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範本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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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範本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加盟合同範本十篇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______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產品。

二、經營期從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產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甲方指定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配貨押金的 %、實際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貨押金按年銷售返款達 元以上可退 元的標準,直至各級加盟店押金退完爲止。

5.如屬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給乙方獎金人民幣 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400-88-1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後30%的包裝費用。

七、違約及其責任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爲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範本 篇2

甲方: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壹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經營者,本店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貴州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或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爲。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幣壹萬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兩千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加盟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市地區_____縣區_____經營。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爲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爲: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水果生鮮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水果生鮮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水果生鮮加盟店的選址、經營面積的確定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

3、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4、乙方負責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範圍內的水果生鮮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水果生鮮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稅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範圍,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佈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5、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水果生鮮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6、水果生鮮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爲違約。

7、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爲;規範經營行爲,合理處理各方關係,有問題及時聯繫甲方解決。

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保證金、水果生鮮加盟金:

爲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水果生鮮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爲,乙方與甲方合作爲水果生鮮加盟時,須付保證金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爲,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爲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水果生鮮加盟店時,須交水果生鮮加盟金萬元人民幣,以保證甲方利益。

第六條:結算方式、價格和條件見附表1

1、本合約價格表爲基礎價目表,僅適用於現金結算客戶。現金結算方式,乙方以現金向甲方購買產品。

2、按月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個月_____號之前給甲方結清上月的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爲違約金。同時月結方式的合約價格爲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10%。

3、寄賣結算方式,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發生訂單後向甲方訂貨,並與甲方送貨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爲違約金。同時寄賣方式的合約價格爲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20%。

第七條: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1、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如因運輸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產品破損,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如產品破損不超2%,屬正常損耗,甲方不負責任。

2、檢驗: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後,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於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爲產品合格貨

第八條:人員支持問題:

業期間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等業務培訓,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及在乙方期間的吃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進行較長時間的管理3個工作日以上乙方還須按甲方的工資標準付工資給甲方。

第九條:合約的解除:

一、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將會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糾正,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約。

1、乙方水果生鮮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2、乙方水果生鮮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數據文件。

3、乙方嚴重不履行本合約規定的義務行爲。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投訴的情況。

5、乙方水果生鮮加盟店損害甲方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及其他水果生鮮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經營。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水果生鮮加盟店終止。

第十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爲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爲有效:

①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一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連帶保證人的義務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乙方違約時的所有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對於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終止及續約:

1、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乙方若有違約甲方銷售原則,如傾銷甲方產品或向第三方進非甲方產品或自行進質量不合格產品等,影響到甲方商譽,皆爲構成違反本協議的條款。

2、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其代理商資格。

3、協議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條款,並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和適用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在水果生鮮加盟金、水果生鮮加盟保證金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後才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北京__公司總承包部

乙方:北京 建材供應站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採購 ____市____區 項目的施工五金件及部分建材,爲確保雙方的利益和職責,確保工程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特簽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實行。

一、供應流程

乙方收到甲方材料計劃單後滿足以下所有條件視爲有效:

1、需在兩日內報價並回復甲方(若無回覆則視爲取消該批採購單);

2、甲方認可價格及廠家並通知送貨。

此批次材料計劃單視爲有效採購單,若不能同時滿足上述兩點,則此批材料計劃單不視爲採購單。

二、 收貨標準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照有效採購單要求將貨送到甲方指定的區域 ,由甲方收料員 宇__負責收貨驗貨。甲方在乙方貨到之日,須憑有效採購單當場簽收,材料卸貨由乙方負責,甲方可給與一定配合。乙方所供材料需與有效採購單上所列的材料屬性(外觀特徵、數量、材質、品牌等)一致。由乙方造成材料屬性不一致,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乙方無理由拒絕。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於當月____日憑有效採購單及入庫單與收料員進行對賬,確認無誤後簽字,雙方各執一份,材料員進行財務欠款登記,月底付至欠款的50%,上欠不累加。年終根據甲方財務狀況,付至本年度欠款的80%,工程結束後且不再供貨甲方付清尾款。

四、 責任

如若甲方對乙方貨物有特殊要求(例如:需通過相關檢測等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所提供貨物通過檢測的,檢測費用甲方承擔,若沒通過檢測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有要求,乙方需對進場材料提供相關資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廠家資質等),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引起工的程質量問題,乙方需付一定責任。 乙方負擔材料運費,乙方報價爲不含稅價格,甲方要求開票,額外給付稅款。

