪設保護鋼筋的通道;

5.2.2、其它未規定的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5.2.3、砼澆築成型後,嚴禁出現蜂窩、麻面、孔洞及露筋夾渣等現象。澆築砼密實,表面光滑,嚴禁漏振或過振。樓板面應控制好標高,板面平整度在5㎜內,陰陽角方正在3㎜以內,軸線位臵控制在5㎜內,如末達到要求,作抹灰髮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5.2.4、澆築完成後,應及時覆蓋養護和澆水養護,嚴禁砼開裂,冬季施工時,作好必要的保溫措施(保溫材料甲方準備)。砼末達到一定強度時,嚴禁上人踩踏。

5.2.5、凡出現以上質量缺陷等事故,除乙方負責返工處理外,甲方將給予每處100—20_元罰款。

5.2.6混凝土施工時,乙方應特別關注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要求,乙方現場代表應就涉及的強制性條文對操作工人進行逐項交底和教育,並認真檢查落實情況,如乙方不認真對工人進行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時違章作業或野蠻施工,甲方可以給乙方500~5000元/次罰款。

5.2.7、混凝土內實外光無無蜂窩麻面且顏色均勻,構件如出現麻面較嚴重、尺寸變形、缺棱掉角、夾渣、縮頸、爆模、露筋等質量通病,如發現一處則處以1000~5000元罰款,並由乙方負責處理達到質量要求爲止,所發生的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混凝土天棚不需要再作抹灰層,樓地面在混凝土澆築時,應在振搗密實的基礎上表面壓實、拉毛、紋路順直、平整、不顯腳印,發現一處罰款500~1000元。操作時應用帶水平尺的趕枋趕平,樓層地面標高誤差控制在-5~10mm。

5.2.8、砼的養護和拆模須嚴格按項目現場技術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違反規定,甲方將視情況給予乙方200~500元/次的罰款。

5.2.9、各樓層澆混凝土時,用水把已澆混凝土柱和樑、剪力牆、地坪上的混凝土漏漿沖洗乾淨,達到文明施工標準;

5.2.10、拆模後2天內乙方班組長同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表觀實體檢測,形成文字資料,作爲修補處理及工程款結算依據。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1、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

6.2、工程穿插間隙或雨班休息時乙方必須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施工操作工藝程序、施工與驗收規範、甲方相關生產、文明、安全、質量等現場管理條例、辦法及制度,並嚴格執行;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定期完成進度計劃,執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相關標準,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教育工人文明用語、禮貌待人,嚴禁野蠻施工,無條件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6.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各種材料及工、用具必須實行收、發、領、退制度,按規定堆放整齊,對施工過程中的剩餘材料必須做到隨用隨清,當日歸庫,嚴格做到工完場清,杜絕浪費材料和故意損壞工地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若違反本規定,根據浪費材料價值大小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材料費,同時賠償因返工、浪費、超耗和損壞的材料費。

6.4、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和盜竊財物,若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給予乙方500~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的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6.5、嚴格遵守施工工地各項生活、衛生、作息時間及門衛管理制度,施工、生活、操作現場禁止吸菸、亂扔生活垃圾、亂倒飯菜,違者甲方有權給予乙方10~50元/人次罰款。6.6、乙方所有人員進入施工場地內,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違者甲方有權處以10~50元/人次罰款。

6.7、工地禁止賭博、打罵和無理取鬧,違者甲方有權處以50~500元/次罰款,並有權直接移交公安機關。

6.8、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乙方遵守甲方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做到工完場清,甲方不定期組織檢查,當發現未做到工完場清、建築垃圾不及時清理、工人住宿不符合要求、生活垃圾丟棄不符合規定及其他不符合交底規定的,甲方將視情況給予乙方50~500元/次罰款。

6.9、乙方人員在外就餐引發的食物中毒和違反相關法律及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的,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6.10、乙方必須組織人員認真學習:《JGJ59-20_》規範,20_年11月24日國務院頒發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規範要求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文明、標準化現場。具體由施工員、安全員以書面形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11、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禁違章作業,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杜絕火災事故,杜絕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事故指標必須控制爲零,輕傷事故指標控制在2‰以內。特殊工種必須

持證上崗,並作好特殊工程的職業防護,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以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侵權,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不能影響個工地正常施工,否則造成的所有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

6.13、乙方所使用的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私招亂僱,不得違法用工,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6.1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必須及時支付給本工程的勞務人員,不得挪作他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勞務費的實際支付有監督權。乙方上報工資發放明細表。若出現拖欠民工工資導致民工到政府部門或發包人處索要工資的情況,每出現一次處罰乙方10000元。

6.15、現場所有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檢查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行爲,給予乙方50~20_元/次罰款。

6.16、乙方提供的所有機具,必須符合相關規範要求,保證安全可靠;所有的機具必須向甲方提供合格證和出廠證明書;所有的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提交有效的上崗操作證明。

6.17、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轉包給其它工頭,乙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且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清退出場,否則,還應按每逾期一天10000元累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對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計算量後,只按60%結算後一次性支付;

