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抵押合同(通用21篇)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神木縣單家灘村公路西側的三層獨院一套(小產權)。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705280元,每月還乙方銀行本息壹萬捌仟伍佰陸拾元整人民幣,共計叄拾捌個月還清。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六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2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爲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爲一年,即自_____起,至___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爲2分,一年利息爲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爲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3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四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七條、主合同期滿,如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於本合同生效後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第九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債務或者發生甲乙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
第十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身份證:
乙方(簽章):身份證: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4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年月日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5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協議約定。 乙方願爲協議的履行提供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協議約定的債權,數額爲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 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房產作爲乙方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乙方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乙方配合甲方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乙方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6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將位於包頭市萬水泉民馨家園 區 號樓 單元 號的房屋有償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於包頭市萬水泉鎮民馨家園區 號樓 單元 號(房屋產權證未辦理,住房面積爲 平方米,)甲乙雙方對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確認,且無異議。
二、該房屋抵押價格爲 (小寫: )
乙方於簽訂本協議之日將抵押費全部付清,同時甲方將上述房屋及相關票據原件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房屋所有權證及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所抵押房屋產權清晰,無任何產權糾紛,無抵押擔保記錄。房屋交付前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有違約,違約方須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和違約時房屋現行價的100%的違約金。
六、房屋風險責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轉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指紋)
抵押方簽字(指紋)
乙方簽字(指紋)
保證人簽字(指紋)
證明人簽字(指紋)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7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與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爲(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爲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 (大寫)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爲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甲方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爲防止保險中斷,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權益屬甲方。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價款償還借款本息還有餘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8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爲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並願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9
(抵押登記專用)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爲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並願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主債權和房屋最高額抵押合同
(最高額抵押登記專用)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爲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並願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0
【案情簡介】
20xx年2月6日,楊乙出具借條向楊甲借款80000元,借條上載明:“今借到楊甲現金80000。00元正,大寫捌萬元正。利息按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3倍計算給付。借款人用楊丙的四列三間一樓一底磚混結構平房(房權地字200900002號)作抵押。擔保人:楊丙 借款人:楊乙20xx年2月6日”。借款後,未到有關機關或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楊甲後因急需資金週轉,多次向楊乙催收未果,故釀成訴訟。
【意見分歧】
本案在處理中,對借款人用第三人的房屋作抵押,借款人與擔保人均在借條上簽字,其將房屋作抵押寫入借款合同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和第九十三條“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的規定,系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中的抵押合同。但對抵押權是否設立以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問題存在以下四種不同意見:
第二種意見認爲,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從合同已成就,因未辦理抵押登記,其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後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爲,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其理由是:1、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願簽訂,借款合同合法並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該抵押合同在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即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後,未到法律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於“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爲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的規定,其從合同(即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無效,楊丙在借條上的簽名擔保行爲,當然不能視其不存在,爲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楊丙在借條後擔保人處的簽名行爲,視作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處理。即判令楊乙、楊丙對楊甲的借款本、息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種意見認爲,該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該抵押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但該抵押行爲(即抵押權)並未成立。其理由是:1、根據物權法原理,以發生物權變動爲目的的原因行爲在設立抵押權的情形中,應該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以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斷,即抵押權自合法成立之時生效。本案當事人訂立的抵押行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而未進行登記,其對房屋的抵押權不成立,更談不上抵押權的效力問題。2、抵押權是否成立生效,與抵押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兩碼事,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本案當事人之間在自願的基礎上已簽訂了抵押合同,只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而已,但該抵押合同應屬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四種意見認爲,該案件中用農村房屋抵押的約定系從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即成立,因其約定用農村房屋抵押的行爲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依照《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無效擔保合同賠償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理。其理由是:1、本案中,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當事人自願簽訂,借款合同(主合同)合法並生效,根據合同法合同訂立理論,從合同訂立形式要件上看,該抵押合同已成立。2、當事人訂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即楊丙的農村房屋,其土地系集體所有,未經批准,屬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當事人之間因此簽訂的抵押合同,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的規定,該抵押合同無效。3、該抵押合同簽訂後,未按法律規定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手續,案件當事人楊甲、楊乙、楊丙均存在過錯,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評析】
筆者贊同第四種意見,主要原因在於:
第一、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採用法定公示的方式是登記主義。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至第三項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根據物權法理論,物權的公示方式主要分爲佔有和登記兩種,動產採用的是佔有方式,由於抵押權的設立並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則不動產只能採用登記形式。
第二、我國對不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採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原則。
我國根據各國通例和不動產所具有的特徵,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登記採取的是登記成立主義,並非登記對抗主義。依照登記成立主義原則,不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發生效力,即抵押權不生效。
第三、對抵押物進行登記,並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而只是作爲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抵押權成立的必要要件。
對不動產及不動產物權設定抵押進行登記,能夠發生物權變動效果。而抵押合同的生效則只能發生債權上的效果,兩者截然不同,不能理解爲抵押合同生效後抵押權就必然生效。總之,只有進行抵押登記,才能使抵押權成立並生效。
第四、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標的,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若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該抵押合同無效。
第五、抵押合同無效後,當事人均無過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的規定來處理。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覈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_____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公司車輛的正常運行,發生故障時能得到及時、快捷、有效的維修,經甲、乙雙方共同磋商後,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甲、乙雙方)
一、甲方提供車輛維修地和水、電必要的條件,水、電費用有乙方負責支付。
