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作經營合同(精選31篇)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築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後,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後付清。
4、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後,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稅費(國稅、地稅)、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稅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項目,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持。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後,併發放裝修許可證後,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電話:
甲方有商鋪一處,位於東富商場負一層22號,建築面積21.91平方米。 經雙方協商特簽定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出租金額: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承擔暖氣費和物業費,乙方承擔其他一切經營所需費用。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出租、外兌,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租金,如發現違約,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五、在合同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乙方租金和抵押金。
六、甲方收取乙方抵押金20xx元,到期如無欠費等全部返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上條款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 ;面積: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爲: 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爲: 元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賬戶:開戶名 ,
開戶銀行 ,賬號 。
銀行賬戶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戶變更,應在變更後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爲商戶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爲,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爲商戶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爲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爲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爲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4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0795——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商貿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編號: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商鋪共同達成市場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商鋪,第層建築面積爲二層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按現狀交於乙方租賃及管理。
第二條,雙方合作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爲日至月自行來承擔,如到期負責人變更爲甲方指定的人時,工商局登記的費用按票面金額由甲方承擔。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的認可(目前定位爲: )。 在經營管理期間由甲方提供一間商鋪爲市場招商及管理辦公室,乙方承諾在一年之內將該商鋪打造成爲專業市場,在二個月、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內各租出四分之一,即在五個月內所有商鋪全部租出。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協議期內市場招商的沭陽圖文臺廣告費(方案提前報甲方同意後每年萬內)由甲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將每年整體實際收到租金的 %作爲對乙方招商及管理的回報獎勵給乙方。如乙方沒有按約定時間招滿客戶數量及客戶沒有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市場的公共設施配套在萬元內由乙方提供方案報甲方認可後實施,費用在收取的房租中由甲方承擔優先支付。
市場的租金暫定爲一層萬每年,二層爲開招商,招商優惠政策(5間6個月、5間12個月、5間18個月共15間商鋪的免租期)由乙方向甲方申報,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商鋪租賃合同交甲方簽字備案後生效,沒有經過甲方認可的視爲乙方單方行爲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7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爲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覈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僞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爲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兌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兌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爲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爲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8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現就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牆面須報甲方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交納給甲方,作爲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於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只交納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計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剩下部分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銀行的商鋪爲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銀行承擔,剩餘一、二、三層總面積爲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爲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於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後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五、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有幾個人合夥就寫幾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約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爲憑證備查。
第四條、收益分配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每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第五條、不可抗力
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爲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第六條、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____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民法典相關規定,就合作經營髮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經營項目
合作範圍爲美髮美容,雙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
第二條合作分工
二人共同擁有對美髮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三條合作方式
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爲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爲______萬元,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方出資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前將______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爲現金交付。
第四條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人甲方佔______%的股份,合夥人乙方佔______%的股份。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______%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六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2、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______號爲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3、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爲,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合作公司的名稱爲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_____經營,統一覈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爲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爲___元,其中:現金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匯出,作爲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爲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乙方作爲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爲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爲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爲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爲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董事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_____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爲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_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覈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覈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_____、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覈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納稅與_____
