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居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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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個人借款居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借款居間合同
個人借款居間合同範文一

借委託人:深圳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周某某

住 址:x市x區x路18號8棟1-2樓17號

聯 系 電 話:0000000

受託人(居間人):xx投資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住 址: 深圳x龍華新區xx路19號

聯 系 電 話:0818---123456

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需要資金,特委託乙方進行融資貸款,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融資委託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融資,委託事項包括:

1.對融資項目進行調查評估;

2.對融資項目進行網上推廣和線下推廣;

3.尋找民間資金或小額貸款公司等,並與之進行談判,協助簽約。

第二條:甲方對項目融資的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人民幣 2250 萬(大寫人民幣 貳仟貳佰伍拾萬 萬元整)。

2.融資期限:借款期限爲: 12個月從20xx年11月3 日至 20xx年11月2日止,

3.融資方式:民間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資利息:每月1.5%以內;

第三條:甲方的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融資項目的情況,不得隱瞞或虛報;

3.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7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貸款人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5.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自主與貸款人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約定收取服務報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貸款人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做主張,應徵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覆(傳真或正式文本)後,乙方再向貸款人做出相應答覆;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項目專項融資小組,指派項目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到項目方實地考察,並進行審慎調查;

(3)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如需製作項目商業計劃書,乙方應協助,有關費用另行商定;

(5)對融資項目進行網上推廣和網下推廣,精心挑選合適的貸款人;

(6)與貸款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協助甲方與貸款人等的談判;

(8)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協助甲方安排簽約。

(10)融資完成後進行相應的後續跟蹤,與貸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誼關係;

(11)約定貸款期限屆滿,確需延長期限的,協助甲方與貸款人洽談延期等事宜,並促使簽訂延期有關合同。

第五條:服務期限

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合同之日起融資款歸還完畢之日止。

第六條:服務報酬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融資金額及資金使用期限情況,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

2.服務報酬標準爲:融資金額× %×約定的資金使用月數;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報酬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取得融資款當日支付給乙方;

4.若甲方延長資金使用期限的,應於貸款人同意延長當日按照前述標準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長期間服務報酬。

第七條:雙方的其他約定

1.在甲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證以及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其公證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經乙方尋找的貸款人在與甲方完成借款有關合同的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書面確認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報酬,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務成果確認書》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xx乙方(簽章):xxx

法定代表人:xx 法定代表人:xx

xxxx年 xx月xx日

xxxx年xx 日 簽約地:xx

個人借款居間合同範文二

簽訂地點:XXXXXXXXX

簽訂日期:20xx年01月01日

公司地址:成都市XXXXXXXX號樓XXXX室

借款委託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法人執照註冊號:XXXXXXXXXXXXXXX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X

居間受託人:XXXXX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號樓XXXX室

法定代表人:XXXXX

甲方因正當合法經營的臨時性資金短缺,需要向民間出借人借入資金,委託乙方提供民間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事項

1.1甲方擬向民間出借人借入資金人XXXX萬元(大寫XX萬元整),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借款月利率XX%,借款期限XX個月。願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確保借款債權安全實現。委託乙方尋找有合法資金來源的出借人,並要求在10天內落實出借人及資金。

1.2 如一個出借人擬出借的資金不足以滿足甲方借款的金額,乙方可組織多個共同出借人共同出借,由乙方協調推薦其中一名作爲出借人代表與甲方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相關借貸手續。

1.3 委託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代理製作《借款合同》和相關附屬合同,並交由甲方審查簽訂。

1.4 協助甲方辦理抵押(質押)物權登記及合同公證手續。

1.5屬於多個出借人組合借款的,由乙方監督出借人代表及時向各出借人轉付借款人歸還的借款本金及支付的資金利息。

1.6 借款本息費用結清後,乙方督查出借人爲甲方辦理抵(質)押登記的解除手續。

第二條 居間服務費的計算標準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爲甲方提供第一條借款居間系列服務,從《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終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額的月XX%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間系列服務費。支付方式:資金到位後,第一次支付出借人利息時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轉入以下賬戶:

戶名:四川省XXXXXXXX有限公司

賬號:XXXXXXXXXX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XX

2.2甲方同意,若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按《借款合同》約定標準支付的懲罰性違約金,作爲乙方協助出借人追索債權的勞務費用。

第三條 借款居間服務業務有關事項的約定

3.1甲方應當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業祕密,不向借貸交易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業務情況。

3.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向國家有關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的情況以及乙方協助出借人維護和追索其債權等情況例外。

3.3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應承擔補辦責任。

3.4乙方爲甲方借款製作的《借款合同》以及附屬合同,其約定條款應當合法有效,確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約定條款外的非正當干擾。

3.5甲方借入款項後,借款到期前甲方因臨時性困難要求展期,乙方審查其理由正當並經出借人同意展期的,甲方應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間的借款利息,並按展期前的付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展期後的居間服務費。

3.6甲方借入借款後,因意外情形確需提前歸還借款,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時,應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補足應付居間費,乙方已收取的居間費不予退還。

3.7甲方認同乙方提供的借款居間系列服務事項的確認方式爲:甲方簽署《借款合同》及其從屬於該《借款合同》的附屬合同和本合同。甲方一旦簽訂前述合同,即表示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沒有異議。

3.8甲方對借款使用的合法性負完全責任,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從事非法經營或其他用途所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甲方違約責任:

4.1.1 違反3.1項約定,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出借人祕密時,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1.2 甲方違反3.5項約定,不按借款展期約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間費,乙方拒絕協助辦理展期手續,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約定方式認可乙方服務後反悔或違反3.5、3.6、3.8項約定,乙方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居間系列服務費,並可委託出借人代表依據《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應收費用並停止對甲方的後續服務;

4.1.4 甲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資金損失的,應承擔足額賠償的責任。

4.1.5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有關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有權按該條項下有關約定標準的2倍向甲方主張損害賠償。

4.1.6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後,因甲方原因導致出借人的抵押擔保權不能依法設立,致使借貸主體不能實際按約定成交者,甲方應按第二條約定標準或雙方以其他方式約定的付費標準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2乙方違約責任:

4.2.1除依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規範性文件要求向國家有關管理機關提供甲方有關信息外,向任何與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2.2 經甲方申請,出借人同意借款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間服務時,甲方有權從乙方拒絕提供服務之日起拒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4.2.3 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導致應承擔補辦責任;

4.2.4 乙方推薦的出借人代表若發生非法佔據借款本息的行爲,由乙方負責追索,因此導致出借人的利益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2.5 乙方製作合同應當保證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約定違法導致甲方權益受損,否則,應承擔對甲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4.2.6 借款項目債權債務結清後,乙方應協助出借人並配合甲方辦理抵(質)押登記解除手續。否則,引發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爭議及解決

5.1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附則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至債權債務結清之日終止。

6.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12月31日

四川省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XXXXXXXX號樓XXXX室

個人借款居間合同範文三

甲方(委託方):

乙方(居間方):

鑑於:

1.甲方爲完成 項目缺乏資金,並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融資相關信息並協助甲方完成融資借款,現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出借方;而乙方亦獲知了甲方的上述意願。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爲其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因進行項目開發方委託乙方爲完成該項目所需的部分資金尋找或介紹貸款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2.乙方應盡力爲甲方尋找或介紹貸款方,並儘可能促成貸款方與甲方簽訂借款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融資借款的數額爲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借款事由或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存在虛假、欺騙等行爲。甲方應專項委託乙方提供上述委託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提供居間服務,也不得不通過乙方直接與出借人洽談、簽約,否則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居間報酬和居間費用。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項目的相關情況。

4.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爲甲方尋求機會,併爲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5.乙方對甲方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居間報酬與費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借款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萬元作爲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關稅款由甲方負擔,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爲: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借款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從事居間活動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所謂必要費用是指: 。

3.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2.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居間報酬總額的 %作爲違約金。

第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5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其他

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留交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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