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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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 篇1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1篇)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 篇3

定作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 簽訂日期: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須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下料後再提出原料質量問題的,造成定作方損失的,承攬方應予賠償。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噸(件)成品不得超過。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應保證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滿足承攬的需要。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及時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五、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約定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在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七、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定作方工廠內

八、包裝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運輸由承攬方負責,費用承攬方承擔。

十、費用結算

結算時間:

十一、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 %償付違約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

1、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乙方: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 勵志天下 )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承攬合同 篇5

定作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 簽訂日期: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須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下料後再提出原料質量問題的,造成定作方損失的,承攬方應予賠償。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噸(件)成品不得超過 。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應保證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滿足承攬的需要。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及時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五、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約定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在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七、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定作方工廠內

八、包裝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運輸由承攬方負責,費用承攬方承擔。

十、費用結算

結算時間:

十一、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 %償付違約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

1、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乙方: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稱):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供日期:

┌─┬─┬──┬──┬──┬─┬──────────────┬────┐

│品│規│  │  │  │金│   分期交(收)貨數量   │超欠幅度│

│名│格│單位│數量│單價│額├──┬──┬──┬──┬──┤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七、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 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 管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 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需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營業執照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供 方:(蓋章)         │需 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號碼:    電掛:     │電話號碼:    電掛:

住 址:             │住 址:

─────────────────┴──────────────────

(注:因欄目所限,內容較多的可加附頁於後)

加工承攬合同 篇7

承攬方(乙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

單位:

數量:

日期:

成品單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產品情況: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加工費:單價     金額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五、甲方對加工完成品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

七、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加工承攬合同 篇8

定作單位:某某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單位:某某鋼結構製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甲方將本工程風口平臺出鐵場構件加工製作委託給乙方承攬加工,結合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加工構件品名與價款

一、 加工品名:某某高爐大修項目鋼結構工程風口平臺出鐵場構件加工製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託加工的構件。

二、 承攬方式:本加工構件採用包人工、包輔材、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及綜合單價包乾、完工結算的承攬方式。

三、 加工單價:每噸壹仟元整人民幣(¥:1000.00元人民幣)

四、本加工構件綜合單價一次包定,不受市場物價浮動和有關部門調價文件的影響;已包含了加工製作時所要發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內容及費用,加工製作範圍內將不再發生的其它費用支出。

五、 本加工構件不含防腐塗裝,由甲方防腐塗裝分包單位在製作場地進行防腐塗裝,乙方免費提供構件機械翻身。

六、 本合同價款已含乙方應繳納的稅費和各種規費,乙方開具發票。

第二條 加工成品期限與交付

一、 加工期限:暫定爲三十日曆天。按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加工順序和出廠時間及時交付加工構件。具體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 交付狀態:按甲方提供的加工製作轉換圖全部圖示狀態交付,並配合防腐塗裝。

三、 交付地點:運輸至甲方指定場地,甲方負責卸車。

第三條 加工材料供應與採購

一、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本加工構件的所有工程鋼材由甲方供應,並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負責卸貨。乙方應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甲供材的限額領料手續。甲供鋼材按乙方編制的材料預算經甲方審覈後,作爲供料依據(板材材損2%、型材材損3%)。乙方按圖紙要求負責組織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圖必須經過甲方確認後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負責回收或按市場廢鋼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領用料或浪費材料按同期市場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加收5%的採管費。

二、 乙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本加工構件的所有輔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採購;採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須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三、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構配件等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文件,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鑑定或經過試驗定爲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等,甲方有權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 具有合格證書的材料、構配件等應按規定複驗,其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其不合格產品由乙方在48小時內清理出場。

五、 材料代用,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四條 加工成品質量與驗收

一、根據設計施工圖、修改圖、轉化圖、變更通知、施工說明及有關技術文件資料,遵照國家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有關工程質量的規定,由乙方確保本加工構件質量。

二、 質量等級:一次驗收合格

三、 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術資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圖紙及加工技術說明資料,交付完畢後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技術資料必須按甲方貫標程序記錄整理,格式採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加工承攬合同 篇9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按省局要求,雙方議定乙方承攬甲方書架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承攬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乙方承攬甲方所需書架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合同標的額暫定爲:298345.8元。最終標的以永寧縣財政局預(決)算審查中心決算價爲最終標的。

