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聘用合同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5W

外教聘用合同注意事項

外教聘用合同

1.書面形式

聘用合同須以書面形式確定,任何口頭協議都將視爲無效

2.簽訂合同

合同簽署時間應在外教來華前,已在華的應在入職之前;

出於綜合考慮,我們建議如果受聘外教在國外,應在受聘外教來華前簽訂正式合同。

如果受聘外教在我國境內, 應該在受聘外教到職前簽訂正式合同。

3.簽訂人

簽署人應爲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所授權的人。被授權者應有授權書,其他人簽字的合同均視爲無效合同。

4.合同期限

合同期以一年爲宜,但連續在華合同期總計不宜超過五年。

5.合同更改

當事一方要求修改原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文字形式確認修改或增刪的內容,未達成一致意見以前,應仍按原合同條款執行,直至合同期結束。

勞動合同範本一

_________(聘方)聘請_________(受聘方)爲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爲_______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爲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爲: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蓋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

一、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有聘專資格證書,必須在外教到學校後2周內與其簽定國家外專局標準合同併爲其辦理相關簽證,居留證,專家證等手續。

向外教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3、對外教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以國家外專局標準爲依據 )。

5、配備合作共事人員,協助教學管理和生活指導工作。

6、按時支付外教的報酬,嚴格按合同兌現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時結算本中心服務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按甲方學校(企業)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外教。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外事工作進行協查和評估。

合同期間免費爲甲方提供外事諮詢。

四、服務費的收取:

本次服務共爲甲方聘請外教(?)名。甲方需在外國專家(外教)到甲方單位(學校)的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

服務費未按時支付,所產生的滯納金按每天2%額外支付.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六、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七、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訴訟費由違反合同方支付。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範本三

聘方: 受聘方:

聘期:20 年9月1日至20 年6月30日,總計約10個月。(不包括暑假)

本合同附件爲國家外國專家局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義務與責任:

1.積極與受聘方合作,使受聘方更好地完成教學任務。

2.向受聘方提供完成其教學任務所必需的教材及教具。

3.在受聘方到達學校後,聘方應及時向受聘方說明其所承擔的教學任務、教學要求和教學目標。

4.爲受聘方安排一名合作教師,幫助溝通其與聘方的聯繫。若聘方有教學計劃、教學時間等有關工作事項的任何調整和改變,合作教師應及時通知受聘方,並作出合理的解釋;若受聘方在生活上或工作上有什麼要求和建議,合作教師同樣應及時向聘方反映,聘方將在合理長的時間內作出答覆。

5.聘方每月20日前按時支付受聘方工資(____元/ ____小時每月)。

6.學期結束時,若無特殊情況,,聘方應根據受聘方的請求,在其工資總額的70%的限度內,幫助受聘方將其所持人民幣兌換成外幣。

7.向受聘方提供二室一廳住房一套,帶廚衛。房間配置彩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微波爐、電話(可撥打國際長途)等家用電器以及牀、沙發、餐桌椅等必要傢俱。

8.向受聘方提供教學用電腦一臺(可聯網),打印機一部。

9.應聘方要求可向受聘方免費提供每週2小時的漢語課。

10.向受聘方提供5000元的醫療保險。

11.每學期結束時向受聘方支付1100元旅遊津貼。

12.聘方負擔受聘方本人一次的國際往返旅費,包括飛機票、火車票等。在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後,聘方將支付上述旅費的50%,剩餘部分將在合同完成後支付。

13.負責辦理受聘方來華所需的工作簽證、居留證、專家證並承擔其費用。

受聘方義務與責任:

1.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時間,按學校有關規定,與中國教師享受相同的休假。

2.受聘方應盡最大努力向學生提供最好的教育,並幫助學生學好語言

3.根據聘方的教學要求,擬定書面教學計劃及提綱,在開學兩週內交給聘方。

4.完成聘方安排的每週____學時的教學工作任務,同時每週應邀參加一次英語角活動。

5.受聘方應積極參加聘方的教研室活動,探討英語教學的理論和實踐;接受聘方的教學檢查和評估,認真聽取聘方學生的教學意見和建議並採取有效措施改進教學;每學期向聘方提交一份書面的教學評估報告。

6.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課,須先向外事辦和英語系請假。每學期請假天數累計不超過5天,病假除外。

7.若受聘方要離開聘方所在城市,應事先通知聘方外事辦。

8.受聘方若受其他單位邀請講學,須經過外事辦同意方可進行。

9.未經聘方允許,受聘方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它勞務。

10.如有外來留宿人員,須先向外事辦說明並進行登記。

11。受聘方對公寓中所配置的一切物品,包括傢俱、家用電器(電視、冰箱、空調等)、電腦等須加以愛護,不得人爲損壞,否則需照價賠償。

12.電話費、網費由受聘方自己負擔。合同結束時,受聘方必須交清一切費用方可離開。以上費用未交清前,聘方有權在其旅遊津貼中扣除。

其它條款將遵從國家外國專家局印製的合同,如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違約金;仲裁等等。

聘方: 受聘方:

日期: 日期:

熱門標籤