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通用21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8W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____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僱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爲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通用21篇)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____省、____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

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

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____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財務的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責任人及實際管理者

經雙方確認,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爲甲方。

第二條聘用

經雙方確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財務職位。

第三條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1、經雙方確認,乙方擔任甲方財務期間,一切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分配進行。

2、乙方有權利拒絕幫助甲方利用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因公司行爲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規定無關;

三、根據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爲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爲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

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爲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閱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聲明或作出口頭陳述;

七、甲乙雙方的因勞動合同確立的勞動關係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終止;

八、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擬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如有未能遵守本協議,另一方均可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名詞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簡稱《民法典》。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民法典》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關;

三、根據《勞動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爲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爲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爲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閱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6

擔保人: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

被擔保人: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

一、擔保人按下列條件向本公司提供擔保:

保證被擔保人嚴格遵紀守法,嚴格遵守貴公司規章制度;

保證被擔保人在本公司履行職務或工作期間,不以盜竊、職務侵佔、挪用公司資金等任何手段侵犯本公司或本公司客戶利益,不做有損於公司形象和聲譽的事;給本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時賠償;

保證被擔保人不做任何假賬損害公司利益;

保證被擔保人嚴格保守本公司一切財務商業祕密;

保證被擔保人對因其工作失職、瀆職以及損毀公司財物而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時賠償;

保證被擔保人在因離職以前向貴公司移交有關的業務、帳務和相關資料,並辦-理貴公司規定的一切相關手續;

保證被擔保人在因任何原因離職以前,清理完結其經辦的相關客戶全部拖欠貨款或其他形式的債務,如未能及時足額清結,應與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結明細,交接清楚;

二、若被擔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約定給貴公司造成損失而未能及時進行賠償時,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對被擔保人所承擔的賠償責任,並向貴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三、擔保期限:

本擔保書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簽字確認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離職交接後無任何經濟糾紛時止。

四、不可撤銷

本擔保書下的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超康公司與被擔保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發生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而撤銷或變更;

本擔保書下的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超康公司與被擔保人的勞動關係解除、終止而撤銷或變更;

五、擔保人概況;

與被擔保人關係:□父子□母-子□朋友□其他

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單位地址:單位電話:

擔保人聯繫電話:

六、附件:擔保人、被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

擔保人承諾:本人完全理解上述的擔保內容並自願籤本擔保書爲其擔保,且保證上述所填寫內容正確無誤,並歡迎就上述內容進行調查、覈實。

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7

甲方(借調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開展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合作、協商,現向乙方借調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甲方產品生產和產品研發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借調人員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借調人員主要包括研發、工藝和生產操作等,其中技術研發_____人、工藝技術_____人、生產操作_____人(人員名單和簡歷附後)。

二、借調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爲期_____個月。如借調時間調整,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

三、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借調人員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規章制度對借調人員進行管理和考評。借調人員如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按甲方規定文件對借調人員進行處罰;借調人員如不能勝任甲方工作需要或嚴重違紀,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由乙方進行處理。

2、借調期間,甲方應對借調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知識、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3、甲方須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爲借調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保護設施、勞動條件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勞動工具。

4、甲方應承擔借調人員借調期間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及借調往返交通費用及其他補貼費用等。

5、根據甲方工作進展,甲方有權安排借調人員進行加班加點工作,但需給予必要的休息時間。

6、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事故主體單位爲甲方。除應由國家社保賠償的部分外,其它涉及應由勞動關係隸屬單位承擔的治療、康復、補償等其它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向甲方提供借調人員的準確人事信息和工資信息。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資福利發放,按期爲借調人員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並代扣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3、負責對借調人員工作情況的瞭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調人員提前返回的,應提前告知甲方。

4、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享受乙方同等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調整工資或職級體系,借調人員仍同等享受,調整依據可由甲方提供。

5、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與甲方發生法律糾紛或經濟糾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需協助處理糾紛。

五、費用及結算

1、借調人員的工資費用(含各種社會保險),由乙方每月先行墊付,並將相關數據(借調人員的工資標準、社保基數等工資信息)提供給甲方,由甲方轉賬支付給乙方。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借調人員的各項費用,從借調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實際借調時間予以結算。

六、其他

1、借調期間,借調人員差旅補貼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並由甲方給予報銷。

2、借調結束後,如甲方、借調人員或乙方同意延長借調時間,由三方協商簽訂續借協議。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約定,以作此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就此借用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爲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爲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借用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借用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爲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9

本《員工手冊》旨在爲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信息。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__________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信息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_____市__________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佈招聘信息,並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_______________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進行審覈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僞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爲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覈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僞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爲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審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審覈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爲通知期:_______________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爲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_______________

a、 物品移交: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設備、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_______________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文件、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序、文本、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覈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爲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_______________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_______________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信息,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_______________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錄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