五、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加盟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製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製作完成或參與編寫製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覈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製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後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於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製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並提交該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瞭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爲了更好的發展中國水晶影像事業,______水晶影象工藝品廠開發出電腦製作水晶影像工藝。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電腦彩色水晶影像製作技術加盟達成以下的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學習電腦彩色水晶影像技術,加盟費共計爲:______元(rmb)。

二、甲方的技術加盟費內應包含的`設備、資料如下:

1、技術培訓(3種技術:雙面透,單面高清晰度技術,免打磨技術)

2、水晶專用打磨拋光機一臺

3、水晶專用固化燈一臺

4、樣品5個(學員親自動手實習)

5、進口拋光粉半斤

6、教學軟件一套

7、技術資料一份

8、凡學員可以享受樣品款式訂做業務,及激光雕刻,噴,等附加服務。

三、甲方在製作技術上不得保留,確保乙方能做出甲方樣品室內的圖片效果,包教包會,學期爲_____天,如沒學會可以免費再學。如不懂電腦者,學期可延長。乙方可享受甲方水晶技術免費升級服務。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後即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籤):      乙方(籤):

乙方地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加盟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1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間”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的方式授權許可乙方在一定範圍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特許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2甲方已明確告知受許人,項目投資有風險,選擇項目須謹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內容,並同意全額投資加盟店,願意獨立承擔加盟店的投資風險,維護並提升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關係、無不良嗜好(嫖、賭、毒、酗酒等),並能全職、專注經營甲方的特許項目。

2.2乙方應爲獨立經濟實體(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2.3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4乙方應具備交通便利,停車方便,面積500m2以上,可用於餐廳經營的場所(具有自有場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賃場地)。

2.5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2.6乙方能嚴格執行甲方的經營模式,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對經營項目的統一規範、統一定價、統一品質要求,乙方須向甲方統一採購專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調輔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經營督導管理,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須保證其在加盟經營過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條件,遵守加盟規則,如有不符事項,願接受甲方指導直至無條件取消其加盟資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權。

第3條 特許區域範圍及期限

3.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開辦特許經營店壹家。

3.2經營項目:麻辣空間火鍋。

3.3乙方需要擴建或增建新店,必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查、調研後經書面審批,甲方同意乙方擴建或增建新店時,乙方須按甲方審批要求執行。

3.4特許經營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條 款項

4.1乙方在簽訂加盟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 元特許加盟費用。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權益金 元/年。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應交保證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滿乙方退還全部物品、資料且無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後,甲方一次性退還。

4.3.1保證金不計息。

4.4甲方按以下價格標準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

4.4.1火鍋底料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鍋清油價格 元/公斤。(大寫: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原輔材料供應實行先款後貨原則,乙方根據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報品種及數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貨款及運費,甲方查收貨款後應在72小時內(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除外)發送到 火車站貨運部或長途車站或零擔貨運處或航空貨運處發運。

4.3根據市場原材料價格變化情況,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相關輔料價格可在原材料價格浮動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4員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收取方式另議。

4.5乙方員工在甲方培訓期間:

經理以下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經理級以上人員(含經理)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費 元/天/人。

總經理(含店經理)人員培訓費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費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費用、金額均爲人民幣。

第5條 組織類型

5.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用、承包關係,也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

5.1.1乙方及乙方員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爲的權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乙方的行爲和勞動關係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採取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5.1.3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民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5.2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第6條 法律責任

6.1乙方不得將甲方特許提供使用的商標、標識、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特許權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號、商標、標識、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爲而被牽涉承擔民事責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力外,乙方還須承擔甲方爲此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解決糾紛所花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名譽損失費等)。

第7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在特許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全部權利,可允許本區域之外、本區域特許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擁有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火鍋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停業經營特許項目(擅自停業7天以上即視爲停止經營),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乙方的特許加盟權,不退還其所交費用。乙方欲轉讓其店鋪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操作、財務審計、成本控制、廣告宣傳操作、營銷策劃相關指導。

7.1.5對乙方不執行標識規範,不執行統一經營策略、質量標準、項目專一者,甲方有權批評、責令整改、處以罰金、中止支持,直至終止合同和收回特許權。

7.1.6若乙方的經營給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加盟資格,並追究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7.1.7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條款,監督乙方經營行爲。

7.2甲方的義務

7.2.1維護品牌、保護品牌。

7.2.2負責本特許項目技術的成熟性、穩定性和創新開發,提供督導、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7.2.3確保麻辣空間品牌專用配方底料及時供應,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7.2.4提供本特許項目有期限的商標、服務標記及其它商業符號的合法使用權。

7.2.5提供麻辣空間專用火鍋底料、麻辣空間專用火鍋清油、袋裝清油火鍋調料、魚調料和菌湯調味料、企業文化、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餐用具、服裝、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考覈評估。

