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通用3篇)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名稱、規格和質量1.名稱: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3.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4)售後一年內,若該產品無人爲或自然不可抗力損壞,對該產品進行保修。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數量:______________。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
3.合理的損耗安實際鋪裝量計算損耗由購買方承擔。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第五條損失風險
如果約定乙方送貨的,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大寫)。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2
配 電 櫃 買 賣 合 同
買方: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質量
1. 名稱:__ ___
2. 規格:___ 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3. 質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4)售後一年內,若該產品無人爲或自然不可抗力損壞,對該產品進行保修。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數量:______。
2. 計量單位和方法:_ __。
3. 合理的損耗安實際鋪裝量計算損耗由購買方承擔。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__ _ ;
2. 交貨地點:__ ;
3. 運輸方式:__ ;
第五條 損失風險
如果約定乙方送貨的,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 單價:_ _______;總價:____ _(大寫)。
2. 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___ 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 _____;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 ___:。
3. 預付貨款:___ 該預付款視爲定金,按產品總付款的30%預付。甲方在合同生效期間,乙方無重大過失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乙方返還定金,並按以下第八條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 其他約定:__ _____ _____ ___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但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或口頭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 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 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者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 _ ___ 代表(簽字):____ _ _ __
甲方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 __乙方代表身份證號: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配電櫃購銷合同 篇3
買 受 人:*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出 賣 人:*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一、標的物、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按 GB7251、IEC43-1和NEMA等標準及技術協議中提供的技術參數設計加工製作,符合買受人使用要求。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爲安裝調試合格正常運行之日起貳年;出賣人對所供產品在質保期內因質量原因致使買受人受損的,買受人必須賠償;在質保期內買受人享受三包待遇。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按標包裝,包裝物不回收,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
五、隨貨的必備: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設備的原理圖、接線圖、施工圖等技術資料8套、合格證及備品備件,隨貨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
七、交貨方式、地點及運費承擔: 出賣人負責運至山東海韻生態紙業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山東省沾化縣城北工業園),出賣人負責卸貨,運輸費用及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八、檢驗標準、方法及期限: 按本合同第二條款標準,由買受人驗收,對標的物的到貨數量及外觀異議期爲三個月 。
九、結算方式、時間: 結算方式爲電匯或承兌,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付合同總額的20%貨款作爲定金,開關櫃全部到貨且初步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額的40%的貨款,開關櫃投入運行三個月無質量問題後付合同總額的30%貨款,留合同總額的10%作爲質保金,正常運行一年或貨到十八個月(以先到時間爲準),無質量問題後三十天內付清。
十、履約保證金: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提交100000.00元(壹拾萬元整)的履約保證金,貨到驗收合格後十天內退還給出賣人。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產品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要求;
2、未經買受人同意出賣人延遲履行本合同條款。
十一、違約責任:
1、出賣人應按時交付貨物,每批遲到一天出賣人承擔誤工生產費及合同總價款0.5%的違約金;未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出賣人單方不履行合同其它條款,視爲違約,出賣人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2、出賣人交付的產品應符合雙方技術協議約定的標準,若存有以次充好,達不到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承擔合同總額的20%違約金,並賠償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不合格標的物在買受人傳真之日起7日內更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依法到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出賣人必須確保產品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必須在 12 小時內到現場處理解決。
十四、本合同(附《技術協議》)一式 6 份,買受人4份,出賣人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限公司 買受人(簽章):*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企業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