6.18、乙方應做到內業管理有序,針對甲方要求的質量控制點、工期節點等必須形成書面資料供甲方覈查;

6.19、乙方必須每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工作例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和指揮。

第七條、結算和付款方式:

7.1、從地下室至六層封頂付工程量款50%,十二層封頂後付六至十二層工程量50%,主體結構封頂後付至總工程量款60%,主體結構封頂後二個月內付至總工程量款75%,剩餘25%尾款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7.2、由於總包單位付款不及時,在一定時間範圍內,乙方不得以此爲理由對工程價款和單價提出疑議或提出索賠,甲方有權對此進行否決,同時乙方不得以此爲理由放鬆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7.3、若總包方未及時付款,甲乙雙方應及時配合向總包方主張權利,在建設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後三日內,甲方立即將應付乙方的勞務工程款項支付給乙方。

7.4、現場施工人員的確認:甲方派人每天和乙方負責人共同對其施工人數進行簽字確認,作爲發放生活費及工資的依據。

7.5、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款項,乙方必須提供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工資表和身份證複印件,在甲方監督下簽名領取,不得代領、代簽。

第八條:工程工期

8.1、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20_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220_年 月日。提出增加工期必須在事件發生後一週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得到甲方相關人員批准才能生效。

8.2、主要節點工期:基礎結構 天。主體結構: 天/層,屋頂天。以上施工天數不包含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的天數,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含新調整的進度計劃),及時安排充足的勞動力進場。

8.3工期延誤

8.3.1、因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合同任務,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機械設備,每延誤一天罰款500-1000元,如乙方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選用其他班組進場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不得提出任何補償。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退場,甲方視乙方所做工作量爲零,不予結算任何費用,乙方自行負責所有工人工資。

8.3.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時間要求完成合同任務,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機械設備,每延誤一天罰款500-1000元,如乙方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從乙方承包範圍分出部分工作內容分給其他班組進行施工,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旅費等),乙方應無條件接收另行分包價格,不得有任何異議,不得提出任何補償;甲方可提前支付另行分包班組的工資,並在乙方總工資款中扣除,但甲方支付乙方總工資比例按照合同約定比例不變。

8.3.3工期延誤的判斷:按照以下三點判斷,違反任何一點被視爲乙方延誤工期。第一點,不能完成主要工期節點計劃:第二點,不能完成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下發的工期調整計劃;第三點,在搶工期時,不能完成甲方每天發的工作量清單。

8.3.4、誤工:因甲方材料不能及時供應導致工地停止的,乙方應妥善組織其下屬施工人員到其他工地臨時施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包含天氣惡劣、外力因素造成的停電、擾民與民擾等造成的停工天數。

第九條:施工驗收

9.1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整修,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材料費、工期賠償等)。

9.2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9.3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和乙方配合;在整個施工期間,乙方應爲業主或甲方所僱用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雙方約定,協商不成或當事人一方不願意協商的,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協議簽訂所在地勞務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一條:協議變更和解除

除法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不能變更、解除本協議;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協議。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因業主方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協議。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

雙方履行完協議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勞務作業成果,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並經業主方、總包方、設計方及質量監站驗收合格,履行完保修任務後協議即告終止。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是一家資質齊全的專業商品混凝土生產、銷售公司,日常業務中有大量混凝土運輸業務;乙方個人擁有 壹臺輛商品混凝土運輸車,並配有專業駕駛人員,希望承接甲方的混凝土運輸業務。爲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商品混凝土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運輸內容:

1、 貨物品名:各種標號的商品混凝土。

2、 運輸目的地:甲方銷售客戶所在的工地,具體由甲方指定。

二、運輸車輛:運輸車輛屬於乙方所有,車牌號爲:,罐體標定容積爲12立方米。

三、委託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長期,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沒有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運輸費用:

1、內轉運輸每立方米混凝土際方量計算。

2、出內轉工地元元30km以上每公里加

3、如發生運水、拖泵業務,每車次元

4、每月25——月底對賬運輸費用,運費=運輸單價*運輸方量。雙方確認無誤後,運輸費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給乙方。每半年支付80%,剩餘20%雙方解除合同後3個月以內付清。(以上價格均由 甲 方代扣稅後價格)

5、每車保底方量爲5m³,若不滿5m³,則按保底方量計算。塔吊鬥轉停三小時以上每立方加5元。

五、雙方的職責和權利:

1、運輸車輛所配駕駛員爲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上崗資質,其工資、獎金、社保等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2、乙方的駕駛員工資由甲方代發,乙方此車輛按揭款由甲方代爲墊付。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銷售所需的合理的調度和安排,隨叫隨到,與甲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運輸任務。

4、乙方駕駛人員應嚴格按照商品混凝土運輸技術規範開展運輸業務,不得偷賣貨物,並在運輸過程中保證罐體轉動,確保在途運輸時間符合甲方要求。

5、乙方應爲其運輸車輛購買足夠的保險(項目和保額),本委託合同期內,乙方車輛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6、本合同確定的運輸車輛原則上專用於運輸甲方商品混凝土,未經甲方許可,嚴禁乙方將其運輸車輛用於其它商混站的混凝土運輸。

