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17篇)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五穀”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符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經營場所、符合特許人標準要求的場地。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
第十一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爲空白市暢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二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由五穀公司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四條.五穀公司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五穀”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十六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十七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十八條.五穀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十九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受許人年度銷售產品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銷售產品數量爲基數,以產品形式給予返利。
第二十一條.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0-100噸銷售量0
100-200噸(含100噸)銷售量1噸
200-300噸(含200噸)銷售量3噸
300-400噸(含300噸)銷售量6噸
400-500噸(含400噸)銷售量8噸
500噸以上(含500噸)銷售量10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爲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五穀公司,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 許 人: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有限公司 受 許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本細則簽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範圍內從事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的經營,並授予其五穀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並可使用“五穀”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爲一年。
年月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2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爲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覈,同意乙方成爲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爲“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爲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爲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爲人民幣 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爲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爲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爲乙方代爲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爲: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爲乙方代爲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爲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覈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爲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爲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爲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爲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僞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爲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爲。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覈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佈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爲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3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5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擡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爲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爲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爲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並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並將其相關的複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爲“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範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並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後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爲: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係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並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爲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爲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於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後,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託:乙方委託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覈,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爲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髮展規劃、人力資源配製、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後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後,可享受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後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製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採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叄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爲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並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後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爲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爲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爲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爲解除合同後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8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第四章?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第五章?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第六章?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第七章?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第九章?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第十章?供熱價格
第十一章?供熱安全
第十二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三章?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第十五章?供熱質量和服務
第十六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章?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第十八章?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協議的變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101?爲規範?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和?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10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_____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_____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並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_____,收取合理費用。
702?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_____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供熱價格
1001?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供熱安全
1101?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_____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_____、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法律責任
1801?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協議的變更
1901?協議的變更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爲: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爲年。 3. 爲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爲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複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爲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爲: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爲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爲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爲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爲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爲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爲,否則視爲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覈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爲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爲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 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 (一)至 (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月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XX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用設備與物品 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採購。 加盟店向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X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採購,不得向其他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實行“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按照總部規定的39;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____月,將上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總部推薦的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 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 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 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 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________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________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 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 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 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 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爲: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爲年。 3. 爲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爲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複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爲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 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爲: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爲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爲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爲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爲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爲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爲,否則視爲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覈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爲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爲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人: 受許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爲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爲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爲了尊重客戶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爲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爲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爲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爲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爲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祕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爲何,均視爲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衆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衆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爲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爲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爲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爲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爲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爲。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衆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爲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爲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爲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爲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爲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爲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爲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爲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爲: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爲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爲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爲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範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爲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爲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衆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1、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 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 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 公司標誌。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第一條爲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爲《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_________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_________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__________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託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並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於_______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於_____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於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並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_____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其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爲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託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託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爲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萬 回款額零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爲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細則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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