第三十四條?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的各項_____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特區的_____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_____別、_____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_____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文字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爲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本合同於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通過友好協商, 同意在市合作經營。爲保證合作經營正常運營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經營單位
3、合作單位名稱: 品牌實木傢俱專賣店(以下簡稱:專賣店)。
4、專賣店地址:市區路10號柏圖傢俱商場三樓。
第四章 經營目標、範圍和規模
5、合作經營的目標: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在經營產品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拓展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專賣店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合作經營範圍:專賣店主要開展品牌實木傢俱代理銷售等有關業務。
7、經營規模: 專賣店屬於貿易企業,以資本和市場決定經營規模。隨着業務發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況下,經營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專賣店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
8、專賣店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三十三萬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爲人民幣出資。甲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如果因經營需要增加投資,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資。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共同協商確定:甲方佔有1/3股份,乙方佔有1/3股份,丙方佔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轉讓其股權時,須經其他兩位合作人同意,其他兩位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後,全體合夥人應按各人所持有股份從新調整職責。
11、新加入的合夥人應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按股權比例與原合作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責任、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經營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
13、利潤分配:每月的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按月提取工資、獎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利潤,留取20%作爲發展基金,其餘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每三個月分配一次。因經營需要產生借款(一萬元以上借款需經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因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分擔。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職責
14、甲、乙、丙三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乙方職責:乙方爲合作經營工作具體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經營貨品;④管理專賣店日常經費開支。
甲方、丙方職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配合專賣店日常經營等。
15、專賣店的員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16、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訂,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17、主持專賣店工作的合夥人必須每個月向其他合夥人通報專賣店的經營情況,包括管理、銷售、財務等情況。
18、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賣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經營的活動,專賣店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
19、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三方同意通過。
第八章 勞動報酬和獎金
20、乙方每月從專賣店經費中領取----千元作爲管理勞動報酬(包括聘請職員的工資)。
21、顧客主動上門採購傢俱,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10%作爲乙方及職員的勞動獎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紹的客戶,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20%作爲介紹人的獎金。
第九章 稅務、財務、審計
23、專賣店的會計年度從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24、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丙三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5、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26、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28、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於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寧市簽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爲壹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33、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 編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註冊,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XX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爲杭州XX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爲。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區內。 編碼:310032。
第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及售後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覆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爲人民幣萬元,並以此爲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佔%;乙方萬元,佔%。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爲出資: 甲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 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 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 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條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爲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
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 對於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 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託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 爲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並辦理商標註冊手續。合資期滿後,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採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爲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 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________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 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後,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三十七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准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 公司(印X) 乙方: 公司(印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爲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並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經營林地面積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於 範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爲 ,四至範圍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爲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爲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於合同簽訂後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採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爲 元/千克,由乙方在採摘結束後於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並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採摘或採摘數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爲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甲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甲方所有;
3、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並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後,可摘取成熟果實;
6、收取屬於甲方的合作收益,電費按村裏給合作社(或村民)的價格按實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使用和佔用其承包的漿果林地;
4、幫助乙方解決在合同期內林業生產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糾紛。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設好已規劃的管理房,在當年5月底前建設好三座集水池。負責清欠合作之前發生的工資、費用和合作以後經濟植物的管護;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設施的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管理權、產品的處臵權和收益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徵用、佔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受益;
6、可以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據需要在通過規劃審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數量的經營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義務
1、維護承包林地的林果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適度養殖以取得有機肥,搞好水土保持,促進地力提升;
