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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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 篇1

甲方:

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精選5篇)

乙方:

一、任職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關心愛護兒童,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普通話標準,會拼音,能歌善舞,多才多藝。

3、年齡較輕,要求在35歲以內。

4、能獨立承擔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職責與權限:

1、要負責本班全體學生的安全,如因職責範圍內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2、要認真完成學校規定的全部教育教學任務。

3、甲方與乙方的聘用合同時間爲一學期,不負責五險一金及其他條件。

4、甲方聘請乙方的工資待遇爲一學期,報酬是四千元(另不再享受其他節日補助)。

5、乙方如在任職時間內,不履行職責,造成學生流失的將按學生交費和流失人數計算,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6、甲方聘請乙方是一個臨時合同,甲方有權隨時終止。

7、合同期滿(一學期)工作結束,將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評,對能較好履職、社會反響好者,獎勵二百元。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人(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址: 常住地址:

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州、縣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

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一經被聘用,首月工資用作聘用風險抵押金,雙方合同終止時退給乙方。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需分配原則,根據乙方師資資格,確定每月工資報酬。工資爲 1200 元/月,不足月的按天數計算,並於每月 28 日支付給乙方。從第二學期開始,每學期在原工資基礎之上每月增加50元。每月設有全勤獎100元,優秀教師獎100元。

(二)如乙方能連續被甲方聘用,寒署假可享受200元的生活補貼。

(三)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四)備註:具體薪酬體系項目可參閱教師手冊內容。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祕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5、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6、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5000元。

九、本合同依法訂立,從簽字之日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一、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交上級有關部門仲裁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十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教師):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園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爲一個月,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一、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園考勤制度、教師制度、值日值班制度、教師獎罰制度、等有關管理制度

3、服從工作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5、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與遊戲時間安全。

6、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爲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7、堅持下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啓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二、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能力及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爲進行處罰。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園《園務制度》,或教學質量嚴重下滑,在家長中反響不良的,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解除合同。

4、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否則將視違約行爲,將按相應規定予以甲方補償。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紿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7、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單位商業祕密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一個月報酬。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到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 篇4

一、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應聘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聘請待遇:

1、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爲 1000元/月,試用期後工資爲1600元(注:年功工資每年遞增20元),並於每月15-16日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乙方工作滿六個月後,甲方爲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

四、乙方嚴格履行幼兒園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及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制度。

1、乙方要認真備課、施教,如有違反及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每學期末考覈,如教學有5﹪—10﹪未完成,扣發本學期五個月的平均工資5﹪—10﹪。

2、乙方要按照教師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兒童,如出現體罰變相體罰現象,一次扣發工資10—50元,情節嚴重者,扣發當月工資。

3、乙方由於缺乏耐心及言行不慎爲幼兒園造成不良影響,扣發當月工資100元。

4、乙方負責兒童在園的安全,如兒童在園內發生意外傷害,乙方(相關負責人)扣除當月安全獎,並要負責賠償兒童的醫療費、營養費、住院費、家長誤工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的40%,並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5、如有事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並扣除當月全勤獎。

6、乙方(當事人)任何情況下應隨時點清兒童人數,如出現兒童走失、逃園情況,一次扣發乙方(當事人)當月安全獎210元,並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除正常工作餐外,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吃拿兒童食品,否則扣發當月工資50元。

五、聘任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與本園教師不能和睦相處,挑撥是非,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教育質量嚴重下滑。

(7)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後果的。

(8)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故意泄露本單位工作祕密的。

(9)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2、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六、合同期間,不允許乙方學期中途辭職。如要離園,須提前一個月說明,否則扣發當月工資,並扣除風險抵押金伍佰元。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日

幼兒園教師招聘合同 篇5

聘用單位:(以下爲甲方)

受聘人員:(以下爲乙方)

身份證號碼:

X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爲本園班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單位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兒園工作。

(2)甲方應每月按時支付工資。

(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4)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元。因爲是小小班,教師工資根據幼兒人數收費情況而定最高工資與其他三個班的民辦教師工資持平,幼兒人數達到30-40人,不達這個標準的,按人數比列計算工資。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1),屢次遲到,或曠工一天以上,或需長期請假;(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會效果;(3),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4),惡意終止合同。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1),保教質量差,不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情節嚴重;

(2),體罰幼兒,情節嚴重;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有公辦幼兒教師補充時本合同一定終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園的教師。

五、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

六、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勝任工作的可以續聘簽訂合同。合同不得塗改否則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八、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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