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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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3篇)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託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自20xx 年 8 月 1日起至20xx 年 7 月 30 日止。

第三條 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 60% 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後,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 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 +修理費+原料成本+稅金 (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酒店的經營管理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係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 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 20xx元

第七條 財務、採購管理

1〃採購管理:乙方負責採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採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託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 時間:一個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 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叄萬元整,並報銷交通費。

3. 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 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後、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並製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合夥人:甲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現住地址: 。

合夥人: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現住地址: 。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爲 元(大寫: ),甲出資 元(大寫: ),乙出資 元(大寫: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 %、乙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字蓋章) 合夥人乙方: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閱讀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並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爲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分別佔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於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三年,自_年 10 月 1 日起,至 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爲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爲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爲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爲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爲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爲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 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承包期限:商定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0__簡單版承包經營合同範本怎麼寫

2、承包費用:從承包開始起第一年每月XX元,第二年每月XX元,從第三年開始,每月XX元。收取方式爲現金。

3、下次承包費用應提前繳納,如遇特殊情況應告知甲方,協商解決。

4、承包範圍:網吧房屋、機器以及開設網吧所需各種證照。

5、甲方網吧現有機器 臺,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以上設備因使用和保養不當造成損壞,乙方要按價賠償。

6、承包期內,乙方負責機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任意更換、變動機器,如有改動須經甲方同意,損壞部分應給予修復或賠償。

8、承包期內,水、電、暖氣費由乙方負責交納。期滿前要交清上述費用。

9、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交納各種經營稅、費,負責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自負,並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乙方不得利用所承包的網吧進行非法活動,或私自轉租、轉借。

11、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城市規劃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此網吧再次轉包。

13、乙方獨立經營,自行承擔經濟及民事責任,因給他人造成損失而給予的賠償,乙方自行負擔。

14、乙方以地處 房產一處作爲本協議的抵押,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情形,自願將此處房產拍賣、變賣或折價給甲方。

15、以上條款雙方要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行爲,違約方要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損失及利息。

16、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即爲協議生效日期,每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爲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註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爲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爲目的。其宗旨爲,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塗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噸,以及其它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負擔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它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覈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貨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爲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爲________年。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給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具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它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39;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定任期年限。正、副總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本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能部門制定的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繫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

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

2.其它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它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________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後,根據年度出口計劃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覈算。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由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____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覈。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其它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例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爲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

第二款情況解散合作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由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此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時,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採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決定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起訴,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它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合作開展

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次合作,各方都以現金進行投資,投資總額爲80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 40 萬元,乙方出資 20萬元,丙方出資20萬元。

第二條 上述出資各方承諾在該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性交付。

第三條 乙方出資的20萬中,其中10萬元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向第三人貸款爲乙方進行先行墊付,該墊付資金爲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乙方應當在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進行償還並且承擔該款項的貸款利息。

第四條 甲方爲乙方墊付的上述10萬元款項,乙方應當在有能力償還的時候及時償還甲方並且該還款不得晚於該合同簽訂後的兩年;如果該合作終止時乙方還沒有還清上述款項,其必須在該合作結束後的一個月之內還清。

第五條 各方交付首期出資後,在隨後的經營中如果實際投資不足需要再追加投資時,由各方再協商確定。

第六條 各方合作經營期限爲2年,自 日起至 。

第七條 合作項目由合作各方共同負責,其中由甲方提供合法經營資質,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方按合作經營利潤每年 月份結算一次,銷售所得扣除實際的開銷及成本,剩餘的利潤部分由各方按其對該合作項目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九條 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債務首先由經營產生的收益進行償還;利潤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丙方承擔 。

第十條 合作一方對其他合作方與該合作經營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在合作期間,各方應當互相配合,相互協助,勤勉盡責,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務;如果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違約方應當承擔由此給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合作開始後,各方無正當理由不得終止該合作;如果一方終止履行該合同,其無權獲得尚未分配的利潤並應當賠償由此給另外兩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當下列情形出現時,合作可以終止:

1.合作期限屆滿,各方不願意繼續經營;

2.合作各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作;

3.市場行情發生變化,導致經營無法繼續進行;

4.發生導致合作無法繼續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條 在合作期間,若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此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在合作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其他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違約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結時,各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條 及第九條 的規定分取利潤或承擔損失。

第十七條 合作期滿後,各方可協商續簽;如一方不願繼續合作,各方應按本合同進行結算。

第十八條 合作期間,未經協商取得另外兩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允許其他人蔘與該投資合作。

第十九條 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合作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合同簽訂時的客觀條 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變更或增加合同條 款時,各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各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出資款項全額存入下列指定的銀行賬戶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次合作各方指定的存款賬號爲: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__年 月日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合作經營合同 篇8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9

因甲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乙方共同合作,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X有限公司設計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三年,自_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甲方: X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離的原則由甲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乙方)爲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 萬元,並以出資爲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爲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爲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爲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爲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

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

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

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合夥方(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______。

2、合作地區:______。

三、工商、稅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

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說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______合夥方(二):______合夥方(二):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與_______國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3.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3.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3.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繫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後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爲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並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爲_______。隨着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種。  

第六條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6.

