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作協議(精選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3W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1、合作方式、合作項目、合作時間

(1)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______%;乙方出技術,佔股______%。

(2)合作項目的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合作時間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重新簽訂協議。風險提示:

2、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適用於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爲保密信息,並在告知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爲保密信息的內容。

3、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爲違約。作出違約行爲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僅採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採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4、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5、該項目盈利後,乙方佔____%利潤,甲方佔____%利潤;如經營虧損,由甲乙雙方另立協議書協調補充資金。

7、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爲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

以下共識: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公司合作協議範本。

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互聯網技術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四、保密約定

1、合作期間雙方共同保守合作項目及企業的技術和商業祕密。

2、違反約定的,守約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爲,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六、費用支付

2、如需進行具體活動的宣傳,策劃,則按照版面大小和宣傳力度給予提成,按照所宣傳活動收入的______%支付對方酬勞。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甲方: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甲方養殖產業規模化發展,實現地方經濟快速增長,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轄區內建設生豬規模化養殖產業體系項目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建設內容及總投資

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轄區內建設生豬規模化養殖產業體系項目,該項目建設內容及總投資:乙方擬用3—5年的時間,在甲方轄區內規劃建設年出欄200萬頭生豬養殖體系,計劃總投資26億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擬投資12億元人民幣。建設18個規模化養殖場,2個飼料廠,2個有機肥廠。

二、甲乙雙方前期工作任務

(一)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項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該項目實施前期的洽談、銜接、協調等工作,確保該項目快速有序進行。

2、滿足該項目用地需求,確保用地調整到位,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該項目用地挪作他用(因國家大型工程徵用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3、積極協助乙方申報產業項目,並提供項目支持。

(二)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組織專業人員對甲方轄區進行實地考察,依據養殖條件及要求,完成科學選址,編制項目規劃等工作。

2、在完成選址、編制等工作的前提下,土地、環評等能滿足開工建設條件,明確項目投資計劃。即:xx年擬投資3億元,籌建第一飼料廠(60萬噸)和開建50萬頭規模養殖場;xx年擬投資9億元,完成第一飼料廠續建工程,依據土地流轉手續辦理情況,依次開工建設養殖場、有機肥廠及第二飼料廠;xx年至xx年兩年內,如建設用地及養殖用地完全落實到位,擬完成投資26億元,xx年全部投產,實現年出欄200萬頭生豬養殖規模。

3、乙方所承諾的所有投資意向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徵租用土地手續、環評手續必須完整齊備,方可投資,甲方務必主動和緊密配合乙方辦理以上所需手續。

三、合作意向說明

1、本意向是甲乙雙方合作的基礎,具體合作內容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協議爲準。

2、本意向,需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簽字用印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4

第一條雙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西安飲品有限公司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二)乙方:

經營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負責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建築面積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員工人。

營業時間:每日時至時。

第二條合作內容及期限

(一)合作內容:雙方同意由甲方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乙方提供資金及管理以從事其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於協議約定的經營地址以甲方的名稱、裝潢、技術經營該店;

2.乙方經甲方許可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普通許可),但如本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銷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足以誤導顧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4.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其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約;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用於該店繼續營運;

5.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甲方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6.雙方爲執行合同事項,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7.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技術、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等轉授他人使用或合併、延伸使用;

8.有關該店之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甲方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9.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任何無對方授權同意的行爲均爲單方行爲,責任自行承擔;

10.甲方不得授權或允許第三人在乙方經營地址一公里範圍內以類似本合同的方式開展經營。

(三)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三年。

(四)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合同屆滿前三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續期一年,以此類推。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如客觀情況發生較大變化,雙方應及時簽訂新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 合作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一)開辦諮詢費*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當日交付甲方,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年度管理費*元/年,管理年度以合同簽訂日爲準,滿365天爲一個管理年度,首年度的交款於合同簽訂日執行,下一年度的費用續交在上年度結束前三個月執行。

(三)履約保證金*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當日交付甲方,合同期滿、終止時,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甲方全額無息退還。

第四條 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一)提供店面的設計、裝修、用料、水電工程等指導。

(二)提供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三)將公司標準配方以及完善的管理經驗對店面人員進行培訓。

