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借款合同(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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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貸款借款合同(通用24篇)

貸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爲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確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2、 借款期限爲: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約定的借款起始時間與貸款人的付款時間不一致,以銀行轉賬付款時間爲準。

3、 借款利率爲: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計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時間:按選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擔保

1、 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方式爲:

2、 甲方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與擔保人就合同之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的 合同。

3、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該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擔保。

五, 借款發放

乙方根據本合同將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劃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憑銀行的轉賬(劃賬)憑據視爲已發放借款,甲方無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條。

六, 借款本息歸還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借款利息,並按下列 項的約定償還本金:

(1)、一次還本,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並結清全部利息;

(2)、分次還本、具體還本金額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年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年 日金額(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將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並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所獲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制度規定的用途範圍內。

(2)、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支、負債、擔保及他人的經濟糾紛等情況;

(5)甲方需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惡化或吊銷執照、關閉停業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 3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7)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鑑定、登記、評估、保險等事項的費用;

(8)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需在有關事項變更後 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職業、收支、負責、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的經濟糾紛等情況;

(2)、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錄入銀行業監管部門;

(3)、乙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簽訂有擔保合同的,自擔保合同生效後生效。

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2、 乙方將雙方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當應書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須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4、 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應於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十, 違約責任

1、 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構成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範圍爲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應承擔費用。

2、 甲方未按約定的還款期限償還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應償還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違約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十一,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附則

1、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姓名、住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而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2、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經公證機關證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和擔保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和擔保義務,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甲方乙方份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2

發放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貸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釐計收。

三、貸款期限爲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爲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款金額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4

貸款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種類。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放下列第________種類貸款。

1、個人汽車消費貸款2、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

3、個人綜合消費貸款4、個人小額短期信用貸款

5、個人貸押貸款6、中央貼息助學貸款

7、地方貼息助學貸款8、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9、個人定向消費貸款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貸款不得用於認購和買賣股票或其他權益性投資,貸款不得用於經濟實體的註冊資本金。

第三條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利率規定,確定爲月利率_________。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遇利率調整時,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調整,並按原合同簽定的利率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第六條擔保方式。本合同採用__________方式的擔保,具有約定由本合同中相應擔保條款確定。

第七條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將貸款劃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賬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種類爲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學雜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直接將款項劃入指定的汽車經銷商、商戶、保險商或學校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完成該劃付行爲即視爲借款人已經提款完畢。

借款種類爲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應滿足以下條件後方可辦理提款:以所購

車輛抵押的,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購車發票、保險單正本等資料;以保證保險方式的,貸款人已收到保險商同意提供保證保險所出具的《承保確認書》。

第八條還款方式。借款人自願按第_________種方式歸還借款本息。採用分期還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還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還款日爲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從第二期起,每期還款應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歸還;最後

一期還款期限到期日前償清。具體還款額度根據貸款人提供的分期還款計劃確定。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2、等額本金還款法

3、等額本息還款法4、遞增(減)還款法

5、其他還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下列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罰息及復息)。

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卡號/活期存摺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結清,或牡丹卡超過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變更扣款賬戶,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扣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手續。

第十條抵銷權。借款人連續2期或累計3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包括定期存款賬戶)中扣收相關款項,包括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複利)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定期存款賬戶行使抵銷權時,依《儲蓄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辦法計息處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償貸款本息後的剩餘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開戶日開立新存單或支付借款人現金。對於因抵銷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罰息、複利。

1、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爲根據本合同第五條所確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並對

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根據違約使用天數加收罰息,罰息利率爲根據本合同第五條所確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本條1、2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並處。

4、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所確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對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條第2目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對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條第3目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及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人應擇其重計收復利。

第十二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提前歸還部分貸款的,雙方應對剩餘部分重新約定還款計劃,並依此執行。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提前還款手續需在貸款人分支機構的櫃面辦理。

第十三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借款人應最遲在事件發生後5日內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借款本息的償還;

