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居間服務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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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對於借款居間服務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借款居間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借款居間服務合同模板
借款居間服務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鑑於:

1、甲方擁有資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爲居間人,爲雙方提供相關信息、報告交易機會、促成雙方交易。

4、本借款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 區共同簽署並履行。

二、付款方式

2.1、由甲方通過 方式將出借款項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櫃檯轉賬

2.2、本協議簽署後,甲方將根據借款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數額足額支付到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後,由乙方通過 方式將居間費用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櫃檯轉賬

三、本息償還方式

3.1、乙方須在還款日前一日(不得遲於12:00)或之前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戶中。

3.2、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爲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爲應還款當月的最後一日。

3.3、若乙方提前還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當日或之前(非還款日及節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號中。

四、違約規定 4.1、違約定義

4.1.1、本協議所稱違約是指:若乙方晚於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後返還本金日還款,或者未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逾期違約金、罰息。

4.1.2、罰息和逾期違約金計算方法如下;

、逾期違約金:當月發生逾期的,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5%計算,不低於100元,每月單獨計算。

、罰息:逾期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0.2%收取罰息,從逾期之日起按照罰息利率每日計收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罰息應於每月的第 1 個日曆日前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

4.1.3、前述“應付未付金額”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但卻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還本金而繼續使用,則自約定最後還款日起,應每日按罰息率支付罰息。

4.2、清償順序與居間費用

4.2.1、若乙方償還金額不足,償還順序按照先後順序爲罰息、逾期違約金、應還利息、應還本金。甲方有權利改變上述順序。

4.2.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2.3條款之約定,未按時足額向丙方支付居間費用,則乙方除應正常履約外,還應向丙方支付 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

4.3、根本違約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變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借款用途或嚴重違反還款義務(逾期達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要求的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餘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罰息和逾期違約金。

4.3.2、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餘下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向相關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4.3.3、甲方保留將乙方違約失信的相關信息在媒體披露的權利。因乙方未還款而帶來的調查及訴訟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通知與送達

5.1、本項下地址爲各方約定之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另外兩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達的,視爲已經送達。

甲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乙方地址:郵編: 收件人:

丙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5.2、本協議履行期間各方所有的通知、文書、信函等均以EMS爲送達方式,且自EMS發出之日後的第三日爲送達之日。

六、債權債務的轉移

6.1、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甲方轉讓對乙方的債權應書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後,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爲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6.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項下借款展期,應於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展期協議並按約定繳納利息和展期費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八、聲明與保證 8.1、甲方聲明與保證

甲方保證其所用於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甲方是該資金的合法支配權人,如第三方對資金歸屬、支配權、合法性等問題主張異議,給乙方或居間人、擔保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8.2、乙方聲明與保證

8.2.1、乙方保證其所借用的資金,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安全經營,按時向甲方償還利息及本金。本協議如涉及兩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對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

8.4、丙方聲明與保證

丙方聲明爲雙方提供的服務僅爲促成雙方交易的居間服務,除向乙方收取服務費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資金佔用及使用情況。本協議項下的借款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保證、連帶還款責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於文首所載日期成立;本協議自甲方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借款本金數額支付到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賬戶之日起生效,本日期與簽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爲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將本協議下全部本金、利息、罰息、逾期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全部償還完畢之日,本協議自動失效。

9.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簽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3:丙方三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9.3、本協議的傳真件、複印件、掃描件等有效複本的效力與本協議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確認,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履行以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爲前提。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爲無效,但該無效條款並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須提交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9.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兩份。

乙方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丙方(居間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日期:

借款居間服務合同範文二

委託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機構代碼證: 營業執照:

居間人(乙方): 住所(地址):

機構代碼證: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重要提示:市場有風險,風險須自擔!

甲方因正當合法經營的臨時性資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資金,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事項

1.1甲方擬向出借人借入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萬元),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借款月利率 ‰,借款期限 個月。由 和公司股東 提供 ,爲確保出借債權安全實現。委託乙方尋找有合法資金來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時間落實資金。

1.2委託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代理製作《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並交由甲方和相關擔保人審查簽訂。

1.3屬於多個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託乙方指定賬戶向出借人轉付甲支付的利息和歸還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費用結清後,乙方督促出借人爲甲方或擔保人辦理擔保解除手續。

第二條 居間服務費與支付

2.1 乙方按第一條委託事項爲甲方提供借款居間服務,從《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終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額的 ‰/月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個月的居間服務費,居間服務費付至乙方指定賬號,戶名: 開戶行: 賬號:

2.2 甲方若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者,按《借款合同》約定標準支付違約金,作爲乙方協助出借人追索債權的勞務費用。

第三條 借款居間業務有關事項的約定

3.1甲方應當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向借款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業務情況。

3.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借款的機密,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應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提供甲方的相關信息者;乙方協助出借人維護和追索其債權者例外。

3.3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應承擔補辦責任。

3.4乙方爲甲方借款製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擔保合同,其約定條款應當合法有效,確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約定條款外的非正當干擾。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臨時性困難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的,乙方審查其理由正當並經出借人同意展期並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應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間的出借款利息,並按展期前的付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展期後的居間服務費。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因意外情形確需提前歸還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補足應付居間費,乙方已收取的居間費不予退還。

3.7甲方簽訂《借款合同》及其從屬於該《借款合同》的擔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沒有異議。

3.8甲方對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負責,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從事非法經營或其他用途所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甲方違約責任:

4.1.1 違反3.1項約定,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機密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1.2 甲方違反3.5項約定,不按借款展期約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間費,乙方拒絕協助辦理展期手續,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約定方式認可乙方服務後反悔或違反3.5、3.6、3.8項約定,乙方有權除拒絕退付已收居間服務費外,可委託出借人依據《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應收費用並停止對甲方的後續服務;

4.1.4 甲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資金損失的,應承擔足額賠償的責任;

4.1.5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有關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有權按該條項下有關約定標準的2倍向甲方主張損害賠償;

4.1.6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後,因甲方原因導致出借款人不能實際按約定成交者,甲方應按第二條約定標準或雙方以其他方式約定的付費標準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2乙方違約責任:

4.2.1除依法律規定或國家規範性文件要求向國家有關管理機關提供甲方有關信息外,向任何與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機密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2.2 經甲方申請,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間服務者,甲方有權從乙方拒絕提供服務之日起拒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則只辦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間服務,甲方應立即歸還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 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導致應承擔補辦責任; 4.2.4乙方製作合同應當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約定違法導致甲方權益受損,否則,應承擔對甲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4.2.5 借款項目債權債務結清後,乙方應協助出借人並配合甲方辦理解除手續。否則,引發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爭議及解決

5.1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附則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債權債務結清之日終止。

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確認:甲、乙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約地點:

借款居間服務合同範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資金投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欲爲黃山日普硅谷信息科技城項目的建設及開發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爲人民幣 元。爲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託乙方:

在委託期限內,乙方爲甲方介紹引進投資人,爲甲方與目標企業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並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企業簽定投資合同。

第四條、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依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文件。

3、對乙方及目標企業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他方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與目標企業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企業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目標企業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覈實。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及目標企業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保密。 5、對甲方及目標企業的商業祕密等祕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委託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全部委託融資事項後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合同,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費用與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 投資款到達甲方賬戶的 日內支付。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除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九條、解除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於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企業私下籤約的,乙方仍有關要求取得約定佣金,並主張佣金 %的違約金。

4、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佣金 %的標準收取違約金,逾期 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乙方: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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