7、甲方應在商混站內爲乙方車輛提供清洗水源和停車場所,免費爲乙方運輸車輛使用。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總則

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爲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三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他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貨物或者服務,則視爲乙方、丙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按本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 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條款外還包括:

(1)1.2條的補充合同;

(2)三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傳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由乙方開發、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1況

2.1 工程名稱: 浙商大廈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計劃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實際供應量爲準)

2.4 計劃由甲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

2.5 計劃供應時間:

第三條 混凝土的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強度等級、單價等內容

3.1 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規定。

3.2 預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規定。

3.3 在交貨地點測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4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結算單價、澆注方式:

名稱 強度等級

C35 單 價 (元/ m3)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稱 強度等級(Mpa) C40 C45 C50 C55 C60 單 價 (元/ m3)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說明:

1、以上砼單價爲普通單價(含泵送劑);砂漿: 300元/方。

2、抗滲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凍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澆築量小於則支付泵車出車費300元;每次澆築量小於30m時支付泵車出車費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後澆帶一律不減泵送費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纖維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纖維加40元/ m3。

第四條 混凝土供貨量結算方式

4.1 混凝土結算方式按丙方實際簽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結算單爲依據結算,丙方指定 爲本工程現場收貨人和混凝土澆築量結算人員。

4.2 乙方、丙方有權隨時對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

4.3 自供貨之日起,甲丙雙方應按每批次供貨量及時進行結算。如不及時結算,拖延半個月以上的,則當月的供應量以丙方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甲方隨車供貨單上記載的方量爲結算依據,但如果乙方認爲該供貨數量與項目實際用量不符,有權重新覈實並據實結算。

4.4 本合同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乙方與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的約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澆築完成地下室基礎及主體至15層工程後,支付所澆築混凝土款的50%;主體封頂一個月內,支付到所澆築混凝土款總供應量的50%。總供應量剩餘50%的款項在主體封頂後三個月內頂房,可協商抵頂浙商大廈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②如商砼款現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約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頂的,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

5.2 乙方如因資金困難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二倍承擔違約金。

5.3 乙方支付貨款時必須將款項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財務部爲乙方出具收款收據(加蓋甲方財務專用章),以確認收款。

5.4 乙方支付貨款或以房抵頂貨款後,乙方從應付給丙方的工程款中相應扣除。

第六條 供貨時間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據丙方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確定的供貨時間、供貨數量安排生產。

6.2 丙方最遲應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時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以澆注委託單通知甲方,給甲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需大方量連續性澆注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貨時均應提供詳細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準確數量、具體澆注部位及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

6.4 如甲方對丙方要求的供貨時間有異議,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並經甲丙雙方以書面方式共同確認。

6.5 丙方澆注混凝土通知發出後,因故發生變化需撤銷或變更該通知書時,應在預拌前1小時書面通知甲方相應變化內容。甲方未接到丙方變化的書面通知,根據先前通知書內容已經開始進行了預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但該批混凝土如出售給他人,丙方不承擔責任)。

6.6 甲方應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時進行供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澆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窩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機械租賃等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損失以及相關處罰等損失,同時,逾期3日不供貨,乙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與第三方另行簽訂混凝土供貨合同,甲方還須承擔應付商砼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 質量責任

7.1 在混凝土澆注過程中,丙方必須按甲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混凝土的澆築及養護工作。

7.2 若混凝土構築物出現缺陷,應立即停止繼續施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權威技術鑑定部門分析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缺陷解決後再施工。如經鑑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而致停工,則甲方須賠償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長期間的經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依據本合同6.6款執行。

7.3 由於甲方的混凝土質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負,丙方不負責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質量缺陷,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負責甲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並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裝作業中有高空墜落物體造成甲方車輛損壞、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8.2 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照明等必要的條件;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丙方承擔。

8.3 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時簽字驗收並及時按合同要貨通知約定的澆注部位指揮澆注。

8.4 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8.5 如因丙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澆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未按規範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以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不僅限於:混凝土款、運費、泵送費、人工費、修理費、臺班費等費用)由丙方承擔。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設及拆除,以及甲方進場設備的看護工作。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及時按照丙方的供貨計劃供應混凝土。

9.2甲方承擔混凝土加工、運輸及泵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9.3負責辦理運送混凝土所需的車輛通行證件。

9.4甲方人員進入丙方的施工現場後,應服從丙方合理的調配,並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9.5及時向丙方提供應由甲方出具的相關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三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10.23%違約金與5.2重複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時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聯繫方式

12.1 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絡時,以簽訂本合同是三方簽字蓋章處確定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簽約人的身份證號等進行通信、電話、傳真方式聯絡。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後的聯繫方式告知對方。否則造成不能及時聯繫的後果由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公證送達、郵寄送達等費用)由變更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丙方結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乙方是企業法人的應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個人的應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僅有兩方蓋章,則相關權利義務只對蓋章兩方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單位電話: 單位電話: 單位電話: 工作傳真: 工作傳真: 工作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混凝土一事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產、供應方式