3、如實提供貸款人所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借款用途及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資信情況;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工資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於申請此項貸款時10%以上)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5、借款人保證不因與任何第三方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四條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職業性質或變化狀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十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及質押物、抵押物處置。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或擔保條款規定的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要求提前收回貸款或處理抵(質)押物,並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發出提前還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罰息、複利),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任何承諾;

2、借款人將貸款資金用於認購或買賣股票或其他權益性投資,或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用途;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行爲;

6、抵押擔保貸款借款人連續2期或累計3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

7、質押擔保貸款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

第十六條

1、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評估、登記、保險、公證、鑑定、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負責支付。

2、借款人種類爲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向貸款人指定的保險商辦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類保險險種:

1、車輛損失險2、第三者責任險

3、機動車輛盜搶險4、自燃險

5、保證保險6、財產保險

借款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

保險商經貸款人授權後,可將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賠償金支付給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賠償金後將賠償金用於保險事故的善後處理,如:支付車輛的維修費用、賠償保險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證條款

第十七條保證人自願爲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八條保證責任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複利)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九條本保證的保證期間爲2年,自本合同借貸條款規定的貸款到期之日起計算。借款人分期還款的,保證期間則分別自借款人未按時償還當期貸款之日起計算。如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亦相應提前履行。

第二十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條如借款人未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應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催款通知後15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二十二條保證人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擔保責任,並不因保證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財產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後,保證人應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力狀況的調查瞭解,並及時提供相關的經濟情況和資料。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保證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質押條款

第二十六條出質人將其有權處分的《質物(權)清單》載明的質物(權)的全部權益質押給貸款人,該清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質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含罰息及本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承諾

1、以合法享有的質物(權)出質,出質行爲真實、合法;

2、將質物或其權利憑證於貸款發放之日起移交貸款人佔有;

3、協助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評估、鑑定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第二十九條出質人出質權利的兌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期屆滿前兌現。

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出質人所擔保的債權或者作爲出質財產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三十條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書面通知貸款人:

1、質物(權)發生權屬糾紛的訴訟;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出質人的地址、住所、聯繫電話(包括bp機或手機)等發生變更。

出質人有前款列舉的情形,應在事後7日內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一條借貸條款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獲清償,或貸款人根據借貸條款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獲清償的,貸款人即有權處分質物(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三十二條若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處分質物(權),而該質物(權)項下的權利尚未到期時,貸款人有權提前兌現質物(權),因提前兌現而造成的利息等損失由質人承擔.

提前兌現定期儲蓄存單的,按本合同第九條對定期儲蓄存單行使抵銷權的方法處理.

提前兌付憑證式國債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於1999年7月9日頒佈的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程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質押條款的效力,出質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抵押條款

第三十四條抵押人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五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含罰息有複利)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十六條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證明等交貸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抵押人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抵押物保險,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且保險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

第三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價值減少,應將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提前歸還貸款。

第四十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四十一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貸款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經貸款人同意轉讓的,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足額歸還貸款。

第四十二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貸款人認爲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

第四十三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情形,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權登記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估價、鑑定、登記、過戶、保管費及訴訟費用等由抵押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四十七條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章)後生效,有擔保的,自擔保生效後生效。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含罰息及複利)及所有其它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本合同生效以後,借款人、貸款人和擔保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借貸雙方共同辦理。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項下貸款需提供其他擔保的,貸款人與擔保人另行簽定合同。

第五十條債權債務的轉讓。貸款人不經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或義務;借款人和擔保人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有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人、出質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依法接受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採取必要的途徑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貸款人爲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並從貸款人實際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計收利息。

第五十四條補充條款

(一)授權條款:借款人授權貸人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其助學貸款資料,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需採集的內容。對於上述授權,借款人已經清楚並全面理解。

(二)特別提示:借款人國家助學貸款資料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後,信用記錄將被應用於留學、創業、購車、購房、信用卡等貸款申請的審覈中,並將產生重要影響。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貸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

