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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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基本工資作爲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覈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爲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爲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上述工資均爲稅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2

單位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工程師姓名(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因甲方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___(級別)工程師,乙方持有_______(級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其具備_______(級別)工程師職位任職資格。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_______(級別)工程師證書在甲方單位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_____

1、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天,______小時,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_____,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1年的工資(稅後),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稅後金額)。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資料並錄入系統後支付一半費用:¥_________元,主管部門審覈通過後付清餘下費用:¥_________元。

第七條?勞動_____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3、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_____,在_____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6、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2、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不服從_____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_____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具體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受聘人的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茲有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

2、範圍及要求: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爲人民幣元/月(或元/日)。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三、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爲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實施細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991第29號)執行。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六、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其他甲、乙、丙方商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後並經人事處備案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方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九、本合同1式6份,甲、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財務處、勞服各1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公章):

乙方(籤):

丙方(籤):

人事處審覈(章)

年月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4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籤):

年月日來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專業級工程師,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並作爲甲方公司的兼職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壹年。即從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往後推壹年。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職稱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

2、在證書使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師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甲方使用完應在三日內交還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間,乙方工程師證書由甲方代爲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5、簽定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協議後,乙方應於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有關工程師證書及身份證等資質申報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並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文件、學歷文憑等證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及時(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的工作,須退還相應工資。(甲方需提供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3、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四、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稅後)。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證書和簽訂協議後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

五、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解聘證明、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無故刁難。

六、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丟失應負責爲乙方補辦;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爲止,大學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10萬元整;

2、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所指金額均爲稅後金額,如本協議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爲勞動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6

網絡管理工程師租賃協議書

根據雙方合作意向,乙方向甲方提供電腦及網絡安全工程師租賃服務,處理甲方計算機及網絡系統運行的安全問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受全面周到的“網管及計算機維修”服務。

2.享受網絡工程師分散或集中服務的服務形式。

3.享受乙方網管工程師,每兩週一次的全面檢修保養。

4.全面檢修保養:

逐一檢查單臺電腦及服務器操作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互聯網與局域網是否暢通無阻,以及其他網絡設備是否正常連接、工作;

如發現問題,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最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

7.在乙方實施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工作,避免服務中斷。

8.爲保證問題在救援過程中能夠快速、及時、準確,在乙方工程師出發前往現場前,甲方有義務準確描述現場情況,並回答乙方工程師所提問題。

9.出現不可抗因素阻礙合作業務順利進行時,雙方應以相互理解的態度探討如何解決問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此協議生效後,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投保服務的_________臺服務器、_________臺交換機、_________路由器、_________臺電腦及其他共享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協助電腦附屬設備的連接與運行。並在甲方網絡或單機電腦出現故障並報警後,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不超過_________小時立即上門,維修的標準達到正常使用。

三、乙方服務內容

1.硬件服務:

乙方保證甲方所投年保的電腦主機(主板、硬盤、光驅、板卡等)、顯示器,外設(打印機、掃描儀)、網絡設備的維護、維修,保證硬件設備正常運轉。

注:如發現硬件損壞,乙方負責硬件維修,對無法維修的硬件,由乙方提出配件的規格、型號和報價,可以由甲方自行採購,也可以由乙方代爲您採購(以不高於市場價格爲準)。

2.網絡管理與軟件安全服務

a.爲每臺電腦、外設等建立資料檔案及系統驅動檔案;

b.硬件維修、維護;

c.軟件安裝、調試;

d._____防護及網絡安全;

e.網絡規劃、設計、安裝、維護;

f.信息數據恢復、備份;

h.數據整理;

i.密碼管理;

j.定期系統優化;

k.系統美化、系統速度優化、系統高級優化、災難搶救恢復;

四、報價標準

10臺或以下:_________元/月

11~20臺:_________元/月

21~30臺:_________元/月

31~40臺:_________元/月

41~50臺:_________元/月

50臺以上:面議

五、協議付費

1._____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月。

2.付費形式:在此協議正式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個月內一次付清。

六、保密條款

甲方應允許乙方在維護和救助工作需要的情況下,查看硬盤或其他儲存設備中的相關信息。對於甲方的信息乙方應保證該信息的保密性,如因乙方工作疏忽或蓄意將甲方機密文件或資料丟失、泄露,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責任條款

1.網管主要服務範圍是:保證單臺電腦操作系統正常運行;互聯網與局域網暢通無阻,而其他應用軟件不在服務範圍之內,但應盡力給予甲方提供技術指導。

2.由於乙方服務人員工作失誤,導致甲方硬件損壞或數據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考慮計算機軟件黑客、_____等不確定因素,乙方有義務提醒甲方將重要數據實時備份,但無法承擔由此協議引發的其他責任,包括數據丟失、商業損失、民事侵權或其他永久性損失,以及由此協議引起的偶發性、後繼性和間接性損失。

