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合同集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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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通用15篇)

乙方: (員工工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 條第 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後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2

甲方:_________ 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員工工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 )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生效後,原勞動合同仍然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本協議履行。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3

甲方(現勞動合同主體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勞動者):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原勞動合同主體單位):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作以下變更:

一、原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爲新的主體爲:

二、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三、本協議書經甲、乙、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4

法定單方變更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如何規避變更勞動合同的風險

除了法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之外,只能依照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包括約定變更及即時協商變更兩種情形。

(一)約定變更

所謂約定變更,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事由,當約定的變更事由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如約變更勞動合同。此種做法只適用於變更事由可以預見的情形,例如,用人單位預計在不久後將搬入A地辦公,此時在招聘員工時,即可在勞動合同中對合同期內工作地點的變更作出明確約定,當然,約定變更後的工作地點必須是確定的,不能籠統地約定不論工作地點如何變化,用人單位均可變更勞動合同。

(二)即時協商變更

用人單位作爲經營者,其面臨的市場環境瞬息萬變,其可能會順應市場要求即時變更勞動合同,此時一定要與勞動者充分溝通,取得勞動者的理解和認可,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協商的過程要做到書面化,包括向勞動者送達變更意見書,意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理由、答覆期限、要求勞動者予以書面答覆及逾期未答覆的後果等。即時協商變更可能出現的結果主要有:

1、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勞動者未予明確答覆,但服從了用人單位的安排,可以認定爲勞動者以其行爲表明已經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法律依據爲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實行)》第66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者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爲表明已經接受的,可以認定爲默示。不作爲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纔可以視爲意思表示。”

3、勞動者逾期未予答覆,且未服從用人單位安排,此時不能視爲勞動者默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15日內做出答覆。逾期不答覆,視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有了這條約定,在勞動者逾期未予答覆時,即可視爲勞動者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4、勞動者明確答覆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要在與勞動者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權衡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成本後作出相應的決策。

勞動合同變更中的風險規避的好,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有利的。不管是怎麼樣的變更方式,最後都是爲了能夠減少損失。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5

甲 方: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 (員工工號:_________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_____條第_____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後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6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7

雖然法律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該採用書面形式,但並不能排除口頭約定變更的合同無效。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已經實際變履行後,爲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其可以彌補形式上的缺陷。

郭某某原在一家公司生產車間工作,後因公司發現其具有數據控制方面的特長,遂於20xx年12月將其調往數控室上班,郭某某也樂意前往,但雙方並沒有對原勞動合同進行過變更。時至20xx年3月,已經在數控室上班三個月並依據生產車間崗位領取工資的郭某某,突然被公司通知:郭某某的崗位變更後,工作相對輕鬆,不應再按生產車間的標準獲得工資,甚至此前已多支付的工資也必須扣回。

雖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即口頭變更對並不一定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由於在具體的用工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僅採用口頭形式變更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且長期實際履行的情形遠非個別,如果全盤否定,明顯既不利於維護穩定的勞動關係,也不利於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解釋四》第十一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未採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採用書面形式爲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鑑於公司與郭某某口頭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已經履行三個月之久,而期間公司一直沒有提出過因崗位調整而需要降低工資問題,決定了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彼此均必須遵照執行。

勞動合同變更的情形:

1、根據本條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這就是說:首先,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當然也可以協商變更;對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只要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達成的,都可以經協商一致予以變更。其次,對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採取自願協商的方式,不允許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經協商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一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內容的,在法律上是無效行爲,變更後的內容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爲。再次,勞動合同的變更只是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作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對合同內容的全部變更。對勞動合同所要變更的部分內容,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後,必須達成一致的意見。如果在協商過程中,有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所要變更的內容,則就該部分內容的合同變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後,在變更過程中必須遵循與訂立勞動合同時同樣的原則,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2、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以確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事由。

口頭約定變更勞動合同表面看,似乎並不符合法律規定,但其卻可以通過實際履行來治癒形式的不足,其實際上是符合法律的立法宗旨的。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丙方的母公司,現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需向丙方進行人員遷移,現就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以供各方遵照執行。

1,乙方原與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變更爲,原職務、薪資待遇及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保持不變。

2,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變更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變更後,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發工資等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的工齡,丙方予以認可,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4,除上述條款外,原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不變,三方同意履行;本協議與原勞動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第三條變更爲乙方實行下列(三)不定時工作制度類工時制度。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0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2、由於自然災害或者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3、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等等。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哪些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修改的;

3、企業改變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由於自然災害或者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並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覆;然後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覆,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後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後,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當合同未到期,單位單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無法與勞動者達成一致的,勞動合同不得變更,不能視爲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以此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條項變更爲:

2、第條項變更爲:

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2

變更勞動合同主體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變更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協議簽訂後,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3

有時候不止是勞動者在問,就連用人單位的負責人也會有疑問。勞動合同的變更包括了主體的變更,內容的變更等。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勞動合同變更的相關知識。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已生效的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增減。勞動合同的變更,只限於勞動合同條款內容的變更,如工作內容的變更、工作地點的變更、工資福利的變更等。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已經存在的合同關係,通過當事人雙方再次協商,對原訂條款作部分修改、補充或廢除。通過權利義務關係的調整,使原訂合同適應變化發展了的新情況,從而保證合同的繼續履行。

(一)勞動合同變更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當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時間,必須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進行。即在合同生效以後到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當事人還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這段時期內進行。如果合同有效期屆滿,義務人又履行了全部義務,就不存在提出變更合同的條件。如果合同有效期屆滿,義務人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這屬於違約行爲,這時無權提出合同變更要求。

(2)當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只是變更原合同內容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變更原合同內容的全部,就不是合同的變更,而是對原合同的廢止或訂立新的合同。如果變更原合同少部分內容的條款是影響該合同全局效力的條款,也不是對原合同的變更,而是對原合同的`提前終止其法律效力。這種性質的變更,也不能叫做合同變更(如勞動合同改變爲勞務合同等)。

(3)合同變更,一般是“修改”其內容條款,是指對原合同的內容作某些修訂,增加或減少。這種變更條件的依據,要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計劃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合同變更的法律效力。

(4)合同變更是一種雙方的法律行爲,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對合同內容作某些必要的修改而達成新的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合同除變更的條款外,原合同中未變的條款繼續有效。

(二)勞動合同變更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企業轉產時勞動合同的變更。

2、企業調整生產任務時勞動合同的變更。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變更的第3種情況,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和勞動部勞部發[1995]309號文和[1998]34號文件的規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即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併後,分立或合併後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爲原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要求經濟補償。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並按勞動部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要經過當事人雙方磋商一致後才能發生變更,且還要對變更的內容記載清楚。而在現實生活中,對勞動合同的變更更多是集中在對勞動合同的條款內容變更。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4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員工姓名(乙方):

員工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同意變更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部分內容,本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1、第條項變更爲:

2、第條項變更爲:

本變更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名: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集合 篇15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與您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編號: )作如下變更:

請您於 年 月 日前到 (地點)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特此通知

x公司 員工(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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