1、生產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由甲方採購,數量由甲方驗收,質量由甲方控制,所有進場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與使用控制。

2、乙方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產和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生產、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運輸道路由甲方負責。

3、合同到期後,剩餘原材料由甲方處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則按市場價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數量

1、合同期限:根據甲方施工計劃安排,從本工區工程開工到本工區工程竣工結束。

2、混凝土數量:根據甲方所在工區施工任務確定。

三、混凝土供應價格

混凝土拌和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價格爲:48元/m³,本工程合同單價,經雙方協商確定採用 “綜合單價”的承包方式。“綜合單價”包括完成該工程項目內容(人工費、機械費、電費、管理費、利潤等)的所有費用(含乙方應繳納的稅金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爲此增加的工費給予調整,調整金額以實際發生額爲準。甲乙雙方已充分考慮了各種複雜因素,除上述情況(碎石清洗)外,此綜合單價不做調整。

四、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驗工計價:甲方計劃部門對截止當月二十五日實際完成並檢驗合格工程數量覈實編制驗工計價表,結算數量以攪拌站電腦打印的小票爲準,小票需經甲方拌合站調度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每半個月把小票統計上報給計劃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計劃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驗工計價金額80%支付到位(含抵扣電費、材料款等),留20%作爲保證金。

3、因業主對甲方進度款撥付不到位時,可能造成甲方對乙方進度款撥付不及時,在此期間(計價後15天內),乙方不得停工。超過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費用,由甲方負責一切後果。

4、末次結算: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全部完成經驗收合格,由甲方計劃部門提供末次驗工計價,辦理末次結算。

五、雙方責任和權利

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爲乙方提供建設攪拌站的臨時徵地,負責攪拌站基礎、場地硬化、施工用電由高壓線經變壓器引至低壓配電櫃。

2、甲方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到場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檢驗,如與甲方要求或混凝土發貨單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如無異議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3、甲方負責出庫混凝土試件的製做和養護,養護室及設備由甲方設置;甲方負責試件的檢驗,實驗室設備由甲方設置。

4、甲方應保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5、在混凝土澆注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小時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供應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並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託單和施工配比單。具體生產時間聽從甲方站長、調度的安排。

6、甲方質量監督員有權對混凝土生產過程及配比進行監督,乙方不得阻撓。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數量的增減,乙方必須聽從甲方調度的安排,及時增減混凝土的生產數量。甲方調度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已經按委託單數量生產的混凝土,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簽收。

7、甲方應保證混凝土施工現場的道路通暢、場地平整,協調好與當地羣衆的關係,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應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備機械設備:120型攪拌站2臺(乙方負責拌合站的安裝、調試)、ZL50裝載機2臺、8m3砼運輸車12臺、100t電子衡1臺、75KW發電機2臺、碎石清洗機1臺。乙方確保攪拌站、運輸車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證28天(2天維修保養)24小時隨時供應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況除外);保證6月28日具備混凝土生產條件。拌合站電路(包括照明用電)、油庫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需甲方代辦,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混凝土運輸車以保證甲方在施工高峯期所需混凝土的運輸,按照甲方施工計劃調整機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並按規定時間運至甲方施工現場,確保到場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材料費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提供給乙方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配料單進行生產,如果生產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單不符,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如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駐的管理人員指揮,不得故意刁難和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人員,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管理人員(包括試驗室)在攪拌站的生活用水、用電。

7、乙方保證攪拌站運營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場,如果提前撤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施工安全

1、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2、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合蚌客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建設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安全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各種罰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施工作業。

4、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包保責任狀》,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現場、生活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棄碴場棄碴,並符合甲方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規定,如因乙方自行隨意棄碴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解決。

2、乙方應在施工中按規定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避免由於施工措施不當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如有發生,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

3、乙方對攪拌站廢棄的各種垃圾、廢水、泥漿的處理應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完工後及時清理現場。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職工宿舍內務衛生和食堂飲食衛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點存放,不允許亂搭工棚,注重搞好環境衛生。

5、乙方所有員工必須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穿戴整齊,行爲文明,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不得隨意進入周圍居民生活區,擾亂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級檢查攪拌站的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須在被告單位所在地遼陽市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總則

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爲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三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行簽訂其他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也未簽訂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貨物或者服務,則視爲乙方、丙方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者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按本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 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本合同條款外還包括:(1)1.2條的補充合同;(2)三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傳真文件;(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由乙方開發、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2.1 工程名稱: 浙商大廈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計劃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實際供應量爲準)

2.4 計劃由甲方供應混凝土的部位:

2.5 計劃供應時間:

第三條 混凝土的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強度等級、單價等內容

3.1 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規定。

3.2 預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規定。

3.3 在交貨地點測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4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結算單價、澆注方式:

名稱 強度等級

說明:

1、以上砼單價爲普通單價(含泵送劑);砂漿: 300元/方。

2、抗滲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凍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澆築量小於則支付泵車出車費300元;每次澆築量小於30m時支付泵車出車費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後澆帶一律不減泵送費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纖維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纖維加40元/ m3。

第四條 混凝土供貨量結算方式

4.1 混凝土結算方式按丙方實際簽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結算單爲依據結算,丙方指定 爲本工程現場收貨人和混凝土澆築量結算人員。

4.2 乙方、丙方有權隨時對甲方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監督抽查。

4.3 自供貨之日起,甲丙雙方應按每批次供貨量及時進行結算。如不及時結算,拖延半個月以上的,則當月的供應量以丙方現場收貨人員簽字、甲方隨車供貨單上記載的方量爲結算依據,但如果乙方認爲該供貨數量與項目實際用量不符,有權重新覈實並據實結算。

4.4 本合同的結算時間及數額不受乙方與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的約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澆築完成地下室基礎及主體至15層工程後,支付所澆築混凝土款的50%;主體封頂一個月內,支付到所澆築混凝土款總供應量的50%。總供應量剩餘50%的款項在主體封頂後三個月內頂房,可協商抵頂浙商大廈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

②如商砼款現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約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頂的,房屋單價在售樓部開盤價基礎上優惠10%。

5.2 乙方如因資金困難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二倍承擔違約金。

5.3 乙方支付貨款時必須將款項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

5.4 乙方支付貨款或以房抵頂貨款後,乙方從應付給丙方的工程款中相應扣除。

第六條 供貨時間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產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據丙方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確定的供貨時間、供貨數量安排生產。

6.2 丙方最遲應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時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以澆注委託單通知甲方,給甲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需大方量連續性澆注混凝土,應提前三天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澆注委託單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貨時均應提供詳細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準確數量、具體澆注部位及相應的技術質量要求。

6.4 如甲方對丙方要求的供貨時間有異議,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並經甲丙雙方以書面方式共同確認。

6.5 丙方澆注混凝土通知發出後,因故發生變化需撤銷或變更該通知書時,應在預拌前1小時書面通知甲方相應變化內容。甲方未接到丙方變化的書面通知,根據先前通知書內容已經開始進行了預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但該批混凝土如出售給他人,丙方不承擔責任)。

6.6 甲方應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時進行供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澆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窩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機械租賃等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損失以及相關處罰等損失,同時,逾期3日不供貨,乙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與第三方另行簽訂混凝土供貨合同,甲方還須承擔應付商砼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 質量責任

7.1 在混凝土澆注過程中,丙方必須按甲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混凝土的澆築及養護工作。

7.2 若混凝土構築物出現缺陷,應立即停止繼續施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權威技術鑑定部門分析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缺陷解決後再施工。如經鑑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質量問題而致停工,則甲方須賠償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長期間的經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依據本合同6.6款執行。

7.3 由於甲方的混凝土質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負,丙方不負責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質量缺陷,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負責甲方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負責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便利的條件,並保證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裝作業中有高空墜落物體造成甲方車輛損壞、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8.2 負責提供現場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照明等必要的條件;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澆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擾民問題,由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丙方承擔。

8.3 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時簽字驗收並及時按合同要貨通知約定的澆注部位指揮澆注。

8.4 對運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應的規範進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8.5 如因丙方沒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澆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及未及時驗收或未按規範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報廢的損失,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設及拆除,以及甲方進場設備的看護工作。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及時按照丙方的供貨計劃供應混凝土。

9.2甲方承擔混凝土加工、運輸及泵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9.3負責辦理運送混凝土所需的車輛通行證件。

9.4甲方人員進入丙方的施工現場後,應服從丙方合理的調配,並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9.5及時向丙方提供應由甲方出具的相關商品混凝土技術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三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10.23%違約金與5.2重複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時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聯繫方式

12.1 本合同簽訂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關事宜而需要聯絡時,以簽訂本合同是三方簽字蓋章處確定的地址、郵編、電話、傳真、簽約人的身份證號等進行通信、電話、傳真方式聯絡。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立即將變更後的聯繫方式告知對方。否則造成不能及時聯繫的後果由 6

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公證送達、郵寄送達等費用)由變更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丙方結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乙方是企業法人的應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個人的應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僅有兩方蓋章,則相關權利義務只對蓋章兩方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月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方雙方協商,甲方工程使用乙方商品混凝土,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澆注方式:

詳細地址:

一、 合同日期 --

二、 預拌混凝土結算單價、技術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 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乙方預拌混凝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 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按方量結算:

按乙方運輸到施工現場並經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運送單載明的數量計算方量。甲方指定 在運送單上簽字作爲收貨確認及結算依據。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達到 方(且供應時間不超過2個月)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簽字驗收的運送單7日內進行結算。甲方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

2、月結:每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結算上月所供應混凝土全部貨款,當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一次供貨時間滿60日,甲方應將剩餘混凝土貨款全部結算完畢。 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採用第 種結算方式,付款方式爲: 。