4.不可預計的情況,像由於政策原因或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_____等原因雙方再協商而定本協議條款的具體內容。

八、爭端條款

甲、乙雙方有義務完成此協議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互諒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雙方一致同意_________爲法律_____地。

九、協議生效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效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________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爲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爲_____,工作地點爲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 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乙方受聘擔任甲方研發工程師職務,進行檢驗檢測設備的研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就公司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乙方參與主持涉及與甲方有關的研究、發明、技術、資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行研發的硬件、軟件、計劃、進度、情況及相關內容。乙方受聘爲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到的各種資訊,均爲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爲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爲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二、協議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________年內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參加協助甲方的競爭潛在競爭對手的研究,也不得自行從事同類產品的開發研究。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資源和環境,提供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爲研發創造有利條件。支付乙方應得的報酬,爲乙方提供應有的社會福利。乙方取得重大貢獻時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術祕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和協作、協助)。

(5)乙方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方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識產權的行爲。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1、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爲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若部分違反此協議,並給甲方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以乙方一定數額的罰款。

3、乙方若違反此協議,並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對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和雙方權限的,雙方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六、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爲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名):身份證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聘請乙方爲甲方,爲確保勞動合同法的順利遵守和雙方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

1、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不影響資質證明(必要時提供原件);

2、大學畢業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3、身份證複印件(必要時提供原件);

4、職稱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三、聘用待遇及相關責任

1、在聘期內,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職務補貼費用爲人民幣含稅),共分兩次支付,協議簽訂後支付元整;聘用期末支付元整。

2、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工作責任(如甲方需乙方在校審中籤字時,甲方應告之乙方,並支付相應校審工作費用),但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文件。

3、乙方的職稱證書和相關文件複印件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及年檢方面。

4、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證件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單位。

5、同時乙方不得將自己的證件相關材料提供給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後果與責任均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四、附加及其他

1、本協議期滿後,再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無意續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2、如果因爲乙方原因(專業不符,或已有其他單位聘用等)造成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不成功,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且乙方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聘用費。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由雙方簽署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11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工程師”)爲另一方簽訂。鑑於業主欲請諮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並已接受諮詢工程師爲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項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項目。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項目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爲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爲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爲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爲仲裁人而是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爲附加的服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利的條款;

(6)爲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

10.設備和設施

爲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諮詢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諮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諮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諮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13.職員的提供

由諮詢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諮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爲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於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諮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並作爲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以便於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諮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如果確認諮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諮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如果認爲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①這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③如果認爲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諮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諮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諮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諮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諮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諮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諮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爲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諮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爲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諮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爲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_________。

(2)諮詢工程師的通知_________。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諮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爲額外的服務。

諮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30.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諮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①在履行服務當中,諮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於附加服務的報酬;②由諮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淨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諮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未加扣除的淨額。業主應保證諮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①阻止或延誤諮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③當諮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諮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諮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於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諮詢工程師的收費

(1)對諮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爲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爲他們辦理豁免,包括:①他們的報酬;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③用於服務的進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諮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①未經業主批准,不得在項目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諮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項目。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諮詢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於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諮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並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諮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諮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諮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諮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諮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爲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爲此目的使用而複製這類文件時不需經諮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衝突

諮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諮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諮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准。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諮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業主(簽字):_________        諮詢工程師(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聘請乙方爲甲方,爲確保勞動合同法的順利遵守和雙方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聘用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

1、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不影響資質證明(必要時提供原件);

2、大學畢業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3、身份證複印件(必要時提供原件);

4、職稱證書(必要時提供原件)。

三、聘用待遇及相關責任

1、在聘期內,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職務補貼費用爲人民幣含稅),共分兩次支付,協議簽訂後支付元整;聘用期末支付元整。

2、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工作責任(如甲方需乙方在校審中籤字時,甲方應告之乙方,並支付相應校審工作費用),但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文件。

3、乙方的職稱證書和相關文件複印件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及年檢方面。

4、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證件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單位。

5、同時乙方不得將自己的證件相關材料提供給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後果與責任均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四、附加及其他

1、本協議期滿後,再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無意續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2、如果因爲乙方原因(專業不符,或已有其他單位聘用等)造成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不成功,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且乙方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聘用費。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由雙方簽署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安全工程師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發包方同意將石英砂加工一線的電氣安裝任務委託給承包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雙方依據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組織施工,雙方同意簽訂總工程師勞動合同範本,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合同書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石英砂加工一線電氣安裝。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詳見合同附件。

1.4承包內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安裝、包驗收及全部輔助材料。

1.5工程性質:_________________設備材料的安裝施工工程。

1.6安裝工期:_________________

l.6.1安裝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6.2安裝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

施工圖紙以及經雙方授權工地代表簽署的文字性資料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標準和適用法律

3.1使用標準和規範: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中合同技術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及相關的國家行業規範與標準。

3.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河源市東源縣有關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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