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務安全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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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安全協議 篇1

工程名稱:

工程勞務安全協議(通用3篇)

工程地址:

安 全 管 理 目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標:達到市級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爲保證本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爲,使總包、與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爲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共同責任

1. 總包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勞務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2. 人員進場後必須經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3. 總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設各自專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爲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 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5. 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6.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7. 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爲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 總包單位責任

1. 爲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爲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爲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 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 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積極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5. 凡由總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勞務分包單位人員作業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三. 分包單位責任

1. 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複印件加蓋其單位公章)。依據國家相關安全法規規定其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配設到位。

2. 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有勞務單位出具委託證明並由其法人簽字確認。

3. 人員進場後,必須將進場人員名單等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其發放勞動報酬時必須實人實名簽字。

4. 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5. 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6. 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7. 班組(隊)自備的各類施工機具,應確保安全可靠有效。

8. 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9. 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10. 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1. 教育好本班組(隊)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爲發生。

12. 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範、標準規定防護到位。

13.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14.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將嚴厲處罰,

15.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16.嚴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務。

1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此安全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總包負責人; 項目部(章)

時 間:

勞務分包負責人:

時 間:

工程勞務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爲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負責人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碼: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限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和報批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並督促相關方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及時糾正。

5.4對乙方自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甲方有權對乙方採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設備和安全標誌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組織相關方對設備、機具和臨時用電進行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5.7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爲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准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或因施工現場安全不達標被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停工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信息。

嚴禁僱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超過本工種退休年齡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乙方使用以上人員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產生其他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員不得安排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格、安全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或由於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4負責自己幹活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作業人員入場前及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使幹活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5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方案的要求,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作業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對自己幹活人員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6.6負責自己幹活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乙方自備),督促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爲。

6.7向甲方申報自帶機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安全狀況等並負責安全使用,嚴禁機具“帶病”運轉。由於自備設備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9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10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爲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1負責爲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2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配合甲方、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按照約定和調查結論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進入場地開始幹活生效,工作內容結束離場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人 甲方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勞務安全協議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目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標:達到市級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爲保證本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爲,使總包、與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爲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1.總包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勞務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2.人員進場後必須經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3.總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設各自專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爲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5.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6.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7.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爲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總包單位責任

1.爲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爲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爲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爲,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積極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5.凡由總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勞務分包單位人員作業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三、分包單位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複印件加蓋其單位公章)。依據國家相關安全法規規定其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配設到位。

2.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有勞務單位出具委託證明並由其法人簽字確認。

3.人員進場後,必須將進場人員名單等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其發放勞動報酬時必須實人實名簽字。

4.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5.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6.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7.班組(隊)自備的各類施工機具,應確保安全可靠有效。

8.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9.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10.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1.教育好本班組(隊)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爲發生。

12.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範、標準規定防護到位。

13.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14.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將嚴厲處罰。

15.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16.嚴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務。

1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此安全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總包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項目部(章):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負責人: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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