五、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合同簽訂完畢後,甲方按照工程施工進度由專人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交預拌混凝土供應申請,(儘量不以電話方式通知,以避免耳誤造成混凝土供應錯誤.)其內容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詳細澆築部位、澆築時間及其它特殊技術要求,並在次日供應時間前1小時再次與乙方電話確認,以便乙方提前安排泵車到達現場。

(2)雙方有義務對天氣預報進行關注,當遇有對施工及工程質量不利的天氣因素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如甲方不予採納,因天氣所造成的相應損失及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如甲方單次澆築方量超過500方,應提前三天通知於乙方, 便於乙方準備充足的原材、設備、車輛等保障更順暢供應。

(4)乙方運送混凝土到達甲方指定施工現場前,甲方必須做好清理工作,保障場地堅固、道路暢通,有照明和水源,便於泵車支車、操作等有利於施工環境,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以保障人員及設備車輛的順暢、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因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 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攪拌車到達現場後等待時間不超過 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5)甲方準備澆注的結構部位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與乙方聯繫混凝土發運,由於甲方組織施工、澆注技術及保障條件等原因造成乙方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未能在 小時內澆築完畢,造成的混凝土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甚至不能使用,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規範要求,及時充分振搗,適時抹面及充分養護,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乙方有權予以監督。由於甲方不按規定進行養護以及因施工組織、生產工藝不當等原因導致乙方混凝土強度等技術要求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施工期間出現特殊情況須中途停止混凝土澆注,甲方必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8)預拌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並簽字,單方加入水、外加劑或摻和物等引起的質量問題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1)按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待甲方全部貨款結清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保證按甲方書面通知混凝土數量、強度等級等要求及時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並聽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指揮,並接受施工現場人員對混凝土的數量、質量的隨機抽查。

(3)根據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安排供貨,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供應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供應不能繼續時,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相關證明。

六、其他約定:

1、預拌混凝土澆築後,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甲乙雙方及時分析解決。

2、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沒有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週期及方式進行混凝土貨款結算,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要求甲方結清全部款項,貨款未結清之前,乙方有權暫扣相關技術資料。按照逾期付款的規定,以當次結算總金額的日5‰加收違約金。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供應相應要求混凝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正常執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難以預料到的特殊情況時,應本着“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法解決。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等不可抗拒因素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加蓋有效公章後生效,甲方對乙方所供全部貨款全部結清後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開戶銀行及賬號 :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合同編號:WXSH-20xx-

附件編號:WXSH-20xx- 附件1

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附件)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工程地點: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0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承建的以下項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應。爲明確雙方在商品砼供應過程中的權力、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商品房

2、工程地點:##

3、混凝土預計總方量:約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體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級、價格、泵送費及特殊要求費用。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爲甲乙雙方對賬日,乙方指定##(電話:##)對混凝土供應方量和貨款進行審覈後在結算單上簽字(印)確認作爲結算的依據,付款方式爲:

1、車庫封頂後30日內付足總貨款的50%;

2、主體封頂後一個月內付足總貨款的60%;

3、餘款在主體封頂後7個月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築時間、數量、等級及時準確供應混凝土,否則由此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對估料應及時銜接,確保準確。

3、甲方應按國家規範要求,合理設計砼配合比,確保砼的質量達到國家規範要求。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產資質證書、商品混凝土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施工現場水通、電通、道路通,現場平整,空中無障礙,具備甲方施工作業條件。當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乙方應派專人指揮甲方車輛順利進入現場。夜間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備以上條件,甲方有權拒絕供砼且不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

2、乙方應做好澆築砼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甲方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超過1個小時不能卸砼,造成砼質量下降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爲確保砼質量,在施工現場乙方不得違規操作或隨意加水,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天氣狀況制定砼的施工和保養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填寫《澆築混凝土通知單》,並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做好供應準備。

5、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計算辦法

按甲方到達施工現場運輸車發貨單的數量爲計量依據,乙方指定某某爲收貨人,同時乙方不定期對甲方砼送量進行抽查,如抽查結果誤差在正負2%以內(GB-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雙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結果爲負值且大於2%,則以當日所供商砼爲單位,按當日當車方數虧損量比例計算,從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在十日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砼供應,並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額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七、合同變更或解除:由於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經雙方協商進行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確認無疑,修改無效。結算付款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必須先協商解決,如經兩次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1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爲了保障甲方商品混凝土運輸的需要,乙方成爲甲方的運輸承包單位。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租賃設備型號、期限: 設備名稱:混凝土罐車,數量 ,租賃期限

2、乙方罐車在租賃期間內必須長駐甲方攪拌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動。必須保證甲方用車。

3、租賃單價:運輸里程:單邊0-15公里內按23元/方計算,單邊15公里以上每方增加1元,35公里以上價格雙方另行商定。拉水、拉沙漿15公里以內,按150元/車計算,尾料、小方量按8方/車計算,塔吊、鬥轉每方補貼5元,在工地超時,超過2個小時,按5元/方補貼,重返按雙倍計算。運輸里程由甲方確定,若乙方提出異議,由甲乙雙方實際確認。