2、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3、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條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處臵 合同期滿,林地所存漿果林由甲方進行管理或處臵。如繼續漿果生產,所產漿果必須全部由乙方收購,甲方不得出售給第三方。雙方約定,將來漿果的收購價格按國家當年晚粳谷收購指導價的1.5倍進行計算。其他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爲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方可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以乙方相關項目公司註冊資本金作爲違約標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以標的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費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作爲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鑑證方留存 份。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鑑證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爲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爲叄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爲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週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佣金的具體標準,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爲乙方加盟甲方《網》的會費,又作爲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佣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章程》及《網》公佈的39;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19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日 月
受託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
第一期投資爲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
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果品批發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項目爲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2
合夥人:甲方,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 合夥人: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現住地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爲 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 ),乙出資 元(大寫:),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 %、乙佔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蓋章)合夥人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3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爲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爲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爲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爲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僞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僞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僞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爲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爲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爲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爲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爲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爲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爲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爲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爲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說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 Model)專利。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4
合夥方(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______。
2、合作地區:______。
三、工商、稅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
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說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______合夥方(二):______合夥方(二):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5
甲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於甲方內,並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
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
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
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三條:甲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出資完畢。
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
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
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
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稅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6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 地址: 鑑於甲乙雙方欲共同經營 項目,爲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作項目:
1、項目內容:雙方共同承包經營商場經營 項目。
2、項目資金:承包租賃保證金及項目經營流動資金共需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成立後,雙方就該項目成立項目部,該項目部以甲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2、項目部設項目經理,該項目相關經營管理活動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決定。
3、項目經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換,但應徵得乙方同意。
4、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三、 項目經理職權 項目部經理是該項目的全權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該項目的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該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訂該項目部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制訂該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該項目部的具體規章制度;
6、決定該項目部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管理人員;
四、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項目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匯入 銀行賬戶。
2、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就經營育秀商場1-3層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保證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3、對外需以甲方名義辦理該項目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手續及對外簽署合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4、與本項目有關的一切對外合同和文件需經項目經理 簽字後甲方方可蓋章。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項目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匯入 銀行賬戶。
2、查閱項目部對內、對外發生的相關文件及會計賬簿,監督項目經營管理。
3、保守與該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
五、 債權債務分擔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該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經營該項目與第三人產生爭議的,甲方應積極解決。爭議和糾紛無法解決而引發訴訟仲裁的,應由甲方以當事人的身份參加,相關費用由項目部負擔。
六、 收益分配
1、項目部每____月對項目收益情況進行一次覈算,並以此確定該期項目收益,在此基礎上,再按照雙方投資比例對收益進行分配;甲方承諾:乙方每次分得的收益不少於 元人民幣,並以自身財產作爲擔保。
2、上述收益分配應以乙方履行出資義務並依照本合同第五條承擔相關債權債務爲前提。
七、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一________年。
八、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但尚未達到解除本合同條件時,違約方每次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約達到解除本合同條件,但守約方選擇不解除本合同時,違約方除應及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規定外,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不涉及履行期限的,違約方每次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須按守約方所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
九、 合同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出該項目:
1、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更換、解聘項目經理。
2、甲方或甲方股東無正當理由干涉項目經理對該項目的經營管理。
二)本合同解除後,除違約方應當依約承擔違約責任外,對於各方在項目中的投資,守約方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解決:
1、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2、守約方按照違約方在該項目的全部投資作價收購違約方在該項目的一切權益。
3、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全部投資爲作價收購守約方在該項目的`一切權益。
十、 文件送達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通知等)均應由送達方與被送達方互相簽收。
2、不具備互相簽收的條件或一方拒絕簽收的,文件應通過特快專遞或傳真方式發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但正式法律文件必須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送。
3、以特快專遞方式,應發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以接受方簽收日爲通知到達時間。任何一方的住所地發生變更的,應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合同當事人,否則發送給原地址即視爲已送達。 十
