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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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篇1

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爲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覈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爲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爲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篇2

紡紗廠普工勞動派遣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爲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爲。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或 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爲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 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爲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篇3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爲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並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於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爲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於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稅務局監製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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