4、結算、付款方式:每月25號甲方派專業人員兌票,在5個工作日之內,經雙方簽字確認辦理結算書。次月的5號之內付租賃款的80%,餘額在3個月之內一次付清,依此類推,年底付清餘額。

5、乙方駕駛員必須全部遵守甲方對駕駛員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6、甲方必須無條件協調交警、路政,如發生罰款,由甲方承擔,如駕駛員闖紅燈、闖電子眼、逆行由乙方承擔。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交警、路政協調費400元/車,在結算書里扣除。

7、乙方長租罐車可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單價以甲方覈定的爲準,油款在每月辦理結算書時從乙方租金中扣除。甲方提供免費住宿,工作餐按規定在結算書中扣除。每月結算書餘額與扣除金額必須明細。

8、甲方合理用車,爲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每月的全勤內除修車2天外,甲方對乙方的砼方量保底1300方/月,如達不到1300方,每車按1300方計算。

9、如果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撒漏,由乙方自行負責,私倒餘料,或把料轉移到其他工地,車輛發現一次將嚴懲,處罰500以上5000以下,情節嚴重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並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1.1 業務範圍: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 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設備基礎製作,攪拌站設備採購、安裝、調試,設置避雷裝置,攪拌站設備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並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 工期2.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始試運行;

年 月 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籤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 生產條件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峯期日最大供應量 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設備齊全、運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臺,備用發電機一臺。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於 輛。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價值4.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爲 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 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牆、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設備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設備費及安裝、使用 、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設備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稅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爲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爲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 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爲準。

4.3價值:價值爲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 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爲準。

第五條 計劃及供貨5.1甲方於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後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餘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爲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 檢驗和驗收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並隨機取樣製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對混凝土相關性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溫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調試,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調試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製作的混凝土在澆築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築地點後,如果由於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築,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性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並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7.7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規範(GB50164-92)加強澆搗養護,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損失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計量方式:鑽孔樁基礎的混凝土數量按雙方實際籤認量(以跟隨車輛的單據爲依據)進行結算(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方抽檢,發現數量不符時當批次供應量按最低的抽檢數量進行計量)。橋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設計圖紙量爲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後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爲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爲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後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餘5%作爲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後,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後,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序:乙方報送甲方並經甲方按審覈程序審覈(甲方審覈程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爲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能作爲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籤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文件,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 材料及設備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係數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 爲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並加收 8% 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設備,保證在出現設備故障、臨時停電、設備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設備有:兩套 攪拌機及相應的四鬥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於十臺。

第十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項目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並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爲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製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範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繫電話 . 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爲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後,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12.1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並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 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並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 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後,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設備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於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覈、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並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設備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並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並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係,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係,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污染、降低噪音,並承擔由於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衆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項目或部分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於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於工程週轉,並不得以此爲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並作爲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爲履行與業主所籤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審覈批准並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範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後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3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總包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加入甲方的施工組織序列。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領導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1.1 本合同規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分項工程,嚴禁乙方再行轉包和分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乙方清退施工現場,視情節輕重罰款2-5萬元。

1.2 乙方委託的勞務分包項目負責人:_________,全權負責乙方在勞務分包工程項目各項工作。

2.承包範圍:

2.1甲方將保利海上羅蘭.低層住宅別墅33#、39#、55#及高層158#混凝土分包給乙方。

2.2混凝土工程:泵送接、澆注、振搗、找平、護養、清理、修補、二次結構等。自帶工具:電箱、電纜、振動棒、震動機、鐵鍬、拉板、括尺、磨光機、安全帽等。

3.責任:

款單乙方代表人必須住在施工現場組織生產,控制質量,進度和安全目標和有事外出需向甲方項目經理請假並安排好現場帶帶班的負責人。

3.1 乙方組織施工,總包方對工程以檢查爲主,對檢查出工程實體未能滿足規範及設計要求的部位,有乙方立即返工拆除並重新施工至合格,因此造成的返工費用及損失由勞務承包方承擔,且工期不得順延 。

3.2 乙方保證該工期按時完成,因乙方造成工程拖延,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3 乙方負責工程安全管理,總包方負責監督、檢查、提供所需材料,如安全管理達不到要求,勞務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3.4 乙方每天保持現場文明施工,每發現一次不符合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總包方直接開具罰。

4.安全生產:

4.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青島市標準化工地。

4.2 乙方必須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安全教育。

4.3 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進行組織施工,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原因引發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協調處理。

4.4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正確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未正確佩掛安全帶,每人次罰款20-100元。

4.5 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每人次罰款200-500元。

4.6 乙方人員酒後作業、赤腳、穿拖鞋作業,每人次罰款50-100元。

5.施工文明:

5.1 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材料運輸等按照青島市“標準化工地”的要求實施。

5.2 乙方承包的分向工程必須做到工完場清,不浪費材料。

5.3 嚴格執行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嚴禁在宿舍內聚衆賭博酗酒等,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5.4 嚴禁打架鬥毆。每出現一次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並清理出施工現場。

