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購員用工合同(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61K

導購員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導購員用工合同(精選5篇)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時間

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爲九個小時,特殊情況視情況而定。如需請假提前一天申請。請假期間不享受提成。

三、勞動報酬

基礎工資700元+全勤獎100元+銷售提成1%

甲方暫押乙方15天工資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後返還乙方。(合同期內如乙方違約,甲方則有權扣掉保證金作爲對甲方損失的賠償)

四、勞動紀律

自覺遵守本店勞動紀律,準時上下班。不每月盤點一次,盤點少貨時,查明情況後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賠償給甲方;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本着自願的條件下,聘用時間爲一年,如有特殊情況,必修提前一月通知甲方並培訓好下一名營業員方可離開,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扣發當月工資。

十、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本專賣店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

本專賣店、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本專賣店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本專賣店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本專賣店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一、離職手續

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導購員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爲九個小時,特殊情況、節假日、視情況而定,並給予加班費。如需請假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爲:基礎工資1200元+全勤獎50元+勤工獎50元+每月住宿補助100元+銷售提成(低於銷售目標90%以下按1.5%、90%至100%按2%、超過部分按2.5%)

2、甲方暫押乙方15天工資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合同期內如乙方違約,甲方則有權扣掉保證金作爲對甲方損失的賠償)

六、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 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賠償給甲方。

七、規章制度

《導購員手冊》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八、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也不能從事本專賣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本專賣店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本着自願的條件下,一經錄用工作時間不少於90天,否則押金不予以退還。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本專賣店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本專賣店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本專賣店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本專賣店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本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本專賣店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本專賣店、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本專賣店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本專賣店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本專賣店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一、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本專賣店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本專賣店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專賣店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本專賣店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本專賣店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二、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

十三、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導購員用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爲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列化產品及企業文化理念傳播的正式業務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乙方須爲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週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並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覈實無誤後方可成爲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並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並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6.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___________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爲便於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並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並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乙方有責任爲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爲,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擡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11.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1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14.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期滿後可續簽。

15.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導購員用工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爲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甲方鞋店的導購員工作。

三、勞動保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險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工作時間

(特定內容)提前10分鐘上班、吃飯一個半小時。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店內以下幾項工作:

1、各種貨品的銷售;

2、貸品的清點和驗貸;

3、各項衛生的打掃、陳列和整理。

4、其他店內需要的工作。

六、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爲:基礎工資元+全勤獎元+優秀衛生獎+優秀服務獎+優秀業績獎+消售提成+年終獎。

七、勞動紀律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1、員工應遵守本店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本店規定的工作程序。

2、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僱。

3、員工如毀壞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給予以補償。盤點以少貸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貸品的原價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B、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本專賣店宣佈解散。

C、員工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解除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a)/fanwen/1578/乙方若合同期滿甲方將結算清所有工資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滿,應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歷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應當相應地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與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專賣店代表人:

電話:

乙方:簽字乙方身份號:

電話:

合同簽署時間:年月日

導購員用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姓名:緊急聯繫人電話: 戶口所在地:

鑑於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智牌傢俱區域專賣店導購工作,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2、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約期限:

自年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終止合同,須於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市商場智牌。 專賣店(地點:)店內從事商場導購工作,工作崗位爲導購員,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的在 區域內各智牌專賣店之間的工作調動和臨時替班,服從節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時間的安排以及調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

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爲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日正常工作時間:

1、按商場營業時間上下班,每週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時或商場調整營業時間,則按商場調整後的營業時間爲每日正常上下班時間);其中中餐和晚餐時間分別爲:1 小時,用餐時間段按商場規定,爲非工作時間。

2、各員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時間表》中的時間上班。

3、在《排班工作時間表》內遇節假日上班的視爲正常上班時間。逢節假日和週六週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請假,凡缺勤者視爲曠工處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屬、親人(指雙親、子女)生病需陪護,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此種情況下不作曠工處理。

4、節假日必須全部到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時間表》中排到爲休息,則公司給予調休,調休時間段規定在週一至週五非節假日之間。