1、一週工作時間爲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爲:_______________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___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___30, 下午13:_______________00-17:_______________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_______________早上8:___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___30, 下午12:_______________30-17:_______________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爲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爲,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爲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__________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裏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_______________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覈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爲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覈算,經財務審覈、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衆假日: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旦:_______________1天(1月1日)

春節:_______________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_______________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_______________1天(5月1日)

端午節:_______________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_______________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_______________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權限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衆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_______________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_______________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_______________

1、 對於_____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_____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2、 員工戶籍在_____大市範圍以外的,按_____相關文件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爲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爲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爲績效考覈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_______________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爲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爲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爲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_______________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爲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_______________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_______________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打印機、傳真以及照明設備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絡傳送文件,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_______________

獎勵分爲:_______________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爲:_______________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覈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_______________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爲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_______________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本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爲防止損害足爲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_______________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覈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_______________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_______________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審覈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_______________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僞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爲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權限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爲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審覈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_______________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_______________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_______________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衆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爲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爲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爲者。

16、有重大泄密行爲,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衆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_______________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設備、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爲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設備,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_______________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_______________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爲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_______________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爲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實施。

_____市__________公司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爲其解決戶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兩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爲甲方服務_____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爲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爲甲方服務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1

本《員工手冊》旨在爲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信息。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信息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佈招聘信息,並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進行審覈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僞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爲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覈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僞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爲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審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審覈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爲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爲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設備、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文件、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序、文本、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覈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爲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信息,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錄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爲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爲: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3:00-17: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2:30-17: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爲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爲,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爲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裏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覈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爲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覈算,經財務審覈、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衆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1天(5月1日)

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權限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衆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2、 員工戶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文件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爲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爲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爲績效考覈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爲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爲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爲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爲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打印機、傳真以及照明設備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絡傳送文件,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

獎勵分爲: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爲: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覈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爲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X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爲防止損害足爲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覈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審覈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僞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爲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權限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爲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審覈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衆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爲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爲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爲者。

16、有重大泄密行爲,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衆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設備、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爲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設備,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爲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爲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2

本合同由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條 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2、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協調這種關係。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雙方爲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4、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5、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條 職工聘用

1、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2、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紀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3、公司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4、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條 工作日製度

1、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2、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3、平常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並需徵得同級工會同意,按法律規定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4、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5、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6、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條 工資和津貼

1、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2、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3、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4、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5、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6、公司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條 職工福利

1、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 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2、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戶、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工會支持公司爲此所作的努力。

3、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條 杜會保險

1、公司根據中國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支付職工社會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2、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3、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職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4、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5、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6、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

第七條 勞動保護

1、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2、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3、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4、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5、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

6、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7、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8、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10、公司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11、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爲進行懲處。

12、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條 教育與培訓

1、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2、工會組織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3、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4、公司對於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始、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5、公司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6、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解除職工的勞動關係,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籤。工會認爲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7、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並備案。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九條 合作與聯繫

1、雙方爲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繫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間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遵守聯繫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2、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並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3、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爲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十條 監督檢查和仲裁

1、爲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2、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一條 期限和變更

1、本合同有效期爲3年。

2、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4、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須佔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後確定。

6、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7、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本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本爲準。

8、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9、本合同自報送勞動部門後十五日內,如勞動部門無意見,則自行生效。

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工會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爲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爲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爲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市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爲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爲---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爲的經營管理行爲,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爲;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爲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覈,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覈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覈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覈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爲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覈,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覈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覈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爲正式員工;經考覈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爲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覈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爲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爲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爲早退,未經主管覈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爲員工績效考覈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覈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覈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三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覈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覈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爲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四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爲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爲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爲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覈中,被所在部門認爲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五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六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爲,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五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六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八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四十條、保密義務

一、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三、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七章:培訓與發展

第四十一條、爲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覈,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四十二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四十三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一、公司以爲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爲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二、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爲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章: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爲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條、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完備離職手續

一、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四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九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四十八、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爲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四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菸區吸菸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爲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爲由而免除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用於安排員工住宿之用。承租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轉租。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爲________元,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該房屋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月/季/年)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30%作爲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5

員工借調協議  甲方(借用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員工):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元,乙方爲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爲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三條第

(二)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爲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____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任務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

1、實行綜合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應根據甲方的供應商場分配給乙方的合理勞動時間或任務的要求靈活安排。但是每週保證________天休息。

2、休息休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五、勞動報酬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2、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六、社會保險福利

1、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繳納和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

2、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及考覈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3、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覈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覈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3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爲確認該考覈或處置決定。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信息用於自營或爲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衆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5、乙方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爲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覈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爲,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辭職權,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及相關條款以甲方離職管理辦法爲準。

2、如乙方和甲方訂有培訓服務期協議且在服務期內的,且服務期超出本合同終止期限的,則合同終止日期變更至服務期截止日。

3、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辦結之前,暫停結算乙方的薪資福利及費用等。乙方須待離職手續辦結後申請辦理暫停的薪資福利及費用支付。按規定應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乙方辦妥離職手續後予以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證明、或使甲方無法將離職證明及時送達乙方等情況,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爲乙方辦理有關退工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收到本合同後,應至少於三天內當面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簽署,則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時間以乙方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爲準。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協議與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7、甲乙雙方認爲本合同有無效情形的,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爲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爲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7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學歷: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方面的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聘用期爲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滿之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若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可續簽本合同。

