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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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僱)(乙方)爲導遊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遊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爲乙 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遊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 訓並取得導遊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遊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爲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 ,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 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週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 、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遊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於每月日爲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遊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遊服 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後須爲甲方服 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x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當地勞動部門鑑證後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 篇2

甲方:代表人:電話:乙方:代表人: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共同拓展遊市場,挖掘潛在市場客源,促進____區與各行社之間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積極組織客源到____區參觀遊覽,並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推介乙方,將乙方納入甲方給遊客推介的遊線路內進行推介。

2、甲方與遊客簽訂遊行業標準組團合同,須爲每位遊客辦理行社責任險;在乙方危險路段及景點,甲方導遊應提醒遊客注意安全,保護____區的環境衛生,並遵守____區遊覽秩序。

3、甲方組織客源到____區,導遊須出具接團計劃單,並加蓋公章,以便乙方確認是否爲甲方所組團隊,否則,乙方不予打折優惠。同時導遊須填寫登記單,以作爲年終覈對行社送團人數的依據,否則所組團隊人數不計入年度輸送遊客數量。

4、甲方所組團隊須由導遊或領隊帶隊,導遊和領隊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免票。車輛進入____區,經乙方同意司機方可免票。

二、乙方對甲方的獎勵措施

1、乙方現行門票價格______元人次。

2、乙方給予甲方的優惠措施爲:門票______折優惠。

3、實際購買門票人數______人(含)以上成團,______人以下按全額購票。1.4米以下兒童免票,1.4米以上兒童購全票。、滑道______人(含)以上成團。

4、憑____區門票可參觀____區內所有景點。

5、乙方根據甲方協議期內輸送遊客量給予獎勵︰

(1)輸送遊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2)輸送遊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3)輸送遊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4)輸送遊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獎勵______元。

(5)年終根據每次登記單統計人數摺合成門票進行獎勵。

(6)年終返票時按照____區門票______元張計算。注:

① 持年度返票的組團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② 已享受半價和其它優惠的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三、結算方式按照打折後價格以現金結算,一團一清。

四、兌票單核對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在兌票單核對期間將其統計人數上報乙方,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核對完畢。沒有上報統計人數的行社,乙方將以自己統計的人數爲準,並作爲甲方年送團人數。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合作期間,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向守約方______%違約金。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3、雙方須嚴格履行以上條款,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協議。

甲方:代表簽字: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電話: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 篇3

承租方:

出租方: 上海雲間國際旅行社 (以下簡稱爲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合作、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接甲方業務用車之事達成協議,爲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特訂立本合同。以下爲合同條款:

01.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中巴、大巴爲主,轎車、商務車等其他車輛爲補充的車輛租賃服務。 02.甲方租車的用途:甲方單位經營業務需要的用車。(如甲方之:旅遊、拓展、會展會議、婚慶、考察、機場車站接送等)

03.乙方向甲方出租的車輛每車應配備司機名

0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車況衛生、良好,空調等設備齊全且能正常運作的車輛,並保證車輛行駛手續完備可以合法上路營運。

05.乙方應教育其司機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提供熱情、大方、良好的服務。

06.乙方駕駛員應恪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駕駛員違法駕駛,乙方駕駛員如遇此種情況,有權拒絕無理要求,並不承擔任何後果。如果乙方駕駛員不得已按照甲方要求執行,則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後果。包括乙方:車輛、相關車輛租賃業務、罰金、人員拘留期間的薪資處罰等各方面的損失。

07.車輛出租任務及價格採用提前預約,一車一議形式。租車範圍爲松江區內。

用車價格:

45座以上(含45座):

37座:

29座:

08.甲方承租時,乙方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費用、司機的餐宿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09.乙方應根據甲方預約及要求,指派相對應的車型、車輛,按時到達甲方指定集合地點,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及行駛路線停靠、上下客(違反交通安全法的除外),確保甲方正常用車。如乙方未能按約趕到,遲到30分鐘以上進而延誤甲方的,由此產生的調派車輛、機票、火車票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車輛租賃期間,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延誤或其他損失(如堵車、他人責任的交通事故等),乙方不承擔甲方損失,甲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向相關保險公司、第三方責任人追償,乙方應配合提供相關證據、材料。遇以上情況,乙方車輛在交通事故處理期間需墊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1.甲方應儘早向乙方詢問車輛任務安排狀況,儘早向乙方確定用車,以便乙方進行合理調度。

12.甲方取消預定的車輛,應提前至少2天通知乙方,出發前24小時以內取消預定的,補償乙方30%的車價。

13.如乙方車輛在甲方排定的用車任務結束後3小時內仍有其它出車任務的,應提前告知甲方以便雙方配合。

14.如果實際用車線路與預約時確認的路明顯不符或增加站點、線路的,乙方應首先盡力配合甲方完成用車任務,任務完成後,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甲方要求適量增、減車費。

15.甲方臨時需延長用車時間,但可能或致使乙方隨後排定車輛的延誤或取消的,則甲方首先應盡力協調,爭取不導致乙方排定車輛的延誤或取消,或盡力協助乙方調派其它車輛,如確實無法解決的,則應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繼續使用乙方車輛,如果乙方因此產生損失的,則甲方需賠償乙方的損失。另:如遇類似特殊情況,雙方應互相諒解,選擇雙方損失最小的方案執行。

16.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平等、互諒的精神,協商進行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由乙方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訟訴。

1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變更,雙方另行制訂補充協議。

18.合同有效期爲自訂立之日起 年。

19.甲方可根據乙方業務範圍之便利,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則:委託乙方提供除車輛出租以外的服務,諸如:代辦機票(個人或團體);代辦車船票;代辦各類旅遊保險;辦理景點門票;借用導遊;組織旅遊、考察等。具體事宜,一事一議,可另立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經 辦 人:電 話: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經 辦 人: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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