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6W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2篇)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議項下的整機,並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後,應於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並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稅部分。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並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並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爲出口發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兌)、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稅發票後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費後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爲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兌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並交給乙方後,若出現質量,規格,數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爲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與說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於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託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覈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並隨時協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如果由於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或由於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走私,逃稅和違章行爲,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定,協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覈銷.因此,本協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助甲方辦理本協議的延期、終止或覈銷手續,且該手續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議加工裝配後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知識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議的任何一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十二、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爲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3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1)乙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__個月(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

第三條 加工費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辦法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爲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

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爲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

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4

訂約人: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_____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XX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with?customer’s?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with?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加工裝配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來料、來件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着本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_________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_名,生產工人_________名、開業後_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_名。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約_________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各份具體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____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爲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爲____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_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爲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作爲工作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後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爲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_________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_________天,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_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爲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的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_____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具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__貿易公司(下稱授權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_________開戶的銀行(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辦理。乙方超過_________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_________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設備、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爲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乙方須將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須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爲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覈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_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包括任一生產加工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施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對其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文本爲準。

十二、合同的份數和修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或修改,並報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6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_________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_棟_________層_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_名,生產工人首期_________名、開業後十二個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僱傭不滿十六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僱請,但須經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批准,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香。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要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月_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爲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爲_________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爲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爲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費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內的消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爲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爲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賬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開戶的銀行(______銀行、賬號__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他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爲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字後,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爲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不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覈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爲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受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已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業務單位(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中國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9

來料加工合同

合同編號:

承攬人: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產品)____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將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交付日期

消耗定額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第四條 加工產品數量與質量

加工數量: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不低於________套;共計________套。

工產品質量要求與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加工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幣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幣___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2.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加工費的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甲方支出的包裝、輔料等費用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將本合同加工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檢驗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後,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2.乙方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加工費;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返修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返修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乙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每逾期1日,應當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遭受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4)甲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____%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負責退換或補足,甲方交付裝配成品的日期相應順延,乙方還應當償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2)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擔保

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雙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轉讓

1.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______套由甲方加工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正本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文本以中、_____文書寫,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承攬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0

一、賣方同意由買方提供原料進行生產(爲買方生產),收取加工費用。產品的設計、規格、數量和費用率或加工費用將在雙方同意的具體合同中規定。

二、按照規定,買方同意向賣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設備、生產設備和維修工具,總價值爲_________元。

三、爲補償由買方提供的設備費用,一個爲發票金額____%的特別折扣將從加工費用中扣除。這種扣除從賣方所提供的第一批貨物開始,直到設備的總價值完全得到償還爲止。買方將向賣方免費提供原料和鑄模。

四、由買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分一批或多批裝運,最遲必須在_______20__年底前到達_________港,買方將向_________派遣技術人員,幫助設備的裝置和提供技術上的建議。按照本協議項下生產合同規定的數量,允許有一定的損耗。買方須向賣方提供足夠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須在設備到達_________後_____天內交貨。

五、對於將要加工的第一批產品,雙方同意買方提供的每項設計的產量不能少於_________件,規格和質量都必須符合買方提供的樣品(標準樣品爲買方所有,只供賣方參考)。製成品須在原料到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天內向買方發貨。

六、賣方應保護買方的利益不因質量或規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由於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引起的偏差將通過協商解決。

七、除了買方以外,賣方同意不準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買方設計項下的任何產品。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並且該期限可以通過協商延長或修改。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1

委託書:(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爲基準。合同約定的產品,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並提交合格的約定產品給甲方。

【 1 】 :甲方按乙方生產能力要求 ,提供乙方加工產品,全部原材料,配件。製作工藝技術。品質檢驗標準及包裝方式。生產工具,測試儀器。

【 2 】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庫房。管理人員住房,生產水電,不少於20人的員工,操作工作臺及其他附屬用品。

【 3 】 :加工產品名稱,加工單價與打樣定價相結合。雙方認可爲準,簽字生效,具體標準,材料,數量,加工期限,以各批次加工段定單爲準。 另附:

【 4 】 :本合同限於20_年 月 日至201 年月 日 止,乙方按10天週期安排定量材料 、報給甲方, 以後所需原料提前3天報知甲方。甲方保證均衡提供 2個週期原料 。 乙方保證及時按期上交合格產品;如果甲方訂單增加或乙方生產能力提升、 可另行協定。

【 5 】:試產期甲方負責全面生產程序技術,培訓指導,產品驗收,乙方負責組織員工、場地及原材料以外的事務。正時生產甲方保證及時供料,否則甲方承擔誤工責任,乙方保證及時生產,停線或逾期交貨,後果由乙方承擔。

【 6 】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產品加工工藝,檢驗檢測後出現品質因素,(1):甲方工程設變,通知不及時,設變前加工之半成品,成品的。(2):銅線漆包線膜耐溫差或供應商更換材料替代等造成產品的壽命測試不合格導致甲方退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7 】 :甲方提供之原材料。乙方在生產製作過程中若發現不良 (1):由乙方業務負責人同甲方委外負責人雙方協商後方可生產,(2):有破損及時通知甲方、並作更換處理,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或聯絡函發給乙方,作爲有效的依據追蹤。

【 8 】 :如更換品種 、需甲方先提供一個班次試產品種的原料。試產定量定價,如成功量產後,產品按正常產品交予甲方 並作批次訂單續產。

【 9 】 :甲方提供工具測試儀器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免費維護維修。因設備誤工,由甲方承擔。人爲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 10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產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輔助材料(注包裝物料及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方向甲方結算)並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用。產品全部交給甲方銷售。

【 11 】:付款方式。每10天爲一個結算期。由甲方技術人員測試驗收,並將合格產品打包貼封待交,按每月25號至28號彙總結算。將加工費一次性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 12 】:費用及責任分擔;甲方負責技術人員工資。產品成本。加上來回運費。加工費及相關費用。乙方只收取加工費,並承擔在生產過程中的房租費,水電費,員工工資及管理中開支費用。

【 13 】:違約責任。甲方保證及時供應2個週期的材料(一個週期爲10天20人需量),違約按計費。乙方保證按質按量如期加工生產,品質按5%計算次品,誤期,退貨按計費

【 14 】 :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與第三者達成同樣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雙方都可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如願意長期合作,可提供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 15 】 :本合同每10天爲一個生產週期,一個月爲一個結算點。合同期內,因自然災變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 16 】 :分期訂單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7 】 :本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加工地法院轄管,約定地點安徽省阜陽市。

【 18 】 :本協議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爲準,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附則:另附加工品和定單、及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爲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3

編號: 號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 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爲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 臺編網機爲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 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 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 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 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作爲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爲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個月提高25%,第四個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爲限。

三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爲:CMT汕頭 億日元(此數爲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 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 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 %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爲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爲 %,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15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汕頭裝船提單結匯。

四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汕頭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頭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 交貨期

爲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爲準。爲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爲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尼龍復絲暫定爲5%,尼龍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汕頭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爲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爲準。

甲方: 乙方:

中國 漁網線廠 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

中國 進出口總公司 日本國 產業株式會社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4

訂約人: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經理

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5

委託書:(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爲基準。合同約定的產品,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並提交合格的約定產品給甲方。

【 1 】 :甲方按乙方生產能力要求 ,提供乙方加工產品,全部原材料,配件。製作工藝技術。品質檢驗標準及包裝方式。生產工具,測試儀器。

【 2 】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庫房。管理人員住房,生產水電,不少於20人的員工,操作工作臺及其他附屬用品。

【 3 】 :加工產品名稱,加工單價與打樣定價相結合。雙方認可爲準,簽字生效,具體標準,材料,數量,加工期限,以各批次加工段定單爲準。 另附:

【 4 】 :本合同限於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月 日 止,乙方按10天週期安排定量材料 、報給甲方, 以後所需原料提前3天報知甲方 。甲方保證均衡提供 2個週期原料 。 乙方保證及時按期上交合格產品;如果甲方訂單增加或乙方生產能力提升、 可另行協定。

