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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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精選17篇)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民族: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爲臨時工。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崗位,承擔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日,每日__小時工作制。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並徵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爲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

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元。

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元。

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鑑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

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注:①本合同書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及羣衆團體招用的臨時工。

②試用期一般爲一個月。

③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續訂合同必須重新鑑證。

④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臨時工待遇

1、甲方爲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如乙方在工作時間內因工發生人身傷害費用由甲方墊付,保險理賠款打入甲方賬戶。

2、工作報酬:

(1)計件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爲____元/件,甲方按照乙方的出勤天數計算薪資,薪資與每月_____日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2)計時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爲____元/天,甲方按照乙方的出勤天數計算薪資,薪資與每月_____日以現金/轉賬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五、工作紀律

1. 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 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 愛護甲方財產,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工具,發生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4. 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廠。

六、其他

1、用人單位在使用臨時工時需首先到總經辦人資組備案,並簽訂臨時工協議、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並生效後方可用工。違反程序導致的責任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2、乙方在辦理用工手續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七、協議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

八、乙方(工作協議期內)因自身健康生病(含重、慢、傳等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和賠償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所導致的本人及第三人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組各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 日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3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性別:年齡:民族:

地址:文化程度:

法人代表:現居住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健康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臨時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日,每日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爲爲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爲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爲,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性別:年齡:民族: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通知乙方。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商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勞動法》《_____》及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_____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具體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爲每日__________元。

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_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爲_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爲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元。

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覈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_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_____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_____規定,繳納養老_____費,每月甲方負擔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_____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_元。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6

臨時工僱傭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時間),自 年 月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8

編號: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

屬於: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爲爲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爲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爲,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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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廠房臨時用工合同範本二

甲方(加工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加工廠(以下簡稱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12條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並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後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或者讓廢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方面的工作,由於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週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須按時上班,並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爲____元/月,每月獎金爲____元,生活補貼爲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貨,並且不在上班時間加班時,甲方必須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甲方必須按___元/小時支付給乙方的加班費.甲方必須在每月__日將__月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及加班費發給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生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現的傷病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師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_____元並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時,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並付給乙方;由於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____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後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爲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_____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爲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______元.

第七條:由於工作的需要,爲了提高質量,甲方有義務及時把醫生在臨牀信息反饋給乙方,以及時修正不足之處,甲方有義務在不定期的對甲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對製作過程中不斷改進,以滿足醫生的要求;如果有特別之處應急時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關人員反映實際情況.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對工作作出實質性貢獻的 甲方必須給於物質獎勵(比如獎金),

第九條: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必須提供給乙方住宿,水電和設備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電/用餐/器具折舊等費用.乙方不得讓廢,必須節約開支.

第十條: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於____年__月__日進行工作 並於當日計算工資.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廠房臨時用工合同範本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甲方即聘方,乙方即受聘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聘任合同。

第一條 首次聘任聘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聘任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聘。

第二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聘期實行固定工資制,即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發放;

2.因考取研究生、應聘到其它單位或不宜在甲方工作的其它事由,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聘任乙方承擔,崗位職責(可另附附件):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下達臨時性工作任務。

第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

3.本合同所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4.甲方認爲乙方具有的其他不宜繼續履行合同的事由。

第六條 甲方制定的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報到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問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0

茲由(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 (簡稱乙方),所聘職務: 技術料員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聘用時間:

從20xx 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試工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 ∕ 元/月發給,試工合格後,由甲方正式覈定乙方月工資爲 元/月。同職工發放辦法。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500元。

四、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給予乙方與本企業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分配,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的全面管理,保證完成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公益活動。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事、財務、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

九、其他雙方協商事宜。

乙方爲下崗職工或協保職工,甲方不再爲其交納四金和承擔各種費用。

甲方領導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甲方(公章): 直系親屬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聘乙方在院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 乙方在甲方工作,性質_____________。不存在人事代理手續。

二、 乙方在合同期內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制度和操作規範, 。

三、 甲方給乙方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月工資__________元。

四、 甲方不負擔乙方的醫療費、養老金、獎金、住房公積金等待遇,不負擔辦理乙方的退休手續。

五、 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規章制度而引起的事故、糾紛、身體受傷等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出現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引起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七、 甲方聘用乙方到女50週歲、男55週歲止。年齡到限則合同終止。

八、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覈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爲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爲廚房工友,即自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衛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 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4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招用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永嘉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印製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從 ______年 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

乙方現有男女臨時工數名,甲方因生產需要而與乙方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以計時而計算工資(元/小時),乙方要求甲方每個月保底工時爲(小時)。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任務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一)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條件組織招錄,甲方具有獨立的用工錄選權。但甲方在錄用勞務人員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錄用人員花名冊,便於乙方掌握招聘情況。

(二)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勞務人員進行變動時,乙方應填寫《勞務人員增(減)清單》,並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甲方應及時與被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半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並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輸送的勞務人員的勞動合同、身份證,以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證》或《退伍證》等相關證件的複印件,便於辦理用工備案。

(四)乙方所組織之勞務人員應具有個人行爲承擔之能力,且備有本人合法真實有效之身份證件。

二、勞務人員的數量及合作協議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具體人數根據甲方通知爲準。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協議期限二年。

三、勞務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費用的支付標準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二)勞務服務費標準:每人每月元整,(勞務人員倘若在合同期間內自離或未工作滿一個月,或因個人行爲被甲方廠家解僱,乙方則不的得向甲方申請該離職人員勞務費用)

(三)勞務服務費按各工廠發放員工工資當日同時支付

五、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其就簽署本協議時已依法取得足夠的批准、授權或者相關部門的同意。

(二)乙方只負責招聘人員,不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法律風險等。

(三)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因勞務人員自動辭職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勞務人員數量不足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足量地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補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組織勞務人員到甲方報到前,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基本資料,甲方在審覈後通知確定擬用人員,對乙方按甲方反饋的人員組織到甲方報到後,甲方保證安排崗位。

(五)乙方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實告知應聘人員。如有疑問,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詢問。乙方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違法行爲。乙方必須確保應聘人員的資料真實、可靠,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六)乙方應保證所送人員身體符合甲方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甲方有權組織乙方所送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交通費由務工人員承擔。

六、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實、可靠。

(二)負責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四)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亡、傷殘或患職業病的,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有關費用除社會保險負責部份外,其餘按國家規定應由用工單位負責的,由甲方負責。

(五)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安全操作、崗位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爲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乙方所送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員工協商解決。

七、保密約定

雙方合作之具體內容,以及合作過程中涉及對方的應當保密的信息皆爲保密的範圍,雙方共同保守祕密。若因此而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失的,雙方約定按本協議年標的額的15%,由泄密方給蒙受損失的一方賠償。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協議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爲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6

僱 傭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僱傭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臨時需要特僱傭乙方提供勞務,特簽訂如下勞務合同:

一、 甲方僱傭乙方爲甲方提供勞務,以10小時爲一個工作日,由甲方負責人記錄用工總小時數。

二、 甲方向乙方給付的勞務費爲每個工作日 元,該合同終止之時,乙方的勞務費用由甲方總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甲方的用工考勤記錄一次付清。

三、 乙方在進入甲方工廠工作時應努力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機器設備,若有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四、 乙方的工作由甲方負責人直接指派,若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能完成規定的工作,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及扣除當日工資。

五、 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殘或死亡,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蓋章: 畫押:

簽字: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通知乙方。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商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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