1.註冊資本爲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爲_______美元。  甲方投資額爲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  乙方投資額爲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  

6.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製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6.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的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註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6.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摺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時,中國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爲準。  乙方年終所獲淨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覈准後7個工作日17時中國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爲準。  

6.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7.

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7.

2.乙方負責  爲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並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後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8.

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爲達到本合同

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8.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爲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  ,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8.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8.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8.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8.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8.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爲,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

8.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

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8.

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_______(大寫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於正式投產後持續_______(大寫_______)年後,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

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9.

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  

9.

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和寄售佔_______%。  

9.

3.爲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後服務事宜。  

9.

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爲_______。  

第十條董事會  

10.

1.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公司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10.

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10.

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並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

1.

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1

1.

2.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

1.

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稅務、審計  1

2.

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1

2.

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1

2.

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

2.

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1

2.

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1

2.

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

3.

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1

3.

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

3.

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覈,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  人蔘加。  1

3.

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1

3.

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並辦理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

4.

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爲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於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1

4.

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

5.

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

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六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

5.

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

5.

3.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

6.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方能生效。  1

6.

2.合資公司由於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於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

9.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

9.

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20.

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0.

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20.

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

第二條所列地址爲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2

2.

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爲準。  2

2.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係爲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司  簽字:_______ 簽字: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

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爲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

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爲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爲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爲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爲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

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

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

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

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

(1)-

(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

(10)-(1

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爲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

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爲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爲: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爲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3____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爲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爲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爲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爲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爲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第一條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爲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註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爲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

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並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範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繫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爲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爲爭取其產品的優質並承擔其技術責任;  爲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製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後,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並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准。  7.2.新廠房的建築,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繫建築設計的批准,監督設備及材料採購,制訂建築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築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並在新廠房建築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築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並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築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築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範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築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爲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後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爲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爲百分之十五(15%)。對於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僱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僱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覈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採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僱;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採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僱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後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後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並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並由董事會委託的經政府註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並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司收到批准書後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准之日,即爲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爲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註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爲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准之機構批准。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爲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後三十(30)天內作出答覆,否則轉讓方有權向

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

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於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准轉讓後,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願或非自願宣佈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爲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後,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後,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並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並經有關當局批准,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並籤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願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於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准,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爲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

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佈的____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於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

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於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

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隨後於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爲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爲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爲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爲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於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准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於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在三亞聯合經營服裝專賣店,特訂本協議:

一、聯營合作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乙方:負責經營活動的一切資金(包括商場裝修),負責引進國內、國際知名服飾品牌,不得經營低檔次及假冒僞劣產品,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2、甲方:負責提供位於

三、管理方式:甲乙雙方派人員共同管理: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名,由乙方推薦;主管會計一名,由乙方推薦;甲方負責推薦財務人員協助設管理日常營業收入。每天下班後,乙方人員及甲方的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共同統計覈對當天的售貨傳票單,並簽名確認當天的營業收入,月底覈對每月營業收入,便於聯營分成工作。

四、資金管理:每天的營業收入由乙方保管,每月月末覈對營業收入後雙方進行收入分成。

五、分成方式:甲、乙雙方按每天營業額進行分成,每天營業額中,甲方佔30%,乙方佔70%,每月月底結算分成一次。如乙方逾期食十五日未給甲方繳納分成款,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其他費用繳納: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過程中應繳納的有關稅費,水費(含排污費4元/噸)電費(電費0.92元/度)。以上費用如有政策性調整時,雙方應按規定同比例調整收費標準,並按時繳納。

七、押金支付方式:爲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應提供水、電到位的經營場地,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則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經營店內的財務會計賬目收聯營成員的監督檢查,任何一方不得有意刁難而影響檢查工作。

十、在不影響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客人的車輛均可停放在鋪面前停車場,但須聽從停車場保安員的指揮。

十一、其他有關事宜: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要服從甲方對房產的統一管理,並嚴格按照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乙方應按公安、消防部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盜、防火工作,如因失職引發以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名譽和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對商場的裝修應與甲方共同協商,力求做到商場美觀大方,廣告招牌的安裝應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5、甲方應保證鋪面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

6、鋪面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合同期滿後,鋪面裏的動產部分乙方可以搬走,不動產部分保留給甲方使用。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合作,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期滿1個月前作出是否與乙方再合作的決定。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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