【 5 】 :試產期甲方負責全面生產程序技術,培訓指導,產品驗收,乙方負責組織員工、場地及原材料以外的事務。正時生產甲方保證及時供料,否則甲方承擔誤工責任,乙方保證及時生產,停線或逾期交貨,後果由乙方承擔。

【 6 】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產品加工工藝, 檢驗檢測後出現品質因素,(1):甲方工程設變,通知不及時,設變前加工之半成品,成品的。(2):銅線漆包線膜耐溫差或供應商更換材料替代等造成產品的壽命測試不合格導致甲方退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7 】 :甲方提供之原材料。乙方在生產製作過程中若發現不良 (1):由乙方業務負責人同甲方委外負責人雙方協商後方可生產,(2): 有破損及時通知甲方、並作更換處理,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或聯絡函發給乙方,作爲有效的依據追蹤。

【 8 】 :如更換品種 、需甲方先提供一個班次試產品種的原料。試產定量定價,如成功量產後,產品按正常產品交予甲方 並作批次訂單續產。

【 9 】 :甲方提供工具測試儀器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免費維護維修。因設備誤工,由甲方承擔。人爲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 10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產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輔助材料(注包裝物料及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方向甲方結算)並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用。產品全部交給甲方銷售。

【 11 】 :付款方式。每10天爲一個結算期。由甲方技術人員測試驗收,並將合格產品打包貼封待交,按每月25號至28號彙總結算。將加工費一次性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 12 】 :費用及責任分擔;甲方負責技術人員工資。產品成本。加上來回運費。加工費及相關費用。乙方只收取加工費,並承擔在生產過程中的房租費,水電費,員工工資及管理中開支費用。

【 13 】 :違約責任。甲方保證及時供應2個週期的材料(一個週期爲10天20人需量),違約按計費。乙方保證按質按量如期加工生產,品質按5%計算次品,誤期,退貨按 計費

【 14 】 :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與第三者達成同樣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雙方都可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如願意長期合作,可提供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 15 】 :本合同每10天爲一個生產週期,一個月爲一個結算點。合同期內,因自然災變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 16 】 :分期訂單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7 】 :本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加工地法院轄管,約定地點安徽省阜陽市。

【 18 】 :本協議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爲準,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附則:另附加工品和定單、及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爲準。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7

中外來料加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爲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_____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_____裁決爲終局裁決,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_____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8

訂約人: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 U.S.D(大寫:____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 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19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加工數量、規格、標準、質量、交付時間、價格等事項,以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雙方簽訂的本形式確定。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每次以訂單合同形式委託乙方爲甲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每次訂單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規格、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委託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6、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標準及要求進行驗收貨品食品代加工協議書食品代加工協議書。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爲他人提供。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照甲方確定的規格、數量、質量、生產標準等進行生產,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驗收甲方新到包裝袋和禮盒及瓶罐等,因驗收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乙方應保證按時完成交貨,如出現延遲交貨乙方每日賠償甲方此批訂單總值的1%的違約金,並儘快完成訂單,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6、製造材料交付乙方後,乙方應自費承擔儲存和保管,如造成損壞和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應將各種原輔料損耗率控制在雙方商定的範圍內,損耗超出正常損耗率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應給甲方人員提供監控生產過程的便利和協助。

9、乙方不得將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標識的物品用於爲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項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在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下不單方面拒絕甲方加工要求,爲甲方加工生產所需的資質和生產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在資質和生產條件更改時及時告知甲方。

11、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2、乙方應對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該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向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15、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應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包材、印刷

有甲方標識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方式、交貨地點和交貨時間

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六條 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商討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另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九條 其他

1、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複和矛盾之處以另行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如遇合同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20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_____________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21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2)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3)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 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 %,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 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境外來料加工合同 篇22

中外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中國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區街號

電報掛號:

乙方:國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產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幣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遺專家併爲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障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        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爲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規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爲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