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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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精選16篇)

經某某公司(下稱貸款方)與某某有限公司(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某某公司流動資金需求。

二、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按年利息20%計算。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_________________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其他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到期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由借款方按日向貸款方支付到期本息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借款方以**公司各股東的全部股權作質押,作爲本公司的借款或其展期借款擔保。抵押擔保期限自借款生效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債務還清之日止,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爲: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_月,從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爲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爲¥: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爲一月,並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_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爲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並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爲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爲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爲止。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繫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爲以下第 種:

1.1 流動資金貸款;

1.2 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1.4 其他: 貸款。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

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爲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爲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

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爲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爲: .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

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

第一次歸還利息: .

利息逐月遞減額爲: .

(6)其他方式: .

4.3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5.1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5.2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擇其一)確定爲月利率 ,具體計算公式爲:

月利率= (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爲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

每季末結息日爲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 其他方式: (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 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爲每月30天,換算公式爲: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 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爲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 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 支付乙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 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 借款擔保

9.1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爲下列第 種:

(1)由 提供 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 (其他擔保方式) .

9.2 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爲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爲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 提款時間及方式

10.1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 種時間和方式提款:

(1)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提款。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提款時間提款金額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戶:

收款人:

帳號:

開戶行:

10.2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收款收據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

10.4 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

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11.3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 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 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爲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註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兼併、聯營、託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爲;

(5)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變化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稅等違反稅收徵管的行爲,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的;

(8)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或出現其他乙方認爲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3)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

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

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甲方爲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 乙方向甲方發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放貸款前,未發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 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爲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8.3 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注:如甲方爲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8.5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爲: .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19.2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種類爲以下第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項目貸款;

1.3按揭貸款;

1.4其他: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

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爲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爲每月的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爲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爲每月的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

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爲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爲:.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

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爲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第一次歸還利息:.

利息逐月遞減額爲:.

(6)其他方式:.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爲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爲:

月利率=(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爲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

每季末結息日爲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爲每月30天,換算公式爲: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爲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爲下列第種:

(1)由提供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其他擔保方式).

9.2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爲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爲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提款時間及方式

10.1借款人應按下列第種時間和方式提款:

(1)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提款。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提款時間提款金額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戶:

收款人:

帳號:

開戶行:

10.2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收款收據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

10.4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

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11.3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爲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註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兼併、聯營、託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爲;

(5)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變化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稅等違反稅收徵管的行爲,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的;

(8)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或出現其他乙方認爲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3)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

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

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甲方爲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乙方向甲方發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放貸款前,未發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爲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8.3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注:如甲方爲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8.5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爲:.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19.2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爲: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_月,從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爲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爲¥: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爲一月,並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_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爲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並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爲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爲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_____—_____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爲止。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繫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6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號: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爲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採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爲: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後、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後,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後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爲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作爲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覈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3.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到期日

還款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7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放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 6.3 款執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於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爲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瞭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並徵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採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生了不 利於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後,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

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並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並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於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後 7 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採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採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爲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並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解決;未 能協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後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8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編碼:

通訊地址:

基本帳戶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編碼: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爲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採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爲:□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後、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後,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後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爲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爲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覈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爲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爲;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爲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爲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爲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爲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0.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爲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X)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X) (簽字或蓋X)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9

編號: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地址: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爲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大寫) _ 萬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於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 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 。

第三條 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 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託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有效,並應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託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後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保手續。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是對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爲 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 依本協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並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信守。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書爲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貸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有權簽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0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1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

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爲____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爲¥: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爲一月,並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六、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將借款用於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訴訟或者嚴重經濟困難,出現預期還款困難未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

4、乙方或保證人提供的資料、信息不真實的。

5、乙方有低價處臵資產、轉移資產、無償處臵資產等行爲,可能導致還款困難的。

6、乙方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有轉移、滅失、毀損等情形的。

7、乙方出現死亡/註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

8、保證人出現死亡/註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書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時起12小時後合同解除,乙方應於合同解除之日將借款本息歸還甲方;利息計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爲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並按應還本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爲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爲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_____%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爲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繫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

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半(_______個月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所承包工程建設_。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程承建他項用途(例如:支付人工工資等)_。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市場民間融資利率確定,爲_三分五釐_。

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協定的償還方式(等額還款或者一次性結息,合同到期一次性返本)如按照等額還款甲乙雙方可商議具體的還款日期等額還款。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

爲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當月停息,甲方必須在一個工作日之內返本,否則甲方可視乙方通知無效。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

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額度賠償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簽訂地點。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3

天津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範文一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

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 2.0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爲____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爲¥: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爲一月,並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 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六、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將借款用於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xx年 月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範文二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放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 6.3 款執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 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 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7. 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 3、未發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 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 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於擬提前還款日前 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爲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0.1、有權向貸款公司瞭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並徵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採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生了不 利於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2.1、本合同生效後,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並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並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於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後 7 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採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採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爲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並賠償損失。

3.4、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4.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解決;未 能協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後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天津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範文三

編號: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地址: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爲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大寫) _ 萬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於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 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 。

第三條 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 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託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有效,並應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託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後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保手續。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是對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爲 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 依本協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並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信守。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書爲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貸款人(公章): 有權簽字人: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有權簽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4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充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 2.0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爲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放當日起,每30日爲一月,並以此計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

六、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將借款用於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訴訟或者嚴重經濟困難,出現預期還款困難未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

4、乙方或保證人提供的資料、信息不真實的。

5、乙方有低價處臵資產、轉移資產、無償處臵資產等行爲,可能導致還款困難的。

6、乙方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有轉移、滅失、毀損等情形的。

7、乙方出現死亡/註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

8、保證人出現死亡/註銷/解散/吊銷執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擔保責任的。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爲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並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爲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爲實現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爲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繫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議一式 貳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5

借款人(全稱):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以下內容發放貸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資信狀況和擔保情況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貸款餘額不超過(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幣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生的業務,其貸款到期日的具體約定均不得超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約定利率不變。

四、利息計付:

(一)本合同項下逐筆發放貸款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

(二)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爲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一、借款人在貸款人指定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立____________賬戶,並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委託扣款還貸協議》同意貸款人委託結算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賬戶內直接扣劃貸款本金和利息(含罰息)。

三、逐筆發放貸款時,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保證、抵(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借款憑證的記載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四、逐筆發放貸款時,貸款人有權審覈借款人的有關情況,並自行作出貸與不貸的決定。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三、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佔、挪用貸款。

五、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七、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業、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十、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小,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一)逾期罰息: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擠佔挪用罰息: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佔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佔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複利標準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

(四)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項下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本息。

(五)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實現債權的其它一切費用。

二、貸款人違約: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依法主張權力。

第六條 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辦妥擔保合同的公證、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要求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公司借款合同 篇16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________________ 。

1.2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

1.3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行:________________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_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爲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採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後、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後,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後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爲付息日:________________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  ,作爲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覈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 還款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________________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爲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爲;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爲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爲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爲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爲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0.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爲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貸款人(單位印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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