合同附件: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表(簽章):

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簽字):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郵政編碼:

電話:日期:年月日

擔保人1(簽字):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郵政編碼:

電話:日期:年月日

擔保人2(簽字):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郵政編碼:

電話:日期:年月日

貸款借款合同範本注意事項:

一、借款合同、擔保合同

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其簽訂是爲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產生之債的履行和清償。擔保可以是一個單獨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設定擔保條款。擔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或權利進行抵押或質押擔保,也可以是第三方爲債務人以各種方式擔保。

二、借款合同公證、擔保合同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借、貸雙方或擔保人、被擔保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簽署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行爲及合同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證,應向合同簽訂地或當事人住所地公證處申請。

北京市公證處負責辦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中央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各類國內、涉外、涉港、澳、臺金融事務公證。

目前,北京市公證處辦理的金融事務公證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證、擔保合同公證和涉及借款擔保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公證及票據和各種有價證券公證。

四、辦理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雙方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代理人代爲申請的,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貸款方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涉及外匯內容的提交《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借款合同文本、擔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擔保、質押擔保還須提供:

(1)抵押或質押清單、抵押或質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權利質押則應提供權利所屬憑證,如股票、匯票、支票等;

(2)低押財產爲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3)抵押或質押財產爲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合同中約定抵押或質押財產須評估,投保險的,提交保險單據及評估證書;

(5)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應由有關會議討論通過的提交會議通過文件;保證擔保合同,擔保人應提供能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明,如資產負債表、評估證明等;

公證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注:(1)凡在我處備案的金融機構,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複印件,但須攜帶原件以供覈實。五、涉及借款、擔保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公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證機關可以直接賦各類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證等合同簽訂之時,可通過法定的公證程序賦予該合同直接強制執行的效力。如發生債務糾紛,債權人可以持此公證書直接到應管轄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免於訴訟程序,及時有效的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應具備的條件:

債權文書以給付一定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爲內容;

債權文書內容明確、真實、合法、有效,債權人和債務人無異議;

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應受強制執行的意思表示。

六、當您準備申辦上述公證時,爲簡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驟與公證處配合進行。

可先由借方或貸方到公證處談清申請公證的意向,將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證處依法進行先期審查,並瞭解應提交什麼證明材料。

在公證機構依法審查借款合同期間,借、貸雙方可以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準備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公證機構在審查借款合同後,將依法向借、貸雙方提供公證法律意見,指導借、貸雙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並審覈雙方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證條件,借、貸雙方必須共同到公證機構正式辦理公證申請手續,並在公證員的指導下與公證員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證程序。

在完成公證程序,雙方對借款合同依法簽署後,公證處將很快爲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證書。

貸款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年)第  號

單位住房借款合同

(     貸款)

借款單位:             貸款銀行: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爲     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保證用於        。借款期限爲   年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   ‰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鑑)       貸款銀行(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貸款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___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給甲方。爲此,雙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貸款期限:本次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執行。

5.貸款的支取:本次貸款爲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爲本協議生效後的_________日內。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當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償還全部本金並支付當年利息。

7.本協議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貸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義務: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本付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未按協議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協議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有其他違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

第四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2)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或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前,本協議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本協議的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7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協議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縣支行_________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價值_________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_________行(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簽收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簽收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8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___。預計用款爲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貸款借款合同 篇9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爲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年 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 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爲(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爲。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製

貸款借款合同 篇11

                     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長城卡卡號:                                         

有效期:                                             

貸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         (幣別)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爲(月/年)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貸款的適用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債務範圍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         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爲。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爲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貸款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

長城卡卡號:

有效期:

貸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______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______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爲(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貸款的適用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______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爲。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13

發放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貸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釐計收。

三、貸款期限爲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14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1 流動資金貸款;

1.2 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爲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

4.3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

5.2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

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 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爲每月30天,換算公式爲: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 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爲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 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 借款擔保

9.2 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爲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爲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 提款時間及方式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戶:

10.2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收款收據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

10.4 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

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

11.3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 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 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爲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註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兼併、聯營、託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爲;

(5)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變化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稅等違反稅收徵管的行爲,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的;

(8)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或出現其他乙方認爲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3)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 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 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甲方爲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 乙方向甲方發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放貸款前,未發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 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爲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8.3 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注:如甲方爲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

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19.2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15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爲保障實現編號爲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爲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爲(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爲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原件附後)。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爲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爲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須辦理將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有關事項,乙方有權覈查記載事項並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第五條

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並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司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於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爲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爲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爲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於貸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並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僞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佔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_________年止。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五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貸款借款合同 篇16

信託投資公司外幣資金轉貸款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

貸款人名稱: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爲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 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後,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

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 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於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 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 計息方式。按照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採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 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

%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後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爲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爲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 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後,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

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於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

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並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爲無效,並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

%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17

甲方(借款學生): 身份證上本人姓名

乙方(貸款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 _X大學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 廣東省學生助學工作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爲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方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爲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元人民幣)。(注:不超過6000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其中,學費、住宿費 6000 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 元人民幣);生活費0 元人民幣(大寫 零 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20_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_ 年 10 月20 日止,共計 6 年 4 個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爲年利率 7.2%。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爲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爲得到糾正爲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爲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之日,結息日爲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爲其畢業日期的下月1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爲20_ 年X月X日至_月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當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戶。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爲20_年 10 月 20 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戶名爲: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戶號爲: 貸款學生在農行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爲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覈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爲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爲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戶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爲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方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爲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方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方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貸款學生18位身份證號 所在院系:學院全稱 攻讀專業:20_級+專業全稱通訊地址:可以聯繫到貸款學生的通訊地址+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通訊地址的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隨時聯繫到學生的號碼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學生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法定監護人完整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

甲方母親姓名:學生母親身份證上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學生母親完整的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學生母親的工作單位

家庭通訊地址:學生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丙方地址: 丁方: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20_年X月X日

簽約地點:_X大學

貸款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_______________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爲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____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爲 ______%。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爲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交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乙方,並負責監督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爲:_______________ ,賬戶號爲:_______________ ;

四、貸款發放計劃:_______________甲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發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3.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4.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5.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爲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的日期爲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爲:_______________ ,賬戶號爲: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因賬戶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戶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爲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爲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爲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覈通過後,由乙方爲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後,方可爲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爲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並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

款明確的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爲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託,作爲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託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繫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繫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爲逾期貸款處理,並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母親姓名: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貸款借款合同 篇19

甲方(借款學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銀行):__________國家開發銀行__________省_________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___________大學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__________省學生助學工作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爲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__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爲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注:不超過__________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其中,學費、住宿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生活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_______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爲年利率______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爲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爲得到糾正爲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______年計收,起息日爲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之日,結息日爲每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______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爲其畢業日期的下月______月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______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當______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戶。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戶,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戶戶名爲: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戶號爲:_______________ 貸款學生在____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爲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覈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爲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爲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戶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__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爲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__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爲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__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爲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__違約責任

丁__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__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貸款學生18位身份證號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__

學院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攻讀專業:__________級+專業全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隨時聯繫到學生的號碼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學生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監護人完整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

甲方母親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身份證上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完整的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的工作單位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大學

貸款借款合同 篇20

借款人(甲方):(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經辦銀行)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 (小寫)¥ 元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定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爲____ %。

實際發放貸款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____%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爲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____日(含____日起);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爲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學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爲: , 賬戶號爲: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二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____年,學費人民幣年,學費人民幣____年,學費人民幣 年,學費人民幣 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爲準,實際還款日以《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日期爲準。《借款借據》和《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 甲方畢業離校 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申請繼續攻讀其他學位的借款學生,還應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爲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付息的集體起始日期以還款協議爲準)。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

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本息,賬戶名爲: 張三(學生帳號名) ,賬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在中國銀行辦理的存摺帳號) 。