第二條:製作書架的數量、規格、價格(價款單位:每個/人民幣元)計取注:整個承攬加工合同按每個書架的單價爲結算價,該結算價格含:包工、包料、包裝運輸、安裝費、及其他相關的稅費。

第三條:加工製作與安裝的要求

1、書架安裝後穩定、可靠,空間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須按甲方要求的規格進行多家比選採購,且有材料合格證書。

3、規格:圖書館鋼製雙柱雙面書架 ,規格型號:高20xx*寬900*深450mm 材質:優質冷軋鋼板,板材厚度:立柱1.5mm,側板1.2mm,隔板1.0mm結構:組合式,可拆裝,款式新穎。格板:書架格板高度可調,堅固耐用,性能優良,可存放大量書籍不變形焊接採用數碼電焊機及二氧化碳保護焊焊接,確保工件的焊接強度及焊接平整光滑;

4、油漆:表面靜電粉末噴塑,光潔平滑,對人體及周圍環境不產生危害,無毒、無副作用,使用時無異味。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①、乙方將書架樣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材質)製作成品後,交甲方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方可生產。

②、甲方驗收採用樣品驗收與成品交付驗收相對比,也可採取隨機抽驗 。

第五條:交貨時間和地點及包裝運輸要求

①、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交貨。

②、交貨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裝位置,並安裝完畢。

③、包裝運輸:乙方在交貨時,應對成品進行包裝,並保證書架在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如有損壞或變型、劃漆等

由乙方負責保修。

第六條 書架安裝及驗收與售後服務

①、乙方對製作的書架進行安裝;

②、經乙方安裝的書架,必須經甲方驗收,遇有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 日內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該書架價值扣除 %做爲另行維修費用,並不返還乙方(按雙方預定的標準和技術要求驗收); ③、乙方承諾爲甲方製作的書架因質量出現問題, 年內免費進行保修,超過 年或屬甲方原因損壞進行維修的,需付工本費;

④、乙方承諾對甲方使用的書架進行終身維護。

第七條:結算方式、期限及安裝費用

①、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後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預付款。

②、乙方交貨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90%。

④、剩餘的合同標的額10%價款,作爲乙方向甲方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經甲方正常使用確無質量問題,甲方主動將乙方剩餘的質量保證金,一次性撥付乙方。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在乙方爲其製作書架期間隨意改變數量或到貨無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標的額2‰的違約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1‰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外,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2‰違約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如發現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交付書架,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1‰的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2種方式,作爲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對具體制作書架數量有變更的以書面文字通知爲準,口頭通知無效,書架規格的變動以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條款爲準,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全稱)(蓋章) 承包方(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臺      │130×40×90      │ 件 │ 120 │   │

├──────────┼───────────┼───┼───┼───┤

│塑料檯面櫃檯    │180×100×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檯面櫃檯    │180×100×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40×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80×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50×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爲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覈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覈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爲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爲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爲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xx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戶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戶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加工承攬合同 篇11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承攬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就有關承攬加工事宜,擬結本合同,以茲雙方信守。

一、 產品名稱及加工數量。

名稱:不鏽鋼水泥焊接軌道板。 數量:附加工圖紙36份,按圖紙數量要求加工。以上產品由甲方委託乙方纔承攬加工。

二、 相關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應產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場所。 乙方按產品圖紙規定要求進行加工,其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技術文件規定要求。

2、甲方委派質檢代表跟蹤乙方加工過程及時解決質疑問題。 乙方加工過程的切削餘料由甲方回收。 產品出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適當的運輸車輛及司機,乙方承擔油料耗費及搬運事宜)

3、 產品出廠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圖紙規定要求全面驗收,其不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加工後的變形度由乙方按圖紙要求校正。

三、 時間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後起,乙方在30天內全部按數完成該批產品加工合同,如甲已雙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響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時,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

四、 加工費用:

該項目合同總體加工費用20萬元,由甲方承擔增值稅務,甲乙雙方不得中途變更。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產品後,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餘作爲質量保證金至業主最終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全部付清餘額,如甲方違約,則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違約金。

六、 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方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可提交仲裁機構解決。

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補充。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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