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集體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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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精選15篇)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爲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爲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本;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本;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本;

4、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說明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2

第一條 爲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規範企業與職工行爲,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__________廠(以下簡稱廠)與__________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 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 款,應不低於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爲規範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 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_______年各項目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______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______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______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______%。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______%。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______%。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設備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六條 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佈結構,改善勞動組織,採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儘快達到上崗條 件。

第七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八條 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週不超過______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 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並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後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 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範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爲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 廠制定關於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 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於______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於分局公佈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______小時爲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______%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爲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五條 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 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爲其支付費用並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 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並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 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採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 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工會支持並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更多精彩文章 來自“祕書不求人”)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採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職工培訓

第二十一條 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並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佈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 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爲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 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 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並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廠______年爲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______%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二十七條 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 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並以此爲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並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八條 對於違反企業規章 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後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爲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十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幹部,德能勤績考覈幹部,強化幹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爲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爲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爲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爲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持、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羣衆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鑽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 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爲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 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 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變更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 款。修改後的條 款爲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 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並由幹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數據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並做出決議。

第十二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 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範圍內的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並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各持一份,並於七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後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佈並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3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爲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 企業爲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爲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於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於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於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工會支持企業爲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企業根據《保險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於模範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籤。工會認爲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並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繫

第四十九條 雙方爲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繫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繫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爲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爲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

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第六十二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後,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佈。

企業(蓋章):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爲企業試用職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爲3個月,自月 日起至 年月止。試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況:

1、試用期表現突出,經考覈後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如果能力尚不能勝任,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

3、試用期間如因品行不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故曠工者,將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試用期間,試用人員如因個人原因或其它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係的,可自由提出辭職在甲方找到員工頂崗後方可離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試用關係甲方將根據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從事務,試用期工資爲元,試用期間暫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保險福利。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處理。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廠區和住宿區;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的義務,應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3、在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包括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乙方有義務保護好住房內的一切用具,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論,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5

甲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臘泉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仰山路4號經營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仰山路4號

乙方:

姓名:

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區(縣)

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月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街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至 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6

甲方:株洲二中教育集團雲田中學

乙方:

爲加強學校宿舍管理,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負責男(女)生宿舍管理員(以下簡稱:宿管)。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工作職責:

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紀律,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監管部門報告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在工作中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言行。

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靜、不簡單粗暴。在宿舍內對有困難或有病等情況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並向值班老師報告。

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認真登記來宿舍探訪人員情況,定時開關宿舍大門。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學生,必須持有學生科證明,方可入內。

每天早晨起牀鈴響後,管理員要配合值周老師催促學生起牀;每天晚上就寢前30分鐘,檢查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禁止非我校學生住宿。

每天檢查、登記各寢室學生的衛生清掃情況,洗涮用品、鞋子、被子疊放是否整齊等,並將前一天檢查扣分情況於8:00報政教處。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財產。

對無故不起牀、不上課、浪費水電、亂接電線和學生在宿舍內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喝酒、吸菸等不良行爲,管理員要立即制止並通知值班老師或保安。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的工作時間:從通知開學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屬於正常上班,節假日學生在校時正常上班,不得離崗。

甲方給乙方的月工資爲:1300 /月

若發現宿舍管理人員脫崗或擅離職守,導致工作失誤或對學校產生損失,每班每人扣罰50元;因脫崗、擅離職守導致重大事件發生的,扣除當月工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若要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則應將書面報告提前30天送監管部門,經主管校長批准後,由甲方監管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有事須先請假,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開。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監管部門和財務、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7

甲方:赤峯鑫盛隆建築公司第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爲一年,其中試用期爲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覈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爲/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於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爲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爲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爲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爲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覈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公司》

單位(甲方):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 叄 年,即自 201x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1x年 06 月 30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財務 部門從事 會計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

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爲: 1100.00 元/月(學歷、工齡、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爲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爲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爲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爲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六條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0

甲方:

甲方地址: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性 別:

出生年月:年月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的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 元。(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2

甲方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

經營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 宋林 26號華潤大廈20樓20xx至20xx室 26號華潤大廈20樓20xx至20xx室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至 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爲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爲(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4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 緊急聯繫電話:

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協議。

1.勞動協議期限

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爲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後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後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僱用關係,如因乙方的行爲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1.1 依法應告知乙方的相關事項,甲方均已如實告知。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僱傭關係,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並願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1.3 本協議類型爲固定期限協議:本協議自年日起至月日止。 試用期________。

1.4 試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2.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做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並表示接受。

2.2 乙方的工作地址爲:。

2.3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主要從事

本合同共4頁,本頁第1頁

2.4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5 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全部精力、能力和技術,僅用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上,除確保自身的工作達到甲方爲其規定的崗位職責標準外,還應完成甲方爲其安排的本崗位工作以外的臨時工作,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達到或超過預期的商業目的,並不得從事兼職或第二職業。

2.6 乙方如未經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4.勞動報酬

4.1 甲方在次月的____日至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2 甲方將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5.社會保障

5.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乙方參加下列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5.2 乙方如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事故,需24小時之內立即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認定,根據認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若乙方延誤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對事故經過無法取證,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 甲方提供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執行符合國家職業危害防護標準的要求。

6.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違反,將承擔甲方規章制度的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損失賠償等。

7.勞動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7.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終止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本合同終止。

7.4甲方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均以辭退通知單爲準。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未能在30天內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錄用相關資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確立勞動協議關係或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等的。

(2)、提供虛假資料的。

(3)、擅自離崗連續滿三個工作日,視爲自動離職的。

7.6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依法並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7 由於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條約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具有尚未處理完畢的經濟事務的,甲方可以暫停支付乙方最後一期工資。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終止本協議,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9.勞動爭議

9.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協議爭議可以先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 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發佈的各類書面通知、雙方的書面協議等都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作爲勞動爭議處理的依據。

10. 其他約定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協議內,如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10.2在乙方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10.3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20 %。

10.4 本協議約定期間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誘導他人從事直接或間接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與甲方相同、相似、類似或相關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0.6 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10.7 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匯通快遞網絡在重慶開縣轄區內的知名度

10.7 其他約定:

10.7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集體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備註: 1.合同內容使用電腦打印或者黑墨水填寫。

2.合同必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爲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己方負責和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 照甲方依法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 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

1. 乙方在職期間參加提高自身技能或獲取一定資格的社會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報銷的,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服務滿 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應按年份計算退賠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如雙方存在《培訓協議》的,依該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2.乙方在甲方受聘工作期間所瞭解與知曉的有關甲方公司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技術資料、圖紙、工藝規程等各種技術信息以及客戶資料、外協供應商資料、銷售渠道及其他經營資料等均是公司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對外泄露,也不得利用或許可他人利用該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乙方在受聘期間及聘用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均有義務履行上述保密義務。若有泄露,將根據事情的輕重程度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1. 乙方無論基於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公司時,均必須按甲方要求填報離職申請表,並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辦公室、財務及檔案交接手續,經公司相關部門確認交接手續完成後方可離職。

2.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所收集的業務名片及客戶聯繫記錄簿、電子郵件存檔文件、公司所有合同文本及相關單據、公司印製的個人名片及相關證件均必須無條件移交給公司統一保存或銷燬。

3. 乙方在公司內上班時間工作場所出現的意外傷害視情況,由公司及勞動部門做相應的處理。在下班後公司之外出現的意外傷害(包括上下班途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執行:由個人原因而產生的意外(比如喝酒、鬧事等)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

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 商業祕密保密協議

2. 競業限制協議

3. 管理崗位勞動協議

4. 培訓協議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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