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全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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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安全協議 篇1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和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九江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 等法律、制度要求爲加強對甲方禁菸區的防火安全管理, 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爲 ,確保甲方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 ,協議如下 :

消防工程安全協議(通用3篇)

2、 協議生效一週內 ,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50000 元。拒不按時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者取消其准入資格。

3、 乙方應將施工人員名單交付甲方消防管理部門 ,每年接受一次甲方消防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消 防安全教育培訓。如有人員更換 ,應及時報告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拒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扣除乙 方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 元,乙方在一週內補齊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額。

4、 嚴格執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和 《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 如有違反 , 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覈處罰。

5、 乙方在承接甲方消防工程項目時,應先將相關的專業資質證件報甲方消防管理部門審覈。否則取消 該單位的承攬資格,並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6、 乙方承接的甲方建築工程和裝修工程(包括消防工程)施工圖紙的消防設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覈後, 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變更的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 ,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否則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7、 乙方應嚴格執行《九江石化禁菸區禁菸管理規定》,主動接受甲方對禁菸區組織的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在禁菸區吸菸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全額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並取消乙方准入資格;乙方人員攜帶香菸火種進入禁菸區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xx年。

14、未盡事宜參照九江分公司HSE管理體系有效文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消防工程安全協議 篇2

工程名稱: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印製

填 寫 說 明

一、本協議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製的《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文本格式,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遵照執行。

二、本協議根據《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2號)第八條的規定製定,本協議適用範圍和相關用語的含義與該辦法相同。

三、本協議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外包工程開工前並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簽訂。

四、本協議的簽約雙方爲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約時若需要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出具委託代理書。

五、本協議所稱安全投入,包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__〕16號)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如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配置及維護保養、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與更新、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險設施設備的配置、應急演練等,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項目。

六、本協議《技術交底記錄文件》、《有關人員與設備設施證明文件》兩個附件,以及簽約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需要另行約定補充條款的其他附件,作爲協議的補充,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中若存在簽約方無需填寫的條款,應當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條款的填寫空格不夠時,可以另附頁說明。

(以下簡稱甲方)已將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承包給 (以下簡稱乙方)施工。

爲了加強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施工作業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2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與範圍: 。

(三)工程承包主要內容: 。

(四)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承諾

(一)甲方承諾。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工程設計,不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乙方及其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

4.對工程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

(二)乙方承諾。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工程設計,按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

4.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書、從業人員信息等相關資料真實可靠,並對因上述資料不真實可靠造成的後果負法律責任。

5.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 安全投入和資金保障

(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責任主體,負責完善和改進工程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保障,並及時、足額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業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負責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單價中含有的安全生產費用,其內容包括:     項目,甲方應當明確其金額或者比例爲:     。

甲方應當監督乙方將各項安全投入落實到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保證將甲方支付的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到位、專款專用,不斷完善和改進工程安全生產條件。

(四)乙方應當明確其用於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等費用,其金額爲:     。

(五)本協議未明確的安全投入,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必須投入的,或因地質條件、作業環境等變化產生的安全生產費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安全設施和施工條件

(一)甲方應當保證與外包工程有關的生產系統安全設施正常運行,保證外包工程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要的施工作業條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要的施工作業條件,由此給乙方造成有關生產進度、經濟等方面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現有生產系統,以及與工程安全生產相關的勘察、設計、風險評價、檢測檢驗和應急救援等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有效;同時,應當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對工程施工進行書面和現場的技術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圖紙資料的日期(包括圖紙的繪製時間)、名稱和數量清單,技術交底的時間、負責人、參加人員等記錄資料,應當在本協議的附件1(《技術交底記錄文件》)中予以明確。

(四)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應當保證工程作業範圍內施工的安全生產條件,按照甲方的統一要求,及時維護、保養工程作業範圍內施工的設備設施。

(六)乙方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提供給甲方備案。

(七)乙方應當明確其工程施工人員和設備設施的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所在崗位和資格證書。

2.其他從業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年齡、文化程度。

3.主要設備設施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安裝位置等情況。

乙方應當將上述情況在本協議附件2(《有關人員和設備設施證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項制度,定期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與報告。

(二)乙方應當定期排查並及時治理工程作業範圍內的事故隱患,建立臺賬,做好相關記錄,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業範圍內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後不能立即治理的,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協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第六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當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二)甲方應當監督檢查乙方開展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

(三)乙方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四)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掌握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操作技能和應急逃生知識。

第七條 事故應急救援

(一)應急準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與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2.甲方配置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和器材包括:   。

3.乙方應當編制與工程相適應的應急預案或者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或者參加甲方組織的演練。

4.乙方配置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和器材包括: 。

(二)事故報告。

1.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乙方項目部負責人報告;乙方項目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向甲乙雙方的負責人報告。

2.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甲方負責人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報告。

(三)事故救援。

1.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乙方應當按照專項應急預案或者應急處置方案立即開展事故救援。

2.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甲方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調動甲乙雙方的應急資源。

(四)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結案後,甲乙雙方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結論承擔各自相應責任。

2.甲方應當承擔的經濟處罰不得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給乙方。

3.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結論,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承擔各自相應責任。

第八條 安全檢查與考評

(一)甲方應當加強工程監督檢查工作,發現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行爲,有權制止。

(二)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考覈機制,制定考覈辦法,對乙方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考覈和獎懲。

(三)乙方負責工程範圍內的作業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強工程作業現場的日常安全檢查,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在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保持安全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連續穩定,保持與承攬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資質,保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同時,若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安全生產考覈所需資料,接受甲方的考覈與獎懲。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遵守《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二)甲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法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違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甲方擅自壓縮工程合同約定的工期,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乙方及其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

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業所必要的圖紙資料,未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的;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項目的;

4.甲方不能保證與外包工程有關的生產系統安全設施正常運行的;

5.甲方違反工程設計安排乙方施工作業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約定支付應當由甲方承擔的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的;

7.發生事故後,甲方未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

8.甲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三)乙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法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違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約定將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到位、專款專用的;

2.乙方不能保證與承攬工程規模相匹配的施工資質、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的;

3.乙方有關資質、證照已過期的,或者安排證件已過期的各類應持證人員上崗作業的;

4.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的;

5.乙方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發生事故後,乙方未及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乙雙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前提下,結合工程施工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以上條款內容進行補充但不得相悖,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時效與雙方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 所: 住 所: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消防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1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本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分包範圍:鼓風機站區域內的鋼結構安裝等工程項目(具體工程項目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全部圖示實物量爲分包範圍)。

4.分包方式:本工程項目採用包人工、包輔材、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及綜合單價包乾、竣工結算的分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幹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劉-軍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乙方指派王*平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8.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9.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1.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2.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4.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7.貫徹先訂協議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協議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協議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____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1.本協議簽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各項規定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附則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2.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作爲本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項目分包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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