四、試用期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試用期爲____個月,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間,若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擔責任。

五、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報酬及待遇

(一)工資:按甲方規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及標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和相關制度處理。

(三)病假、事假、產假、年休假、_____、喪假等假期,以及各種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待遇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獎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評定和支付。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根據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

(二)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及知識產權、各種所得證書歸甲方所有。

(四)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

(五)甲方應爲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六)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晉升機會,並擁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息日的權利。

(七)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八)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九)乙方不得帶入第三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它知識產權。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競業限制規定、保密期限等,必須如實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爲競業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訴,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職務成果的界定

(一)職務成果

(二)非職務成果

對於乙方在任職期間做出的與甲方業務密切有關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件、證書、半導體芯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非職務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書面披露,並承認非職務成果的知識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應視爲與非職務成果相關的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作者。儘管有前述約定,對依法屬於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職務成果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乙方應獨家轉讓給甲方,乙方承諾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職務成果中的任何權利。

十、保密與競業規定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爲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____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十一、其他約定

(一)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_____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_____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三)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____天應支付甲方____天的工資作爲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四)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8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工作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一、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次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試用期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續約;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職位和工作任務: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

2.乙方應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保質保量的完成。

3.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但不限於_______;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________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因工作需要,乙方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乙方自主安排,但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經公司批准,可以安排倒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執行本企業工資標準。

2、甲方按稅前月薪支付乙方薪酬,基本工資爲________元月,崗位工資爲_______元月,崗位補貼爲_______元月;合計_______元月,每月____日發放。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爲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爲的行爲,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五、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醫療統籌保險費用,甲方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爲_______元月。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2、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

3、乙方在受聘期間所做出的屬於甲方業務範圍內的任何設計、發明、改進、研製、計劃、方案及創新,屬於職務技術成果,其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未事先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及相關方的責任並要求賠償。

4、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甲方可以根據企業需要修改、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乙方如多次違反制度、規範或嚴重違反制度、規範經勸說無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無需乙方支付任何補償及賠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外兼職,尤其是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兼職(包括但不僅限於爲其他機構提供諮詢、顧問、策劃和介紹合作方或客戶資源等),一旦發生,給予開除處理,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最少不少於本人_____個月全部工資補貼獎金提成的賠償金。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還可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八、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3)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4)甲方因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八、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規定執行,如法律無規定,則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_____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19

本《員工手冊》旨在爲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信息。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信息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佈招聘信息,並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進行審覈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僞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爲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覈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僞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爲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審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審覈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爲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爲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設備、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文件、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序、文本、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覈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爲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信息,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錄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爲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爲: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30, 下午13:____________00-17:____________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____________早上8: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30, 下午12:____________30-17:____________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爲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爲,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爲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裏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____________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覈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爲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覈算,經財務審覈、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衆假日:____________

元旦:____________1天(1月1日)

春節:____________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____________1天(5月1日)

端午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____________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權限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爲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衆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____________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____________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____________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2、 員工戶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文件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爲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爲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爲績效考覈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____________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爲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爲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爲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____________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爲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____________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____________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打印機、傳真以及照明設備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絡傳送文件,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____________

獎勵分爲:____________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爲:____________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覈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____________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爲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____________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本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爲防止損害足爲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____________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覈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____________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____________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審覈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____________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僞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爲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權限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爲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審覈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覈人員審覈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審覈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____________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____________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____________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衆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爲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爲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爲者。

16、有重大泄密行爲,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衆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____________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設備、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爲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設備,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____________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____________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爲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爲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20__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爲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爲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爲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部門主管級及其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爲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爲---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爲的經營管理行爲,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爲;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本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爲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覈,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覈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覈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覈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爲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_____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覈,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覈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覈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爲正式員工;經考覈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爲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覈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爲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爲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爲早退,未經主管覈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爲員工績效考覈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覈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覈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三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覈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覈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爲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四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爲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爲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爲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覈中,被所在部門認爲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五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六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爲,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_____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五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爲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爲束手無策。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六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八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四十條、保密義務

一、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三、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七章:培訓與發展

第四十一條、爲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覈,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四十二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四十三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一、公司以爲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爲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二、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_____、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爲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章: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爲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條、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完備離職手續

一、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四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_____機構申訴。

第九章:勞動_____與_____

第四十八、勞動_____: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_____,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_____及工傷_____: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爲員工購買商業_____。

第四十九條、_____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菸區吸菸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爲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爲由而免除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爲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_____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僱傭公司員工協議書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爲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覈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覈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爲 。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爲月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覈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爲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個月(季度、年)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

(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覈。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爲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

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

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爲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

代表: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