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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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

抵押權人: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精選20篇)

抵押人::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甲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區_街_號_棟_單元_層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產權證號:_,土地使用權證號: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抵押期限爲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利息_‰,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

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

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2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甲方)

聯繫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聯繫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爲準。

第二條?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爲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爲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餘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爲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爲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_____費、_____、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爲。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爲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_____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爲/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託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3

借款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_____

(二)借款用途:_____

(三)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

(四)貸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_____

(六)還款方式:_____

第二條 抵押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後價______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範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後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範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爲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後,於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鑑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4

甲方:_____ (債權人)

乙方:_____ (債務人)

丙方:_____ (擔保人)

經甲,乙,丙平等協商,一致同意,關於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擔保。爲此,,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還款內容

1、甲方出資方式:_____

2、借款利率:_____

3、返還方式:_____

第二條 甲方將委______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認同所支付的款項即爲甲方的借款。乙方將在收到該款項後,向甲方出具借條。

第三條 借款人乙方義務,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的資金來源。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甲乙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償還。這些費用還包括評估,拍賣,律師代理費,因調查取證而支出的費用,因產權轉移而產生的費用,稅率及其它費用。

第四條 擔保人丙自願對該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1、保證範圍及方式

a、本合同保證範圍爲乙方根據借款合同應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幣種/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及借款利息並由此產生的顧問費,損害賠償金和評估,拍賣,律師代理等爲實現主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b、本保證條款項下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保證人應在收到出借人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貨幣,金額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償責任

2、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的保證期間爲主合同債務履行之日起______年。

3、保證的連續性:保證人在本保證條款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其效力持續到借款人償清全部債務爲止。

4、擔保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第五條 保證人的承諾:

1、保證條款是獨立的,絕對的,如果本保證條款所保證的主合同依法被宣佈無效或部分無效,本保證條款並不因此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本保證條款下的全部連帶保證責任。

2、只要不增加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範圍和變更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並不會因爲借款人乙與出借人甲作爲對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補充或因借款人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3、賠償:保證人不可撤銷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爲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均將成爲保證人對出借人的一項獨立的,見索即付的債務。

第六條 其他約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額的______%承擔違約金;本合同爲不可撤銷的。若有不可協商的爭議,雙方和擔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擔保合同一項式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籤(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_____ 擔保人(丙):_____

籤(章)字 籤(章)字

借款人(乙):_____ 見證人:_____

籤(章)字 籤(章)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5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貸款金額(大寫)

(四)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抵押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後價值 萬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範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後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範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爲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後,於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鑑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7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 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8

借款人: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編:_____

貸款人: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編:_____

抵押人: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編: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爲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______月利率×〔1+______月利率〕(上標)還款______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1+______月利率〕(上標)還款______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______月利率

貸款______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爲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爲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蓋章)貸款人: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人: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印章)

抵押人:_____(蓋章)

抵押人:_____(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9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經辦人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0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爲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爲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爲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爲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爲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爲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爲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爲;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3、 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爲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爲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爲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 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各執一份。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1

個人借款擔保人(甲方)

_________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爲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

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範圍爲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的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爲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2

債權人_x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x簡稱乙方。

茲爲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x與甲方間已於__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債權人:_x

住址: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連帶保證人:_x

住址: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

__年x月x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3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丙方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__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__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__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_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爲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6

甲方: (債權人)

乙方: (債務人)

丙方: (擔保人)

經甲,乙,丙平等協商,一致同意,關於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擔保。爲此,,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還款內容

1,甲方出資方式:

2, 借款利率:

3, 返還方式:

第二條 甲方將委託 侯健勇 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認同所支付的款項即爲甲方的借款。乙方將在收到該款項後,向甲方出具借條。

第三條 借款人乙方義務,責任

1,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的資金來源。

2,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甲乙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償還。這些費用還包括評估,拍賣,律師代理費,因調查取證而支出的費用,因產權轉移而產生的費用,稅率及其它費用。

第四條 擔保人丙自願對該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1, 保證範圍及方式

a,本合同保證範圍爲乙方根據借款合同應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幣種/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及借款利息並由此產生的顧問費,損害賠償金和評估,拍賣,律師代理等爲實現主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b,本保證條款項下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保證人應在收到出借人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貨幣,金額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償責任

2, 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的保證期間爲主合同債務履行之日起一年。

3, 保證的連續性:保證人在本保證條款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其效力持續到借款人償清全部債務爲止。

4, 擔保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第五條 保證人的承諾:

1, 保證條款是獨立的,絕對的,如果本保證條款所保證的主合同依法被宣佈無效或部分無效,本保證條款並不因此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本保證條款下的全部連帶保證責任。

2, 只要不增加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範圍和變更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並不會因爲借款人乙與出借人甲作爲對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補充或因借款人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3, 賠償:保證人不可撤銷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爲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均將成爲保證人對出借人的一項獨立的,見索即付的債務。

第六條 其他約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額的2‰承擔違約金;本合同爲不可撤銷的。若有不可協商的爭議,雙方和擔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擔保合同一項式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籤(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 擔保人(丙):

籤(章)字 籤(章)字

借款人(乙): 見證人:

籤(章)字 籤(章)字:

年月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7

個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借款人因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______年______個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________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爲準。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金額 :________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爲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爲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爲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XX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_____________ 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XX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XX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爲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19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見本合同 第十八條。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爲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爲,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39;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 一、二款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險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 第一受益人爲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投保的財產如發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或延長投保期手續,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賬戶中直接扣劃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 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爲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纔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 費用由乙方承擔。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爲,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 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 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爲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見本合同 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 關於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編碼: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 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爲此簽定了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 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私人單元房抵押擔保借款協議 篇20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爲(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爲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爲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爲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爲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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