6.質量:

6.1 質量要求:主題竣工一次性驗收合格。

6.2 分包工程必須達到驗收規範要求。出現質量問題,必須按照甲方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否則給予相應處罰。

7.進度要求:

7.1 乙方代表人必須參加由甲方召開的施工現場工程例會,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合理組織施工。

7.2 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工的,給予每天20xx-10000元的罰款。

8.結算:

8.1 ±0以上按照建築面積9.5元/㎡,地下室±0以下按20元/立方結算包括基礎清槽。

8.2 乙方進場工人進場一月發放生活費,每月600元。剩餘工程款到農曆12月20日工地結算。

9.其他事宜:

9.1 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代表人對乙方全體人員具有約束力;乙方代表必須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其全體人員。

9.2 以人爲本。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良好的合作意識:總、分包一家人,同舟共濟幹工程。乙方應及時足額將工資發放到工人手中,杜絕惡意討薪,農民工上訪等事件的發生。

9.3 未盡適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合同。

9.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9.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定日期: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方:邯鄲市邯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茲有甲方承建的盛世御城四區6#樓及車庫砼工程,乙方意欲勞務分包,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內容;主樓褥墊層及以上混凝土工程,車庫淸槽釺探擋土牆防水保護層及以上混凝土工程。

三:承包價格:以設計圖紙面積爲準,主樓每平米14元,地下車庫每平米17元,(包含塑料膜)

四:結算方式:

乙方所承包混凝土工程至15層結預付已完工程量的85%,以後每月付已完工程量70%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後二個月內結算完畢。

五:有關要求:

1, 服從甲方及監理的領導執行甲方及監理作出的決定。

2, 乙方人員滿足施工需要,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混凝土施工,按甲方指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3, 乙方承包項目必須按國家有關施工規範、標準組織施工。滿足甲方要求

4, 乙方負責及時清理砼澆築後的落地砼和樓層垃圾,將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負責封堵2cm以下及由乙方原因造成的2cm以上牆模底封,以達到甲方驗收合格標準,如不及時清理,首先警告,警告後仍不執行的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5,乙方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負責控制施工質量(標高、厚度、振搗等),不符合施工規範規定的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進行經濟處罰。

6,乙方負責砼澆築後的覆蓋、養護、測驗等工作。

六:安全:參加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對事故的處理。 七:其他事宜

1. 不可預見的停工窩工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項目部所規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遵守轄區的治安管理,不準出現偷盜、酗酒鬧事和打架鬥毆的現象,違者後果自負並承受甲方項目部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地交由當地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4. 乙方施工人員的配備、施工進度的完成、施工中的工程質量、施工中的安全、宿舍內的管理等如不能滿足規範規定及項目部要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輕則經濟處罰,重則終止合同。

5. 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子做飯、電暖氣取暖,一經發現予以沒收並進行經濟處罰。

6. 甲方負責塔吊、泵車以及養護用的器材,乙方負責振動棒、電纜、鐵杴、抹子、電鎬、錘子、雨鞋、薄膜、對講機等一切施工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

7. 未包括的工程量甲方需要乙方人員零工每天100元/天計算。

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施工圖紙及有關法律、法規等,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平常進行供需雙方就購銷瀝青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採購的名稱、數量、規格、價格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進度、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檢測、包測試試驗、包成品保護、包竣工驗收資料備案。

五、 質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協議要求,必須瀝青砼符合技術要求,符合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92-96),甲方負責技術交底並控制厚度,如因瀝青面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派現場技術人員、安全員、設備操作員負責現場施工組織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好質量控制和機械操作工作。

3、甲方對乙方現場交底後,乙方應對現場原有的設施等進行保護,如原有設施等有破壞,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4、乙方負責路面施工的封閉及維護工作,並承擔其費用。

5、瀝青砼數量的確定原則以甲方過磅爲準,乙方派專人監磅,甲乙雙方過磅簽字後生效。

6、乙方負責提供發票。

六、 付款方式

合同訂立後,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時,甲方預付伍拾萬元(500000元),工程施工結束後付至全款的50%,餘款春節前結清。

七、 責任

1、施工前7天,甲方通知乙方做好施工準備,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準備施工道路的垃圾和障礙,確保道路基層的平等度和清潔,使之具備施工條件。施工中應提供相關人員做好面層瀝青砼厚度。

2、窨井蓋的安裝以及施工乙方指導配合。

3、乙方精心組織施工,按照甲方提前告知的工期按期完工,確保工程質量,質量標準按交通部瀝青砼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執行。

八、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率,簽字後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6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多孔磚買賣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第二條:混凝土多孔磚質量要求

1、混凝土多孔磚規格240*115*90mm;

2、設計標號:MU10.0

3、技術要求:BGS239-97◎

4、抗壓強度:五塊平均值≥10.0,單塊最小值≥8.0

5、強度範圍適應承重和非承重牆體。

第三條:混凝土多孔磚價格

1、本合同混凝土多孔磚數量合計總價元。

2、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按有關規定,賠付對方相應損失;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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