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承包經營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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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通用13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 _________,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 _________,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寧市家飾材料市場鋪面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鋪面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鋪面位於南寧市快速環道南寧市家飾市場內,編號爲F8-1-2共1個開間。

2、乙方承包甲方鋪面的總建築面積爲:55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滿交還該鋪面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供雙方驗收後複印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發承包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鋪面承包經營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承包期內依法經營,不得從事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業務經營,並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

3、承包租滿,甲方有權收回發包的鋪面,乙方須如期交還。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該鋪面兩年承包金爲人民幣:貳拾陸萬元(每年13萬元)。

2、履約保證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費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承包該鋪面,乙方按配合同規定向甲方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將應付給乙方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按上述規定向甲方交納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萬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後一個月前交納下一年應向甲方交納的承包金13萬元後才能繼續承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包經營期間,甲乙方依法交納相關稅費。

3、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電費。

(2)水費。

(3)衛生管理費。

(4)如果發生政府相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項目但與該房屋租賃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及其使用相關規定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房屋鋪面維修及乙方自行裝修、裝飾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設施設備,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鋪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鋪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如需改變房屋鋪面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忘記到鋪面結構有影響的設備,以及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承包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鋪面的裝修、裝飾全部歸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廣告牌等,應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並報經甲方同意後方或施工安裝,否則造成的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鋪面的轉讓與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該房屋鋪面。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的鋪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該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鋪面結構和室內外裝修,或不服從甲方統。一協調和要求的;

(3)損壞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利用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運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的損害的;

(6)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爲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4、承包期滿,如乙方欲續租,應當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5、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房屋鋪面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當天,將承包房屋鋪面及屬於甲方的附屬設備、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

2、如房東在承包期間收回門面,將退還乙方所剩的租金與全部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 房屋鋪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承包承包金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的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承包的房屋鋪面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所承包的房屋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該房屋鋪面結構或損壞該房屋鋪面的:

(3)損壞承包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改變本合同規定、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因乙方無證經營造成甲方被工間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的。

(6)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爲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2、承包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在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該年度租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給甲方。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壹日應按原日承包的叄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鋪面,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訂立的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地址:

簽約日期:二0一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4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爲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爲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爲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爲 元/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爲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爲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爲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爲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 斗門裏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爲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爲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開開串串香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餐館, 餐館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 位於 市 區 路第 號和第 號門市;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 財產進行清點。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餐館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

5.上述門市房屋的承租權和室內財產屬甲方所有,甲方應同餐館經營權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鑑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壹拾壹萬元整),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 元整);乙方給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門市房屋租金,門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負責向門市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2.承包金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一次性付清。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權。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保證該門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市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改變房屋的本體結構。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所投入的不可移動的設備設施和室內的裝飾裝修,在屆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安全責任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對就餐客戶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來本店的客戶以及本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人身安全

第七條 餐館的轉包與轉讓

在承包期間,乙方無權處置甲方財產,更不得將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編號:

合作方(甲方):_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_路_路交匯處

電話:0795——___x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_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_市_路_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_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商貿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8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爲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爲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爲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爲 元/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爲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爲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爲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爲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發包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常州市承包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洗車、美容、裝潢業務。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爲每年人民幣萬元,乙方全年一次性支付,並付押金元整,到合約期完無異議歸還。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並積極配合協調有助於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2、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房租、水電,稅務,消防,物業管理,員工工資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3、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並交於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承包期滿,是否承包需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如違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承包期間,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且不得銷售年卡。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誠信爲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局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有效,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逾期十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無故停止營業五天以上。

3、承包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之前,擅自專賣,轉租或者轉讓該經營場所,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的權力。

六、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違約責任

1、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爲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城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將民樂園兒童商城商鋪(場地櫃檯)承包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願意承包經營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層

區  號商鋪(場地櫃檯),並遵守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經營,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二條:乙方承諾其所經營商品或服務項目爲

,未經商城書面准許,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項。否則,甲方有權清退其出賣,並不退還其已交費用。

第三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城地櫃檯)費用標準(包括商鋪租金、物業管理)爲 元,(大寫: ),合同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須簽定本合同時付60%的租金,兩個月後付清。

第四條:除上述費用外,乙方還應向商城繳納以下費用:  1 、經營保證金(標準爲每間商鋪20元):用於商戶日常行爲保證,如有發生違法、違反商城制度的行爲,商城有權以此進行處罰;合同期滿,如無上述違禁行爲,保證金全部退還。