二、甲方經對乙方綜合技能考評合格後,每月支付給乙方公司車輛維修費用叄仟元整,支付時間次月10日前。
三、乙方必須24小時待命在鳳凰山停車場維修點內,有事外出時,需向公司安全科領導請假。
四、乙方對甲方故障車輛必須第一時間進行維修,所需配件全部安進價,不得加任何費用,一旦發現按此配件5倍罰款。
五、乙方對公司掛靠車輛的維修,要本着公平、透明、薄利的原則,及時、有效地維修出現的故障,費用有車主或駕駛員自行支付。
六、乙方所需維修設備,有乙方自行購置,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公司安全科領導的管理。不得帶情緒工作或謾罵領導,不服從管理的甲方可隨時終止協議。
八、乙方在維修過程中,造成任何事故,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涉。
九、乙方應交甲方承包押金6000元。
十、乙方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維修場地乾淨整潔。
此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碼:
爲確保 年 月 日乙方與債務人 簽訂的《 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編號: )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
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用作抵押的房產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 路 街(巷、裏) 座 號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地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 。甲方將房地產抵押給乙方時,該房產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共作價爲: 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標的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履行債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率 ﹪。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
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當事人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抵押房地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及無重複抵押等情況。
2、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房地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3、抵押人保證辦理本次抵押事宜已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第五條:抵押期間內,甲方佔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甲方的行爲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爲履行債務的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以彌補不足。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爲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予與賠償。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出租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七條:甲方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況,給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物: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能清償債務的;
(二)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爲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處理抵押財產所得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上述所得價款償還債務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機關主管機關頒發他項權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抵押登記主管機關存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3
哈房抵字第號
房地產抵押合同
哈爾濱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監製
說明
一、本合同只作爲房地產抵押擔保使用。
二、本合同必須用鋼筆、炭素筆或毛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即是債權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金額大寫樣式: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簽訂一方或雙方系自然人,則“法定代表人”處可空缺。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4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整。
2.借款期限:時間爲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_室的樓房_____套,面積爲_____平方米,房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該抵押物歸甲方所有,用於抵償借款金額,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爲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5
貸款方:中國________ 銀行____ 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 證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爲進行____ 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____ 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爲月息千分之____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6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爲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抵押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爲甲方經商急需現金故將自己所居住房屋,現在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渾江區板石鎮金英村委會轄區的房屋院落(共計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屬物抵押給乙方,如果逾期償還此借款將所抵押房屋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頂給乙方。該房屋始建於年,房屋結構爲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爲: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爲:米、寬度爲米,面積共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抵頂,附屬物包括:房屋後兩分的菜園一塊,房屋前後的所有果樹,房屋後的菜地及其後山的一塊耕田一併抵頂。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抵押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屋抵押價款保持不變。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該房屋抵押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抵押價款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合計總抵押款爲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小寫:)爲房屋實際價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借給甲方此款。
甲方應在取得借款時將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重複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及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全部交付給乙方做抵押。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甲方在應收到該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償還借款的違約責任。
對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將全部抵押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並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抵押,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任何糾紛
有關重複抵押債務、稅、費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辦妥。抵押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委會仲裁。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期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地址)
村代表意見: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8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爲擔保丙方所欠債務,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了確保(抵押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於 年 月 日已達成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爲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於區路號號樓單元室,房產證編號爲_____京權證朝私字第號房產(以下簡稱爲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九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管理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撤銷:甲方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三條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四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爲。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爲處理此違約行爲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五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自願向公證機關申請賦予本合同以強制執行效力,抵押人同意在主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主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以及發生主合同約定的貸款人(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徑直根據公證機構出具的執行證書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抵押物的強制執行。本條款優先於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條款。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9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甲方(簽章):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時間: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20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月起至_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籤合同日期:_________
籤合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21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爲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幣貸款。
房屋抵押合同是什麼:
1、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爲標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標的物不能轉移地點,地理位置和門牌號確定,房屋爲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佔有和使用;
2、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要件合同,房屋抵押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雙方必須到房管部門爲理登記手續;
3、房屋抵押合同是一個從合同,是爲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而設立的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其從合同(抵押合同)也不存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4、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所有人不能出租、轉讓該房屋;
5、房屋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6、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經登記即生效的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普通的爲清償債務而設立的抵押,一種是房地產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