(四)對店面內原料、設備、商品的陳設以及操作流程等進行現場指導。

(五)定期進行新品的研發、更新、培訓、推廣。

(六)以上各項服務內容的提供方式爲書面、電子文檔或現場指導。

第五條 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準要求和保證措施

(一)店面的各項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標準依據甲方提供的《店面運營操作手冊》進行實施。

(二)如因客觀原因致使未能有效實施運營手冊中的各項條例,乙方需獲得甲方同意並備案。

(三)甲方不定期進行巡查和督導,如有不符合運營手冊操作的,甲方通過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糾正,如乙方拒絕實施或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作,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一)店面的營銷、廣告宣傳方案由甲方統一制定或審覈,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甲方需提供不同的節假日、新品、換季等促銷方案供乙方選擇實施。

(三)如甲方發起品牌整體促銷方案時,乙方需按要求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的要求超過甲方的配額時,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負擔。

(四)任何促銷與廣告宣傳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合作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須遵守國家一切法令、法規,不得擅售未經甲方覈准的商品及勞務。如因此對甲方品牌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且有權就損失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二)如若屬於乙方或乙方受僱人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需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第八條 合作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一方在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經營;

2.一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達到清算程度;

3.一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二)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產業,或擅自改變經營場所及經營範圍;

3.乙方嚴重違反《店面運營操作手冊》。

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由乙方指定第三人承繼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義務,或者由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其權利義務。除須接受職前培訓外,第三人或者乙方的法定繼承人必須與甲方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店所屬乙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歸還甲方,並停止使用企業識別系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一旦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二)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合同事項無法執行,經他方定期15日的期間催告仍未改善或補正時,他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起訴訟。

(二)雙方同意如本合同訴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5

甲方:姓名,性別,年齡_____,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_____,住址。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公司,總投資爲人民幣_萬元,甲出資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乙出資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4.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協議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四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6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 成立 公司。

4、甲方爲更好管理經營好分公司,視乙方爲合作伙伴。甲乙雙方經充分商洽,同意訂立此合同並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分公司企業名稱和地址

1、分公司中文全名: 。

2、分公司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分公司經營範圍

1、分公司的登記的經營範圍爲: ;在工商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活動。

2、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報甲方批准增添分公司經營範圍內的業務,開展甲方已有的各項業務。

第四條 經營資金及盈虧分配

1、分公司開辦資金預算由甲乙共同商定,總出資額 萬元,貨幣類型 人民幣 。

甲乙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 出資額 萬元佔比例 %,以 形式投入。

乙方 出資額 萬元佔比例 %,以 形式投入。

甲乙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2、合作期限 年,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

3、合作期內因業務開展需增減資金,經雙方協商,另行簽署相關協議處理,並於甲乙雙方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4、分公司應當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投資雙方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1)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雙方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2)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雙方企業的利潤按比例 : 進行分配,即 享有 %, 享有 % ,利潤分配額。

5、分公司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1)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分公司債務及虧損,由雙方按比例分擔。

(2)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分公司債務及虧損,由雙方按比例分擔債務額度。

6、若委託第三方對外代表分公司執行事務,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分公司,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分公司承擔,甲乙雙方不再執行事務。執行事務方每季/半年/年向甲乙雙方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分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分公司事務方有權監督執行事務方執行分公司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分公司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分公司事務方不按照協議或者甲乙雙方的商議決定執行事務的,甲乙任一方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五條 人事任命及相關事項

1、分公司的人事任命按照公司章程和《分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2、需經甲、乙雙方通過的事項包括:

(1)分公司的經營發展規劃;

(2)在《分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之外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分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3)其他有關權益的重大問題。

3、乙方提名甲方同意任命的分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的任何職務,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甲方同業競爭。正、副總經理和乙方報備的其他重點崗位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甲方按《公司法》予以辭退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不論何種原因離職的(包括被辭退),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自正式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機密,具體保密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否則,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承擔違約責任,按如下條款規定執行。

(1)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如侵害甲方技術與經營祕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相關費用支付可分數次進行,由甲方在獎勵給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的業務提成及各類獎金中按“百分三十”代爲扣繳並予以累計,直至扣繳到雙方商定金額。

(3)相關費用扣繳不計利息,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屆滿時,歸還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違反時,甲方不予退還扣繳的相關費用。