5、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的工作時間,如有事需事前請假,且需要書面提交申請,經上級管理者批准後方可請假;如遇急事,必須事前電話向上級管理者請假。未事前請假缺勤者一律作爲曠工處理,視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紀律,有曠工行爲者,公司可以無條件解僱。公司人事部和上級管理者將不定時抽查出勤情況。

四、薪資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資,其中分爲:基本工資RMB元/月、固定加班費RMB元/月。

員工全部個人收入所得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金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並由個人自行按期交納。

公司爲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購買社保。社保中規定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員工的薪資中扣減。

月薪計算方法:]

月實際發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本月排班表中實際出勤小時/本月排班表中應出勤小時)×元

本月基本工資發放時間爲次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

由於商場不營業導致員工不上班,則員工未上班日工資不予發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7、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當甲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方有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五、員工應遵守的工作紀律和具體要求:

1、 員工必須準確、真實地在公司考勤機上記錄上下班時間(如考勤機突發故障無法記錄上下班時間,需向公司上級管理者及時報告同時在考勤表上登記);

員工之間如需相互調班,必須經過店長同意,並由店長負責安排好時間和工作對接,書面報上級管理者備案,每月每位員工僅允許相互調班壹次,否則,原安排應出勤日未出勤者視爲曠工處理。

2、每日需在迎賓前完成店面的清潔衛生工作,迎賓後即進入正常營業;

3、做好當日工作記錄和交接簿。各導購員完成當日各自開出銷售定單的整理

工作,必須在下班前將各自開出的定單傳真到深圳公司業務部,並在次日上午與公司業務部電話複覈和確認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寫的其他銷售統計報表;

4、負責店內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點工作,如有遺失由當班員工按零售價的50%承擔賠償;如遇責任不清,則賠償金額各人分攤;

5、每月末由店長帶領員工對店內所有物品進行實物盤點,參與盤點的員工須在盤點表上簽名,並在次月1號前傳真到公司跟單部(遇節假日順延),列出盤盈盤虧明細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由於工作疏忽或失職或違反紀律給公司和商場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 所有銷售必須開具商場統一提供的銷售定單,所有銷售款(含牀墊、飾品、貼膜等)包括定金和餘款全部交商場統一收銀,員工嚴禁代收代繳現金、代替客戶刷卡支付;

8、 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項,不得在公司提供的

辦公設備(如電話、傳真機、電腦)上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私用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對於所產生的費用,公司按費用的雙倍收取;

9、員工在職期間不得任職或兼職其他任何個人或經濟組織;

10、員工在本專賣店內不得銷售除公司指定牀墊及貼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產品,如有違反,取消所有未發放的銷售提成款,並罰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顧客在本店內遺忘物品,導購人員一經發現立即電話通知樓面管理人員,並妥善爲顧客保管好物品,如顧客返回店內要求領回遺忘的物品,導購必須通知商場樓面管理人員到場共同確認後退還給顧客。任何員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違反,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後果;

12、嚴禁不按公司規定的零售折扣銷售貨品,或擅自贈送物品。

六、乙方服從和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同意按管理制度執行。

七、乙方違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條中第五項和第五條中1、7、8、9、10、11、12項以及第六條的行爲視爲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對於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者公司可以無條件即時予以解僱,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RMB300~3000元的罰款處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資或提成中直接扣減;必要時公司可以起訴乙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5、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立即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出現法定不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時,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7、試用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裝費用,服裝歸乙方所有;乙方承擔甲方爲乙方向商場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以上費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

(四)項提出解除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或賠償尚未完畢的;

(2)乙方與甲方簽有的培訓、保密、住房、貸款擔保等協議中約定了服務

期,而服務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與其原用人單位已經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2、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證明,資料等文件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責任。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可隨時與其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受聘於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並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一切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行或通過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說的商業祕密是指與甲方及專賣店經營、管理、產品、文件、價格資料、售後服務等有關的一切信息。

十、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雙方已充分閱讀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條款,並同意自覺遵守和執行。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