2、電費:各戶店內導櫃用電按照實際用電量按規定標準繳納。用本商城指定電,不收任何費用。

3、政府部門針對商戶依法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商城將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統一繳納,晝減少商戶經營負擔,對此,乙方和其他商戶進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調費用另行計算,以實際用量計算所有商戶平攤。

第五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僅爲自身經營使用,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如確因合理事需要轉租、轉讓的,可在經營五個月後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轉讓過戶手續,方可轉讓商鋪。轉租需交納相關費用(標準爲每間商鋪每次1000元),未經商場同意擅自轉讓、轉租商場的,商城有權解除合同清退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六條:爲保住包括乙方商戶本身在內的全體商戶的共同利益,維護商城整體的記好形象,確保商城的良性運營,爲廣大顧客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購物環境,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日常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得違法經營。

2、遵守商城統一經營管理制度和今後商城運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的臨時性管理規定等經營行爲規範。

3、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不經營假冒僞劣產品,不欺詐顧客;遇有消費糾紛應報請商城出面協調處理,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辱罵顧客,更不得支手毆打顧客,否則商城有權清退違規商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4、與其他商戶和平相處,公平競爭,不得詆譭其他商戶,不得欺行霸市;商戶之間遇有糾紛,應請求商城解決或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不得在商城內吵罵甚至打架鬥毆。

5、遵守商城管理規定,愛護公共衛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鋪內衛生,不得隨地亂倒垃圾。

6、按規定時間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關門停業,以免影響到其他商戶的.正常營和商城整體的正常運行。擅自關門停業,給予每日100-200元違約處罰,關門停業3天以上的,商城有權收回商鋪,清退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內動用明火或使用電焊等設備;商戶裝修或上貨需要在夜間加班工作的必須報請商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

8、在自己商鋪範圍內布貨經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或堆放物品。

第七條:甲方義務

1、進行商城統一運行管理,爲乙方提供一個有序、穩定的經營環境;

2、負責商場夜間清場後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應的水、電、暖、衛生保潔、保安等物業服務。

4、爲商城運營進行整體營銷宣傳。

5、統一協調處理商城整體與政府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八條:爲保證商城整體的持續、穩定和良性運營,促進包括乙方在內全體商戶的商品銷售和品牌宣傳,商城將經營性組織開展整體性的營銷活動,乙方須給予以下配合:

1、在統一安排的促銷活動中,服從商城的統一調價、讓利、商品打折等營銷措施,不準任何商戶私自打折、讓利。

2、服從整體營銷活動時間的安排,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

3、服從商城統一組織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銷、宣傳等活動。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條:商城範圍內採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鋪設有地暖管道,爲免遭破壞,乙方須嚴格遵守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破壞地面,包括在地板磚上切、割、鑽孔等一切行爲。否則,商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合同期滿,乙方若願繼續經營,須提前兩個月與商場續簽合同,並交納相應費用等。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涉及有關乙方經營行爲規範事宜等,以商場出臺相關制度、規定及臨  時性通知爲準,其效力與本合同相同,乙方須予遵守。

第十二條:本商城統一經營、統一收費,結算七天一結月底____日至三十____日不出帳。

第十三條: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五條:一樓必須服從本商場統一管理,一樓樓梯口牆體、門口外牆不允許私自做任何廣告,具體由商場統一策劃、指定。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

乙方:  甲方委託人:

甲方委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爲,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爲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裏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爲: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爲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裏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裏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20xx-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爲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裏。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爲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裏)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爲壹年,即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浴池座落於營口市西市區建新裏2號樓,建築面積407.8㎡。房屋質量良好,浴池經營設備良好。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是否繼續承包,提前兩個月交下期三年租金 元,一次交齊,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大寫 ,一次性現金結清。乙方設備押金、月票押金及經營不善導致停業違約補償甲方人民幣貳萬元整。

第四條、乙方負責支付在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煤費、衛生費、各種稅費等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只能用於經營大衆浴池,如改變用途,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終止前自己自行負責收回,甲方不承擔。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後解除承包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經營場所經營權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經營場所進行非法活動,導致營業執照吊銷及停業(需賠償甲方浴池損失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4.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滿後所欠各種費用,由乙方結清。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在承包合同期間,若經營場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盜竊、火災、爆炸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經營者發生所有事故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遇政策性動遷,或其它政府行爲導致合同終止,甲方返還乙方所剩餘承包款,乙方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全額租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訴請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爲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__鎮__村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A10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共計茶園4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臵。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年1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年期間承包款爲每畝每年人民幣500元整。從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10%。

3.乙方應在__年1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500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爲,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1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爲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石柱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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