(4)甲方認爲情節嚴重的,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法律責任。

5、分公司成立後,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無條件配合分公司中的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重點崗位人員簽署包含保密協議內容的聘用合同。

6、《分公司管理辦法》由甲方制定,乙方認同,在分公司成立後隨即執行。

7、特別強調,乙方提名甲方同意任命的分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及其乙方在雙方合作開辦分公司時報備的其他重點崗位人員所要遵守的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內容包括他們或她們的直系親屬。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指導和協助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2)制定並提供有關服務、技術、物流、庫存管理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3)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所需人才,使其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4)協助收集與業務有關的信息及法律資料;

(5)在可能的情況下應乙方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提供貨品及相關宣傳資料,舉辦或參加招商會議會展活動。

2、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辦理下列事宜:

(1)協助甲方向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根據有關法律,協助申請獲得可能範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3)開發市場,拓展銷售渠道,發展加盟店以及銷售公司產品;

(4)收集有關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5)協助開展商業活動,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6)協助聘請技術服務人員;

(7)儘可能的提供進行市場推廣所需的資源;

(8)在可能的情況下甲方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第七條 籌建工作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雙方須開始分公司的籌建工作。

2、分公司的經營場所選址、設計、裝修、設備採購等工作由乙具體經辦須按照甲方的標準進行並經甲方審批。

3、根據當地的市場情況,乙方制定開業的推廣活動,但須經甲方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八條 合同文字

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附件包括涉及分公司的各項規定,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爲準。

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爲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第九條 通知

1、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原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教育輔導合作發展事宜,達成如下約定,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1、合作事項

茲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收取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並竭誠爲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課程教育輔導服務。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3、費用支付

按月支付。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教育活動場所及必要活動協助、確保每日教學活動順利開展。

2、在每日授課時間段內確保學員的人身及財務安全(學員個人身體原因除外)。

3、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效果,如因特殊事件,可對教學時間及內容安排做適度調整。

4、如教學所需,可尋求學員家長的協助並邀請學員家長配合教學活動的開展。

乙方:

1、可參與並監督甲方教學活動並提出寶貴建議。

2、確保學員上學路途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3、按甲方收費標準在規定時間內結算甲方勞動報酬。

4、如教學所需,需儘量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議,配合甲方的教學活動。

5、一經簽訂協議,不得中途改變意願。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能完成教學活動,須無條件返還乙方所付費用。

2、乙方如違背協議,甲方可拒絕返還乙方所付費用。

第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_____________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爲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爲免費。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蓋章: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11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爲: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爲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爲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爲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爲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爲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爲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爲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爲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爲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爲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爲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爲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限公司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就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x公司一事,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作原則

三方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原則,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確保所經營的公司穩步發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爲20xx年。自20xx年x月x日開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投資要求及規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資額爲x萬元。其中甲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乙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x%;丙方出資x萬元;佔出資比例的x%。

四、出資要求

本協議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投資各方必須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天內交齊本協議所約定的出資額。凡逾期交納出資額的,按預期天數,承擔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五、利益分配及風險承擔

每個日曆年終了後,進行財務決算,按盈虧狀況和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和虧損負擔。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應當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將盈利取走,也可以將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爲再投資,公司接受後,應當對該部分新增投資給予計付不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議定的利率計付利息。

若出現虧損,按投資比例分擔虧損。虧損可以按公司的議定原則處理,由以後的贏利彌補;也可以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所分擔的虧損額另行出資,補足虧損額。

六、退夥或轉讓出資

本協議生效後,合夥人不得退夥。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退夥時,應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轉讓出資,首先應當在合夥人內部轉讓出資。其他合夥人不收購轉讓人的出資額時,可以向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出資。

七、重大事項的議定原則

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正常經營時按議定的管理辦法處理。若出現正常經營以外的情況或有另外的經營變化或改變經營策略、經營方向時,應當召開全體合夥人會議待通過之後方可實施。

八、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滿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戰爭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時足額出資,視爲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利息承擔以外,還應賠償因不能足額及時出資所造成的經營損失。

正常經營過程中,如果有人非法佔用合夥資金,視爲違約,按本公司正常經營過程中該本分資金所能獲得的盈利給予賠償。

十、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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