一、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均必須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對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3、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守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 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 的名字掛靠在公路運輸公司的 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 萬元(大寫 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 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 年 月 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以前將 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 年 月 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 年 月, 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爲該車總價的10%。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管理規定,爲了更好的服務於廣大患者,方便患者治療、用藥需求,甲乙雙方經協商由乙方成立《___自費藥房》在甲方院內經營。甲方同意爲乙方解決經營場地及相關院內的協調問題。雙方協議如下:
一、合作原則
第一條、藥店成立後堅持資產歸屬不變、藥店功能不變。
第二條、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經營期間除原有資產保值外,乙方新投資的形成的資產一律歸乙方所有。
二、合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經營品種是爲滿足患者需求的藥品,主要包括醫院自費藥品,如外企腫瘤藥品、血液製品、新上市的藥品,其他非自費藥品根據實際情況和醫院協商而定。
第二條、乙方有權根據患者需要經營品種,乙方如經營醫院首營品種需要經過甲方藥劑部同意,並通過甲方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委員會討論批准。
第三條、___自費藥房以接收現金處方爲主。
第四條、經營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銷售藥品的品種、質量、其他經營情況等進行覈對檢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簽訂合作期限爲__年。從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滿如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四、費用交納:
乙方每月___日之前向甲方交納上月管理費,甲方收到管理費後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正式發票。
五、甲方責任:
第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經營用場地_使用面積___平方米以上,以保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第二條、甲方提供水、電、暖、網絡、電話線等必須的配套設備。保證藥店的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第三條、甲方負責乙方店堂的安全工作,派保衛科定時巡視。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店堂外的日常清潔和物業管理。
第五條、甲方根據醫院的品種結構提出可行的備貨計劃,乙方按照計劃進行協調供貨,並將計劃的可行性及時通知甲方。
第六條、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檢查及監督指導工作,保證經營工作的順暢進行。
第七條、甲方支持乙方的合法經營,發現違章經營有權提出批評直至強制停止營業,並且不承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甲方負責提供一名處方審覈員,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責任:
第一條、乙方負責藥店經營資質申報工作及前期的準備工作。
第二條、乙方負責藥店經營用設施設備的購置。
第三條、乙方負責相關設施設備的安裝及調試工作,負責對系統使用的指導及培訓工作。
第四條、乙方負責藥品的採購、付款及日常銷售的收款等相關工作。
第五條、乙方負責保障產品結構優化及強大的售後服務保障體系。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的監管下必須從合法的採購渠道購進藥品,以保證雙方的共同利益。
第七條、乙方負責藥店經營品種的配送工作,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保證配送藥品的準確性及合法性。若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瑕疵造成患者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在承擔賠償義務後,可以自行向其它責任方追償或主張權利。
第八條、乙方負責藥店正常經營用辦公用品的配置及管理工作。
第九條、乙方負責駐店執業藥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每年繼續教育的培訓教育費用。
第十條、乙方負責店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指導店員做好日常經營工作。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提供一名執業藥師,負責藥店的質量管理和日常的處方審覈監督等工作。同時,乙方需承擔該執業藥師工資和獎金,並保證其在藥店經營時間內在職在崗,確保藥店的正常經營。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___自費藥房》經營必須遵守藥監、工商、稅務、物價、醫保等部門的法規,並承擔全部責任。經營藥物品種需符合甲方提供的品種結構。乙方獨立承擔稅費、人工費等其他各項費用支出。乙方的銷售收入如何分配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乙方未按協議約定交納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應交管理費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元整。
第十四條、非因甲方原因,在乙方經營期間,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或藥店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和一切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
七、協議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一條、對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合作雙方法人代表簽署書面協議,並加蓋公章,方爲有效。
第二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對藥店進行清算。
第三條、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訟。
八、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協議規定的各方責任和義務,絕對保證醫療安全。
第二條、因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藥店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如果在營運過程中發現新的問題,雙方應協商並及時修訂補充協議。
協議由雙方負責保管、傳達,請勿複印、外傳;此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3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二)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_____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______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一份____________頁,各合夥人各執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 篇31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_____層_____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與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爲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商鋪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爲人民幣_____元,總計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並在租賃期間擁有該商鋪的經營使用權。
第四條乙方負責繳納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經營中所使用的電費和水費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統一收取。
第五條本條款第三,四條規定乙方所應交納費用,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繳納,否則每天按所需繳納金額的5%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商鋪租金每年調整一次,後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遞增_____。
第七條甲方應於_____年月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裝修方案呈x物業管理部門報批,須按照x對商業街的整體形象要求。
第八條訂立本條款時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爲商鋪使用保證金。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第九條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非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按時交回商鋪,並保證商場及其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除外),同時應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行爲;
3:甲方的《租賃許可證》失效。
發生以上三種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商場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商場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因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種費用達標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商場用途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場或設施嚴重損壞的;
5: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進行裝修;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商場轉租給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商場,乙方預付款項有節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十六條因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商場_____個月以上;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3: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商場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商
場,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大寫)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商場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商場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商場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_____日內遷離出租商場,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商場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九條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爲: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轉租商場面積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頁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分,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任選一種,並在□上打“?”。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本合同約定條款,均須雙方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