7.2.7提供統一的店面裝修平面規劃示意參考圖。

7.2.8保守乙方經營、人事、經濟等商業祕密。

第8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的權利

8.1.1有權在特許期內、特許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特許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及營運手冊、員工手冊、培訓手冊、人事管理手冊、成本控制手冊等保密資料。

8.1.2有權向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和請求技術支持,若乙方邀請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甲方免收服務費;但乙方應現金支付甲方人員往返交通費(實報實銷),並負責免費安排甲方人員食宿。並對甲方人員進行工資補助( 元/天/人)。(公司老總、技術總監、行政總廚、調味師傅及經理級人員按硬臥報銷,特殊情況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前期籌備經理 元/天/人、前期籌備總廚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員工資:外派經理 元/月、前廳主管 元/月、前廳領班 元/月、服務員 元/月、調味師傅 元/月、墩子組長(兼特色菜師傅) 元/月、墩子師傅 元/月、小吃師傅 元/月、涼菜師傅 元/月。乙方應和上述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8.2乙方的義務

8.2.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統一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整改。

8.2.2乙方應在正式營業之前辦妥所有營業所必需的證照。

8.2.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經營報表上報公司財務部審計。

8.2.4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

8.2.5不在特許期外、特許範圍外使用特許模式、商標、圖案和專用配方底料和專有技術。

8.2.6有關勞動報酬、工商、治安、稅收、衛生、行政性收費、稅務及行政處罰等事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8.2.7有關勞動保護、工傷、事故、疾病、意外傷殘、安全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

8.2.8嚴格執行甲方規範的質量標準,不得改變鍋底配製標準,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配方底料及相應配製標準,確保鍋底及菜品品質。

8.2.9維護甲方商品、商標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標及相關技術,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特許加盟權,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3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應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費用,歸還所有手冊、機密文件及相關資料,且須保守甲方產品、策略、經營等商業祕密。

第9條 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9.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停業7天以上(含7天)即視爲乙方不再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2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經營,乙方交納清甲方一切費用後,合同自然終止。

9.3合同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必須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後,雙方需重新簽訂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濫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

9.4.2乙方在加盟店內自行銷售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9.4.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營運體系;

9.4.4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或傳真)通知送達乙方之時,即爲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麻辣空間火鍋”商標,必須拆除乙方帶有“麻辣空間火鍋”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10條 違約與違約責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1.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商標、標識等如侵害他人權力的,視甲方違約。

10.1.2甲方在全額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費用爲前提)72小時內,將底料發運出,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售後服務的,視爲違約。

10.2乙方有以下行爲的視爲違約:

10.2.1乙方加盟條件不具備而隱瞞過關的,視爲違約且後果自負。

10.2.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經營模式、質量標準、制度並接受督導與支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3乙方應按8.2.4條在 年 月 日以前準備好場地,並開始營業,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特許權或視爲乙方違約。

10.2.4乙方在經營場地內經營項目應爲“麻辣空間火鍋”唯一,在特許區域內不得經營其他競爭性項目,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5乙方需連續停業7天以上的,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停業,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2.6乙方需在本區域內開設第二、第三個相同項目的店,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簽訂特許合同、交納加盟費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所開設的第二、第三家店爲侵權店,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行爲,並視爲乙方違約。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購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8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過期底料的,均視爲乙方違約。

10.2.9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各項費用在5日內未付清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0乙方不執行甲方統一的VI規範,不接受甲方督導支持,不服從甲方整體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動的,視爲乙方違約。

10.2.11未經其它加盟店總經理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該加盟店員工;未經甲方總裁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員工。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10.3違約責任

10.3.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可根據過錯及損害程度提出拾萬元違約金,並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11條 糾紛的解決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12條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2.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四川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乙方現居住地址:

電話:

乙方住宅電話:

乙方辦公電話:

乙方手機:

加盟合同範本 篇8

甲方暫時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費用,但首次進貨金額不低於____萬元,乙方可自願預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於支付服裝進貨時的貨款及進貨中所產生的費用,以提高配貨發貨效率。

加盟合同範本 篇9

一、 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 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 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加盟合同範本 篇10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C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C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150萬日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40000日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比率

20xx萬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爲20萬日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20萬日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萬日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C公司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萬日元,甲方收到150萬日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爲萬日元,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爲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最高金額:日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爲;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爲萬日元,於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爲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爲日元;

(2)使用時間爲月;

(3)使用費每月爲日元;

(4)支付方法爲。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日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爲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爲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爲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日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C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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