二、甲方因賬戶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戶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劃扣,否則造成乙方劃扣失敗時,乙方將視爲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本合同的第八條至第十七條因沒有填寫內容,故在此省略,具體內容請參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以下內容請貸款學生如實填寫)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   通訊地址: 應爲目前通訊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聯繫電話:(宿舍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21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爲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_年 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22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貸款

第三章還款

第四章貸款擔保

第五章保險

第六章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九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章特別簽訂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簽訂合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當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第二章貸款

第四條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於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第三章還款

第九條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即甲方委託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摺賬戶之一。採取委託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並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託書》、約定新賬戶啓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二、櫃面還款方式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併交納。

第十三條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覈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覈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並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後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餘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並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根據貸款餘額、剩餘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第四章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爲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

第十七條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抵押關係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抵押終止後,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願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爲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後的追認。第五章保險

第三十條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後,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託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

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並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用於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第六章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諮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並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後,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後,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並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諮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爲,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並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第七章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徵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並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佔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採用,而不併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

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並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爲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第九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六十一條。

第四十五條合同文本份數

見本合同第六十二條。第十章特別簽訂條款

第四十六條對第四條的約定

本借款用於購買。

第四十七條對第五條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小寫:元)。

第四十八條對第六條的約定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共計(大寫)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甲方所指定並經乙方認可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條對第七條的約定

貸款月利率爲‰,以乙方實際劃款當日國家法定利率爲準。

第五十條對第八條的約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稱:,賬號:。

第五十一條對第十條的約定

甲方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總期數爲期。

第五十二條對第十一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確認的第種還款方法。

在當前利率水平下,若採用第一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爲人民幣元;若採用第二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利息逐月結算還清。

借款期內,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規定相應調整每月還款額。

第五十三條對第十二條的約定

甲、乙

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的第種還款方式。

第五十四條對第十七條的約定

甲方借款所購買並作爲抵押物的住房具體內容如下:

房地產坐落地號抵押房地產評估總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來源《國有土地使用證》號抵押土地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房屋現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共有權證》號共有房屋面積(平方米)共有權人及其共有權份額.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人《北京市內(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號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人身份證號保證人抵押權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證號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號借款人貸款金額(元)貸款用途抵押率(%)本次:累計: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條對第十九條的約定

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用於抵押。

共有人:(簽字)(蓋章)

共有人:(簽字)(蓋章)

第五十六條對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條對第三十條第三款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條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約定

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五十九條對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約定

逾期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六十條對第三十九條的約定

由於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每日萬分之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對第四十四條的約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條對第四十五條的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處)

介紹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學生所在院系負責人)

見證人(丁方):___________(本科生的輔導員、研究生的導師)

爲了解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繳費數額超過國家助學貸款限額的資金來源問題,學校集中代理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然後部分貼息轉貸給學生。

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理申請商業助學貸款,經丙方審覈介紹、丁方證明,乙方同意爲甲方代理併發放商業貸款。爲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參照《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借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本合同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 ,借款金額僅限於甲方向乙方繳納學費或培養費、住宿費以及代收費。借款期限共______月,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計算貸款利息期限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爲準,《____________大學代辦商業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代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借款利率與利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本合同簽訂時銀行商業貸款年利率爲______%,在合同約定貸款期限內的利息,由乙方貼息______%,甲方支付______%,實際結算年利率爲______%。

3.借款償還

甲方必須嚴格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期,但最遲不得超過畢業(含退學、轉學)離校時間。甲方必須將貸款本息還清後,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4.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未歸還貸款本息,貸款利息將按實際貸款時間的利率檔次作相應調整,並全額由甲方承擔。

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及時辦妥貸款,應通知有關部門准予甲方辦理註冊等手續。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丙方和丁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催還,並配合乙方採取相應措施。

5.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負責人簽字、公章)_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貸款借款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____(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的情況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六項的情況時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賬戶中扣收。

七、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

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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