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貸款合同書(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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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貸款合同書 篇1

貸款方:

2022貸款合同書(精選16篇)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借款方: 銀行賬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借款方爲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爲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爲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爲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2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自(借款日)__年__月__日至(還款日)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錢款說明:

用途 還款須知 抵押說明

(第二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三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還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 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擔保抵押物 。附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期不歸還擔保抵押物歸貸款方。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 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章)

電話: 電話: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簽字)(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3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爲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爲:,使用權人爲:。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乙方:

2022貸款合同書 篇4

發放貸款方:

借貸款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釐計收。

三、貸款期限爲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借貸款方: 發放貸款方:

日期: 日期:

中介人:

2022貸款合同書 篇5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爲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願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 ,金額 (大寫_______________)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爲明確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髮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只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託貸款事項

第2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幣種爲:_____ ,金額爲 (大寫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貸款期限爲: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爲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爲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爲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託人應自行審覈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託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如果委託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託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爲止;逾期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爲止;挪用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委託人應當在受託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爲“委託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爲“委託人賬戶”),用於發放委託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託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爲“借款人賬戶”),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託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託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託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託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以用於發放委託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並且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簽發的《委託貸款通知書》後,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發放方式爲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託人《委託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爲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託人提交借據,由受託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託貸款金額從委託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貸款發放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爲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託貸款。

第五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爲下列第 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爲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爲_____ ,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並應按第11條的約定於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託人劃入委託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應付款項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爲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託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同意後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爲以下第 _____項:

15.1 受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保字第 _____號《保證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抵字第 _____號《抵押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質字第 _____號《質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 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貸款金額和委託貸款期限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爲 。

對於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爲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託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託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爲 。

第17條 委託貸款手續費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_____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委託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託人對於委託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託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託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託人自願委託受託人,以受託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並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託人聲明其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託人保證其提供的委託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託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委託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託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託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託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託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託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託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託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託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託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並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餘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託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系委託人指定,委託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託人確認。

第28條委託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託人或/及受託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採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託人和受託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爲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並且借款人基於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託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託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 受託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託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託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後尚未收回的,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受託人不承擔委託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38條受託人在向委託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爲委託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託人實際劃付給委託人的利息應爲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託人有權委託受託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託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託貸款本息;

39.3 委託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39.4 委託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

39.5 委託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交付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託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並使用委託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託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並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爲;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託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後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託人、受託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提供委託貸款服務,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負責辦理委託人委託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41.3 受託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託貸款,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託人未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則在委託貸款逾期滿1年後,受託人有權將該筆委託貸款註銷,受託人不再履行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託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的法律規定,委託人、受託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託人對委託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託人無權要求受託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

第43條委託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託人無義務爲委託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託人的要求並經受託人同意由受託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託人應承擔受託人爲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託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爲。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申請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爲;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託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託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託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託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或借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託人糾正違約行爲;

2、受託人有權拒絕爲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託人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並按如下第 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託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託人負責,受託人僅限於協助出具並代爲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後沒有通知受託人的,受託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託人的郵寄憑條作爲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託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複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爲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託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託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爲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爲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爲送達日期;(2)如爲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採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3)如爲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爲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後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爲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爲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並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託人或/及借款人爲同受託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託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託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託人、受託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託人、受託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爲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

2. 委託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託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託人、借款人及受託人各執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託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託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在 簽訂。

委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6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前有規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 第二條 借款幣種和金額:人民幣 整。

第三條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於辦理 。

第四條 出借時間

出借時間: 年 月 日。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後將全部借款給付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借款後應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據。

第五條

還款時間: 年 月 日,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否則,按借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五計算滯納金。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借款使用情況。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和其他費用。

3、在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前提下,按期足額向乙方發放貸款。

4、在下列事項中的一項或多項發生時,甲方可以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和罰息)及其它費用。

(1)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拒絕或阻擾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4)乙方向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甲方權益的合同;

(5)乙方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6)保證人喪失連帶保證責任能力;

(7)乙方與丙方串通套取借款,損害甲方權益;

(8)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影響期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向甲方提供與該貸款使用有關的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變更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動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承擔因違約而導致甲方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執行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乙方如逾期不還貸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甲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事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青島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內,乙方或丙方變更住所、名稱或電話的,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向本合同所留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2、乙方承諾: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丙方承諾: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合同上述條款的前提下,就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保證條款:

保證人詳閱了借款合同的全部內容,保證人自願對上列借款金額 萬元以及滯納金的債務做連帶保證擔保。

擔保範圍:本金,利息,滯納金或違約金,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費用。

擔保期:自債務人 還款時間屆滿,即 年 月 日的次日至債務人清償所欠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本合同採用保證擔保,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章)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號碼: 丙方: (簽章)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號碼:

乙方指定匯款賬戶爲: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乙方: (簽章)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電話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日於青島市

2022貸款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8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託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於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餘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託人規定調整爲____。

三、貸款展期後,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後,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9

公司指定帳戶歸還 利息 本金 農業: 收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貸申請書作爲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包括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釐(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額貸款合同範本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後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鉤( )選擇季度請打鉤( )選擇半年請打鉤( )選擇年付請打鉤(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爲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後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後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戶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戶。

第十二: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於違約是要賠償的。

工商註冊號:

擔保方:

代表人簽字: 借款方簽名:

擔保方律師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0

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爲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爲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小額貸款合同範本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覈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覈實。

七、甲方承諾爲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地址:天門市鍾惺大道43號

聯繫人:電話:

地址: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個人收入證明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員工,現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月收入(人民幣) 元,年收入(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單位承諾:上述證明是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而導致貴局經濟損失,本單位承擔一節法律責任;如 同志擔保的貸款到期不能按時還款,本單位承諾(以就業局通知時間爲準)爲貴局按月扣收該同志收入用來償還其擔保的貸款。

擔保人意見: 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臵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

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爲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臵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 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______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臵。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 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

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爲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2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全國各地均可辦理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3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縣支行(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爲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爲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爲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爲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5

貸款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甲乙雙方簽署此項抵押貸款合同。此《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人民幣 元,乙方用以作爲美國投資移民款項。爲擔保《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處分權的 房產作爲抵押物。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抵押物。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於抵押的抵押物(總評估值:人民幣¥ 元)

1.1乙方所有的

1.2評估價:人民幣¥0元。

根據元

1.3 權屬證明:見附錄一

第二條 貸款數目及幣種

貸款幣種,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人民幣

金額:(小寫)年利率:3%

期限:20xx年(貸款實際起止日期以貸款發放日爲準)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方式

3.1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向乙方提供而未獲償還的貸款本息由乙方以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2如甲乙雙方就《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協議變更有關條款,在乙方未能按照變更後的條款履行還款的情況下,甲方就依據變更後的條款,以乙方抵押物在本合同第四條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倘若作爲抵押物的的價值明顯低於其目前價值,致其不能抵償《抵押貸款合同》下債務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如乙方無法在收到甲方通知30天內提供額外抵押資產,甲方有權收取並處置作爲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抵押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具體包括:

4.1甲方根據《抵押貸款合同》向乙方發放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4.2 甲方行使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5.1抵押期間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權時效屆滿期間: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當保證正常使用 。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乙方不得做出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爲。如發生此類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並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在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6.1抵押期間,乙方無權擅自以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在抵押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七條 貸款發放方式及日期

7.1甲乙雙方正式簽署該協議之後15個工作日之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部貸款;

7.2貸款的期限從甲方發放貸款之日開始計算,到乙方歸還全部本息截至。貸款期限不超過20xx年。

第八條 貸款本息的償還

8.1乙方將以人民幣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利息計算方法每半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8.2乙方有權利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8.3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全部貸款,該貸款合同的有效期將縮短,實際貸款期限的計算公式

8.4如乙方選擇提前歸還部分貸款,乙方的貸款數額將隨之減少。貸款利息以實際佔用資金的數額作爲計算之基礎。

第九條 利息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劃撥貸款之日起,按貸款實際佔用天數計息,每半年計息一次,計息日爲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貸款利息以實際佔用資金的天數作爲計算之基礎。

第十條 貸款使用情況

在本合同有限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想甲方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表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因乙方行爲直接危及抵押物,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爲,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並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2 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其行爲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對甲方抵押權的侵害行爲,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並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2.3在發生上述任一項違約情形時,乙方若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抵押擔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3%的違約金。若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12.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與乙方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1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預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部分,在原利率的基礎上每年加收2%額外計息。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超過60天,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書面通知後30天之內仍未歸還到期本息,甲方可以對所抵押的 進行處分,以市場價賣出股權和分紅,收繳貸款金額及所產生的利息,多餘部分應當退還乙方。

12.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甲方還可以有權收取作爲抵押物的 。

第十三條 抵押權的實現

依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按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處理抵押物所得款項,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抵押貸款合同》項下乙方所欠債務本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消滅

《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時或之前,甲方在《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本息及費用獲得足額的清償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第十五條 使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15.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按照《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六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名之日起生效,至《抵押貸款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他儀器相關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2022貸款合同書 篇16

甲方(被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乙方(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爲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 銀行與 銀行貸款一事,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 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 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後,應付違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四,甲方訂車後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後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爲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後,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 % 收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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